宋史卷十 本紀第十 仁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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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道元年春二月癸卯,呂夷簡上三朝寶訓。
丙午,詔仕廣南者毋過兩任,以防貪黷。
庚戌,以張士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
戊午,錄故宰臣孫並試將作監主簿。
甲子,詔員外郎以上緻仕者,錄其子校書郎,三丞以上齋郎。
丁卯,以真宗順容李氏為宸妃,是日妃薨。
三月戊子,頒天聖編敕。
戊戌,以江、淮旱,遣使與長吏錄繫囚,流以下減一等,杖笞釋之。
己亥,除婺、秀州丁身錢。
夏四月丙午,錄繫囚。
戊午,知棣州王涉坐冒請官地為職田,配廣南牢城。
五月癸酉,遣使點檢河北城池器甲,密訪官吏能否。
壬午,廢杭、秀二州鹽場。
秋七月丙申,詔諸路轉運使舉國子監講官。
丁酉,王曙罷。
太白晝見,彌月乃滅。
八月辛醜,以晏殊為樞密副使。
丙午,晏殊參知政事。
甲寅,以楊崇勛為樞密副使。
辛酉,授唃厮囉為寧遠大將軍、愛州團練使。
壬戌,大內火,延八殿。
癸亥,移禦延福宮。
甲子,以呂夷簡為修內使。
乙醜,詔羣臣直言闕失。
丁卯,大赦。
九月庚寅,重作受命寶。
丙申,皇太後出金銀器易左藏緡錢二十萬,以助修內。
冬十月庚子,黃白氣五貫紫微垣。
丁巳,詔漢陽軍發廩粟以振飢民。
十一月甲戌,以修內成,恭謝天地于天安殿,謁太廟,大赦,改元,百官進秩,優賞諸軍。
是日還宮。
己卯,冬至,率百官賀皇太後于文德殿,禦天安殿受朝。
壬辰,延州言夏王趙德明卒。
癸巳,以德明子元昊為定難軍節度使、西平王。
十二月壬寅,以楊崇勛為樞密使。
戊午,詔獲劫盜者奏裁,毋擅殺。
壬戌,西北有蒼白氣亙天。
是歲,京東、淮南、江東饑。
二年春正月己卯,詔發運使以上供米百萬斛振江、淮飢民,遣使督視。
二月戊戌,含譽星見東北方。
庚子,詔江、淮民飢死者,官為之葬祭。
乙巳,皇太後服袞衣、儀天冠饗太廟,皇太妃亞獻,皇後終獻。
是日,上皇太後尊號曰應元齊聖顯功崇德慈仁保壽皇太後。
丁未,祀先農于東郊,躬耕籍田,大赦。
百官上尊號曰睿聖文武體天法道仁明孝德皇帝。
三月庚午,加恩百官。
丁亥,祈雨于會靈觀、上清宮、景德開寶寺。
庚寅,以皇太後不豫,大赦,除常赦所不原者;乾興以來貶死者復官,謫者內徙。
甲午,皇太後崩,遺詔尊皇太妃為皇太後。
呂夷簡為山陵使。
夏四月丙申朔,出大行皇太後遺留物賜近臣。
壬寅,追尊宸妃李氏為皇太後,至是帝始知為宸妃所生。
甲辰,以大行皇太後山陵五使並兼追尊皇太後園陵使。
戊申,聽政于崇政殿西廂。
己酉,罷乾元節上壽。
壬子,詔臣僚、宗戚、命婦毋得以進獻祈恩澤,及緣親戚通表章。
罷創修寺觀。
帝始親政,裁抑僥倖,中外大悅。
癸醜,召還宋綬、範仲淹。
丙辰,內侍江德明等並坐交通請謁黜。
己未,呂夷簡、張耆、夏竦、陳堯佐、範雍、趙稹、晏殊皆罷。
以張士遜為昭文館大學士,李迪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王隨參知政事,李諮為樞密副使,王德用簽書樞密院事。
壬戌,禦紫宸殿,以張士遜為山陵使兼園陵使。
癸亥,上大行太後謚曰莊獻明肅,追尊宸妃李氏為皇太後謚曰莊懿。
五月戊辰,詔禮部貢舉。
癸酉,詔中外勿輒言皇太後垂簾日事。
乙亥,罷羣牧制置使。
丙子,命宰臣張士遜撰謝太廟及躬耕籍田記。
檢討宋祁言,皇太後謁廟非後世法,乃止撰籍田記。
戊寅,錄繫囚。
六月甲午朔,日有食之。
壬寅,錄周世宗及高季興、李煜、孟昶、劉繼元、劉鋹後。
癸卯,命審刑、大理詳定配隸刑名。
戊午,減天下歲貢物。
秋七月丁醜,詔知耀州富平縣事張龜年增秩再任,以其治行風告天下。
戊子,詔以蝗旱去尊號「睿聖文武」四字,以告天地宗廟,仍令中外直言闕政。
八月甲午朔,契丹使來弔慰祭奠。
壬寅,作奉慈廟。
甲辰,詔中外毋避莊獻明肅太後父諱。
丁巳,置端明殿學士。
九月甲戌,幸
丙午,詔仕廣南者毋過兩任,以防貪黷。
庚戌,以張士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
戊午,錄故宰臣孫並試將作監主簿。
甲子,詔員外郎以上緻仕者,錄其子校書郎,三丞以上齋郎。
丁卯,以真宗順容李氏為宸妃,是日妃薨。
三月戊子,頒天聖編敕。
戊戌,以江、淮旱,遣使與長吏錄繫囚,流以下減一等,杖笞釋之。
己亥,除婺、秀州丁身錢。
夏四月丙午,錄繫囚。
戊午,知棣州王涉坐冒請官地為職田,配廣南牢城。
五月癸酉,遣使點檢河北城池器甲,密訪官吏能否。
壬午,廢杭、秀二州鹽場。
秋七月丙申,詔諸路轉運使舉國子監講官。
丁酉,王曙罷。
太白晝見,彌月乃滅。
八月辛醜,以晏殊為樞密副使。
丙午,晏殊參知政事。
甲寅,以楊崇勛為樞密副使。
辛酉,授唃厮囉為寧遠大將軍、愛州團練使。
壬戌,大內火,延八殿。
癸亥,移禦延福宮。
甲子,以呂夷簡為修內使。
乙醜,詔羣臣直言闕失。
丁卯,大赦。
九月庚寅,重作受命寶。
丙申,皇太後出金銀器易左藏緡錢二十萬,以助修內。
冬十月庚子,黃白氣五貫紫微垣。
丁巳,詔漢陽軍發廩粟以振飢民。
十一月甲戌,以修內成,恭謝天地于天安殿,謁太廟,大赦,改元,百官進秩,優賞諸軍。
是日還宮。
己卯,冬至,率百官賀皇太後于文德殿,禦天安殿受朝。
壬辰,延州言夏王趙德明卒。
癸巳,以德明子元昊為定難軍節度使、西平王。
十二月壬寅,以楊崇勛為樞密使。
戊午,詔獲劫盜者奏裁,毋擅殺。
壬戌,西北有蒼白氣亙天。
是歲,京東、淮南、江東饑。
二年春正月己卯,詔發運使以上供米百萬斛振江、淮飢民,遣使督視。
二月戊戌,含譽星見東北方。
庚子,詔江、淮民飢死者,官為之葬祭。
乙巳,皇太後服袞衣、儀天冠饗太廟,皇太妃亞獻,皇後終獻。
是日,上皇太後尊號曰應元齊聖顯功崇德慈仁保壽皇太後。
丁未,祀先農于東郊,躬耕籍田,大赦。
百官上尊號曰睿聖文武體天法道仁明孝德皇帝。
三月庚午,加恩百官。
丁亥,祈雨于會靈觀、上清宮、景德開寶寺。
庚寅,以皇太後不豫,大赦,除常赦所不原者;乾興以來貶死者復官,謫者內徙。
甲午,皇太後崩,遺詔尊皇太妃為皇太後。
呂夷簡為山陵使。
夏四月丙申朔,出大行皇太後遺留物賜近臣。
壬寅,追尊宸妃李氏為皇太後,至是帝始知為宸妃所生。
甲辰,以大行皇太後山陵五使並兼追尊皇太後園陵使。
戊申,聽政于崇政殿西廂。
己酉,罷乾元節上壽。
壬子,詔臣僚、宗戚、命婦毋得以進獻祈恩澤,及緣親戚通表章。
罷創修寺觀。
帝始親政,裁抑僥倖,中外大悅。
癸醜,召還宋綬、範仲淹。
丙辰,內侍江德明等並坐交通請謁黜。
己未,呂夷簡、張耆、夏竦、陳堯佐、範雍、趙稹、晏殊皆罷。
以張士遜為昭文館大學士,李迪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王隨參知政事,李諮為樞密副使,王德用簽書樞密院事。
壬戌,禦紫宸殿,以張士遜為山陵使兼園陵使。
癸亥,上大行太後謚曰莊獻明肅,追尊宸妃李氏為皇太後謚曰莊懿。
五月戊辰,詔禮部貢舉。
癸酉,詔中外勿輒言皇太後垂簾日事。
乙亥,罷羣牧制置使。
丙子,命宰臣張士遜撰謝太廟及躬耕籍田記。
檢討宋祁言,皇太後謁廟非後世法,乃止撰籍田記。
戊寅,錄繫囚。
六月甲午朔,日有食之。
壬寅,錄周世宗及高季興、李煜、孟昶、劉繼元、劉鋹後。
癸卯,命審刑、大理詳定配隸刑名。
戊午,減天下歲貢物。
秋七月丁醜,詔知耀州富平縣事張龜年增秩再任,以其治行風告天下。
戊子,詔以蝗旱去尊號「睿聖文武」四字,以告天地宗廟,仍令中外直言闕政。
八月甲午朔,契丹使來弔慰祭奠。
壬寅,作奉慈廟。
甲辰,詔中外毋避莊獻明肅太後父諱。
丁巳,置端明殿學士。
九月甲戌,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