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一百一十八 列傳第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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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道潤 王福 移剌衆家奴 武仙 張甫 靖安民 郭文振 胡天作 張開 燕寧 苗道潤,貞祐初,為河北義軍隊長。

    宣宗遷汴,河北土人往往團結為兵,或為群盜。

    道潤有勇略、敢戰鬬,能得衆心。

    比戰有功,略定城邑,遣人詣南京求官封。

    宰相難其事,宣宗召河南轉運使王擴問曰:「卿有智慮,為朕決道潤事。

    今即以其衆使為將,肯終為我盡力乎?」擴對曰:「兼制天下者以天下為度。

    道潤得衆,有功因而封之,使自為守,羈縻使之,策之上也。

    今不許,彼負其衆,何所不可為。

    」宣宗顧謂宰執曰:「王擴之言,實契朕心。

    」於是,除道潤宣武將軍、同知順天軍節度使事。

    貞祐四年,復以功遷懷遠大將軍、同知中山府事。

    再閱月,復戰有功,遷驃騎上將軍、中都路經略使、兼知中山府事。

    頃之,加中都留守、兼經略使。

    道潤前後撫定五十餘城。

     興定元年,詔道潤恢復中都,以山東兵益之。

    道潤奏:「去年十一月,臣遣緫領張子明招降蠡州獨吉七斤。

    近日,河北東路兵馬都緫管移剌鐵哥移軍蠡州,襲破子明軍,殺數百人,子明亦被創。

    臣將提兵問罪,重以鐵哥自拔來歸,但備之而已。

    今欲復取都城,乞無罪鐵哥,直令受臣節制,庶可集事。

    」宣宗以問宰相,奏曰:「道潤、鐵哥不協,不可相統屬。

    」詔以完顏宇行元帥府事,督道潤復中都,和輯鐵哥軍。

     初,道潤與順天軍節度使李琛不相能,兩軍士兵因之相攻,琛遣兵攻滿城、完州,道潤軍拒戰,殺琛兄榮及弟明等。

    琛奏:「潞州提控烏林荅吾典承道潤風指,日謀侵害。

    山東行省數諭道潤與臣通和,竟不見從,且殺臣兄榮、弟明等,恣橫如此,將為後患。

    」又奉「乞令河北州府官不相統攝,並聽帥府節制。

    仍遣官增減諸路兵力,使權均勢敵無相併吞,則百姓安農畝矣。

    」道潤奏李琛以衆叛,陷滿城,攻完州。

    琛亦奏道潤叛。

    廷議以為兩人失和,故至于此,令山東行省樞密院諭琛:「行省在彼,自當俱聽節制,何待帥府。

    士兵本以義團結,且耕且戰。

    今乃聚之城寨,遂相併吞。

    百姓不安,皆由官長無所忌憚使之然也。

    嚴為約束,依時樹藝,無緻生事。

    」有詔道潤與移剌鐵哥合兵撫定河北,令諸道兵互相應援。

     旣而,道潤與賈仝、賈瑀互相攻擊,詔道潤、賈仝、王福、武仙、賈瑀分畫各路元帥府控制之,彰德衛輝招撫司隸樞密院。

    賈瑀旣與道潤相攻,已而詐為約和,道潤信之,遂伏兵刺殺道潤。

    朝廷不能問,一軍彷徨無所依,提控靖安民乞權隸潞州行元帥府,聽其節制。

    時興定二年也。

     右丞侯摯乞以保、蠡、完三州隸真定,而蠡州舊受移剌衆家奴節制,一旦改隸真定,恐因而交爭。

    靖安民等願隸潞州,乃令河北行省審處之。

    經略副使張柔奏:「賈瑀攻易州寨,殺刺史馬信及其裨校,奪所佩金符而去。

    」頃之,張柔攻賈瑀殺之。

    道潤旣死,靖安民代領其衆,是後乃封建矣。

     初,貞祐四年,右司諫朮甲直敦乞封建河朔,詔尚書省議,事寢不行。

    興定三年,以太原不守,河北州縣不能自立,詔百官議所以為長久之利者。

    翰林學士承旨徒單鎬等十有六人以謂「制兵有三,一曰戰,二曰和,三曰守。

    今欲戰則兵力不足,欲和則彼不肯從,唯有守耳。

    河朔州郡旣殘毀,不可一概守之,宜取願就遷徙者屯于河南、陝西,其不願者許自推其長,保聚險阻。

    」刑部侍郎奧屯胡撒合三人曰:「河北於河南有輔車之勢,蒲、解於陝西有襟喉之要,盡徙其民,是撤其籓籬也。

    宜令諸郡,選才幹衆所推服、能糾衆遷徙者,願之河南或晉安、河中及諸險隘,量給之食,授以曠土,盡力耕稼。

    置僑治之官,以撫循之。

    擇其壯者,教之戰陣。

    勑晉安、河中守臣檄石、嵐、汾、霍之兵,以謀恢復,莫大之便。

    」兵部尚書烏林荅與等二十一人曰:「河朔諸州,親民掌兵之職,擇土人嘗居官、有材略者授之,急則走險,無事則耕種。

    」宣徽使移剌光祖等三人曰:「度太原之勢,雖暫失之,頃亦可復。

    當募土人威望服衆者,假以方面重權。

    能克復一道,即以本道緫管授之。

    能捍州郡,即以長佐授之。

    必能各保一方,使百姓復業。

    」提點尚食局石抹穆請以高爵募民,大概同光祖議。

    宰臣欲置公府,宣宗意未決,禦史中丞完顏伯嘉曰:「宋人以虛名緻李全,遂有山東實地。

    苟能統衆守土,雖三公亦何惜焉。

    」宣宗曰:「他日事定,公府無乃多乎。

    」伯嘉曰:「若事定,以三公就節鎮何不可者。

    」宣宗意乃決。

     四年二月,封滄州經略使王福為滄海公,河間路招撫使移剌衆家奴為河間公,真定經略使武仙為恒山公,中都東路經略使張甫為高陽公,中都西路經略使靖安民為易水公,遼州從宜郭文振為晉陽公,平陽招撫使胡天作為平陽公,昭義軍節度使完顏開為上黨公,山東安撫副使燕寧為東莒公。

    九公皆兼宣撫使,階銀青榮祿大夫,賜號「宣力忠臣」,緫帥本路兵馬,署置官吏,徵歛賦稅,賞罰號令得以便宜行之。

    仍賜詔曰:「乃者邊防不守,河朔失寧,卿等自緫戎昭,備殫忠力,若能自效,朕復何憂。

    宜膺茅土之封,復賜忠臣之號。

    除已畫定所管州縣外,如能收復鄰近州縣者,亦聽管屬。

    」 王福,本河北義軍,積戰功累遷同知橫海軍節度使事、滄州經略副使。

     興定元年,福遣提控張聚、王進復濵、棣二州,以聚攝棣州防禦使,進攝濵州刺史。

    久之,福與聚有隙,聚以棣州附於益都張林。

     興定三年九月,福上言:「滄州東濵滄海,西連真定,北備大兵,可謂要地。

    乞選重臣為經略使,得便宜從事,以鎮撫軍民。

    」朝廷以福初率義兵復滄州,招集殘民,今有衆萬餘,器甲完具,自雄一方。

    與益都張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