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一百一十七 列傳第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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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輿儀衛出城五裡奉迎。
時東方不知朝廷音問已八月矣,官民見使者至,且拜且哭。
有張顯者任俠尚氣知義理,即謂天祐曰:「東方不知朝廷音問已數月,今見使者,百姓皆感動。
若不以聖旨撫慰之,恐失東民之心。
我欲矯稱制旨宣諭,如何。
」天祐書生守規矩,不敢從,但以宰相旨集州民慰撫之,州民復大哭。
明日,往徐州。
時青,滕陽人。
初與叔父全俱為紅襖賊,及楊安兒、劉二祖敗,承赦來降,隸軍中。
興定初,青為濟州義軍萬戶。
是時,叔父全為行樞密院經歷官。
興定二年冬,全馳驛過東平,青來見,因告全將叛入宋,全祕之。
頃之,青率其衆入于宋。
宋人置之淮南,屯龜山,有衆數萬。
興定四年,泗州行元帥府紇石烈牙吾塔遣人招之,青以書來。
書曰:「青本滕陽良民,遭時亂離,扶老攜幼避地草莽。
官吏不明此心,目以叛逆,無所逃死,竄匿淮海。
離親舊、去鄉邑,豈人情之所樂哉。
僕雖偷生寄食他國,首丘之念未嘗一日忘之。
如朝廷赦青之罪,乞假邳州以屯老幼。
當襲取盱眙,盡定淮南,以贖往昔之過。
」牙吾塔復書曰:「公等初亦無罪,誠能為國建功,全軍來歸,即吾人也。
邳州吾城,以吾人居之亦何不可。
易曰:『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
』公其亟圖之。
生還父母之邦,富貴終身,傳芳後世,與其羈縻異域,目以兵虜,孰愈哉。
」牙吾塔奏其事。
十月,詔加青銀青榮祿大夫,封滕陽公,仍為本處兵馬緫領元帥、兼宣撫使。
青潛表陳謝,復以邳州為請。
樞密院奏:「恐青意止欲得邳州。
可諭牙吾塔,若青誠實來歸,即當授之。
如審其詐,可使人入宋境宣布往來之言,及所授官爵,亦行間之術也。
」青旣不得邳州,復為宋守。
興定五年正月二十五日夜,青襲破泗州西城,提控王祿遇害。
是時,時全為同簽樞密院事,朝廷不知青襲破西城,止稱宋人而已。
詔全往督泗州兵取西城。
全至泗州,獲紅襖賊一人,詰問之,乃知青為宋京東鈐轄,襲破西城。
全頗喜,乃殺其人以滅口。
牙吾塔晝夜力戰,募死士以梯衝逼城,青縋兵出拒不得前。
牙吾塔遣提控王應孫穴城東北隅,青夜出兵來襲,擊卻之。
越二日,復出又卻之。
攻城益急,青以舟兵二千合城中兵來犯牙吾塔營,提控斡魯朶先知,設伏掩擊,青兵大敗,溺淮水死者千人,自是不復出矣。
王應孫穴城將及城中,青隧地然薪逼出之。
青乘城指麾,流矢中其目,餘衆往往被創,樓堞相繼摧壞,城中恟懼,遂無固志。
二月二十六日夜,青拔衆走,遂復西城。
元光元年二月,全與元帥左監軍訛可,節制三路軍馬伐宋。
詔曰:「卿等重任,毋緻不和以貽喪敗。
其資糧可取,規取失宜不能得之,罪在訛可。
旣已得之,不能運緻以為我用,罪在全。
」全與訛可由潁、壽進渡淮,敗宋人于高塘巿,攻固始縣,破宋廬州將焦思忠兵。
無何,獲生口言,時青受宋詔與全兵相拒,全匿其事。
五月,兵還,距淮二十裡,諸軍將渡,全矯稱密詔「諸軍且留收淮南麥」,遂下令人獲麥三石以給軍。
衆惑之,訛可及諸將佐勸之不聽,軍留三日。
訛可謂全曰:「今淮水淺狹,可以速濟。
時方暑雨,若值暴漲,宋乘其後,將不得完歸矣。
」全力拒之。
從宜達阿、移失不、斜烈、李辛稍稍不平,全怒曰:「訛可一帥耳,汝曹黨之。
汝曹緻身至此,皆吾之力。
吾院官也,於汝無不可者。
」衆乃不敢言。
是夜,大雨。
明日,淮水暴漲,乃為橋渡軍。
宋兵襲之,軍遂敗績。
橋壞,全以輕舟先濟,士卒皆覆沒。
宣宗乃下詔誅之,遣官招集潰軍,詔曰:「大軍渡淮,每立功效。
諸將謬誤,部曲散亡,流離憂苦,朕甚閔焉。
各歸舊營,勉圖自效。
」又詔曰:「陣亡把軍品官子孫,十五以上者依品官子孫例隨局承應,十五以下、十歲以上者依品從隨局給俸,至成人本局差使。
無子孫官,依例給俸。
應贈官、賻錢、軍人家口當養贍者,並如舊制。
」 贊曰:金自章宗季年,宋韓侂冑搆難,招誘鄰境亡命以撓中原,事竟無成。
而青、徐、淮海之郊民心一搖,歲遇饑饉,盜賊蜂起,相為長雄,又自屠滅,害及無辜,十餘年麋沸未息。
宣宗不思靖難,復為伐宋之舉,迄金之亡,其禍尤甚。
簡書所載國用安、時青等遺事,至今仁人君子讀之猶蹙頞終日。
當時烝黎,如魚在釜,其何以自存乎。
兵,兇器也。
金以兵得國,亦以兵失國,可不慎哉,可不慎哉。
時東方不知朝廷音問已八月矣,官民見使者至,且拜且哭。
有張顯者任俠尚氣知義理,即謂天祐曰:「東方不知朝廷音問已數月,今見使者,百姓皆感動。
若不以聖旨撫慰之,恐失東民之心。
我欲矯稱制旨宣諭,如何。
」天祐書生守規矩,不敢從,但以宰相旨集州民慰撫之,州民復大哭。
明日,往徐州。
時青,滕陽人。
初與叔父全俱為紅襖賊,及楊安兒、劉二祖敗,承赦來降,隸軍中。
興定初,青為濟州義軍萬戶。
是時,叔父全為行樞密院經歷官。
興定二年冬,全馳驛過東平,青來見,因告全將叛入宋,全祕之。
頃之,青率其衆入于宋。
宋人置之淮南,屯龜山,有衆數萬。
興定四年,泗州行元帥府紇石烈牙吾塔遣人招之,青以書來。
書曰:「青本滕陽良民,遭時亂離,扶老攜幼避地草莽。
官吏不明此心,目以叛逆,無所逃死,竄匿淮海。
離親舊、去鄉邑,豈人情之所樂哉。
僕雖偷生寄食他國,首丘之念未嘗一日忘之。
如朝廷赦青之罪,乞假邳州以屯老幼。
當襲取盱眙,盡定淮南,以贖往昔之過。
」牙吾塔復書曰:「公等初亦無罪,誠能為國建功,全軍來歸,即吾人也。
邳州吾城,以吾人居之亦何不可。
易曰:『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
』公其亟圖之。
生還父母之邦,富貴終身,傳芳後世,與其羈縻異域,目以兵虜,孰愈哉。
」牙吾塔奏其事。
十月,詔加青銀青榮祿大夫,封滕陽公,仍為本處兵馬緫領元帥、兼宣撫使。
青潛表陳謝,復以邳州為請。
樞密院奏:「恐青意止欲得邳州。
可諭牙吾塔,若青誠實來歸,即當授之。
如審其詐,可使人入宋境宣布往來之言,及所授官爵,亦行間之術也。
」青旣不得邳州,復為宋守。
興定五年正月二十五日夜,青襲破泗州西城,提控王祿遇害。
是時,時全為同簽樞密院事,朝廷不知青襲破西城,止稱宋人而已。
詔全往督泗州兵取西城。
全至泗州,獲紅襖賊一人,詰問之,乃知青為宋京東鈐轄,襲破西城。
全頗喜,乃殺其人以滅口。
牙吾塔晝夜力戰,募死士以梯衝逼城,青縋兵出拒不得前。
牙吾塔遣提控王應孫穴城東北隅,青夜出兵來襲,擊卻之。
越二日,復出又卻之。
攻城益急,青以舟兵二千合城中兵來犯牙吾塔營,提控斡魯朶先知,設伏掩擊,青兵大敗,溺淮水死者千人,自是不復出矣。
王應孫穴城將及城中,青隧地然薪逼出之。
青乘城指麾,流矢中其目,餘衆往往被創,樓堞相繼摧壞,城中恟懼,遂無固志。
二月二十六日夜,青拔衆走,遂復西城。
元光元年二月,全與元帥左監軍訛可,節制三路軍馬伐宋。
詔曰:「卿等重任,毋緻不和以貽喪敗。
其資糧可取,規取失宜不能得之,罪在訛可。
旣已得之,不能運緻以為我用,罪在全。
」全與訛可由潁、壽進渡淮,敗宋人于高塘巿,攻固始縣,破宋廬州將焦思忠兵。
無何,獲生口言,時青受宋詔與全兵相拒,全匿其事。
五月,兵還,距淮二十裡,諸軍將渡,全矯稱密詔「諸軍且留收淮南麥」,遂下令人獲麥三石以給軍。
衆惑之,訛可及諸將佐勸之不聽,軍留三日。
訛可謂全曰:「今淮水淺狹,可以速濟。
時方暑雨,若值暴漲,宋乘其後,將不得完歸矣。
」全力拒之。
從宜達阿、移失不、斜烈、李辛稍稍不平,全怒曰:「訛可一帥耳,汝曹黨之。
汝曹緻身至此,皆吾之力。
吾院官也,於汝無不可者。
」衆乃不敢言。
是夜,大雨。
明日,淮水暴漲,乃為橋渡軍。
宋兵襲之,軍遂敗績。
橋壞,全以輕舟先濟,士卒皆覆沒。
宣宗乃下詔誅之,遣官招集潰軍,詔曰:「大軍渡淮,每立功效。
諸將謬誤,部曲散亡,流離憂苦,朕甚閔焉。
各歸舊營,勉圖自效。
」又詔曰:「陣亡把軍品官子孫,十五以上者依品官子孫例隨局承應,十五以下、十歲以上者依品從隨局給俸,至成人本局差使。
無子孫官,依例給俸。
應贈官、賻錢、軍人家口當養贍者,並如舊制。
」 贊曰:金自章宗季年,宋韓侂冑搆難,招誘鄰境亡命以撓中原,事竟無成。
而青、徐、淮海之郊民心一搖,歲遇饑饉,盜賊蜂起,相為長雄,又自屠滅,害及無辜,十餘年麋沸未息。
宣宗不思靖難,復為伐宋之舉,迄金之亡,其禍尤甚。
簡書所載國用安、時青等遺事,至今仁人君子讀之猶蹙頞終日。
當時烝黎,如魚在釜,其何以自存乎。
兵,兇器也。
金以兵得國,亦以兵失國,可不慎哉,可不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