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一百一十四 列傳第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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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栗,盡投其餘于糞溷中。
或白於李蹊,蹊顰蹙曰:「白之參政。
」其人即白合周,周曰:「人雲『花又不損,蜜又得成』。
予謂花不損,何由成蜜。
且京師危急,今欲存社稷耶,存百姓耶。
」當時皆莫敢言,愛實遂上奏,大概言:「罷括粟,則改虐政為仁政,散怨氣為和氣。
」不報。
時所括不能三萬斛,而京城益蕭然矣。
自是之後,死者相枕,貧富束手待斃而已。
上聞之,命出太倉米作粥以食餓者,愛實聞之歎曰:「與其食之,寧如勿奪。
」為奉禦把奴所告。
又近侍幹預朝政,愛實上章諫曰:「今近侍權太重,將相大臣不敢與之相抗。
自古僕禦之臣不過供給指使而已,雖名僕臣,亦必選擇正人。
今不論賢否,惟以世冑或吏員為之。
夫給使令之材,使預社稷大計,此輩果何所知乎。
」章旣上,近侍數人泣訴上前曰:「愛實以臣等為奴隸,置至尊何地耶。
」上益怒,送有司。
近侍局副使李大節從容開釋,乃赦之,出為中京留守,後不知所終。
合周者一名永錫。
貞祐中,為元帥左監軍,失援中都,宣宗削除官爵,杖之八十。
已而復用。
四年,以禦史大夫權尚書右丞,緫兵陝西。
合周留澠池數日,進及京兆,而大兵已至,合周竟不出兵,遂失潼關。
有司以敵至不出兵當斬,諸皇族百餘人上章救之,上曰:「向合周救中都,未至而軍潰,使宗廟山陵失守,罪當誅,朕特寬貸以全其命。
尋復重職,今鎮陝西,所犯乃爾,國家大法豈敢私耶。
」遂再奪爵,免死除名。
至是,為參知政事。
性好作詩詞,語鄙俚,人采其語以為戲笑。
因自草括粟榜文,有「雀無翅兒不飛,蛇無頭兒不行」等語,以「而」作「兒」,掾史知之不敢易也。
京城目之曰「雀兒參政」。
哀宗用而不悟,竟緻敗事。
石抹世勣字景略。
幼勤學,為文有體裁。
承安二年,以父元毅死王事,收充擎執。
五年,登詞賦、經義兩科進士第。
貞祐三年,累官為太常丞,預講議所事。
時朝廷徙河北軍戶河南,宰職議給以田,世勣上言曰:「荒閑之田及牧馬地,其始耕墾,費力當倍,一歲斷不能熟。
若奪民素蒔者與之,則民將失所,且啟不和之端。
況軍戶率無耕牛,雖或有之,而廩給未敢遽減。
彼旣南來,所捐田宅為人所有,一旦北歸,能無爭奪。
切謂宜令軍戶分人歸守本業,收其晚禾,至春復還為固守計。
」會侍禦史劉元規亦言給田不便,上大悟,乃罷之。
未幾,遷同知金安軍節度使。
興定二年,選為華州元帥府參議官。
初,右都監完顏合達行帥府于楨州,嘗以前同知平涼府事卓魯回蒲乃速為參議,及移駐華州,陝西行省請復用蒲乃速,令世勣副之。
上曰:「蒲乃速但能承奉人耳,餘無所長,非如世勣可任以事。
華為要鎮,而輕用其人,或緻敗事。
」遂獨用世勣焉。
尋入為尚書省左司郎中。
元光元年,奪一官,解職。
初,世勣任華州,有薦其深通錢穀者,覆察不如所舉,未籍行止中。
後主者舉覺,平章英王以世勣避都司之繁,私屬治籍吏冀改他職,奏下有司,故有是責。
久之,起為禮部侍郎,轉司農,改太常卿。
正大中,為禮部尚書,兼翰林侍講學士。
天興元年冬,哀宗將北渡,世勣率朝官劉肅、田芝等二十人求見仁安殿。
上問卿等欲何言,世勣曰:「臣等聞陛下欲親出,切謂此行不便。
」上曰:「我不出,軍分為二,一軍守,一軍出戰。
我出則軍合為一。
」世勣曰:「陛下出則軍分為三,一守、一戰、一中軍護從,不若不出為愈也。
」上曰:「卿等不知,我若得完顏仲德、恆山公武仙付之兵事,何勞我出。
我豈不知今日將兵者,官奴統馬兵三百止矣,劉益將步兵五千止矣,欲不自將得乎。
」上又指禦榻曰:「我此行豈復有還期,但恨我無罪亡國耳。
我未嘗奢侈,未嘗信任小人。
」世勣應聲曰:「陛下用小人則亦有之。
」上曰:「小人謂誰?」世勣歷數曰:「移剌粘古、溫敦昌孫、兀撒惹、完顏長樂皆小人也。
陛下不知為小人,所以用之。
」肅與世勣復多有言,良久,君臣涕泣而別。
初,肅等求見,本欲數此四人。
至是,世勣獨言之,於是哀宗以世勣從行。
自蒲城至歸德。
明年六月,走蔡州,次新蔡縣之姜寨。
世勣子嵩,時為縣令,拜上於馬前,兵亂後父子始相見。
上嘉之,授嵩應奉翰林文字,以便養親。
蔡城破,父子俱死。
嵩字企隆,興定二年經義進士。
贊曰:愛實言衛、鎬家屬禁錮之虐,京城括粟之暴,近侍幹政之橫;世勣言河北軍戶給田之不便,親出渡河之非計;皆藥石之言也。
然金至斯時,病在膏肓間矣,倉扁何施焉。
其為忠讜,則不可廢也。
或白於李蹊,蹊顰蹙曰:「白之參政。
」其人即白合周,周曰:「人雲『花又不損,蜜又得成』。
予謂花不損,何由成蜜。
且京師危急,今欲存社稷耶,存百姓耶。
」當時皆莫敢言,愛實遂上奏,大概言:「罷括粟,則改虐政為仁政,散怨氣為和氣。
」不報。
時所括不能三萬斛,而京城益蕭然矣。
自是之後,死者相枕,貧富束手待斃而已。
上聞之,命出太倉米作粥以食餓者,愛實聞之歎曰:「與其食之,寧如勿奪。
」為奉禦把奴所告。
又近侍幹預朝政,愛實上章諫曰:「今近侍權太重,將相大臣不敢與之相抗。
自古僕禦之臣不過供給指使而已,雖名僕臣,亦必選擇正人。
今不論賢否,惟以世冑或吏員為之。
夫給使令之材,使預社稷大計,此輩果何所知乎。
」章旣上,近侍數人泣訴上前曰:「愛實以臣等為奴隸,置至尊何地耶。
」上益怒,送有司。
近侍局副使李大節從容開釋,乃赦之,出為中京留守,後不知所終。
合周者一名永錫。
貞祐中,為元帥左監軍,失援中都,宣宗削除官爵,杖之八十。
已而復用。
四年,以禦史大夫權尚書右丞,緫兵陝西。
合周留澠池數日,進及京兆,而大兵已至,合周竟不出兵,遂失潼關。
有司以敵至不出兵當斬,諸皇族百餘人上章救之,上曰:「向合周救中都,未至而軍潰,使宗廟山陵失守,罪當誅,朕特寬貸以全其命。
尋復重職,今鎮陝西,所犯乃爾,國家大法豈敢私耶。
」遂再奪爵,免死除名。
至是,為參知政事。
性好作詩詞,語鄙俚,人采其語以為戲笑。
因自草括粟榜文,有「雀無翅兒不飛,蛇無頭兒不行」等語,以「而」作「兒」,掾史知之不敢易也。
京城目之曰「雀兒參政」。
哀宗用而不悟,竟緻敗事。
石抹世勣字景略。
幼勤學,為文有體裁。
承安二年,以父元毅死王事,收充擎執。
五年,登詞賦、經義兩科進士第。
貞祐三年,累官為太常丞,預講議所事。
時朝廷徙河北軍戶河南,宰職議給以田,世勣上言曰:「荒閑之田及牧馬地,其始耕墾,費力當倍,一歲斷不能熟。
若奪民素蒔者與之,則民將失所,且啟不和之端。
況軍戶率無耕牛,雖或有之,而廩給未敢遽減。
彼旣南來,所捐田宅為人所有,一旦北歸,能無爭奪。
切謂宜令軍戶分人歸守本業,收其晚禾,至春復還為固守計。
」會侍禦史劉元規亦言給田不便,上大悟,乃罷之。
未幾,遷同知金安軍節度使。
興定二年,選為華州元帥府參議官。
初,右都監完顏合達行帥府于楨州,嘗以前同知平涼府事卓魯回蒲乃速為參議,及移駐華州,陝西行省請復用蒲乃速,令世勣副之。
上曰:「蒲乃速但能承奉人耳,餘無所長,非如世勣可任以事。
華為要鎮,而輕用其人,或緻敗事。
」遂獨用世勣焉。
尋入為尚書省左司郎中。
元光元年,奪一官,解職。
初,世勣任華州,有薦其深通錢穀者,覆察不如所舉,未籍行止中。
後主者舉覺,平章英王以世勣避都司之繁,私屬治籍吏冀改他職,奏下有司,故有是責。
久之,起為禮部侍郎,轉司農,改太常卿。
正大中,為禮部尚書,兼翰林侍講學士。
天興元年冬,哀宗將北渡,世勣率朝官劉肅、田芝等二十人求見仁安殿。
上問卿等欲何言,世勣曰:「臣等聞陛下欲親出,切謂此行不便。
」上曰:「我不出,軍分為二,一軍守,一軍出戰。
我出則軍合為一。
」世勣曰:「陛下出則軍分為三,一守、一戰、一中軍護從,不若不出為愈也。
」上曰:「卿等不知,我若得完顏仲德、恆山公武仙付之兵事,何勞我出。
我豈不知今日將兵者,官奴統馬兵三百止矣,劉益將步兵五千止矣,欲不自將得乎。
」上又指禦榻曰:「我此行豈復有還期,但恨我無罪亡國耳。
我未嘗奢侈,未嘗信任小人。
」世勣應聲曰:「陛下用小人則亦有之。
」上曰:「小人謂誰?」世勣歷數曰:「移剌粘古、溫敦昌孫、兀撒惹、完顏長樂皆小人也。
陛下不知為小人,所以用之。
」肅與世勣復多有言,良久,君臣涕泣而別。
初,肅等求見,本欲數此四人。
至是,世勣獨言之,於是哀宗以世勣從行。
自蒲城至歸德。
明年六月,走蔡州,次新蔡縣之姜寨。
世勣子嵩,時為縣令,拜上於馬前,兵亂後父子始相見。
上嘉之,授嵩應奉翰林文字,以便養親。
蔡城破,父子俱死。
嵩字企隆,興定二年經義進士。
贊曰:愛實言衛、鎬家屬禁錮之虐,京城括粟之暴,近侍幹政之橫;世勣言河北軍戶給田之不便,親出渡河之非計;皆藥石之言也。
然金至斯時,病在膏肓間矣,倉扁何施焉。
其為忠讜,則不可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