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一百一十四 列傳第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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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者,然竟不行。

     未幾,合達自陝州進奏帖,亦為此事,上得奏甚喜。

    蒲阿時在洛陽,驛召之,蓋有意於此矣。

    蒲阿至,奏對之間不及此,止言大兵前鋒忒木〈得,彳改角〉統之,將出冷水谷口,且當先禦此軍。

    上曰:「朕不問此,隻欲問河中可擣否。

    」蒲阿不獲已,始言睿宗所領兵騎雖多,計皆冗雜。

    大兵軍少而精,無非選鋒。

    金軍北渡,大兵必遣輜重屯於平陽之北,匿其選鋒百裡之外,放我師渡,然後斷我歸路與我決戰,恐不得利。

    」上曰:「朕料汝如此,果然。

    更不須再論,且還陝州。

    」蒲阿曰:「合達樞密使所言,此間一面革撥恐亦未盡,乞召至同議可否。

    」上曰:「見得合達亦止此而已,往復遲滯,轉緻誤事。

    」華奏合達必見機會,召至同議為便。

    副樞赤盞合喜亦奏蒲阿、白華之言為是。

    上乃從之。

    召合達至,上令先與密院議定,然後入見。

    旣議,華執合達奏帖舉似再三,竟無一先發言者。

    移時,蒲阿言:「且勾當冷水谷一軍何如。

    」合達曰:「是矣。

    」遂入見。

    上問卿等所議若何,合達敷奏,其言甚多,大概言河中之事與前日上奏時勢不同,所奏亦不敢自主,議遂寢。

    二相還陝,量以軍馬出冷水谷,奉行故事而已。

    十二月,河中府破。

     九年,京城被攻,四月兵退,改元天興。

    是月十六日,併樞密院歸尚書省,以宰相兼院官,左右司首領官兼經歷官,惟平章白撒、副樞合喜、院判白華、權院判完顏忽魯剌退罷。

    忽魯剌有口辯,上愛幸之。

    朝議罪忽魯剌,而書生輩妒華得君,先嘗以語撼之,用是而罷。

    金制,樞密院雖主兵,而節制在尚書省。

    兵興以來,茲制漸改,凡在軍事,省官不得預,院官獨任專見,往往敗事。

    言者多以為將相權不當分,至是始併之。

     十二月朔,上遣近侍局提點曳剌粘古即白華所居,問事勢至於此,計將安出。

    華附奏:「今耕稼已廢,糧斛將盡,四外援兵皆不可指擬,車駕當出就外兵,可留皇兄荊王使之監國,任其裁處。

    聖主旣出,遣使告語北朝,我出非他處收整軍馬,止以軍卒擅誅唐慶,和議從此斷絕,京師今付之荊王,乞我一二州以老耳。

    如此則太後皇族可存,正如春秋紀季入齊為附庸之事,聖主亦得少寬矣。

    」於是起華為右司郎中。

    初,親巡之計決,諸將皆預其議,將退,首領官張袞、聶天驥奏:「尚有舊人諳練軍務者,乃置而不用,今所用者皆不見軍中事體,此為未盡。

    」上問未用者何人,皆曰院判白華,上頷之,故有是命。

     明日,召華諭之曰:「親巡之計已決,但所往群議未定,有言歸德四面皆水可以自保者,或言可沿西山入鄧。

    或言設欲入鄧,大將速不〈得,彳改角〉今在汝州,不如取陳、蔡路轉往鄧下。

    卿以為如何?」華曰「歸德城雖堅,久而食盡,坐以待斃,決不可往。

    欲往鄧下,旣汝州有速不〈得,彳改角〉,斷不能往。

    以今日事勢,博徒所謂孤注者也。

    孤注雲者,止有背城之戰。

    為今之計當直赴汝州,與之一決,有楚則無漢,有漢則無楚。

    汝州戰不如半塗戰,半塗戰又不如出城戰,所以然者何,我軍食力猶在,馬則豆力猶在。

    若出京益遠,軍食日減,馬食野草,事益難矣。

    若我軍便得戰,存亡決此一舉,外則可以激三軍之氣,內則可以慰都人之心。

    或止為避遷之計,人心顧戀家業,未必毅然從行。

    可詳審之。

    」遂召諸相及首領官同議,禾速嘉兀地不、元帥豬兒、高顯、王義深俱主歸德之議,丞相賽不主鄧,議竟不能決。

     明日,制旨京城食盡,今擬親出,聚集軍士於大慶殿諭以此意,諭訖,諸帥將佐合辭奏曰:「聖主不可親出,止可命將,三軍欣然願為國家效死。

    」上猶豫,欲以官奴為馬軍帥,高顯為步軍帥,劉益副之,蓋採輿議也,而三人者亦欲奉命。

    權參政內族訛出大罵雲:「汝輩把鋤不知高下,國家大事,敢易承邪。

    」衆默然,惟官奴曰:「若將相可了,何至使我輩。

    」事亦中止。

     明日,民間鬨傳車駕欲奉皇太後及妃後往歸德,軍士家屬留後。

    目今食盡,坐視城中俱餓死矣。

    縱能至歸德,軍馬所費支吾復得幾許日。

    上聞之,召賽不、合周、訛出、烏古孫蔔吉、完顏正夫議,餘人不預。

    移時方出,見首領官、丞相言,前日巡守之議已定,止為一白華都改卻,今往汝州就軍馬索戰去矣。

    遂擇日祭太廟誓師,擬以二十五日啟行。

    是月晦,車駕至黃陵岡,復有北幸之議,語在白撒傳。

     天興二年正月朔,上次黃陵岡,就歸德餫船北渡,諸相共奏,京師及河南諸州聞上幸河北,恐生他變,可下詔安撫之。

    是時,在所父老僧道獻食,及牛酒犒軍者相屬,上親為拊慰,人人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