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一百一十一 列傳第四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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禦使,與防禦使裴滿羊哥部內酤酒不償直,皆除名。
三月,上諭元帥監軍內族訛可曰:「石倫今以罪廢,欲再起之,恐生物議,汝軍前得無用之乎。
此人頗善戰,果可用便當遣去。
古亦有白衣領職者,渠雖除名何害也。
」十月,大元兵圍青龍堡,詔以石倫權左都監,將兵會上黨公、晉陽公往援之。
兵次彈平寨東三十裡,敵兵梗道不得進,會青龍堡破,召還。
旣而復以罪免。
正大八年,大兵入河南,州郡無不下者,朝議以權昌武軍節度使粘葛仝周不知兵事,起石倫代之。
石倫初赴昌武,詔諭曰:「卿先朝宿將,甚有威望,故起拜是職。
元帥蘇椿、武監軍皆曉兵事,今在昌武,宜與同議,勿復不睦失計也。
」時北兵已至許,石倫赴鎮幾為遊騎所獲。
數日,知兩省軍敗,潰軍踵來,有忠孝軍完顏副統入城,兩手皆折,血污滿身,州人憂怖不知所出。
石倫遣歸順軍提控嵐州人高珪往斥候,珪因持在州軍馬糧草數目奔大元軍,仍告以城池深淺。
俄大兵至城下,以鳳翔府韓壽孫持檄招降,言三峰敗狀。
石倫、蘇椿不詰問即斬之市中。
旣而武監軍偏裨何魏輩開東門,內族按春開南門,夾谷太守開西門,大元軍入城,擒蘇椿,問以大名南奔之事,椿曰:「我本金朝人,無力故降,我歸國得為大官,何謂反耶。
」大將怒其不屈,即殺之。
石倫投廨後井中,仝周自縊州廨。
武監軍者初不預開門之謀,何魏輩欲保全之,故言於大將曰:「監軍令我輩獻門。
」然亦怒其不迎軍而降,亦殺之。
仝周名暉,字子陽,策論進士,興定間為徐州行樞密院參議官,上章言:「惟名與器不可假人,自古帝王靡不為重。
今之金銀牌,即古符節也,其上有太祖禦畫,往年得佩者甚難,兵興以來授予頗濫,市井道路黃白相望,恐非所以示信於下也。
乞寶惜之,有所甄別。
」上以語宰臣,而丞相高琪等奏:「時方多難,急於用人,駕馭之方,此其一也,如故為便。
」 蘇椿,大名人,初守大名,歸順于大元,正大二年九月,自大名奔汴,詔置許州,至是見殺。
完顏訛可,內族也。
時有兩訛可,皆護衛出身,一曰「草火訛可」,每得賊好以草火燎之,一曰「闆子訛可」,嘗誤以宮中牙牌報班齊者為闆子,故時人各以是目之。
正大八年九月,大兵攻河中。
初,宣宗議遷都,朝臣謂可遷河中:「河中背負關陝五路,士馬全盛,南阻大河,可建行臺以為右翼。
前有絳陽、平陽、太原三大鎮,敵兵不敢輕入。
應三鎮郡縣之民皆聚之山寨,敵至則為晝攻夜劫之計。
屯重軍中條,則行在有萬全之固矣。
」主議者以河中在河朔,又無宮室,不及汴梁,議遂寢。
宣宗旣遷河南,三二年之後,詔元帥都監內族阿祿帶行帥府事。
阿祿帶恇怯不能軍,竭民膏血為浚築之計。
未幾,絳州破,阿祿帶益懼,馳奏河中孤城不可守,有旨親視,果不可守則棄之,無至資敵。
阿祿帶遂棄河中,燒民戶官府,一二日而盡。
尋有言河中重鎮,國家基本所在,棄之為失策,設為敵人所據,則大河之險我不得專恃矣。
宣宗悔悟,繫阿祿帶同州獄,累命完復之,隨守隨破。
至是,以內族兩訛可將兵三萬守之。
大兵謀取宋武休關。
未幾,鳳翔破,睿宗分騎兵三萬入散關,攻破鳳州,徑過華陽,屠洋州,攻武休關。
開生山,截焦崖,出武休東南,遂圍興元。
興元軍民散走,死於沙窩者數十萬。
分軍而西,西軍由別路入沔州,取大安軍路開魚鱉山,撤屋為筏,渡嘉陵江入關堡,並江趨葭萌,略地至西水縣而還。
東軍止屯興元、洋州之間,遂趨饒峰。
宋人棄關不守,大兵乃得入。
初,大兵期以明年正月合南北軍攻汴梁,故自將攻河中。
河中告急,合打蒲阿遣王敢率步兵一萬救之。
十二月,河中破。
初,河中主將知大兵將至,懼軍力不足,截故城之半守之。
及被攻,行帳命築松樓高二百尺,下瞰城中,土山地穴百道並進。
至十一月,攻愈急。
自王敢救軍至,軍士殊死鬬,日夜不休,西北樓櫓俱盡,白戰又半月,力盡乃陷。
草訛可戰數十合始被擒,尋殺之。
闆訛可提敗卒三千奪船走,北兵追及,鼓噪北岸上,矢石如雨。
數裡之外有戰船橫截之,敗軍不得過,船中有齎火砲名「震天雷」者連發之,砲火明,見北船軍無幾人,力斫橫船開,得至潼關,遂入閿鄉。
尋有詔赦將佐以下,責訛可以不能死,車載入陝州,決杖二百。
識者以為河中城守不下,德順力竭而陷,非戰之罪,故訛可之死人有冤之者。
初,訛可以元帥右監軍、邠涇緫帥、權參知政事,奉旨於邠、涇、鳳翔往來防秋,奉禦六兒監戰,於訛可為孫行,而訛可動為所制,意頗不平,漸生猜隙。
七年九月,召赴京師,改河中緫帥,受京兆節制。
此時六兒同赴召,謂訛可奉旨往來防秋,而乃畏怯避遠,正與朝旨相違,上意頗罪訛可。
及河中陷,苦戰力盡,而北兵百倍臨之,人謂雖至不守猶可以自贖,竟杖而死,蓋六兒先入之言主之也。
劉祁曰:「金人南渡之後,近侍之權尤重。
蓋宣宗喜用其人以為耳目,伺察百官,故奉禦輩採訪民間,號『行路禦史』,或得一二事即入奏之,上因以責臺官漏洩,皆抵罪。
又方面之柄雖委將帥,又差一奉禦在軍中,號曰『監戰』,每臨機制變多為所牽制,遇敵輒先奔,故師多喪敗。
」哀宗因之不改,終至亡國。
論曰:古裡甲石倫善戰而好犯法,故見廢者屢,晚起為將,卒死於難。
金運將終,又用數奇之李廣,其乏絕不亦宜乎。
草訛可力戰而死,闆訛可亦力戰,不死於陣而死於刑,論者以為有近侍先入之言。
夫以{執日}禦治軍,旣掣之肘,又信其讒以殺人,金失政刑矣。
唐之亡,坐以近侍監軍,金蹈其轍,哀哉。
撒合輦字安之,內族也。
宣宗朝,累遷同簽樞密院事。
元光二年十二月庚寅夜,宣宗病篤,英王盤都先入侍,哀宗後至,東華門已閉,聞英王在宮,遣樞密院官及東宮親衛軍緫領移剌蒲阿勒兵東華門,都點檢駙馬都尉徒單合住奏中宮,得旨,領符
三月,上諭元帥監軍內族訛可曰:「石倫今以罪廢,欲再起之,恐生物議,汝軍前得無用之乎。
此人頗善戰,果可用便當遣去。
古亦有白衣領職者,渠雖除名何害也。
」十月,大元兵圍青龍堡,詔以石倫權左都監,將兵會上黨公、晉陽公往援之。
兵次彈平寨東三十裡,敵兵梗道不得進,會青龍堡破,召還。
旣而復以罪免。
正大八年,大兵入河南,州郡無不下者,朝議以權昌武軍節度使粘葛仝周不知兵事,起石倫代之。
石倫初赴昌武,詔諭曰:「卿先朝宿將,甚有威望,故起拜是職。
元帥蘇椿、武監軍皆曉兵事,今在昌武,宜與同議,勿復不睦失計也。
」時北兵已至許,石倫赴鎮幾為遊騎所獲。
數日,知兩省軍敗,潰軍踵來,有忠孝軍完顏副統入城,兩手皆折,血污滿身,州人憂怖不知所出。
石倫遣歸順軍提控嵐州人高珪往斥候,珪因持在州軍馬糧草數目奔大元軍,仍告以城池深淺。
俄大兵至城下,以鳳翔府韓壽孫持檄招降,言三峰敗狀。
石倫、蘇椿不詰問即斬之市中。
旣而武監軍偏裨何魏輩開東門,內族按春開南門,夾谷太守開西門,大元軍入城,擒蘇椿,問以大名南奔之事,椿曰:「我本金朝人,無力故降,我歸國得為大官,何謂反耶。
」大將怒其不屈,即殺之。
石倫投廨後井中,仝周自縊州廨。
武監軍者初不預開門之謀,何魏輩欲保全之,故言於大將曰:「監軍令我輩獻門。
」然亦怒其不迎軍而降,亦殺之。
仝周名暉,字子陽,策論進士,興定間為徐州行樞密院參議官,上章言:「惟名與器不可假人,自古帝王靡不為重。
今之金銀牌,即古符節也,其上有太祖禦畫,往年得佩者甚難,兵興以來授予頗濫,市井道路黃白相望,恐非所以示信於下也。
乞寶惜之,有所甄別。
」上以語宰臣,而丞相高琪等奏:「時方多難,急於用人,駕馭之方,此其一也,如故為便。
」 蘇椿,大名人,初守大名,歸順于大元,正大二年九月,自大名奔汴,詔置許州,至是見殺。
完顏訛可,內族也。
時有兩訛可,皆護衛出身,一曰「草火訛可」,每得賊好以草火燎之,一曰「闆子訛可」,嘗誤以宮中牙牌報班齊者為闆子,故時人各以是目之。
正大八年九月,大兵攻河中。
初,宣宗議遷都,朝臣謂可遷河中:「河中背負關陝五路,士馬全盛,南阻大河,可建行臺以為右翼。
前有絳陽、平陽、太原三大鎮,敵兵不敢輕入。
應三鎮郡縣之民皆聚之山寨,敵至則為晝攻夜劫之計。
屯重軍中條,則行在有萬全之固矣。
」主議者以河中在河朔,又無宮室,不及汴梁,議遂寢。
宣宗旣遷河南,三二年之後,詔元帥都監內族阿祿帶行帥府事。
阿祿帶恇怯不能軍,竭民膏血為浚築之計。
未幾,絳州破,阿祿帶益懼,馳奏河中孤城不可守,有旨親視,果不可守則棄之,無至資敵。
阿祿帶遂棄河中,燒民戶官府,一二日而盡。
尋有言河中重鎮,國家基本所在,棄之為失策,設為敵人所據,則大河之險我不得專恃矣。
宣宗悔悟,繫阿祿帶同州獄,累命完復之,隨守隨破。
至是,以內族兩訛可將兵三萬守之。
大兵謀取宋武休關。
未幾,鳳翔破,睿宗分騎兵三萬入散關,攻破鳳州,徑過華陽,屠洋州,攻武休關。
開生山,截焦崖,出武休東南,遂圍興元。
興元軍民散走,死於沙窩者數十萬。
分軍而西,西軍由別路入沔州,取大安軍路開魚鱉山,撤屋為筏,渡嘉陵江入關堡,並江趨葭萌,略地至西水縣而還。
東軍止屯興元、洋州之間,遂趨饒峰。
宋人棄關不守,大兵乃得入。
初,大兵期以明年正月合南北軍攻汴梁,故自將攻河中。
河中告急,合打蒲阿遣王敢率步兵一萬救之。
十二月,河中破。
初,河中主將知大兵將至,懼軍力不足,截故城之半守之。
及被攻,行帳命築松樓高二百尺,下瞰城中,土山地穴百道並進。
至十一月,攻愈急。
自王敢救軍至,軍士殊死鬬,日夜不休,西北樓櫓俱盡,白戰又半月,力盡乃陷。
草訛可戰數十合始被擒,尋殺之。
闆訛可提敗卒三千奪船走,北兵追及,鼓噪北岸上,矢石如雨。
數裡之外有戰船橫截之,敗軍不得過,船中有齎火砲名「震天雷」者連發之,砲火明,見北船軍無幾人,力斫橫船開,得至潼關,遂入閿鄉。
尋有詔赦將佐以下,責訛可以不能死,車載入陝州,決杖二百。
識者以為河中城守不下,德順力竭而陷,非戰之罪,故訛可之死人有冤之者。
初,訛可以元帥右監軍、邠涇緫帥、權參知政事,奉旨於邠、涇、鳳翔往來防秋,奉禦六兒監戰,於訛可為孫行,而訛可動為所制,意頗不平,漸生猜隙。
七年九月,召赴京師,改河中緫帥,受京兆節制。
此時六兒同赴召,謂訛可奉旨往來防秋,而乃畏怯避遠,正與朝旨相違,上意頗罪訛可。
及河中陷,苦戰力盡,而北兵百倍臨之,人謂雖至不守猶可以自贖,竟杖而死,蓋六兒先入之言主之也。
劉祁曰:「金人南渡之後,近侍之權尤重。
蓋宣宗喜用其人以為耳目,伺察百官,故奉禦輩採訪民間,號『行路禦史』,或得一二事即入奏之,上因以責臺官漏洩,皆抵罪。
又方面之柄雖委將帥,又差一奉禦在軍中,號曰『監戰』,每臨機制變多為所牽制,遇敵輒先奔,故師多喪敗。
」哀宗因之不改,終至亡國。
論曰:古裡甲石倫善戰而好犯法,故見廢者屢,晚起為將,卒死於難。
金運將終,又用數奇之李廣,其乏絕不亦宜乎。
草訛可力戰而死,闆訛可亦力戰,不死於陣而死於刑,論者以為有近侍先入之言。
夫以{執日}禦治軍,旣掣之肘,又信其讒以殺人,金失政刑矣。
唐之亡,坐以近侍監軍,金蹈其轍,哀哉。
撒合輦字安之,內族也。
宣宗朝,累遷同簽樞密院事。
元光二年十二月庚寅夜,宣宗病篤,英王盤都先入侍,哀宗後至,東華門已閉,聞英王在宮,遣樞密院官及東宮親衛軍緫領移剌蒲阿勒兵東華門,都點檢駙馬都尉徒單合住奏中宮,得旨,領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