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一百0四 列傳第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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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坦謀嘉 鄒谷 高霖 孟奎 烏林荅與 郭俁 溫迪罕達 王擴 移剌福僧 奧屯忠孝 蒲察思忠 紇石烈胡失門 完顏宇 斡勒合打 蒲察移剌都
納坦謀嘉,上京路牙塔懶猛安人。
初習策論進士,大定二十六年,選入東宮,教鄆王琮、瀛王瓌讀書。
以終場舉人試補上京提刑司書史,以廉能著稱。
承安元年,契丹陀鎖寇掠韓州、信州,提刑司問諸書史「誰入奏者」?皆難之,謀嘉請行。
五年,特賜同進士出身,調東京教授、湯池主簿、太學助教。
丁母憂,服闋,累除翰林修撰,兼修起居注、監察禦史。
貞祐初,遷吏部員外郎、翰林待制、侍禦史。
完顏宇舉謀嘉才行,志在匡國,可預軍政。
充元帥府經歷官。
中都被圍,食且盡,胥鼎奏「京師官民能贍足貧民者,計所贍遷官,皆先給據」,謀嘉不受據而去。
中都危急,謀嘉曰:「帥臣統數萬衆不能出城一戰,何如自縛請降邪?」宣宗議遷都,謀嘉曰:「不可。
河南地狹土薄,他日宋、夏交侵,河北非我有矣。
當選諸王分鎮遼東、河南,中都不可去也。
」不聽。
頃之,除唐州刺史。
入為太常少卿兼左拾遺,遷鄭州防禦使。
改左諭德,轉少詹事,攝禦史中丞,未幾,攝太子詹事。
興定元年,潼關失守,遷河南統軍使兼昌武軍節度使,攝簽樞密院事,行院許州,汰去冗食軍士二千餘人。
上書諫伐宋,不聽。
三年,降潁州防禦使。
有告宋人將襲潁州者,已而宋兵果至,謀嘉有備,乃引去。
有司上功,不及告者,謀嘉請而賞之。
四年,召為翰林侍講學士兼兵部侍郎,同修國史。
五年,卒。
鄒谷字應仲,密州諸城人。
中大定十三年進士第,累官瀋王府文學。
尚書省奏擬大理司直,上曰:「司直爭論情法,折正疑難,谷非所長也。
」宰臣曰:「谷有吏才,陝西、河南訪察及定課皆稱職。
」上以谷為同知曹州軍州事。
召為刑部主事,轉北京、臨潢提刑判官,入為大理寺丞。
尚書省點差接送伴宋國使官,令史周昂具數員呈請,左司都事李炳乘醉見之,怒曰:「吾口舉兩人即是,安用許為?」命左右攬昂衣欲杖之,會左司官召昂去乃已,詈諸令史為奴畜。
明日語權令史李秉鈞曰:「吾豈惟箠罵,汝進退去留,亦皆在我!」群吏將陳訴,會官劾奏,事下大理寺議,差接送伴官事當奏聞,炳謂口舉兩人,當科。
「違制」谷曰:「口舉兩人,一時之言,當杖贖。
攬昂衣欲加杖,當決三十。
」上曰:「李炳讀書人,何乃至是?」宰臣對曰:「李炳疾惡,衆人不能容耳。
」上曰:「炳誠過矣,告者未必是也。
」乃從谷議。
歷濟南、彰德府治中,吏部郎中,河東按察副使,沂州防禦使。
歷定海、泰寧軍節度使。
泰和六年,緻仕。
貞祐初,卒。
高霖字子約,東平人。
大定二十五年進士,調符離主簿。
察廉,遷泗水令,再調安國軍節度判官。
以父憂還鄉裡,教授生徒,恒數百人。
服除,為絳陽軍節度判官。
用薦舉,召為國史院編修官。
建言:「黃河所以為民害者,皆以河流有曲折,適逢隘狹,故緻湍決。
按水經當踈其阨塞,行所無事。
今若開雞爪河以殺其勢,可免數埽之勞。
凡捲埽工物,皆取於民,大為時病。
乞並河隄廣樹榆柳,數年之後,隄岸旣固,埽材亦便,民力漸省。
」朝廷從之。
遷應奉翰林文字兼前職,改監察禦史。
丁母憂,起復太常博士。
改都水監丞,簽陝西路按察司事,體訪官員能否,仍赴闕待對。
時南征調發繁急,民稍稽滯,有司皆坐失誤軍期罪。
霖言其枉,悉出之。
授都水少監。
大安初,為耀州刺史。
三年,遷河北東路按察副使,改韓王傅,兼翰林直學士。
崇慶初,改工部侍郎兼直學士。
至寧元年八月,霖奉儲〈彳待〉迎宣宗至新城,勑霖南迎諸妃。
旣至,賜錢千貫,遷官三階。
貞祐二年,除河平軍節度使兼都水監。
霖請城宜村為衛州以護北門,上從之。
入為兵部尚書,知大興府事,俄權參知政事,與右丞相承暉行省于中都。
尋改中都留守,兼本路兵馬都緫管。
平章政事抹撚盡忠棄中都南奔,霖與子義傑率其徒夜出,不能進,謂義傑曰:「汝可求生,吾死於此矣。
」霖死,義傑伏群屍中以免。
贈翰林學士承旨,令立碑鄉裡,歲時緻祭,訪其子孫錄用,謚文簡。
孟奎字元秀,遼陽人也。
大定二十一年進士,調黎陽主簿。
丁母憂,服闋,調淄州軍事判官,遷汲縣令。
察廉,改定興令。
補尚書省令史,從參知政事馬琪塞澶淵決河,改中都左警巡使。
平章政事完顏守貞禮接士大夫在其門者,號「冷巖十俊」,奎其一也。
改都轉運司支度判官、上京等路提刑判官。
初,遼東契丹
初習策論進士,大定二十六年,選入東宮,教鄆王琮、瀛王瓌讀書。
以終場舉人試補上京提刑司書史,以廉能著稱。
承安元年,契丹陀鎖寇掠韓州、信州,提刑司問諸書史「誰入奏者」?皆難之,謀嘉請行。
五年,特賜同進士出身,調東京教授、湯池主簿、太學助教。
丁母憂,服闋,累除翰林修撰,兼修起居注、監察禦史。
貞祐初,遷吏部員外郎、翰林待制、侍禦史。
完顏宇舉謀嘉才行,志在匡國,可預軍政。
充元帥府經歷官。
中都被圍,食且盡,胥鼎奏「京師官民能贍足貧民者,計所贍遷官,皆先給據」,謀嘉不受據而去。
中都危急,謀嘉曰:「帥臣統數萬衆不能出城一戰,何如自縛請降邪?」宣宗議遷都,謀嘉曰:「不可。
河南地狹土薄,他日宋、夏交侵,河北非我有矣。
當選諸王分鎮遼東、河南,中都不可去也。
」不聽。
頃之,除唐州刺史。
入為太常少卿兼左拾遺,遷鄭州防禦使。
改左諭德,轉少詹事,攝禦史中丞,未幾,攝太子詹事。
興定元年,潼關失守,遷河南統軍使兼昌武軍節度使,攝簽樞密院事,行院許州,汰去冗食軍士二千餘人。
上書諫伐宋,不聽。
三年,降潁州防禦使。
有告宋人將襲潁州者,已而宋兵果至,謀嘉有備,乃引去。
有司上功,不及告者,謀嘉請而賞之。
四年,召為翰林侍講學士兼兵部侍郎,同修國史。
五年,卒。
鄒谷字應仲,密州諸城人。
中大定十三年進士第,累官瀋王府文學。
尚書省奏擬大理司直,上曰:「司直爭論情法,折正疑難,谷非所長也。
」宰臣曰:「谷有吏才,陝西、河南訪察及定課皆稱職。
」上以谷為同知曹州軍州事。
召為刑部主事,轉北京、臨潢提刑判官,入為大理寺丞。
尚書省點差接送伴宋國使官,令史周昂具數員呈請,左司都事李炳乘醉見之,怒曰:「吾口舉兩人即是,安用許為?」命左右攬昂衣欲杖之,會左司官召昂去乃已,詈諸令史為奴畜。
明日語權令史李秉鈞曰:「吾豈惟箠罵,汝進退去留,亦皆在我!」群吏將陳訴,會官劾奏,事下大理寺議,差接送伴官事當奏聞,炳謂口舉兩人,當科。
「違制」谷曰:「口舉兩人,一時之言,當杖贖。
攬昂衣欲加杖,當決三十。
」上曰:「李炳讀書人,何乃至是?」宰臣對曰:「李炳疾惡,衆人不能容耳。
」上曰:「炳誠過矣,告者未必是也。
」乃從谷議。
歷濟南、彰德府治中,吏部郎中,河東按察副使,沂州防禦使。
歷定海、泰寧軍節度使。
泰和六年,緻仕。
貞祐初,卒。
高霖字子約,東平人。
大定二十五年進士,調符離主簿。
察廉,遷泗水令,再調安國軍節度判官。
以父憂還鄉裡,教授生徒,恒數百人。
服除,為絳陽軍節度判官。
用薦舉,召為國史院編修官。
建言:「黃河所以為民害者,皆以河流有曲折,適逢隘狹,故緻湍決。
按水經當踈其阨塞,行所無事。
今若開雞爪河以殺其勢,可免數埽之勞。
凡捲埽工物,皆取於民,大為時病。
乞並河隄廣樹榆柳,數年之後,隄岸旣固,埽材亦便,民力漸省。
」朝廷從之。
遷應奉翰林文字兼前職,改監察禦史。
丁母憂,起復太常博士。
改都水監丞,簽陝西路按察司事,體訪官員能否,仍赴闕待對。
時南征調發繁急,民稍稽滯,有司皆坐失誤軍期罪。
霖言其枉,悉出之。
授都水少監。
大安初,為耀州刺史。
三年,遷河北東路按察副使,改韓王傅,兼翰林直學士。
崇慶初,改工部侍郎兼直學士。
至寧元年八月,霖奉儲〈彳待〉迎宣宗至新城,勑霖南迎諸妃。
旣至,賜錢千貫,遷官三階。
貞祐二年,除河平軍節度使兼都水監。
霖請城宜村為衛州以護北門,上從之。
入為兵部尚書,知大興府事,俄權參知政事,與右丞相承暉行省于中都。
尋改中都留守,兼本路兵馬都緫管。
平章政事抹撚盡忠棄中都南奔,霖與子義傑率其徒夜出,不能進,謂義傑曰:「汝可求生,吾死於此矣。
」霖死,義傑伏群屍中以免。
贈翰林學士承旨,令立碑鄉裡,歲時緻祭,訪其子孫錄用,謚文簡。
孟奎字元秀,遼陽人也。
大定二十一年進士,調黎陽主簿。
丁母憂,服闋,調淄州軍事判官,遷汲縣令。
察廉,改定興令。
補尚書省令史,從參知政事馬琪塞澶淵決河,改中都左警巡使。
平章政事完顏守貞禮接士大夫在其門者,號「冷巖十俊」,奎其一也。
改都轉運司支度判官、上京等路提刑判官。
初,遼東契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