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一百0三 列傳第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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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顏仲元 完顏阿鄰 完顏霆 烏古論長壽 完顏佐 石抹仲溫 烏古論禮 蒲察阿裡 奧屯襄 完顏蒲剌都 夾谷石裡哥 朮甲臣嘉 紇石烈桓端 完顏阿裡不孫 完顏鐵哥 納蘭胡魯剌 完顏仲元,本姓郭氏,中都人。

    大安中,李雄募兵,仲元與完顏阿鄰俱應募,數有功。

    貞祐三年,與阿鄰俱累功至節度。

    仲元為永定軍節度使,賜姓完顏氏。

    仲元在當時兵最強,號「花帽軍」,人呼為「郭大相公」,以與阿鄰相別。

    頃之,兼本路宣撫使。

    八月,遙授知河間府事。

    數月,改知濟南府事,權山東東路宣撫副使。

     貞祐四年,山東乏糧,仲元軍三萬欲於黃河之側或陝右分屯,上書乞補京官,且言恢復河朔之策,當詣闕面陳。

    詔曰:「卿兄弟鳩集義旅,所在立功,忠義之誠,皎然可見。

    朕以參政侯摯與卿素厚,命於彼中行省,應悉朕心。

    卿求入見,其意固嘉,東平方危,正賴卿等相為聲援,俟兵勢稍緩,即徙軍附河屯駐,此時卿來,蓋未晚也。

    尚思戮力,朕不汝忘。

    」未幾,改河北宣撫副使。

     仲元部將李霆等積功至刺史、提控,仲元奏賜金牌,霆等皆為名將,功名與仲元相埒。

    仲元屢有功,以本職為從宜招撫使,計約從坦等軍圖恢復。

    詔以仲元軍猥多,差為三等,上等備征伐,中下給戍守,懦弱者皆罷去。

    紅襖賊千餘人據漣水縣,仲元遣提控婁室率兵擊破之,斬首數百,敗祝春,擒郭偉,餘衆奔潰,遂復漣水縣。

    仲元兼單州經略使,婁室遷兩階,升職一等。

    未幾,仲元遙授知歸德府事。

     是歲十月,徙軍盧氏,改商州經略使,權元帥右都監。

    詔曰「商、虢、潼關,實相連屬,卿思為萬全之計。

    」未幾,潼關失守,仲元軍趨商、虢,復至嵩、汝,皆弗及。

    仲元上書曰:「去年六月,臣嘗請於朝廷,乞選名將督諸軍,臣得推鋒,身先士卒,糧儲不繼,竟不果行。

    今將坐甲待敵,則師老財殫,日就困弊。

    」其大概欲伐西夏以張兵勢。

    又曰:「陝西一路最為重地,潼關、禁坑及商州諸隘俱當預備。

    向者中都,居庸最為要害,乃由小嶺、紫荊遶出,我軍腹背受兵,卒不能守。

    近日由禁坑出,遂失潼關。

    可選精兵分地戍之。

    」其後乃置秦、藍守禦,及用兵西夏矣。

     興定元年,復為單州經略使,敗宋人二千于龜山,復敗步騎千餘于盱眙,敗紅襖于白裡港,獲老幼萬餘人,皆縱遣之。

    宋人圍海州,仲元軍高橋,令提控完顏阿鄰領騎繞出其後夾擊之。

    宋兵解去。

    賜金帶,優詔獎諭。

    紅襖賊陷曹馬城,剽掠徐、單之間。

    提控高琬等分兵擊之,俘生口二千。

    三年,仲元奏:「州城旣固,積糧二十萬石,集鄉義軍萬餘人,並閑訓練,足以守禦,乞以所部渡河。

    」詔屯宿州,與右都監紇石烈德同行帥府事。

    仲元有足疾,滿百日,詔曰:「卿處置機務,撫存將士,出兵使李辛可也。

    」四年,兼保靜軍節度使,尋為勸農使。

    五年,為鎮南節度使。

     元光元年,知鳳翔府事。

    鳳翔被圍,左監軍石盞合喜來濟軍。

    仲元讓合喜緫兵事。

    合喜曰:「公素得衆心,不必以官位見讓。

    」仲元請身先士卒,諭諸將士曰:「凡有奇功者,即承制超擢。

    」及危急乃輒注四品以下。

    顏盞蝦蟆力戰功最,輒授通遠軍節度使。

    圍解,奏請擅除拜之罪。

    宣宗嘉其功,皆許之。

     遷元帥右監軍,授河北東路洮委必剌猛安,賜金五十兩、重幣十五端、通犀帶,優詔褒諭。

    正大間,為兵部尚書,皇太後衛尉,卒。

    仲元為將,沈毅有謀,南渡後最稱名將雲。

     完顏阿鄰本姓郭氏,以功俱賜姓完顏。

    大安中,李雄募兵,阿鄰與完顏仲元等俱應募,數有功。

    宣宗即位,遷通州防禦使。

    宣宗遷汴,阿鄰改同知河間府事兼清州防禦使,將所部兵駐清、滄,控扼山東。

    遷橫海軍節度使,賜以國姓。

    阿鄰與山東路宣撫副使顏盞天澤不相能,詔阿鄰當與天澤共濟國事,無執偏見,妄分彼此。

    尋改泰定軍節度使、山東西路宣撫使。

    是時,仲元亦積功勞,知濟南府,賜姓完顏,與阿鄰俱加從宜招撫使,詔書獎諭,且令計約涿州刺史從坦等軍恢復中都。

    於是,仲元、阿鄰部兵猥多,詔以三等差第之,上等備征伐,中下戍守,懦弱者罷去,量給地以贍其家。

    阿鄰所部「黃鶴袖軍」駐魚臺者,桀驁不法,掠平民,劫商旅,道路不通,有司乞徙于滕州。

    詔阿鄰就處置之。

    頃之,破紅襖賊郝定于泗水縣柘溝村,生擒郝定,送京師斬之。

     近制,賜本朝姓者,凡以千人敗敵三千者賜及緦麻以上,敗二千人以上者賜及大功以上,敗千人以上者賜止其家。

    阿鄰旣賜姓,以兄守楫及從父兄弟為請。

    宰臣奏阿鄰功止賜一家,宣宗特詔許之。

    至是仲元上奏曰:「臣頃在軍旅,纔立微功,遽蒙天恩,賜之國姓,非臣殺身所能仰報。

    族兄徐州譏察副使僧喜、前汾州酒同監三喜、前解州鹽管勾添章、守興平縣監酒添福猶姓郭氏。

    念臣與僧喜等昔同一家,今為兩族,完顏阿鄰與臣同功,皇恩所加併及本族,僧喜等四人乞依此例。

    」不許。

    改輝州經略使。

     阿鄰有衆萬五千,詔分五千隸東平行省,其衆泣訴雲:「我曹以國家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