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九十六 列傳第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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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生所恃者誠與直爾。

    百官病告,監察當視。

    臣為中丞,官吏姦私則當言之。

    病而在告,此小事臣容有不知,其畏宰相何圖焉。

    」旣出,世宗目送之,曰:「晏年老,氣猶未衰。

    」一日,禦史臺奏請增監察員,上曰「採察內外官吏,固係監察。

    然爾等有所聞知,亦當彈劾。

    況糾正非違,臺官職也,苟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顧謂晏曰:「豳王年少未練,朕以臺事委卿,當一一用意。

    」 初,錦州龍宮寺,遼主撥賜戶民俾輸稅于寺,歲久皆以為奴,有欲訴者害之島中。

    晏乃具奏:「在律,僧不殺生,況人命乎。

    遼以良民為二稅戶,此不道之甚也,今幸遇聖朝,乞盡釋為良。

    」世宗納其言,於是獲免者六百餘人。

    故同判大睦親府事謀衍家有民質券,積其息不能償,因沒為奴,屢訴有司不能直,至是,投匭自言。

    事下禦史臺,晏檢擿案狀得其情,遂奏免之。

    尋為賀宋正旦國信副使。

    及世宗不豫,命宿禁中,一時詔冊皆晏為之。

     章宗立,晏畫十事以上。

    一曰,風俗奢僭,宜定制度。

    二曰,禁遊手。

    三曰,宜停鑄錢。

    四曰,免上戶管庫。

    五曰,太平宜興禮樂。

    六曰,量輕租稅。

    七曰,減鹽價。

    八曰,免監官陪納虧欠。

    九曰,有司尚苟且,乞申明經久遠圖。

    十曰,禁網差密,宜尚寬大。

    又奏「乞委待制黨懷英、修撰張行簡更直進讀陳言文字,以廣視聽」。

    皆採納之。

    以年老乞緻仕,改禮部尚書,兼翰林學士承旨。

    越二年,復申前請,授沁南軍節度使,久之,緻仕。

    上念其先朝舊人,復起為昭義軍節度使。

     明昌六年,歸老,得疾,詔除其子左司員外郎仲略為澤州刺史,以便侍養。

    承安二年卒,年七十五,謚曰文簡。

     仲略字簡之。

    聰敏力學,登大定十九年詞賦進士第,調代州五臺主簿。

    以母憂去,服闋,轉韓州軍事判官,遷澤州晉城令,補尚書省令史。

    除翰林修撰,兼太常博士。

    改授左司都事,為立夏國王讀冊官。

    還,權領左司。

    一日,奏事退,上顧謂侍臣曰:「仲略精神明健,如俊鶻脫帽。

    」又曰:「李仲略健吏也。

    」未幾,轉員外郎,以親病求侍,特授澤州刺史以便祿養。

    先是,晏領沁南軍節度使,澤於懷為支郡,父子相繼,鄉人榮之。

    以父喪免,起為戶部郎中。

     時上命六品以上官,十日以次轉對,乃進言曰:「凡救其末,不若正其本。

    所謂本者厚風俗,去冗食,養財用而已。

    厚風俗在乎立制度,禁奢僭。

    去冗食在乎寵力農,抑遊墮。

    養財用在乎廣儲蓄,時斂散。

    商賈不通難得之貨,工匠不作無用之器,則下知重本。

    下知重本,則末息矣。

    」又條陳制度之宜,上嘉納之。

    俄授翰林直學士,兼前職,因命充經義讀卷官。

    上問曰:「有司以謂經義不若詞賦,罷之何如?」仲略奏曰:「經乃聖人之書,明經所以適用,非詞賦比。

    乞自今以經義進士為考試官,庶得碩學之士。

    」上可其奏。

    改吏部郎中,遷侍郎,兼翼王傅,俄兼宛王傅。

     時知大興府事紇石烈執中坐贓,上命仲略鞫之,罪當削解。

    權要競言太重,上頗然之,仲略奏曰:「教化之行,自近者始。

    京師,四方之則也。

    郡縣守令無慮數百,此而不懲,何以勵後?況執中兇殘很愎,慢上虐下,豈可宥之。

    」上曰:「卿言是也。

    」未幾,授山東東西路按察使。

    尋以病訪醫京師,泰和五年卒。

    上聞之,歎曰:「此人於國家宣力多矣,何遽止是耶。

    」贈朝列大夫,謚曰襄獻。

     仲略性豪邁有父風,剛介特立,不阿權貴,臨事明敏無留滯,故所任以幹濟稱雲。

     李愈字景韓,絳之正平人。

    業儒術,中正隆五年詞賦進士第,調河南澠池主簿。

    察廉優等為平陽酒副使,遷冀氏令,累遷解州刺史。

    章宗即位,召授同知中都路都轉運使事,改同知濟南府。

     明昌二年,授曹王傅,兼同知定武軍節度使事。

    王奉命宴賜北部,愈從行,還過京師,表言:「諸部所貢之馬,止可委招討司受於界上,量給迴賜,務省費以廣邊儲。

    擬自臨潢至西夏沿邊創設重鎮十數,仍選猛安謀克勳臣子孫有材力者使居其職,田給於軍者許募漢人佃種,不必遠輓牛頭粟而兵自富強矣。

    」上覽其奏,謂宰臣曰:「愈一書生耳,其用心之忠如是。

    」以表下尚書省議。

    會愈遷同知西京留守,過闕復上言,以為「前表儻可採,乞斷自宸衷」,上納用焉。

    自是,命五年一宴賜,人以為便。

    改棣州防禦使。

    未幾,授大興府治中,上諭之曰:「卿資歷應得三品,以是員方闕而卿能幹,故用之,當知朕意。

    」北京提刑副使範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