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八十五 列傳第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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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宗諸子
永中 永蹈 永功子璹 永德 永成 永升
世宗昭德皇後生顯宗、趙王孰輦、越王斜魯。
元妃張氏生鄗王允中、越王允功。
元妃李氏生鄭王允蹈、衛紹王允濟、潞王允德。
昭儀梁氏豫王允成。
才人石抹氏生夔王允升。
孰輦、斜魯皆早卒。
鎬王永中本名實魯剌,又名萬僧。
大定元年,封許王。
五年,判大興尹。
七年,進封越王。
十一年,進封趙王。
十三年,拜樞密使。
十九年,子石古乃加光祿大夫。
是歲,改葬明德皇後于坤厚陵,永中母元妃張氏陪葬。
十一月庚申,自磐寧宮發引。
永中以元妃柩先發,使執黃傘者前導。
俄頃,皇後柩出磐寧宮,顯宗徒跣。
少府監張僅言呼執黃傘者,不應。
旣葬,僅言欲奏其事,顯宗解之曰:「是何足校哉,或傘人誤耳。
」僅言乃止。
二十一年,改判大宗正事。
永中不悅,顯宗勸之曰:「宗正之職,自親及踈,自近及遠,此親賢之任也。
且皇子之貴,豈以官職閑劇為計邪?」永中乃喜。
二十四年,世宗幸上京,顯宗居守,并留永中。
顯宗先遣章宗、宣宗奉表問起居于上京,旣而遣永中子光祿大夫石古乃奉表。
世宗喜謂豫國公主曰:「皇太子孝德天成,先遣二子,繼遣此子,兄弟之際相友愛如此也。
」 二十五年六月,世宗在天平山好水川清暑,顯宗薨于中都,詔曹王永功視章宗,召永中赴行在。
是歲,與章宗及永功等並加開府儀同三司。
二十六,復為樞密使。
是歲,世宗賜諸孫名。
石古乃曰瑜,神土門曰璋,阿思懣曰〈王巳〉,阿離合懣曰瑑。
二十七年,〈王巳〉年十五以上,加奉國上將軍。
章宗即位,起復判西京留守,進封漢王,與諸弟各賜金五百兩、銀五千兩、錢二千貫、重幣三百端、絹二千匹。
再賜永中修公廨錢三百萬,特加石古乃銀青榮祿大夫,阿離合懣奉國上將軍。
明昌二年正月辛酉,孝懿皇後崩。
判真定府事吳王永成、判定武軍節度使隋王永升奔喪後期,各罰俸一月,杖其長史五十。
永中適有寒疾,不能至。
上怒,頗意諸王有輕慢心,遣使責永中曰:「已近公除,亦不須來。
」二月丙戌,禫祭,永中始至,入臨。
辛卯,始克行燒飯禮。
壬辰,永中及諸王朝辭,賜遺留物,禮遇雖在,而嫌忌自此始矣。
四月,進封并王。
三年,判平陽府事,進封鎬王。
初置王傅、府尉官,名為官屬,實檢制之也。
府尉希望風旨,過為苛細。
永中自以世宗長子,且老矣,動有掣制,情思不堪,殊鬱鬱,乃表乞閑居。
詔不許。
四年,鄭王永蹈以謀逆誅。
增置諸王司馬一員,檢察門戶出入,毬獵遊宴皆有制限,家人出入皆有禁防。
河東提刑判官把裡海坐私謁永中,杖一百,解職。
前近侍局副使裴滿可孫嘗受永中請託,為石古乃求除官,可孫已改同知西京留守,猶坐免。
故尚書右丞張汝弼,永中母舅也。
汝弼妻高陀斡自大定間畫永中母像,奉之甚謹,挾左道為永中求福,希覬非望。
明昌五年,高陀斡坐詛祝誅。
上疑事在永中,未有以發也。
會鎬王傅尉奏永中第四子阿離合懣因防禁嚴密,語涉不道。
詔同簽大睦親府事{高垚,形似}、禦史中丞孫即康鞫問,并求得第二子神徒門所撰詞曲有不遜語。
家奴德哥首永中嘗與侍妾瑞雪言:「我得天下,子為大王,以爾為妃。
」詔遣官覆按狀同。
再遣禮部尚書張暐、兵部侍郎烏古論慶裔覆之。
上謂宰臣曰:「鎬王秪以語言得罪,與永蹈罪異。
」參知政事馬琪曰:「永中與永蹈罪狀雖異,人臣無將,則一也。
」上曰:「大王何故輒出此言?」左丞相清臣曰:「素有妄想之心也。
」詔以永中罪狀宣示百官雜議,五品以下附奏,四品以上入對便殿。
皆曰:「請論如律。
」惟宮籍監丞盧利用乞貸其死。
詔賜永中死,神徒門、阿離合懣等皆棄市。
勑有司用國公禮收葬永中,平陽府監護,官給葬具,妻子威州安置。
泰和七年,詔復永中王爵,賜謚曰厲。
勑石古乃於威州擇地,以禮改葬,歲時祭奠。
貞祐二年,詔徙永中妻、子石古乃等鄭州安置。
貞祐三年,太康縣人劉全嘗為盜,亡入衛真界,詭稱愛王。
所謂愛王,指石古乃。
石古乃實未嘗有王封,小人妄以此目之。
劉全欲為亂,因假託以惑衆,誘王氏女為妻,且言其子方聚兵河北。
東平人李寧居嵩山,有妖術。
全同縣人時溫稱寧可論大事,乃使範元書偽號召之。
寧至,推為國師,議僭立。
事覺,全、溫、寧皆伏誅。
貞祐四年,潼關破,徒永中子孫于南京。
興定二年,亳州譙縣人孫學究私造妖言雲:「愛王終當奮發,今匿迹民間,自號劉二。
」衛真百姓王深等皆信以為誠然。
有劉二者出而當之,遣歐榮輩結構逆黨,市兵仗,大署旌旗,謀僭立。
事覺,誅死者五十二人,緣坐者六十餘人。
永中子孫禁錮,自明昌至于正大末,幾四十年。
天興初,詔弛禁錮。
未幾,南京亦不守雲。
鄭王永蹈本名銀朮可,初名石狗兒。
大定十一年,封滕王,未期月進封徐王。
二十五年,加開府儀同三司。
二十六年,為大興尹。
章宗即位,判彰德軍節度使,
元妃張氏生鄗王允中、越王允功。
元妃李氏生鄭王允蹈、衛紹王允濟、潞王允德。
昭儀梁氏豫王允成。
才人石抹氏生夔王允升。
孰輦、斜魯皆早卒。
鎬王永中本名實魯剌,又名萬僧。
大定元年,封許王。
五年,判大興尹。
七年,進封越王。
十一年,進封趙王。
十三年,拜樞密使。
十九年,子石古乃加光祿大夫。
是歲,改葬明德皇後于坤厚陵,永中母元妃張氏陪葬。
十一月庚申,自磐寧宮發引。
永中以元妃柩先發,使執黃傘者前導。
俄頃,皇後柩出磐寧宮,顯宗徒跣。
少府監張僅言呼執黃傘者,不應。
旣葬,僅言欲奏其事,顯宗解之曰:「是何足校哉,或傘人誤耳。
」僅言乃止。
二十一年,改判大宗正事。
永中不悅,顯宗勸之曰:「宗正之職,自親及踈,自近及遠,此親賢之任也。
且皇子之貴,豈以官職閑劇為計邪?」永中乃喜。
二十四年,世宗幸上京,顯宗居守,并留永中。
顯宗先遣章宗、宣宗奉表問起居于上京,旣而遣永中子光祿大夫石古乃奉表。
世宗喜謂豫國公主曰:「皇太子孝德天成,先遣二子,繼遣此子,兄弟之際相友愛如此也。
」 二十五年六月,世宗在天平山好水川清暑,顯宗薨于中都,詔曹王永功視章宗,召永中赴行在。
是歲,與章宗及永功等並加開府儀同三司。
二十六,復為樞密使。
是歲,世宗賜諸孫名。
石古乃曰瑜,神土門曰璋,阿思懣曰〈王巳〉,阿離合懣曰瑑。
二十七年,〈王巳〉年十五以上,加奉國上將軍。
章宗即位,起復判西京留守,進封漢王,與諸弟各賜金五百兩、銀五千兩、錢二千貫、重幣三百端、絹二千匹。
再賜永中修公廨錢三百萬,特加石古乃銀青榮祿大夫,阿離合懣奉國上將軍。
明昌二年正月辛酉,孝懿皇後崩。
判真定府事吳王永成、判定武軍節度使隋王永升奔喪後期,各罰俸一月,杖其長史五十。
永中適有寒疾,不能至。
上怒,頗意諸王有輕慢心,遣使責永中曰:「已近公除,亦不須來。
」二月丙戌,禫祭,永中始至,入臨。
辛卯,始克行燒飯禮。
壬辰,永中及諸王朝辭,賜遺留物,禮遇雖在,而嫌忌自此始矣。
四月,進封并王。
三年,判平陽府事,進封鎬王。
初置王傅、府尉官,名為官屬,實檢制之也。
府尉希望風旨,過為苛細。
永中自以世宗長子,且老矣,動有掣制,情思不堪,殊鬱鬱,乃表乞閑居。
詔不許。
四年,鄭王永蹈以謀逆誅。
增置諸王司馬一員,檢察門戶出入,毬獵遊宴皆有制限,家人出入皆有禁防。
河東提刑判官把裡海坐私謁永中,杖一百,解職。
前近侍局副使裴滿可孫嘗受永中請託,為石古乃求除官,可孫已改同知西京留守,猶坐免。
故尚書右丞張汝弼,永中母舅也。
汝弼妻高陀斡自大定間畫永中母像,奉之甚謹,挾左道為永中求福,希覬非望。
明昌五年,高陀斡坐詛祝誅。
上疑事在永中,未有以發也。
會鎬王傅尉奏永中第四子阿離合懣因防禁嚴密,語涉不道。
詔同簽大睦親府事{高垚,形似}、禦史中丞孫即康鞫問,并求得第二子神徒門所撰詞曲有不遜語。
家奴德哥首永中嘗與侍妾瑞雪言:「我得天下,子為大王,以爾為妃。
」詔遣官覆按狀同。
再遣禮部尚書張暐、兵部侍郎烏古論慶裔覆之。
上謂宰臣曰:「鎬王秪以語言得罪,與永蹈罪異。
」參知政事馬琪曰:「永中與永蹈罪狀雖異,人臣無將,則一也。
」上曰:「大王何故輒出此言?」左丞相清臣曰:「素有妄想之心也。
」詔以永中罪狀宣示百官雜議,五品以下附奏,四品以上入對便殿。
皆曰:「請論如律。
」惟宮籍監丞盧利用乞貸其死。
詔賜永中死,神徒門、阿離合懣等皆棄市。
勑有司用國公禮收葬永中,平陽府監護,官給葬具,妻子威州安置。
泰和七年,詔復永中王爵,賜謚曰厲。
勑石古乃於威州擇地,以禮改葬,歲時祭奠。
貞祐二年,詔徙永中妻、子石古乃等鄭州安置。
貞祐三年,太康縣人劉全嘗為盜,亡入衛真界,詭稱愛王。
所謂愛王,指石古乃。
石古乃實未嘗有王封,小人妄以此目之。
劉全欲為亂,因假託以惑衆,誘王氏女為妻,且言其子方聚兵河北。
東平人李寧居嵩山,有妖術。
全同縣人時溫稱寧可論大事,乃使範元書偽號召之。
寧至,推為國師,議僭立。
事覺,全、溫、寧皆伏誅。
貞祐四年,潼關破,徒永中子孫于南京。
興定二年,亳州譙縣人孫學究私造妖言雲:「愛王終當奮發,今匿迹民間,自號劉二。
」衛真百姓王深等皆信以為誠然。
有劉二者出而當之,遣歐榮輩結構逆黨,市兵仗,大署旌旗,謀僭立。
事覺,誅死者五十二人,緣坐者六十餘人。
永中子孫禁錮,自明昌至于正大末,幾四十年。
天興初,詔弛禁錮。
未幾,南京亦不守雲。
鄭王永蹈本名銀朮可,初名石狗兒。
大定十一年,封滕王,未期月進封徐王。
二十五年,加開府儀同三司。
二十六年,為大興尹。
章宗即位,判彰德軍節度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