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八十二 列傳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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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不能報,尚敢有望乎。

    」老僧遂不敢言。

    可喜、布輝、阿瑣知事不可成,遂上變,共捕斡論赴有司。

     松從征窩斡,以功遷鹹平少尹,四遷崇義軍節度使。

    卒,年七十四。

     贊曰:忠信行己,豈不大哉。

    蕭仲恭盡心故主,而富貴福澤嚮之,與宗室舊臣等矣。

    仲恭廷叱宗磐而朝廷尊,高松誼遏李老僧而社稷安,皆有古烈丈夫之風焉。

     海陵後徒單氏生太子光英,元妃大氏生崇王元壽,柔妃唐括氏生宿王矧思阿補,才人南氏生滕王廣陽。

     光英本名阿魯補,徒單後所生。

    是時燕京轉運使趙襲慶多男,故又名曰趙六。

    養于同判大宗正方之家,故崇德大夫沈璋妻張氏嘗為光英保母,於是贈璋銀青光祿大夫,賜宗正方錢千萬。

     天德四年二月,立光英為皇太子。

    是月,安置太祖畫像于武德殿,盡召國初嘗從太祖破寧江州有功者,得百七十六人,並加宣武將軍,賜酒帛。

    其中有忽裡罕者,解其衣進光英曰:「臣今年百歲矣,有子十人。

    願太子壽考多男子與小臣等。

    」海陵使光英受其衣,海陵即以所服并佩刀賜忽裡罕,荅其厚意。

    後以「英」字與「鷹隼」字聲相近,改「鷹坊」為「馴鷙坊」。

    國號有「英國」又有「應國」,遂改「英國」為「壽國」,「應國」為「杞國」。

    宋亦改「光州」為「蔣州」,「光山縣」為「期思縣」,「光化軍」為「通化軍」雲。

     太醫院保全郎李中、保和大夫薛遵義俱以醫藥侍光英,李中超換宣武將軍、太子左衛副率,薛遵義丁憂,起復宣武將軍、太子右衛副率。

    光英襁褓時,養于宗正方家,其後養于永寧宮及徒單斜也家。

    貞元元年,詔朝官,京官五品以下奉引自通天門入,居于東宮。

     正隆元年三月二十七日,光英生日,宴百官于神龍殿,賜京師大酺一日。

    四年八月,光英射鴉,獲之。

    海陵大喜,命薦原廟,賜光英馬一匹,黃金三斤,班賜從者有差。

    正隆六年,海陵行幸南京,次安肅州。

    光英獲二兔,遣使薦于山陵。

    居數日,復獲獐兔,從官皆稱賀。

    賜光英名馬弓矢,復遣使薦于山陵。

    六月,海陵至南京,群臣迎謁,海陵與徒單後、光英共載而入。

     海陵嘗言:「俟太子年十八,以天下付之。

    朕當日遊宴於宮掖苑囿中以自娛樂。

    」光英頗警悟,海陵謂侍臣曰:「上智不學而能,中性未有不由學而成者。

    太子宜擇碩德宿學之士,使輔導之,庶知古今,防過失。

    詩文小技,何必作耶。

    至於騎射之事,亦不可不習,恐其懦柔也。

    」及將親征,後與光英挽衣號慟,海陵亦泣下曰:「吾行歸矣。

    」 後誦孝經。

    一日,忽謂人曰:「經言三千之罪,莫大於不孝,何為不孝?」對者曰:「今民家子博弈飲酒,不養父母,皆不孝也。

    」光英默然良久,曰:「此豈足為不孝耶。

    」蓋指言海陵弒母事。

     及伐宋,光英居守,以陀滿訛裡也為太子少師兼河南路統軍使,以衛護之。

    完顏元宜軍變,海陵遇害,都督府移文訛裡也,殺光英于汴京,死時年十二。

    後與海陵俱葬於大房山諸王墓次。

     訛裡也,鹹平路窟吐忽河人,襲其父忽土猛安。

    除邳州刺史,三遷昌武軍節度使、歸德尹、南京留守、河南路統軍使、太子少師。

    大定二年,遷元帥右都監。

    宋人陷陳、蔡,訛裡也師久無功,已而兵敗于宋,解職。

    俄起為京兆尹。

    世宗謂之曰:「卿為河南統軍,門多私謁,百姓惡之。

    其後經略陳、蔡,不惟無功,且復緻敗。

    以汝舊勞,故復用汝。

    京兆地近南邊,宜善理之。

    」大定三年,卒。

     元壽,天德元年封崇王。

    三年,薨。

     矧思阿補,正隆元年四月生。

    小底東勝家保養之,賜東勝錢千萬,仍為起第。

    五月己酉,彌月,封其母唐括氏為柔妃,賜京師貧者五千人錢,人錢二百。

    二年,矧思阿補生日,海陵與永壽太後及皇後、太子光英幸東勝家。

    三年正月五日,矧思阿補薨。

    海陵殺太醫副使謝友正、醫者安宗義及其乳母,杖東勝一百,除名。

    明日,追封矧思阿補為宿王,葬大房山。

     諫議大夫楊伯雄入直禁中,因與同直者相語,伯雄曰:「宿王之死,蓋養于宮外,供護雖謹,不若父母膝下。

    豈國家風俗素尚如此。

    」或以此言告海陵。

    海陵大怒,謂伯雄曰:「爾臣子也,君父所為,豈得言風俗。

    宮禁中事,豈爾當言。

    朕或體中不佳,間不視朝,秪是少得人幾拜耳。

    而庶事皆奏決便殿,縱有死刑不即論決,蓋使囚者得緩其死。

    至於除授宣勑雖復稽緩,有何利害。

    朕每當閒暇,頗閱教坊聲樂,聊以自娛。

    書雲:『內作色荒,外作禽荒,酣酒嗜音,峻宇雕牆,有一於此,未或不亡。

    』此戒人君不恤國事溺於此者耳。

    如我雖使聲樂喧動天地,宰相敢有濫與人官而吏敢有受賕者乎。

    外間敢有竊議者乎。

    爾諫官也,有可言之事,當公言之。

    言而不從,朕之非也。

    而乃私議,可乎?」伯雄對曰:「陛下至德明聖,固無竊議者。

    愚臣失言,罪當萬死,惟陛下哀憐。

    」海陵曰:「本欲殺汝,今祗杖汝二百。

    」旣決杖至四十,使近臣傳詔諭伯雄曰:「以爾藩邸有舊,今特釋之。

    」 滕王廣陽,母南氏,本大旲家婢,隨元妃大氏入宮,海陵幸之,及有娠,即命為殿直。

    正隆二年九月二十六日,生廣陽。

    十月滿月,海陵分施在京貧民,凡用錢千貫。

    三年二月,封南氏為才人。

    七月,封廣陽為滕王。

    九月,薨。

     贊曰:海陵伐宋,光英居守,使陀滿訛裡也以宮師兼統軍之任,計至悉也,豈料死其手乎。

    荀首有言,「不以人子,吾子其可得耶。

    」海陵睨人之子不翅魚肉,而獨己子之謀安,不可得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