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七十九 列傳第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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酈瓊 李成 孔彥舟 徐文 施宜生 張中孚 張中彥 宇文虛中 王倫
酈瓊字國寶,相州臨漳人。
補州學生。
宋宣和間,盜賊起,瓊乃更學擊刺挽強,試弓馬,隸宗澤軍,駐于磁州。
未幾告歸,括集義軍七百人,復從澤,澤署瓊為七百人長。
澤死,調戍滑州。
時宗望伐宋,將渡河。
戍軍亂,殺其統制趙世彥而推瓊為主。
瓊因誘衆,號為勤王,行且收兵,比渡淮,有衆萬餘。
康王以為楚州安撫使、淮南東路兵馬鈐轄,累遷武泰軍承宣使。
未幾,率所領步騎十餘萬附于齊,授靜難軍節度使,知拱州。
齊國廢,以為博州防禦使。
用廉,遷驃騎上將軍。
宗弼復河南,以瓊為山東路弩手千戶,知亳州事。
丁母憂,去官。
宗弼再伐江南,以瓊素知南方山川險易,召至軍與計事。
從容語同列曰:「瓊嘗從大軍南伐,每見元帥國王親臨陣督戰,矢石交集,而王免冑,指麾三軍,意氣自若,用兵制勝,皆與孫、吳合,可謂命世雄材矣。
至於親冒鋒鏑,進不避難,將士視之,孰敢愛死乎。
宜其所向無前,日闢國千裡也。
江南諸帥,才能不及中人。
每當出兵,必身居數百裡外,謂之持重。
或督召軍旅,易置將校,僅以一介之士持虛文諭之,謂之調發。
制敵決勝委之偏裨,是以智者解體,愚者喪師。
幸一小捷,則露布飛馳,增加俘級以為己功,斂怨將士。
縱或親臨,亦必先遁。
而又國政不綱,纔有微功,已加厚賞,或有大罪,乃置而不誅。
不即覆亡,已為天幸,何能振起耶。
」衆以為確論。
元帥,謂宗弼也。
及宗弼問瓊以江南成敗,誰敢相拒者。
瓊曰:「江南軍勢怯弱,皆敗亡之餘,又無良帥,何以禦我。
頗聞秦檜當國用事。
檜,老儒,所謂亡國之大夫,兢兢自守,惟顛覆是懼。
吾以大軍臨之,彼之君臣方且心破膽裂,將哀鳴不暇,蓋傷弓之鳥可以虛弦下也。
」旣而,江南果稱臣,宗弼喜瓊為知言。
初,瓊去亳未幾,宋兵陷之而不守,復棄去,乃以州人宋超守之。
及大軍至,超復以州事委其鈐轄衛經而遁去。
帥府使人招經,經不下。
及城潰,百姓惶懼待命,瓊請於元帥曰:「城所不下者,兇豎劫之也。
民何罪,願慰安之。
」元帥以瓊先嘗守亳,因止戮經而釋其州人,復命瓊守亳。
凡六年,亳人德之。
遷武寧軍節度使。
八年,為泰寧軍節度使。
九年,遷歸德尹。
貞元元年,加金紫光祿大夫,卒于官,年五十。
李成字伯友,雄州歸信人。
勇力絕倫,能挽弓三百斤。
宋宣和初,試弓手,挽強異等。
累官淮南招捉使。
成乃聚衆為盜,鈔掠江南,宋遣兵破之,成遂歸齊,累除知開德府,從大軍伐宋。
齊廢,再除安武軍節度使。
成在降附諸將中最勇鷙,號令甚嚴,衆莫敢犯。
臨陣身先諸將。
士卒未食不先食,有病者親視之。
不持雨具,雖沾濕自如也。
有告成反者,宗弼察其誣,使成自治,成杖而釋之,其不校如此。
以此,士樂為用,所至克捷。
宗弼再取河南,宋李興據河南府。
成引軍入孟津,興率衆薄城,鼓譟請戰,成不應。
日下昃,興士卒倦且飢,成開門急擊,大破之。
興走漢南,成遂取洛陽、嵩、汝等。
河南平,宗弼奏成為河南尹,都管押本路兵馬。
嘗取官羨粟充公費,坐奪兩官,解職。
正隆間,起為真定尹,封郡王,例封濟國公。
卒,年六十九。
孔彥舟字巨濟,相州林慮人。
亡賴,不事生產,避罪之汴,占籍軍中。
坐事繫獄,說守者解其縛,乘夜踰城遁去。
已而殺人,亡命為盜。
宋靖康初,應募,累官京東西路兵馬鈐轄。
聞大軍將至山東,遂率所部,劫殺居民,燒廬舍,掠財物,渡河南去。
宋人復招之,以為沿江招捉使。
彥舟暴橫,不奉約束,宋人將以兵執之,彥舟走之齊,從劉麟伐宋,為行軍都統,改行營左緫管。
齊國廢,累知淄州。
從宗弼取河南,克鄭州,擒其守劉政,破孟邦傑於於登封,授鄭州防禦使。
討平太行車轅嶺賊。
從征江南,渡淮破孫暉兵萬餘人,下安豐、霍丘。
及攻濠州,以彥舟為先鋒,順流薄城,擒其水軍統制邵青,遂克濠州。
師還,累官工、兵部尚書,河南尹,封廣平郡王。
正隆例降金紫光祿大夫,改西京留守。
彥舟荒于色,有禽獸行。
妾生女姿麗,彥舟苦虐其母,使自陳非己女,遂納為妾。
其官屬負官錢,私其妻與折券。
惟破濠州時,諸軍凡係獲皆殺之,彥舟號令毋輒殺,免者數千人,人頗以此稱之。
然自幼至老常在行伍,習兵事,知利鈍。
海陵欲以為征南將佐,正隆五年,除南京留守。
彥舟有疾,朝臣有傳彥舟
補州學生。
宋宣和間,盜賊起,瓊乃更學擊刺挽強,試弓馬,隸宗澤軍,駐于磁州。
未幾告歸,括集義軍七百人,復從澤,澤署瓊為七百人長。
澤死,調戍滑州。
時宗望伐宋,將渡河。
戍軍亂,殺其統制趙世彥而推瓊為主。
瓊因誘衆,號為勤王,行且收兵,比渡淮,有衆萬餘。
康王以為楚州安撫使、淮南東路兵馬鈐轄,累遷武泰軍承宣使。
未幾,率所領步騎十餘萬附于齊,授靜難軍節度使,知拱州。
齊國廢,以為博州防禦使。
用廉,遷驃騎上將軍。
宗弼復河南,以瓊為山東路弩手千戶,知亳州事。
丁母憂,去官。
宗弼再伐江南,以瓊素知南方山川險易,召至軍與計事。
從容語同列曰:「瓊嘗從大軍南伐,每見元帥國王親臨陣督戰,矢石交集,而王免冑,指麾三軍,意氣自若,用兵制勝,皆與孫、吳合,可謂命世雄材矣。
至於親冒鋒鏑,進不避難,將士視之,孰敢愛死乎。
宜其所向無前,日闢國千裡也。
江南諸帥,才能不及中人。
每當出兵,必身居數百裡外,謂之持重。
或督召軍旅,易置將校,僅以一介之士持虛文諭之,謂之調發。
制敵決勝委之偏裨,是以智者解體,愚者喪師。
幸一小捷,則露布飛馳,增加俘級以為己功,斂怨將士。
縱或親臨,亦必先遁。
而又國政不綱,纔有微功,已加厚賞,或有大罪,乃置而不誅。
不即覆亡,已為天幸,何能振起耶。
」衆以為確論。
元帥,謂宗弼也。
及宗弼問瓊以江南成敗,誰敢相拒者。
瓊曰:「江南軍勢怯弱,皆敗亡之餘,又無良帥,何以禦我。
頗聞秦檜當國用事。
檜,老儒,所謂亡國之大夫,兢兢自守,惟顛覆是懼。
吾以大軍臨之,彼之君臣方且心破膽裂,將哀鳴不暇,蓋傷弓之鳥可以虛弦下也。
」旣而,江南果稱臣,宗弼喜瓊為知言。
初,瓊去亳未幾,宋兵陷之而不守,復棄去,乃以州人宋超守之。
及大軍至,超復以州事委其鈐轄衛經而遁去。
帥府使人招經,經不下。
及城潰,百姓惶懼待命,瓊請於元帥曰:「城所不下者,兇豎劫之也。
民何罪,願慰安之。
」元帥以瓊先嘗守亳,因止戮經而釋其州人,復命瓊守亳。
凡六年,亳人德之。
遷武寧軍節度使。
八年,為泰寧軍節度使。
九年,遷歸德尹。
貞元元年,加金紫光祿大夫,卒于官,年五十。
李成字伯友,雄州歸信人。
勇力絕倫,能挽弓三百斤。
宋宣和初,試弓手,挽強異等。
累官淮南招捉使。
成乃聚衆為盜,鈔掠江南,宋遣兵破之,成遂歸齊,累除知開德府,從大軍伐宋。
齊廢,再除安武軍節度使。
成在降附諸將中最勇鷙,號令甚嚴,衆莫敢犯。
臨陣身先諸將。
士卒未食不先食,有病者親視之。
不持雨具,雖沾濕自如也。
有告成反者,宗弼察其誣,使成自治,成杖而釋之,其不校如此。
以此,士樂為用,所至克捷。
宗弼再取河南,宋李興據河南府。
成引軍入孟津,興率衆薄城,鼓譟請戰,成不應。
日下昃,興士卒倦且飢,成開門急擊,大破之。
興走漢南,成遂取洛陽、嵩、汝等。
河南平,宗弼奏成為河南尹,都管押本路兵馬。
嘗取官羨粟充公費,坐奪兩官,解職。
正隆間,起為真定尹,封郡王,例封濟國公。
卒,年六十九。
孔彥舟字巨濟,相州林慮人。
亡賴,不事生產,避罪之汴,占籍軍中。
坐事繫獄,說守者解其縛,乘夜踰城遁去。
已而殺人,亡命為盜。
宋靖康初,應募,累官京東西路兵馬鈐轄。
聞大軍將至山東,遂率所部,劫殺居民,燒廬舍,掠財物,渡河南去。
宋人復招之,以為沿江招捉使。
彥舟暴橫,不奉約束,宋人將以兵執之,彥舟走之齊,從劉麟伐宋,為行軍都統,改行營左緫管。
齊國廢,累知淄州。
從宗弼取河南,克鄭州,擒其守劉政,破孟邦傑於於登封,授鄭州防禦使。
討平太行車轅嶺賊。
從征江南,渡淮破孫暉兵萬餘人,下安豐、霍丘。
及攻濠州,以彥舟為先鋒,順流薄城,擒其水軍統制邵青,遂克濠州。
師還,累官工、兵部尚書,河南尹,封廣平郡王。
正隆例降金紫光祿大夫,改西京留守。
彥舟荒于色,有禽獸行。
妾生女姿麗,彥舟苦虐其母,使自陳非己女,遂納為妾。
其官屬負官錢,私其妻與折券。
惟破濠州時,諸軍凡係獲皆殺之,彥舟號令毋輒殺,免者數千人,人頗以此稱之。
然自幼至老常在行伍,習兵事,知利鈍。
海陵欲以為征南將佐,正隆五年,除南京留守。
彥舟有疾,朝臣有傳彥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