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五十六 志第三十七 百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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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宮入殿小底。
閤直二十人。
同宮闈局內直。
掖庭局 令,正九品,內直充。
掌皇後宮事務。
丞,從九品。
內直充。
宮令。
宮苑司、儀鸞局兼。
食官。
尚食局兼。
飲官。
尚醞署兼。
醫官。
尚藥局、太醫院兼。
主藏。
內藏、典給署兼。
主廩。
太倉兼。
右屬衛尉司。
榷貨務在京諸稅系中運司,見錢皆權於本務收。
使,從六品。
副使,從七品。
掌發賣給隨路香茶鹽鈔引。
交鈔庫使,舊正八品,後升從七品,貞祐復。
掌諸路交鈔及檢勘錢鈔、換易收支之事。
副使,從八品,掌書押印合同。
判官,正九品。
貞祐二年作從九品。
都監,二員。
見泰和令。
印造鈔引庫大安二年兼抄紙坊。
使,從八品。
副,正九品。
判,正九品。
掌監視印造勘覆諸路交鈔、鹽引,兼提控抄造鈔引紙。
承安四年,罷四小庫,並罷庫判四員。
至寧元年設二員,貞祐二年作從九品。
抄紙坊大安二年以印造鈔引庫兼。
貞祐二年復置,仍設小都監二員。
使,從八品。
貞祐二年同隨朝。
副使,正九品。
判,從九品。
交鈔庫物料場至寧元年置。
場官,舊正八品,後作正九品。
掌收支交鈔物料。
隨處交鈔庫抄紙坊 使,從八品。
貞祐二年,設於上京、西京、北京、東平、大名、益都、鹹平、真定、河間、平陽、太原、京兆、平涼、廣寧等府,瑞、蔚、平、清、通、順、薊等州,貞祐三年罷之。
平準務元光二年五月設,十月罷。
使,從六品。
副使,從七品。
勾當官六員。
右自榷貨務以下,皆屬尚書戶部。
惠民司 令,從六品。
掌修合發賣湯藥。
舊又設丞一員。
大定三年,有司言,惠民歲入息錢不償官吏俸,上曰:設此本欲濟民,官非人,怠於監視藥物,財費何足計哉!可減員而已。
直長,正八品。
都監,正九品。
右屬尚書禮部。
四方館使,正五品。
副使,從六品,掌提控諸路驛捨驛馬並陳設器皿等事。
法物庫元兼管大樂,貞元二年改付太常寺。
使,從六品。
副使,從七品。
掌鹵簿儀仗車輅法服等事。
直長,正八品。
泰和三年省。
承發司管勾,從七品。
同管勾,從八品。
掌受發省部及外路文字。
右屬尚書兵部。
萬寧宮提舉司舊大寧宮,更名壽安宮,又更今名。
提舉,從六品。
同提舉,從七品。
掌守護宮城殿位。
本把五人。
慶寧宮提舉司提舉,正七品,兼龍門縣令。
同提舉,正八品,兼儀鸞監。
右屬尚書刑部。
修內司大定七年設。
使,從五品。
副使,從六品。
掌宮中營造事。
兵匠一千六十五人,兵夫二千人,仍命少府監長官提控。
直長二員,正八品。
部役官四員,正八品。
掌監督工役。
受給官二員,正八品。
掌支納諸物。
都城所 提舉,從六品。
同提舉,從七品。
掌修完廟社及城隍門鑰、百司公廨、係官舍屋並栽植樹木工役等事。
左右廂官各二員,正八品,掌監督工役。
受給官二員,正八品,掌支納諸物及埏埴等事。
祗應司提點,從五品。
令,從六品。
丞,從七品。
掌給宮中諸色工作。
直長,正八品。
收支庫都監、同監。
泰和元年置。
甄官署令,從六品。
丞,從七品。
直長,正八品。
掌劖石及埏埴之事。
上林署 提點,從五品。
泰和八年創,大安二年省。
令,從六品。
掌諸苑園池沼、種植花木果蔬及承奉行幸舟船事。
丞,從七品。
大定七年,增一員,分司南京,以勾判兼之。
大安三年復省一員。
直長二員,正八品。
花木局都監、同監。
舊設接手官四人,泰和元年罷,復以諸司人內置都監、同監二員。
貞祐三年罷都、同監、以同樂園管勾兼。
熈春園都監、同監三員。
泰和四年置,貞祐三年省。
同樂園管勾二員,每年額辦課程,隸南運司。
宣宗南遷,罷課,改為隨朝職,正八品。
右皆屬尚書工部。
京東、西、南三路檢察司興定四年置。
使,從六品。
副使,正七品。
掌檢察支散軍糧,驗軍戶實給,均軍戶差役,勸農種,毋犯私殺馬牛、私鹽酒麴。
南京豐衍東西庫隸運司,貞祐二年同隨朝。
使,正八品。
副使,從八品。
判二員,正九品。
監支、納各一員,正八品。
提舉南京榷貨司貞祐四年置。
提舉,從五品。
同提舉,從六品。
勾當官三員,正九品。
提舉倉場司貞祐五年置,先吏部辟舉,從省擬。
使,從五品。
副使,從六品。
掌出納公平及毋緻虧敗。
監支納官,八品,十六員。
以年六十以下廉幹人充,女直、漢人各一。
廣盈倉、豐盈倉、永豐倉、廣儲倉、富國倉、廣衍倉、三豋倉、常盈倉、西一場、西二場、西三場、東一場、東二場、南一場、北一場、北二場。
通濟倉與在京倉,置監支納使副各一員。
豐備倉、豐贍倉、廣濟倉、潼關倉,興定五年創置潼關倉監支納一員,兼樞密院彈壓。
陳州倉四員。
洧川倉二員。
八作左右院設官同上,掌收軍須、軍器。
軍須庫至寧二年置。
使,從八品。
副,從九品。
典牧司貞祐年置。
使,正七品。
副,從八品。
判官,正九品。
圉牧司興定二年置。
使,正七品。
副,正八品。
判官,正九品。
提舉圉牧所泰和二年置,隸各路統軍司。
河南東路、河南西路、陝西路皆設提舉、同提舉,山東路止設提舉。
閤直二十人。
同宮闈局內直。
掖庭局 令,正九品,內直充。
掌皇後宮事務。
丞,從九品。
內直充。
宮令。
宮苑司、儀鸞局兼。
食官。
尚食局兼。
飲官。
尚醞署兼。
醫官。
尚藥局、太醫院兼。
主藏。
內藏、典給署兼。
主廩。
太倉兼。
右屬衛尉司。
榷貨務在京諸稅系中運司,見錢皆權於本務收。
使,從六品。
副使,從七品。
掌發賣給隨路香茶鹽鈔引。
交鈔庫使,舊正八品,後升從七品,貞祐復。
掌諸路交鈔及檢勘錢鈔、換易收支之事。
副使,從八品,掌書押印合同。
判官,正九品。
貞祐二年作從九品。
都監,二員。
見泰和令。
印造鈔引庫大安二年兼抄紙坊。
使,從八品。
副,正九品。
判,正九品。
掌監視印造勘覆諸路交鈔、鹽引,兼提控抄造鈔引紙。
承安四年,罷四小庫,並罷庫判四員。
至寧元年設二員,貞祐二年作從九品。
抄紙坊大安二年以印造鈔引庫兼。
貞祐二年復置,仍設小都監二員。
使,從八品。
貞祐二年同隨朝。
副使,正九品。
判,從九品。
交鈔庫物料場至寧元年置。
場官,舊正八品,後作正九品。
掌收支交鈔物料。
隨處交鈔庫抄紙坊 使,從八品。
貞祐二年,設於上京、西京、北京、東平、大名、益都、鹹平、真定、河間、平陽、太原、京兆、平涼、廣寧等府,瑞、蔚、平、清、通、順、薊等州,貞祐三年罷之。
平準務元光二年五月設,十月罷。
使,從六品。
副使,從七品。
勾當官六員。
右自榷貨務以下,皆屬尚書戶部。
惠民司 令,從六品。
掌修合發賣湯藥。
舊又設丞一員。
大定三年,有司言,惠民歲入息錢不償官吏俸,上曰:設此本欲濟民,官非人,怠於監視藥物,財費何足計哉!可減員而已。
直長,正八品。
都監,正九品。
右屬尚書禮部。
四方館使,正五品。
副使,從六品,掌提控諸路驛捨驛馬並陳設器皿等事。
法物庫元兼管大樂,貞元二年改付太常寺。
使,從六品。
副使,從七品。
掌鹵簿儀仗車輅法服等事。
直長,正八品。
泰和三年省。
承發司管勾,從七品。
同管勾,從八品。
掌受發省部及外路文字。
右屬尚書兵部。
萬寧宮提舉司舊大寧宮,更名壽安宮,又更今名。
提舉,從六品。
同提舉,從七品。
掌守護宮城殿位。
本把五人。
慶寧宮提舉司提舉,正七品,兼龍門縣令。
同提舉,正八品,兼儀鸞監。
右屬尚書刑部。
修內司大定七年設。
使,從五品。
副使,從六品。
掌宮中營造事。
兵匠一千六十五人,兵夫二千人,仍命少府監長官提控。
直長二員,正八品。
部役官四員,正八品。
掌監督工役。
受給官二員,正八品。
掌支納諸物。
都城所 提舉,從六品。
同提舉,從七品。
掌修完廟社及城隍門鑰、百司公廨、係官舍屋並栽植樹木工役等事。
左右廂官各二員,正八品,掌監督工役。
受給官二員,正八品,掌支納諸物及埏埴等事。
祗應司提點,從五品。
令,從六品。
丞,從七品。
掌給宮中諸色工作。
直長,正八品。
收支庫都監、同監。
泰和元年置。
甄官署令,從六品。
丞,從七品。
直長,正八品。
掌劖石及埏埴之事。
上林署 提點,從五品。
泰和八年創,大安二年省。
令,從六品。
掌諸苑園池沼、種植花木果蔬及承奉行幸舟船事。
丞,從七品。
大定七年,增一員,分司南京,以勾判兼之。
大安三年復省一員。
直長二員,正八品。
花木局都監、同監。
舊設接手官四人,泰和元年罷,復以諸司人內置都監、同監二員。
貞祐三年罷都、同監、以同樂園管勾兼。
熈春園都監、同監三員。
泰和四年置,貞祐三年省。
同樂園管勾二員,每年額辦課程,隸南運司。
宣宗南遷,罷課,改為隨朝職,正八品。
右皆屬尚書工部。
京東、西、南三路檢察司興定四年置。
使,從六品。
副使,正七品。
掌檢察支散軍糧,驗軍戶實給,均軍戶差役,勸農種,毋犯私殺馬牛、私鹽酒麴。
南京豐衍東西庫隸運司,貞祐二年同隨朝。
使,正八品。
副使,從八品。
判二員,正九品。
監支、納各一員,正八品。
提舉南京榷貨司貞祐四年置。
提舉,從五品。
同提舉,從六品。
勾當官三員,正九品。
提舉倉場司貞祐五年置,先吏部辟舉,從省擬。
使,從五品。
副使,從六品。
掌出納公平及毋緻虧敗。
監支納官,八品,十六員。
以年六十以下廉幹人充,女直、漢人各一。
廣盈倉、豐盈倉、永豐倉、廣儲倉、富國倉、廣衍倉、三豋倉、常盈倉、西一場、西二場、西三場、東一場、東二場、南一場、北一場、北二場。
通濟倉與在京倉,置監支納使副各一員。
豐備倉、豐贍倉、廣濟倉、潼關倉,興定五年創置潼關倉監支納一員,兼樞密院彈壓。
陳州倉四員。
洧川倉二員。
八作左右院設官同上,掌收軍須、軍器。
軍須庫至寧二年置。
使,從八品。
副,從九品。
典牧司貞祐年置。
使,正七品。
副,從八品。
判官,正九品。
圉牧司興定二年置。
使,正七品。
副,正八品。
判官,正九品。
提舉圉牧所泰和二年置,隸各路統軍司。
河南東路、河南西路、陝西路皆設提舉、同提舉,山東路止設提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