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二十二 志第三 曆下

關燈
命天正十一月算外,即得其段入月經朔日數及分,以日辰相距為所在定朔月日。

     求五星平合及諸段加時定星 各置中星,以盈縮定差盈加縮減之,金星倍之,水星三因之,然後加減。

    即為五星諸段定星。

    以加天正冬至加時黃道日度,依宿命之,即其星其段加時所在宿度及分秒。

    
求五星諸段初日晨前夜半定星 各以其段初行率,乘其段定積日下加時分,百約之,乃順減退加其日加時定星,即為其段初日晨前夜半定星所在宿度。

     求諸段日率度率 各以其段日辰距後段日辰為日率。

    以其段夜半宿次與後段夜半宿次相減,餘為度率。

     求諸段平行分 各置其段度率及分秒,以其段日率除之,即其段平行度及分秒。

     求諸段緫差日差 以本段前後平行分相減,餘為其段汎差。

    假令求木星次疾汎差,乃以順疾、順遲平行分相減,餘為次疾汎差。

    他皆倣此。

    
倍而退位為增減差,加減其段平行分,為初末日行分。

    前多後少者,加為初,減為末。

    前少後多者,減為初,加為末。

    
倍增減差為緫差,以日率減一除之,為日差。

     求前後伏遲退段增減差 前伏者,置後段初日行分,加其日差之半,為末日行分。

    後伏者,置前段末日行分,加其日差之半,為初日行分。

    以減伏段平行分,餘為增減差。

    前遲者,置前段末日行分,倍其日差減之,為初日行分。

    後遲者,置後段初日行分,倍其日差減之,為末日行分。

    以遲段平行分減之,餘為增減差。

    前後近留之遲段。

    
木、火、土三星退行者,六因平行分,退一位,為增減差。

     金星前後伏退,三因平行分,半而退位,為增減差。

    前退者,置後段初日行分,以其日差減之,為末日行分。

    後退者,置前段末日行分,以其日差減之,為初日行分。

    以本段平行分減,餘為增減差。

     水星,半平行分為增減差,皆以增減差加減平行分,為初末日行分。

    前多後少,加初減末;前少後多,減初加末。

    又倍增減差為緫差,以日率減一除之,為日差。

    
求每日晨前夜半星行宿次 各置其段初日行分,以日差累損益之,後少則損之,後多則益之。

    
為每日行度及分秒。

    乃順加退減之,滿宿次去之,即得每日晨前夜半星行宿次。

    視前段末日、後段初日行分相較之數,不過一二日差為妙。

    或多日差數倍,或顛倒不倫,當類會前後增減差稍損益之,使其有倫,然後用之。

    或前後平行俱多俱少,則平注之。

    或緫差之秒,不盈一分,亦平注之。

    若有不倫而平注之得倫者,亦平注之。

    
求五星平合及見伏入氣 置定積,以氣策及約分除之,為氣數,不滿為入氣日及分秒,命天正冬至算外,即所求平合及伏見入氣日及分秒。

     求五星平合及見伏行差 各以其段初日星行分與其太陽行分相減,餘為行差。

    若金在退行,水在退合者,相併為行差。

    如水星夕伏晨見者,直以太陽行分為行差。

     求五星定合見伏汎積 木、火、土三星,各以平合晨疾夕伏定積,便為定合定見定伏汎積。

    金、水二星,置其段盈縮差,水星倍之。

    
各以行差除之,為日,不滿退除為分秒。

    若在平合夕見晨伏者,盈減縮加;如在退合夕伏晨見者,盈加縮減。

    皆以加減定積,為定合定見定伏汎積。

     求五星定合定積定星 木、火、土三星,各以平合行差除其日太陽盈縮差,為距合差日。

    以太陽盈縮差減之,為距合差度。

    日在盈曆,以差日差度減之。

    在縮,加之。

    加減其星定合汎積,為定合定積定星。

     金、水二星順合退合,各以平合退合行差除其日太陽盈縮差,為距合差日。

    順加退減太陽盈縮差,為距合差度。

    順在盈曆,以差日差度加之;在縮,減之。

    退在盈曆,以差日減之,差度加之;在縮,以差日加之,差度減之。

    皆以加減其星定合及再定合汎積,為定合再定合定積定星。

    以冬至大餘及約分,加定積,滿紀法去,命,即得定合日辰。

    以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加定星,滿宿次去之,即得定合所在宿次。

    其順退所在盈縮,太陽盈縮也。

    
求木火土三星定見伏定積日 各置其星定見伏汎積,晨加夕減象限日及分秒,半中限為象限。

    
如中限以下,自相乘,以上,覆減歲周日及分秒,餘亦自相乘,滿七十五而一,所得,以其星伏見度乘之,十五除之,為差。

    其差如其段行差而一,為日,不滿退除為分秒。

    見加伏減汎積為定積。

    加命如前,即得日辰也。

     求金水二星定見伏定積日 各以伏見日行差,除其日太陽盈縮差,為日。

    若晨伏夕見,日在盈曆,加之,在縮,減之。

    如夕伏晨見,日在盈曆,減之,在縮,加之。

    加減其星汎積為常積。

    視常積,如中限以下,為冬至後,以上,去之,餘為夏至後。

    其二至後,如象限以下,自相乘,以上,覆減中限,亦自相乘,各如法而一,為分。

    冬至後晨,夏至後夕,以一十八為法。

    冬至後夕,夏至後晨,以七十五為法。

    
以伏見度乘之,十五除之,為差。

    差滿行差而一,為日,不滿退除為分秒。

    加減常積為定積。

    冬至後晨見夕伏,加之;夕見晨伏,減之。

    夏至後晨見夕伏,減之;夕見晨伏,加之也。

    
加命如前,即得定見伏日辰。

     其水星,夕疾,在大暑氣初日至立冬氣九日三十五分以下者,不見。

    晨留,在大寒氣初日至立夏氣九日三十五分以下者,春不晨見,秋不夕見者,亦舊有之矣。

     渾象 古之言天者有三家:一曰蓋天,二曰宣夜,三曰渾天。

    漢靈帝時,蔡邕於朔方上書,言「宣夜之學,絕無師法」;周髀術數具存,考驗天狀多所違失;惟渾天為近,最得其情,近世太史候臺銅儀是也。

    立八尺體圓而具天地之形,以正黃道赤道之表裡,以行日月之度數,步五緯之遲速,察氣候之推遷,精微深妙,百代所不可廢者也。

    然傳歷久遠,製造者衆,測候占察,互有得失。

    張衡之制謂之靈憲,史失其傳。

    魏、晉以來官有其器,而無本書,故前志亦闕。

    吳中常侍王蕃雲:「渾天儀者,羲和之舊器,謂之機衡。

    」積代相傳,沿革不一。

    宋太平興國中,蜀人張思訓首創其式,造之禁中,踰年而成,詔置文明殿東鼓樓下,題曰「太平渾儀」。

    自思訓死,璣衡斷壞,無復知其法制者。

    景德中,曆官韓顯符依倣劉曜時、孔挺、晁崇之法,失之簡略。

    景祐中,冬官正舒易簡乃用唐梁令瓚、僧一行之法,頗為詳備,亦失之於密而難為用。

    元祐時,尚書右丞蘇頌與昭文館校理沈括奉勑詳定渾儀法要,遂奏舉吏部勾當官韓公廉通九章勾股法,常以推考天度與張衡、王蕃、僧一行、梁令瓚、張思訓法式,大綱可以尋究。

    若據算術考案象器,亦能成就,請置局差官製造。

    詔如所言。

    奏鄭州原武主簿王沇之,太史局官周日嚴、於太古、張仲宣,同行監造。

    制度旣成,詔置之集英殿,緫謂之渾天儀。

    公廉將造儀時,先撰九章勾股驗測渾天書一卷,貯之禁中,今失其傳,故世無知者。

     舊制渾儀,規天矩地,機隱於內,上布經躔,次具日月五星行度,以察其寒暑進退,如張衡渾天、開元水運銅渾儀者,是也。

    久而不合,乖於施用。

     公廉之制則為輪三重:一曰六合儀,縱置地渾中,即天經環也,與地渾相結,其體不動;二曰三辰儀,置六合儀內;三曰四遊儀,置三辰儀內。

    植四龍柱於地渾之下,又置鼇雲於六合儀下。

    四龍柱下設十字水趺,鑿溝道通水以平高下。

    別設天常單環於六合儀內,又設黃道赤道二單環,皆置三辰儀內,東西相交隨天運轉,以驗列舍之行。

    又為四象環,附三辰儀,相結於天運環,黃赤道兩交為直距二縱置於四遊儀內。

    北屬六合儀地渾之上,以正北極出地之度。

    南屬六合儀地渾之下,以正南極入地之度。

    此渾儀之大形也。

    直距內夾置望筒一,於筒之半設關軸,附直距上,使運轉低昂,筒常指日,日體常在筒竅中,天西行一周,日東移一度,仍以窺測四方星度,皆斟酌李淳風、孔挺、韓顯符、舒易簡之制也。

     三辰儀上設天運環,以水運之。

    水運之法始於漢張衡,成於唐梁令瓚及僧一行,復於太平興國中張思訓,公廉今又變正其制,設天運環,下以天柱關軸之類上動渾儀,此新制也。

     舊制渾象,張衡所謂置密室中者,推步七曜之運,以度曆象昏明之候,校二十四氣,考晝夜刻漏,無出於渾象。

    隋志稱梁秘府中有宋元嘉中所造者,以木為之,其圓如丸,遍體布二十八宿、三家星色、黃赤道、天河等,別為橫規繞於外,上下半之,以象地也。

    開元中,詔僧一行與梁令瓚更造銅渾象,為圓天之象,上具列宿周天度數,注水激輪令其自轉,一日一夜天轉一周,又別置日月五星循繞,絡在天外,令得運行。

    每天西轉一匝,日正東行一度,月行一十三度有奇,凡二十九轉而日月會,三百六十五轉而日行一匝。

    仍置木櫃以為地平,令象半在地上,半在地下,又立二木偶人於地平之前,置鍾鼓使木人自然撞擊以報辰刻,命之曰水運渾天俯視圖。

    旣成,命置之武成殿。

     宋太史局舊無渾象,太平興國中,張思訓準開元之法,而上以蓋為紫宮,旁為周天度,而東西轉之,出新意也。

     公廉乃增損隋志制之,上列二十八宿周天度數,及紫微垣中外官星,以俯窺七政之運轉,納於六合儀天經地渾之內,同以木櫃載之。

    其中貫以樞軸,南北出渾象外,南長北短,地渾在木櫃面,橫置之,以象地。

    天經與地渾相結,縱置之,半在地上,半隱地下,以象天。

    其樞軸北貫天經上槓中,末與槓平,出櫃外三十五度稍弱,以象北極出地。

    南亦貫天經出下槓外,入櫃內三十五度少弱,以象南極入地。

    就赤道為牙距,四百七十八牙以銜天輪,隨機輪地轂正東西運轉,昏明中星旣應其度,分至節氣亦驗應而不差。

     王蕃雲:「渾象之法,地當在天內,其勢不便,故反觀其形,地為外郭,於已解者無異,詭狀殊體而合於理,可謂奇巧者也。

    」今地渾亦在渾象外,蓋出於王蕃制也。

    其下則思訓舊制,有樞輪關軸,激水運動,以直神搖鈴扣鐘擊鼓,置時刻十二神司辰象於輪上,時初、正至,則執牌循環而出,報隨刻數以定晝夜長短。

    至冬水凝,運轉遲澀,則以水銀代之。

     今公廉所製,共置一臺,臺中有二隔,渾儀置其上,渾象置其中,激水運轉,樞機輪軸隱於下。

    內設晝夜時刻機輪五重;第一重曰天輪,以撥渾象赤道牙距;第二重曰撥牙輪,上安牙距,隨天柱中輪轉動,以運上下四輪;第三重曰時刻鍾鼓輪,上安時初、時正百刻撥牙,以扣鐘擊鼓搖鈴;第四重曰日時初、正司辰輪,上安時初十二司辰、時正十二司辰;第五重曰報刻司辰輪,上安百刻司辰。

    以上五輪並貫於一軸,上以天束束之,下以鐵杵臼承之,前以木閣五層蔽之,稍增異其舊制矣。

    五輪之北,又側設樞輪,其輪以七十二輻為三十六洪,束以三輞,夾持受水三十六壺。

    轂中橫貫鐵樞軸一,南北出軸為地轂,運撥地輪。

    天柱中輪動,機輪動渾象,上動渾天儀。

    又樞輪左設天池、平水壺,平水壺受天池水,注入受水壺,以激樞輪。

    受水壺落入退水壺,由壺下北竅引水入昇水下壺,以昇水下輪運水入昇水上壺,上壺內昇水上輪及河車同轉上下輪,運水入天河,天河復流入天池,每一晝一夜周而復始。

    此公廉所製渾儀、渾象二器而通三用,緫而名之曰渾天儀。

     金旣取汴,皆輦緻於燕,天輪赤道牙距撥輪懸象鍾鼓司辰刻報天池水壺等器久皆棄毀,惟銅渾儀置之太史局候臺。

    但自汴至燕相去一千餘裡,地勢高下不同,望筒中取極星稍差,移下四度纔得窺之。

    明昌六年秋八月,風雨大作,雷電震擊,龍起渾儀鼇雲水趺下,臺忽中裂而摧,渾儀仆落臺下,旋命有司營葺之,復置臺上。

    貞祐南渡,以渾儀鎔鑄成物,不忍毀拆,若全體以運則艱於輦載,遂委而去。

     興定中,司天臺官以臺中不置渾儀及測候人數不足,言之於朝,宜鑄儀象,多補生員,庶得盡占考之實。

    宣宗召禮部尚書楊雲翼問之,雲翼對曰:「國家自來銅禁甚嚴,雖罄公私所有,恐不能給。

    今調度方殷,財用不足,實未可行。

    」他日,上又言之,於是止添測候之人數員,鑄儀之議遂寢。

     初,張行簡為禮部尚書提點司天監時,嘗製蓮花、星丸二漏以進,章宗命置蓮花漏於禁中,星丸漏遇車駕巡幸則用之。

    貞祐南渡,二漏皆遷於汴,汴亡廢毀,無所稽其製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