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十六 本紀第十六 宣宗下
關燈
小
中
大
銀與寶泉私相易之禁。
癸醜,勑諸禦史曰:「瑣細事非人主所宜詰,然凡涉姦弊靡不有關國政者。
比聞朝官及承應人月給俸糧,多雜糠土,有司所收曷嘗有是物哉。
至于出納鬥斛亦小大不一。
此皆理所不容者,而臺官初不問。
事事須朕言之,安用汝曹也。
」乙卯,丹鳳門壞。
丁巳,陰坡族之骨鞠門等叛歸夏,元帥夾谷瑞發兵討之,以捷聞。
禦史中丞師安石言制敵二事。
戊午,宰臣方對次,有司奏前奉禦溫敦太平卒。
上大駭曰:「朕屢欲授太平一職,每以事阻,今僅授之未數日而亡,豈非天耶!」因謂宰臣曰:「海陵時有護衛二人私語,一曰富貴在天,一曰由君所賜。
海陵竊聞之,詔授言由君所賜者以五品職,意謂誠由己也,而其人以疾竟不及授。
章宗秋獵,聞平章張萬公薨,歎曰:『朕迴將拜萬公丞相,而遂不起,命也。
』」乙醜,詔籍陝西路僑居官民為軍。
八月辛未朔,邳州從宜經略使納合六哥等率都統金山顏俊以沂州百餘人,晨入省署,殺行尚書省蒙古綱,據州反。
壬申,詔賞京兆路官軍保全南山諸谷之功,以所全人數多寡為等第,千人以上官一階,三千人以上兩階,五千人以上三階,仍升職一等,能以力戰護之者又增一階,戰沒者就以贈之。
甲戌,遣官持空名宣勑,諭以重賞招納合六哥,拒命,即命牙吾塔合行院兵討滅之。
乙亥,火星入鬼宿中,掩積屍氣。
乙酉,詔能捕獲反賊六哥者,除見定官外,仍與世襲謀克。
丙戌,遣官分行蔡、息、陳、亳、唐、鄧、裕諸州,洎司農司州縣吏同議,凡民丁相聚立砦避兵,與各巡檢軍相依者,五十戶以上置砦長一員,百戶增副一員,仍先遷一官,能安民弭盜勸農者論功注授。
九月庚子朔,日有食之。
宋人入壽州,女奚烈蒲乃力戰卻之。
壬寅,樞密院奏提控朮甲剉隻罕破宋人之功。
甲辰,宋人攻南陽。
丙午,牙吾塔報桃園、淮陽之捷,并以納合六哥結搆李全之狀來告。
戊申,降人孫邦佐自李全軍中歸,遙授知東平府兼山東西路兵馬都緫管。
官軍與宋人力戰于胡陂而卻之,提控朮虎春兒為所殺。
癸醜,納合六哥所署偽都統烏古論賽漢、夾谷留住等來歸。
己未,贈朮虎春兒銀青榮祿大夫。
丙寅,紮也胡魯等拔邳州南城。
丁卯,權禦史中丞師安石等劾英王守純不實,付有司鞠治,尋詔免罪,而猶責諭之。
冬十月癸酉,徙晉陽公郭文振等兵于衛州。
乙亥,制行樞密院及元帥府,農隙之月分番巡徼校獵,月不過三次。
丁醜,上獵于近郊。
己卯,祫于太廟。
壬午,火星犯靈臺。
乙酉,上獵于近郊。
辛卯,詔石壕店、澠池、永寧縣各屯兵千人。
壬辰,滕州人時明謀反,伏誅。
戊戌,唐、鄧行元帥報淮南之捷。
十一月己亥,紅襖賊偽監軍徐福等來降。
詔進牙吾塔官一階,賜金幣有差。
辛醜,緫帥牙吾塔報邳州之捷,函叛人六哥首以獻。
開封縣境有虎咥人,詔親軍百人射殺之,賞射獲者銀二十兩,而以內府藥賜傷者。
丙午,邳州紅襖賊三千來降,初擬置諸陳、許之間,上以為若輩雖降,家屬尚在河朔,餘黨必殺之,所得者寡而被害者衆,亦復安忍?不若命使撫諭,加以官賞而遣之還。
果忠於我,雖處河朔豈負我耶?且餘衆感恩,將有效順者矣。
戊午,以上黨公完顏開之請,諭開及郭文振、史詠、王遇、張道、盧芝等各與所鄰帥府相視可耕土田,及瀕河北岸之地,分界而種之,以給軍餉。
辛酉,鞏州行元帥府報會州破夏人之捷。
十二月己巳朔,徙沿淮巡檢邊軍于內地。
癸酉,以空名宣命金銀符給完顏開賞功。
辛巳,詔延安土人充司縣官義軍使者選人代之,量免其民差稅。
邳州民丁死戰陣者各贈官一階。
歸德、徐、邳、宿、泗、永、亳、潁、壽等州復業及新地民,免差稅二年,見戶一年,嘗供給邳州者復免一年之半,睢州、陳留、杞縣免三之一。
丁亥,上不豫,免朝。
戊子,皇太子率百官及王妃、公主入問起居。
己醜,復入問起居。
庚寅,上崩于寧德殿,壽六十有一。
上疾大漸,暮夜,近臣皆出,惟前朝資明夫人鄭氏年老侍側,上知其可託,詔之曰:「速召皇太子主後事。
」言絕而崩。
夫人秘之。
是夜,皇後及貴妃龐氏問安寢閤。
龐氏陰狡機慧,常以其子守純年長不得立,心鞅鞅。
夫人恐其為變,即紿之曰:「上方更衣,後妃可少休他室。
」伺其入,遽鑰之,急召大臣,傳遺詔立皇太子,始啟戶出後妃,發喪。
皇太子方入宮,英王守純已先入,皇太子知之,分遣樞密院官及東宮親衛軍官移剌蒲阿集軍三萬餘于東華門街。
部署旣定,命護衛四人監守純於近侍局,乃即皇帝位於柩前。
壬辰,宣遺詔。
是日,詔赦中外。
明年正月戊戌朔,改元正大,謚大行曰繼天興統述道勤仁英武聖孝皇帝,廟號宣宗。
三月庚申,葬德陵。
贊曰:宣宗當金源末運,雖乏撥亂反正之材,而有勵精圖治之志。
迹其勤政憂民,中興之業蓋可期也,然而卒無成功者何哉?良由性本猜忌,崇信{執日}禦,獎用吏胥,苛刻成風,舉措失當故也。
執中元惡,此豈可相者乎,顧乃懷其援立之私,自除廉陛之分,悖禮甚矣。
高琪之誅執中,雖雲除惡,律以春秋之法,豈逃趙鞅晉陽之責,旣不能罪而遂相之,失之又失者也。
遷汴之後,北顧有道之朝日益隆盛,智識之士孰不先知。
方且狃於餘威,牽制群議,南開宋釁,西啟夏侮,兵力旣分,功不補患。
曾未數年,昔也日闢國百裡,今也日蹙國百裡,其能濟乎。
再遷遂至失國,豈不重可歎哉。
癸醜,勑諸禦史曰:「瑣細事非人主所宜詰,然凡涉姦弊靡不有關國政者。
比聞朝官及承應人月給俸糧,多雜糠土,有司所收曷嘗有是物哉。
至于出納鬥斛亦小大不一。
此皆理所不容者,而臺官初不問。
事事須朕言之,安用汝曹也。
」乙卯,丹鳳門壞。
丁巳,陰坡族之骨鞠門等叛歸夏,元帥夾谷瑞發兵討之,以捷聞。
禦史中丞師安石言制敵二事。
戊午,宰臣方對次,有司奏前奉禦溫敦太平卒。
上大駭曰:「朕屢欲授太平一職,每以事阻,今僅授之未數日而亡,豈非天耶!」因謂宰臣曰:「海陵時有護衛二人私語,一曰富貴在天,一曰由君所賜。
海陵竊聞之,詔授言由君所賜者以五品職,意謂誠由己也,而其人以疾竟不及授。
章宗秋獵,聞平章張萬公薨,歎曰:『朕迴將拜萬公丞相,而遂不起,命也。
』」乙醜,詔籍陝西路僑居官民為軍。
八月辛未朔,邳州從宜經略使納合六哥等率都統金山顏俊以沂州百餘人,晨入省署,殺行尚書省蒙古綱,據州反。
壬申,詔賞京兆路官軍保全南山諸谷之功,以所全人數多寡為等第,千人以上官一階,三千人以上兩階,五千人以上三階,仍升職一等,能以力戰護之者又增一階,戰沒者就以贈之。
甲戌,遣官持空名宣勑,諭以重賞招納合六哥,拒命,即命牙吾塔合行院兵討滅之。
乙亥,火星入鬼宿中,掩積屍氣。
乙酉,詔能捕獲反賊六哥者,除見定官外,仍與世襲謀克。
丙戌,遣官分行蔡、息、陳、亳、唐、鄧、裕諸州,洎司農司州縣吏同議,凡民丁相聚立砦避兵,與各巡檢軍相依者,五十戶以上置砦長一員,百戶增副一員,仍先遷一官,能安民弭盜勸農者論功注授。
九月庚子朔,日有食之。
宋人入壽州,女奚烈蒲乃力戰卻之。
壬寅,樞密院奏提控朮甲剉隻罕破宋人之功。
甲辰,宋人攻南陽。
丙午,牙吾塔報桃園、淮陽之捷,并以納合六哥結搆李全之狀來告。
戊申,降人孫邦佐自李全軍中歸,遙授知東平府兼山東西路兵馬都緫管。
官軍與宋人力戰于胡陂而卻之,提控朮虎春兒為所殺。
癸醜,納合六哥所署偽都統烏古論賽漢、夾谷留住等來歸。
己未,贈朮虎春兒銀青榮祿大夫。
丙寅,紮也胡魯等拔邳州南城。
丁卯,權禦史中丞師安石等劾英王守純不實,付有司鞠治,尋詔免罪,而猶責諭之。
冬十月癸酉,徙晉陽公郭文振等兵于衛州。
乙亥,制行樞密院及元帥府,農隙之月分番巡徼校獵,月不過三次。
丁醜,上獵于近郊。
己卯,祫于太廟。
壬午,火星犯靈臺。
乙酉,上獵于近郊。
辛卯,詔石壕店、澠池、永寧縣各屯兵千人。
壬辰,滕州人時明謀反,伏誅。
戊戌,唐、鄧行元帥報淮南之捷。
十一月己亥,紅襖賊偽監軍徐福等來降。
詔進牙吾塔官一階,賜金幣有差。
辛醜,緫帥牙吾塔報邳州之捷,函叛人六哥首以獻。
開封縣境有虎咥人,詔親軍百人射殺之,賞射獲者銀二十兩,而以內府藥賜傷者。
丙午,邳州紅襖賊三千來降,初擬置諸陳、許之間,上以為若輩雖降,家屬尚在河朔,餘黨必殺之,所得者寡而被害者衆,亦復安忍?不若命使撫諭,加以官賞而遣之還。
果忠於我,雖處河朔豈負我耶?且餘衆感恩,將有效順者矣。
戊午,以上黨公完顏開之請,諭開及郭文振、史詠、王遇、張道、盧芝等各與所鄰帥府相視可耕土田,及瀕河北岸之地,分界而種之,以給軍餉。
辛酉,鞏州行元帥府報會州破夏人之捷。
十二月己巳朔,徙沿淮巡檢邊軍于內地。
癸酉,以空名宣命金銀符給完顏開賞功。
辛巳,詔延安土人充司縣官義軍使者選人代之,量免其民差稅。
邳州民丁死戰陣者各贈官一階。
歸德、徐、邳、宿、泗、永、亳、潁、壽等州復業及新地民,免差稅二年,見戶一年,嘗供給邳州者復免一年之半,睢州、陳留、杞縣免三之一。
丁亥,上不豫,免朝。
戊子,皇太子率百官及王妃、公主入問起居。
己醜,復入問起居。
庚寅,上崩于寧德殿,壽六十有一。
上疾大漸,暮夜,近臣皆出,惟前朝資明夫人鄭氏年老侍側,上知其可託,詔之曰:「速召皇太子主後事。
」言絕而崩。
夫人秘之。
是夜,皇後及貴妃龐氏問安寢閤。
龐氏陰狡機慧,常以其子守純年長不得立,心鞅鞅。
夫人恐其為變,即紿之曰:「上方更衣,後妃可少休他室。
」伺其入,遽鑰之,急召大臣,傳遺詔立皇太子,始啟戶出後妃,發喪。
皇太子方入宮,英王守純已先入,皇太子知之,分遣樞密院官及東宮親衛軍官移剌蒲阿集軍三萬餘于東華門街。
部署旣定,命護衛四人監守純於近侍局,乃即皇帝位於柩前。
壬辰,宣遺詔。
是日,詔赦中外。
明年正月戊戌朔,改元正大,謚大行曰繼天興統述道勤仁英武聖孝皇帝,廟號宣宗。
三月庚申,葬德陵。
贊曰:宣宗當金源末運,雖乏撥亂反正之材,而有勵精圖治之志。
迹其勤政憂民,中興之業蓋可期也,然而卒無成功者何哉?良由性本猜忌,崇信{執日}禦,獎用吏胥,苛刻成風,舉措失當故也。
執中元惡,此豈可相者乎,顧乃懷其援立之私,自除廉陛之分,悖禮甚矣。
高琪之誅執中,雖雲除惡,律以春秋之法,豈逃趙鞅晉陽之責,旣不能罪而遂相之,失之又失者也。
遷汴之後,北顧有道之朝日益隆盛,智識之士孰不先知。
方且狃於餘威,牽制群議,南開宋釁,西啟夏侮,兵力旣分,功不補患。
曾未數年,昔也日闢國百裡,今也日蹙國百裡,其能濟乎。
再遷遂至失國,豈不重可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