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六 本紀第六 世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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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聞。
」 六月庚寅,冀州張和等反,伏誅。
戊戌,以久旱,命宮中毋用扇。
庚子,雨。
七月乙卯朔,罷東北路採珠。
壬申,觀稼于近郊。
八月甲申朔,有司奏日食,以雨不見,伐鼓用幣如常禮。
九月甲寅朔,以刑部尚書高德基等為賀宋生日使,宿直將軍僕散守中為夏國生日使,提點司天臺馬貴中為高麗生日使。
罷皇太子月料,歲給錢五萬貫。
上謂臺臣曰:「比聞朝官內有攬中官物以規貨利者,汝何不言?」皆對曰:「不知。
」上曰:「朕尚知之,汝有不知者乎。
朕若舉行,汝將安用。
」壬戌,秋獵。
十月丁亥,還都。
辛醜,以尚書右丞相紇石烈良弼為左丞相,樞密使紇石烈志寧為右丞相。
詔宗廟之祭,以鹿代牛,著為令。
丙午,大享于太廟。
辛亥,以平章政事完顏思敬為樞密使。
十一月己未,以尚書左丞完顏守道為平章政事,右丞石琚為左丞,參知政事孟浩為右丞。
庚申,上幸東宮。
辛酉,以京兆尹毅等為賀宋正旦使。
壬戌,冬獵。
丙子,還都。
十二月丙戌,詔賑臨潢、泰州、山東東路、河北東路諸猛安民。
以東京留守徒單合喜為平章政事。
丁酉,太白晝見。
辛醜,獵于近郊。
丙午,制職官犯公罪,在官已承伏者,雖去官猶論。
十年正月壬子朔,宋、高麗、夏遣使來賀。
甲子,命宮中元宵無得張燈。
甲戌,以司徒、禦史大夫李石為太尉、尚書令。
二月甲午,安化軍節度使徒單子溫、副使老君奴以贓罪,伏誅。
戊申,上謂近臣曰:「護衛以後皆是治民之官,其令教以讀書。
」 三月壬子朔,萬春節,宋、高麗、夏遣使來賀。
丙辰,上因命護衛中善射者押賜宋使射弓宴,宋使中五十,押宴者纔中其七,謂左右將軍曰:「護衛十年出為五品職官,每三日上直,役亦輕矣,豈徒令飽食安臥而已。
弓矢不習,將焉用之。
」戊午,以河南統軍使宗敘為參知政事。
庚午,上謂參政宗敘曰:「卿昨為河南統軍時,言黃河堤埽利害,甚合朕意。
朕每念百姓差調,官吏互為姦弊,不早計料,臨期星火率歛,所費倍蓰,為害非細。
卿旣參朝政,皆當革弊,擇利行之。
」又諭左丞石琚曰:「女直人徑居達要,不知閭閻疾苦。
汝等自丞簿至是,民間何事不知,凡有利害,宜悉敷陳。
」 四月丁酉,制命婦犯姦,不用夫廕以子封者,不拘此法。
五月乙卯,如柳河川。
閏月庚辰,夏國任得敬脅其主李仁孝,使上表,請中分其國。
上問宰臣李石,石等以為事繫彼國,不如許之。
上曰:「彼劫於權臣耳。
」詔不許,并卻其貢物。
七月壬午,秋獵。
戊戌,放圍場役夫。
詔扈從糧食並從官給。
乙巳,勑扈從人縱畜牧蹂踐禾稼者,杖之,仍償其直。
八月己未,至自柳河川。
壬申,遣參知政事宗敘北巡。
九月庚辰,尚書左丞相紇石烈良弼丁憂,起復如故。
壬午,以簽書樞密院事移剌子敬為賀宋生日使。
庚寅,以戶部郎中夾谷阿裡補為夏國生日使。
十月己酉,以大宗正丞乣為高麗生日使。
甲寅,如霸州,冬獵。
乙醜,上謂大臣曰:「比因巡獵,聞固安縣令高昌裔不職,已令罷之。
霸州司候成奉先奉職謹恪,可進一階,除固安令。
」辛未,上謂宰臣曰:「朕凡論事有未能深究其利害者,卿等宜悉心論列,無為面從而退有後言。
」 十一月辛巳,制盜太廟物者與盜宮中物論同。
甲申,上幸東宮。
丁亥,以太子詹事蒲察蒲速越等為賀宋正旦使。
癸巳,夏國以誅任得敬遣使來謝,詔慰諭之。
十二月丙寅,上謂宰臣曰:「比體中不佳,有妨朝事。
今觀所奏事,皆依條格,殊無一利國之事。
若一朝行一事,歲計有餘,則其利博矣。
朕居深宮,豈能悉知外事,卿等尤當注意。
」 十一年正月丙子朔,宋、夏遣使來賀。
丁醜,封子永升為徐王,永蹈為滕王,永濟為薛王。
壬午,詔職官年七十以上緻仕者,不拘官品,並給俸祿之半。
丙申,命賑南京屯田猛安被水災者。
戊戌,尚書省奏汾陽軍節度副使牛信昌生日受饋獻,法當奪官。
上曰:「朝廷行事苟不自正,何以正天下。
尚書省、樞密院生日節辰饋獻不少,此而不問,小官饋獻即加按劾,豈正天下之道。
自今宰執樞密饋獻亦宜罷去。
」上謂宰臣曰:「往歲清暑山西,近路禾稼甚廣,殆無畜牧之地,因命五裡外乃得耕墾。
今聞民皆去之他所,甚可矜憫,其令依舊耕種。
事有類此,卿等宜即告朕。
」 三月乙亥朔,萬春節,宋、夏遣使來賀。
辛巳,命有司以天水郡公旅櫬依一品禮葬於鞏洛之原。
四月丁未,歸德府民臧安兒謀反,伏誅。
大理卿李昌圖以廉問真定尹徒單貞、鹹平尹石抹阿沒剌受贓不法,旣得罪狀,不即黜罷,杖之四十。
癸亥,參知政事魏子平罷。
高麗國王晛弟皓,廢其主自立,詐稱讓國,遣使以表來上。
五月辛卯,詔遣吏部侍郎靖使高麗問故。
癸巳,以南京留守移剌成為樞密副使。
六月己酉,詔曰:「諸路常貢數內,同州沙苑羊非急用,徒勞民爾,自今罷之。
朕居深宮,勞民之事豈能盡知,似此當具以聞。
」戊午,觀稼于近郊。
甲子,平章政事徒單合喜薨。
七月甲申,參知政事宗敘薨。
八月癸卯朔,太白晝見。
詔朝臣曰:「朕嘗諭汝等,國家利便,治體遺闕,皆可直言。
外路官民亦嘗言事,汝等終無一語。
凡政事所行,豈能皆當。
自今直言得失,毋有所隱。
」乙巳,上謂宰臣曰「隨朝之官,自謂歷一考則當得某職,兩考則當得某職。
第務因循,碌碌而已。
自今以外路官與內除者,察其公勤則升用之,但苟簡於事,不須任滿,便以本品出之。
賞罰不明,豈能勸勉。
」庚戌,詔曰:「應因窩斡被掠女直及諸色人未經刷放者,官為贖放。
隱匿者,以違制論。
其年幼不能稱說住貫者,從便住坐。
」上謂宰臣曰:「五品以下闕員甚多,而難於得人。
三品以上朕則知之,五品以下不能知也。
卿等曾無一言見舉者。
欲畫久安之計,興百姓之利,而無良輔佐,所行皆尋常事耳,雖日日視朝,何益之有。
卿等宜勉思之。
」己巳,以尚書刑部侍郎烏林荅天錫等為賀宋生日使,近侍局使劉珫為夏國生日使。
九月癸未,獵于橫山。
庚寅,還都。
十月壬寅朔,以左宣徽使敬嗣暉為參知政事。
甲寅,上謂宰臣曰:「朕已行之事,卿等以為成命不可復更,但承順而已,一無執奏。
且卿等凡有奏,何嘗不從。
自今朕旨雖出,宜審而行,有未便者,即奏改之。
或在下位有言尚書省所行未便,亦當從而改之,毋拒而不從。
」丙寅,尚書左丞相紇石烈良弼進睿宗實錄。
戊辰,上謂宰臣曰:「衍慶宮圖畫功臣,已命增為二十人。
如丞相韓企先,自本朝興國以來,憲章法度,多出其手。
至於關決大政,但與大臣謀議,終不使外人知覺。
漢人宰相,前後無比,若褒顯之,亦足示勸,慎無遺之。
」 十一月丁醜,以西南路招討使宗寧等為賀宋正旦使。
戊寅,幸東宮。
上謂皇太子曰:「吾兒在儲貳之位,朕為汝措天下,當無復有經營之事。
汝惟無忘祖宗純厚之風,以勤修道德為孝,明信賞罰為治而已。
昔唐太宗謂其子高宗曰:『吾伐高麗不克終,汝可繼之。
』如此之事,朕不以遺汝。
如遼之海濵王,以國人愛其子,嫉而殺之,此何理也。
子為衆愛,愈為美事,所為若此,安有不亡。
唐太宗有道之君,而謂其子高宗曰:『爾於李勣無恩。
今以事出之,我死,宜即授以僕射,彼必緻死力矣。
』君人者,焉用偽為。
受恩於父,安有忘報於子者乎。
朕禦臣下,惟以誠實耳。
」群臣皆稱萬歲。
丙戌,朝享于太廟。
丁亥,有事于圓丘,大赦。
癸巳,群臣奉上尊號曰應天興祚欽文廣武仁德聖孝皇帝,乙未,詔中外。
十二月癸卯,冬獵。
乙卯,還宮。
丙辰,參知政事敬嗣暉薨。
辛酉,進封越王永中趙王,隨王永功曹王,瀋王永成豳王,徐王永升虞王,滕王永蹈徐王,薛王永濟滕王。
乙醜,趙王永中、曹王永功俱授猛安,仍命永功親治事,以習為政。
」 六月庚寅,冀州張和等反,伏誅。
戊戌,以久旱,命宮中毋用扇。
庚子,雨。
七月乙卯朔,罷東北路採珠。
壬申,觀稼于近郊。
八月甲申朔,有司奏日食,以雨不見,伐鼓用幣如常禮。
九月甲寅朔,以刑部尚書高德基等為賀宋生日使,宿直將軍僕散守中為夏國生日使,提點司天臺馬貴中為高麗生日使。
罷皇太子月料,歲給錢五萬貫。
上謂臺臣曰:「比聞朝官內有攬中官物以規貨利者,汝何不言?」皆對曰:「不知。
」上曰:「朕尚知之,汝有不知者乎。
朕若舉行,汝將安用。
」壬戌,秋獵。
十月丁亥,還都。
辛醜,以尚書右丞相紇石烈良弼為左丞相,樞密使紇石烈志寧為右丞相。
詔宗廟之祭,以鹿代牛,著為令。
丙午,大享于太廟。
辛亥,以平章政事完顏思敬為樞密使。
十一月己未,以尚書左丞完顏守道為平章政事,右丞石琚為左丞,參知政事孟浩為右丞。
庚申,上幸東宮。
辛酉,以京兆尹毅等為賀宋正旦使。
壬戌,冬獵。
丙子,還都。
十二月丙戌,詔賑臨潢、泰州、山東東路、河北東路諸猛安民。
以東京留守徒單合喜為平章政事。
丁酉,太白晝見。
辛醜,獵于近郊。
丙午,制職官犯公罪,在官已承伏者,雖去官猶論。
十年正月壬子朔,宋、高麗、夏遣使來賀。
甲子,命宮中元宵無得張燈。
甲戌,以司徒、禦史大夫李石為太尉、尚書令。
二月甲午,安化軍節度使徒單子溫、副使老君奴以贓罪,伏誅。
戊申,上謂近臣曰:「護衛以後皆是治民之官,其令教以讀書。
」 三月壬子朔,萬春節,宋、高麗、夏遣使來賀。
丙辰,上因命護衛中善射者押賜宋使射弓宴,宋使中五十,押宴者纔中其七,謂左右將軍曰:「護衛十年出為五品職官,每三日上直,役亦輕矣,豈徒令飽食安臥而已。
弓矢不習,將焉用之。
」戊午,以河南統軍使宗敘為參知政事。
庚午,上謂參政宗敘曰:「卿昨為河南統軍時,言黃河堤埽利害,甚合朕意。
朕每念百姓差調,官吏互為姦弊,不早計料,臨期星火率歛,所費倍蓰,為害非細。
卿旣參朝政,皆當革弊,擇利行之。
」又諭左丞石琚曰:「女直人徑居達要,不知閭閻疾苦。
汝等自丞簿至是,民間何事不知,凡有利害,宜悉敷陳。
」 四月丁酉,制命婦犯姦,不用夫廕以子封者,不拘此法。
五月乙卯,如柳河川。
閏月庚辰,夏國任得敬脅其主李仁孝,使上表,請中分其國。
上問宰臣李石,石等以為事繫彼國,不如許之。
上曰:「彼劫於權臣耳。
」詔不許,并卻其貢物。
七月壬午,秋獵。
戊戌,放圍場役夫。
詔扈從糧食並從官給。
乙巳,勑扈從人縱畜牧蹂踐禾稼者,杖之,仍償其直。
八月己未,至自柳河川。
壬申,遣參知政事宗敘北巡。
九月庚辰,尚書左丞相紇石烈良弼丁憂,起復如故。
壬午,以簽書樞密院事移剌子敬為賀宋生日使。
庚寅,以戶部郎中夾谷阿裡補為夏國生日使。
十月己酉,以大宗正丞乣為高麗生日使。
甲寅,如霸州,冬獵。
乙醜,上謂大臣曰:「比因巡獵,聞固安縣令高昌裔不職,已令罷之。
霸州司候成奉先奉職謹恪,可進一階,除固安令。
」辛未,上謂宰臣曰:「朕凡論事有未能深究其利害者,卿等宜悉心論列,無為面從而退有後言。
」 十一月辛巳,制盜太廟物者與盜宮中物論同。
甲申,上幸東宮。
丁亥,以太子詹事蒲察蒲速越等為賀宋正旦使。
癸巳,夏國以誅任得敬遣使來謝,詔慰諭之。
十二月丙寅,上謂宰臣曰:「比體中不佳,有妨朝事。
今觀所奏事,皆依條格,殊無一利國之事。
若一朝行一事,歲計有餘,則其利博矣。
朕居深宮,豈能悉知外事,卿等尤當注意。
」 十一年正月丙子朔,宋、夏遣使來賀。
丁醜,封子永升為徐王,永蹈為滕王,永濟為薛王。
壬午,詔職官年七十以上緻仕者,不拘官品,並給俸祿之半。
丙申,命賑南京屯田猛安被水災者。
戊戌,尚書省奏汾陽軍節度副使牛信昌生日受饋獻,法當奪官。
上曰:「朝廷行事苟不自正,何以正天下。
尚書省、樞密院生日節辰饋獻不少,此而不問,小官饋獻即加按劾,豈正天下之道。
自今宰執樞密饋獻亦宜罷去。
」上謂宰臣曰:「往歲清暑山西,近路禾稼甚廣,殆無畜牧之地,因命五裡外乃得耕墾。
今聞民皆去之他所,甚可矜憫,其令依舊耕種。
事有類此,卿等宜即告朕。
」 三月乙亥朔,萬春節,宋、夏遣使來賀。
辛巳,命有司以天水郡公旅櫬依一品禮葬於鞏洛之原。
四月丁未,歸德府民臧安兒謀反,伏誅。
大理卿李昌圖以廉問真定尹徒單貞、鹹平尹石抹阿沒剌受贓不法,旣得罪狀,不即黜罷,杖之四十。
癸亥,參知政事魏子平罷。
高麗國王晛弟皓,廢其主自立,詐稱讓國,遣使以表來上。
五月辛卯,詔遣吏部侍郎靖使高麗問故。
癸巳,以南京留守移剌成為樞密副使。
六月己酉,詔曰:「諸路常貢數內,同州沙苑羊非急用,徒勞民爾,自今罷之。
朕居深宮,勞民之事豈能盡知,似此當具以聞。
」戊午,觀稼于近郊。
甲子,平章政事徒單合喜薨。
七月甲申,參知政事宗敘薨。
八月癸卯朔,太白晝見。
詔朝臣曰:「朕嘗諭汝等,國家利便,治體遺闕,皆可直言。
外路官民亦嘗言事,汝等終無一語。
凡政事所行,豈能皆當。
自今直言得失,毋有所隱。
」乙巳,上謂宰臣曰「隨朝之官,自謂歷一考則當得某職,兩考則當得某職。
第務因循,碌碌而已。
自今以外路官與內除者,察其公勤則升用之,但苟簡於事,不須任滿,便以本品出之。
賞罰不明,豈能勸勉。
」庚戌,詔曰:「應因窩斡被掠女直及諸色人未經刷放者,官為贖放。
隱匿者,以違制論。
其年幼不能稱說住貫者,從便住坐。
」上謂宰臣曰:「五品以下闕員甚多,而難於得人。
三品以上朕則知之,五品以下不能知也。
卿等曾無一言見舉者。
欲畫久安之計,興百姓之利,而無良輔佐,所行皆尋常事耳,雖日日視朝,何益之有。
卿等宜勉思之。
」己巳,以尚書刑部侍郎烏林荅天錫等為賀宋生日使,近侍局使劉珫為夏國生日使。
九月癸未,獵于橫山。
庚寅,還都。
十月壬寅朔,以左宣徽使敬嗣暉為參知政事。
甲寅,上謂宰臣曰:「朕已行之事,卿等以為成命不可復更,但承順而已,一無執奏。
且卿等凡有奏,何嘗不從。
自今朕旨雖出,宜審而行,有未便者,即奏改之。
或在下位有言尚書省所行未便,亦當從而改之,毋拒而不從。
」丙寅,尚書左丞相紇石烈良弼進睿宗實錄。
戊辰,上謂宰臣曰:「衍慶宮圖畫功臣,已命增為二十人。
如丞相韓企先,自本朝興國以來,憲章法度,多出其手。
至於關決大政,但與大臣謀議,終不使外人知覺。
漢人宰相,前後無比,若褒顯之,亦足示勸,慎無遺之。
」 十一月丁醜,以西南路招討使宗寧等為賀宋正旦使。
戊寅,幸東宮。
上謂皇太子曰:「吾兒在儲貳之位,朕為汝措天下,當無復有經營之事。
汝惟無忘祖宗純厚之風,以勤修道德為孝,明信賞罰為治而已。
昔唐太宗謂其子高宗曰:『吾伐高麗不克終,汝可繼之。
』如此之事,朕不以遺汝。
如遼之海濵王,以國人愛其子,嫉而殺之,此何理也。
子為衆愛,愈為美事,所為若此,安有不亡。
唐太宗有道之君,而謂其子高宗曰:『爾於李勣無恩。
今以事出之,我死,宜即授以僕射,彼必緻死力矣。
』君人者,焉用偽為。
受恩於父,安有忘報於子者乎。
朕禦臣下,惟以誠實耳。
」群臣皆稱萬歲。
丙戌,朝享于太廟。
丁亥,有事于圓丘,大赦。
癸巳,群臣奉上尊號曰應天興祚欽文廣武仁德聖孝皇帝,乙未,詔中外。
十二月癸卯,冬獵。
乙卯,還宮。
丙辰,參知政事敬嗣暉薨。
辛酉,進封越王永中趙王,隨王永功曹王,瀋王永成豳王,徐王永升虞王,滕王永蹈徐王,薛王永濟滕王。
乙醜,趙王永中、曹王永功俱授猛安,仍命永功親治事,以習為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