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六 樂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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袴,革帶履,左執枿,右秉翟,執纛引者二人。
武舞郎八佾六十有四人,服平巾帻,绯絲布大袖繡裆,甲金飾,白練礻蓋裆,錦騰蛇起梁帶,豹文大口袴,烏靴,左執幹,右執戚,執旌引者二人。
加鼓吹十二案,負以熊豹,以象百獸率舞。
案設羽葆鼓一,大鼓一,金錞一,歌箫、笳各二人。
王公上壽,天子舉爵,奏《元同》;二舉,登歌奏《文同》;舉食,文舞《昭德》,武舞《成功》之曲。
禮畢,高祖大悅,賜棁金帛,群臣左右睹者皆贊歎之。
然禮樂廢久,而制作簡缪,又繼以龜茲部《霓裳法曲》,參亂雅音。
其樂工舞郎,多教坊伶人、百工商賈、州縣避役之人,又無老師良工教習。
明年正旦,複奏于庭,而登歌發聲,悲離煩慝,如《薤露》、《虞殡》之音,舞者行列進退,皆不應節,聞者皆悲憤。
開運二年,太常少卿陶穀奏廢二舞。
漢高祖受命之年,秋九月,權太常卿張昭上疏,奏改一代樂名,其略曰? 昔周公相成王,制禮作樂,殿庭遍奏六代舞,所謂《雲門》、《大鹹》、《大韶》、《大夏》、《大濩》、《大武》也。
周室既衰,王綱不振,諸樂多廢,惟《大韶》、《大武》二曲存焉。
秦、漢以來,名為二舞:文舞,《韶》也;武舞,《武》也。
漢時改為《文始》、《五行之舞》,曆代因而不改。
貞觀作樂之時,祖孝孫改隋文舞為《治康之舞》武舞為《凱安之舞》。
貞觀中,有《秦王破陣樂》、《功成慶善樂》二舞,樂府又用為二舞,是舞有四焉。
前朝行用年深,不可遽廢,俟國家偃伯靈台,即别召工師,更其節奏,今改其名,具書如左:祖孝孫所定二舞名,文舞曰《治康之舞》,請改《治安之舞》;武舞曰《凱安之舞》,請改為《振德之舞》。
貞觀中二舞名,文舞《功成慶善樂》,前朝名《九功舞》,請改為《觀象之舞》;武舞《秦王破陣樂》,前朝名為《七德舞》,請改為《講功之舞》。
其《治安》、《振德》二舞,請依舊郊廟行用,以文舞降神,武舞送神。
其《觀象》、《講功》二舞,請依舊宴會行用。
又請改《十二和樂》雲: 昔周朝奏六代之樂,即今二舞之類是也。
其賓祭常用,别有《九夏之樂》,即《肆夏》、《皇夏》等是也,梁武帝善音樂,改《九夏》為《十二雅》,前朝祖孝孫改雅為和,示不相沿也。
臣今改和為成,取《韶》樂九成之義也。
《十二成樂曲》名:祭天神奏《豫和之樂》,請改為《禋成》;祭地祇奏《順和》,請改為《順成》;祭宗廟奏《永和》,請改為《裕成》;祭天地、宗廟,登歌奏《肅和》,請改為《肅成》;皇帝臨軒奏《太和》,請改為《政成》;王公出入奏《舒和》,請改為《弼成》;皇帝食舉及飲宴奏《休和》,請改為《德成》;皇帝受朝、皇後入宮奏《正和》,請改為《骍成》;皇太子軒懸出入奏《承和》,請改為《允成》;元日、冬至皇帝禮會,登歌奏《昭和》,請改為《慶成》;郊廟俎入奏《雍和》,請改為《骍成》;皇帝祭享、酌獻、讀祝文及飲福、受胙奏《壽和》,請改為《壽成》。
祖孝孫元定《十二和曲》,開元朝又奏三和,遂有《十五和》之名。
凡制作禮法,動依典故,梁置《十二雅》,蓋取十二天之成數,契八音十二律之變,辄益三和,有乖稽古。
又緣祠祭所用,不可盡去,臣取其一焉。
祭孔宣父、齊太公廟降神奏《宣和》,請改為《師雅之樂》;三公升殿、會訖下階履行奏《祴和》,請廢,同用《弼成》;享先農、耕籍田奏《豐和》,請廢,同用《順成》。
已上四舞、《十二成》、《雅樂》等曲,今具錄合用處所及樂章首數,一一條例在下。
其歌詞文不錄。
武舞郎八佾六十有四人,服平巾帻,绯絲布大袖繡裆,甲金飾,白練礻蓋裆,錦騰蛇起梁帶,豹文大口袴,烏靴,左執幹,右執戚,執旌引者二人。
加鼓吹十二案,負以熊豹,以象百獸率舞。
案設羽葆鼓一,大鼓一,金錞一,歌箫、笳各二人。
王公上壽,天子舉爵,奏《元同》;二舉,登歌奏《文同》;舉食,文舞《昭德》,武舞《成功》之曲。
禮畢,高祖大悅,賜棁金帛,群臣左右睹者皆贊歎之。
然禮樂廢久,而制作簡缪,又繼以龜茲部《霓裳法曲》,參亂雅音。
其樂工舞郎,多教坊伶人、百工商賈、州縣避役之人,又無老師良工教習。
明年正旦,複奏于庭,而登歌發聲,悲離煩慝,如《薤露》、《虞殡》之音,舞者行列進退,皆不應節,聞者皆悲憤。
開運二年,太常少卿陶穀奏廢二舞。
漢高祖受命之年,秋九月,權太常卿張昭上疏,奏改一代樂名,其略曰? 昔周公相成王,制禮作樂,殿庭遍奏六代舞,所謂《雲門》、《大鹹》、《大韶》、《大夏》、《大濩》、《大武》也。
周室既衰,王綱不振,諸樂多廢,惟《大韶》、《大武》二曲存焉。
秦、漢以來,名為二舞:文舞,《韶》也;武舞,《武》也。
漢時改為《文始》、《五行之舞》,曆代因而不改。
貞觀作樂之時,祖孝孫改隋文舞為《治康之舞》武舞為《凱安之舞》。
貞觀中,有《秦王破陣樂》、《功成慶善樂》二舞,樂府又用為二舞,是舞有四焉。
前朝行用年深,不可遽廢,俟國家偃伯靈台,即别召工師,更其節奏,今改其名,具書如左:祖孝孫所定二舞名,文舞曰《治康之舞》,請改《治安之舞》;武舞曰《凱安之舞》,請改為《振德之舞》。
貞觀中二舞名,文舞《功成慶善樂》,前朝名《九功舞》,請改為《觀象之舞》;武舞《秦王破陣樂》,前朝名為《七德舞》,請改為《講功之舞》。
其《治安》、《振德》二舞,請依舊郊廟行用,以文舞降神,武舞送神。
其《觀象》、《講功》二舞,請依舊宴會行用。
又請改《十二和樂》雲: 昔周朝奏六代之樂,即今二舞之類是也。
其賓祭常用,别有《九夏之樂》,即《肆夏》、《皇夏》等是也,梁武帝善音樂,改《九夏》為《十二雅》,前朝祖孝孫改雅為和,示不相沿也。
臣今改和為成,取《韶》樂九成之義也。
《十二成樂曲》名:祭天神奏《豫和之樂》,請改為《禋成》;祭地祇奏《順和》,請改為《順成》;祭宗廟奏《永和》,請改為《裕成》;祭天地、宗廟,登歌奏《肅和》,請改為《肅成》;皇帝臨軒奏《太和》,請改為《政成》;王公出入奏《舒和》,請改為《弼成》;皇帝食舉及飲宴奏《休和》,請改為《德成》;皇帝受朝、皇後入宮奏《正和》,請改為《骍成》;皇太子軒懸出入奏《承和》,請改為《允成》;元日、冬至皇帝禮會,登歌奏《昭和》,請改為《慶成》;郊廟俎入奏《雍和》,請改為《骍成》;皇帝祭享、酌獻、讀祝文及飲福、受胙奏《壽和》,請改為《壽成》。
祖孝孫元定《十二和曲》,開元朝又奏三和,遂有《十五和》之名。
凡制作禮法,動依典故,梁置《十二雅》,蓋取十二天之成數,契八音十二律之變,辄益三和,有乖稽古。
又緣祠祭所用,不可盡去,臣取其一焉。
祭孔宣父、齊太公廟降神奏《宣和》,請改為《師雅之樂》;三公升殿、會訖下階履行奏《祴和》,請廢,同用《弼成》;享先農、耕籍田奏《豐和》,請廢,同用《順成》。
已上四舞、《十二成》、《雅樂》等曲,今具錄合用處所及樂章首數,一一條例在下。
其歌詞文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