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二 曆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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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必體其元;布政考績,必因其歲;禮動樂舉,必正其朔;三農百工,必授其時;五刑九伐,必順其氣;庶務有為,必從其日月。

    六籍宗之為大典,百王執之為要道。

    是以聖人受命,必治曆數。

    故得五紀有常度,庶征有常應,正朔行之于天下也。

     自唐而下,凡曆數朝,亂日失天,垂将百載,天之曆數,汩陳而已矣。

    今陛下順考古道,寅畏上天,咨詢庶官,振舉墜典。

    以臣薄遊曲藝,嘗涉舊史,遂降述作之命,俾究迎推之要,雖非能者,敢不奉诏。

    乃包萬象以立法,齊七政以立元,測圭箭以候氣,審朓朒以定朔,明九道以步月,校遲疾以推星,考黃道之斜正,辨天勢之升降,而交蝕詳焉。

     夫立天之道,曰陰與陽,陰陽各有數,合則化成矣。

    陽之策三十六,陰之策二十四,奇偶相命,兩陽三陰,同得七十二,同則陰陽之數合。

    七十二者,化成之數也,化成則謂之五行之數。

    五行得期之數,過者謂之氣盈,不及謂之朔虛。

    至于應變分用,無所不通,所謂包萬象矣。

    故以七十二為經法,經者常也,常用之法也。

    法者數之節也,随法進退,不失舊位,故謂之通法。

    以通法進經法,得七千二百,謂之統法。

    自元入經,先用此法,統曆之諸法也。

    以通法進統法,得七十二萬,氣朔之下,收分必盡,謂之全率。

    以通法進全率,得七千二百萬,謂之大率,而元紀生焉。

    元者,歲日月時皆甲子,日月五星,合在子正之宿,當盈縮先後之中,所謂七政齊矣。

      古之植圭于陽城者,以其近洛故也,蓋尚嫌其中,乃在洛之東偏。

    開元十二年,遣使天下候影,南距林邑國,北距橫野軍,中得浚儀之嶽台,應南北弦,居地之中。

    皇家建國,定都于梁。

    今樹圭置箭,測嶽台晷漏,以為中數,晷漏正,則日之所至,氣之所應得之矣。

     日月皆有盈縮。

    日盈月縮,則後中而朔;月盈日縮,則先中而朔。

    自古朓肭之法,率皆平行之數,入曆既有前次,而又衰稍不倫。

    《皇極》舊述,則迂回而難用,降及諸曆,則疏遠而多失。

    今以月離朓朒,随曆較定,日躔朓朒,臨用加減,所得者入離定日也。

    一日之中,分為九限,逐限損益,衰稍有倫。

    朓?肉之法,所謂審矣。

     赤道者,天之纮帶也,其勢圓而平,紀宿度之常數焉。

    黃道者,日軌也,其半在赤道内,半在赤道外,去赤道極遠二十四度。

    當與赤道交,則其勢斜;當去赤道遠,則其勢直。

    當斜則日行宜遲,當直則日行宜速。

    故二分前後加其度,二至前後減其度。

    九道者,月軌也,其半在黃道内,半在黃道外,去黃道極遠六度。

    出黃道謂之正交,入黃道謂之中交。

    若正交在秋分之宿,中交在春分之宿,則比黃道益斜。

    若正交在春分之宿,中交在秋分之宿,則比黃道反直。

    若正交、中交在二至之宿,則其勢差斜。

    故較去二至、二分遠近,以考斜正,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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