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書十五 列傳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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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改兗州防禦使。

    在兗二年,為政有聞,人甚安之,州民數百詣阙,乞立德政碑以頌其美。

    顯德二年冬,世宗命宰臣李穀為淮南道軍都部署,乃诏延遇為先鋒都校。

    三年春,帥其所部與韓令坤先入揚州,軍聲甚振,尋命以别部屯于盛唐,前後敗淮賊萬餘衆。

    四年夏,世宗回自壽春,制以延遇為同州節度使,未赴任,複命帥衆南征。

    是年冬,以疾卒于濠州城下。

    诏贈太尉。

     唐景思,秦州人也。

    幼以屠狗為業,善角牴戲。

    初事僞蜀為軍校。

    唐同光中,莊宗命魏王繼岌帥師伐蜀,時景思以所部戍于固鎮,首以其城降于繼岌,乃授興州刺史,為貝州行軍司馬。

    屬契丹攻其城,因陷于幕庭,趙延壽素知其名,令隸于帳下,署為所部壕寨使。

    開運末,契丹據中原,以景思為亳州防禦使。

    領事之日,會草寇數萬攻圍其城,景思悉力以拒之。

    後數日城陷,景思挺身而出,使人告于鄰郡,得援軍數百,逐其草寇,複有其城,亳民賴是以濟。

    漢初,改授鄧州行軍司馬,常郁郁不得志,後受代歸阙。

    乾祐中,命景思為沿淮巡檢使,屢挫淮賊。

    時史宏肇淫刑黩貨,多織羅南北富商殺之,奪其财,大開告密之門。

    景思部下有仆夫,希求無厭,雖委曲待之,不滿其心,一日拂衣而去,見宏肇,言景思受淮南厚賂,私貯器械,欲為内應。

    宏肇即令親吏率三十騎往收之,告者謂收吏曰:「景思多力,十夫之敵也,見便殺之,不然則無及矣。

    」收騎至,景思迎接。

    有欲擒之者,景思以兩手抱之,大呼曰:「冤哉!景思何罪?設若有罪,死亦非晚,何不容披雪?公等皆丈夫,安忍如此!」都将命釋之,引告者面證景思,言受淮南賂。

    景思曰:「我從人家人并在此,若有十缗貯積,亦是受賂。

    言我貯甲仗,除官賜外,有一事亦是私貯。

    」使者搜索其家,惟衣一笥,軍籍糧簿而已,乃寬之。

    景思曰:「使但械系送我入京。

    」先是,景思别有紀綱王知權者,在京,聞景思被誣,乃見史宏肇曰:「唐景思赤心為國,某服事三十年,孝于父母,義于朋友,被此誣罔,何以伸陳。

    某請先下獄,願公追劾景思,免至冤橫。

    」宏肇愍之,令在獄,日與酒食。

    景思既桎梏就路,颍、亳之人随至京師,衆保證之。

    宏肇乃令鞫告事者,具伏誣陷,即斬之,遂奏釋景思。

     顯德初,河東劉崇帥衆來寇,世宗親總六師以禦之。

    及陣于高平,景思于世宗馬前距踴數四,且曰:「願賜臣堅甲一聯,以觀臣之效用。

    」世宗由是知其名,因以高平陣所得降軍數千人,署為效順指揮,命景思董之,使于淮上。

    三年春,世宗親征淮甸,景思繼有戰功,乃命遙領饒州刺史。

    未幾,改授濠州行刺史,令帥衆攻圍濠州。

    四年冬,因力戰,為賊鋒所傷,數日而卒。

    世宗甚憫之,诏贈武清軍節度使。

     史臣曰:自古為人臣者,望重則必危,功崇則難保,自非賢者,疇能免之。

    況王鄴帥昧明哲之規,周太祖乃雄猜之主,欲無及禍,其可得乎!自福進而下,皆将帥之英也,擁旌作翰,諒亦宜然。

    惟彥超以捍寇而沒,可不謂忠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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