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書二 太祖紀二

關燈
辛未,幸南莊。

    壬申,诏曰:「諸州府先差散從親事官等,前朝創置,蓋出權宜,苟便一時,本非舊貫。

    近者遍詢群議,兼采封章,且言前件抽差,于理不甚允當,一則礙州縣之色役,一則妨春夏之耕耘,貧乏者困于供須,豪富者幸于影庇,既為煩擾,須至改更,況當東作之時,宜罷不急之務。

    其諸州所差散從親事官等,并宜放散。

    」诏下,公私便之。

    徐州行營都部署王彥超馳奏,收複徐州。

    诏曰:「逆首楊溫及親近徒黨并處斬。

    其餘無名目人及本城軍都将校、職掌吏民等,雖被脅從,本非同惡,并釋放。

    兼知自前楊溫招喚草賊,同力守把,朕以村墅小民,偶被扇誘,念其庸賤,特與含容,其招入城草賊,并放歸農,仍倍加安撫。

    湘陰公夫人并骨肉在彼,仰差人安撫守護,勿令驚恐。

    」以右散騎常侍張煦、給事中王延藹并為左散騎常侍,以前大名府少尹李瓊為将作監,以前彰武軍節度使周密為太子太師緻仕,以衛尉卿劉皞充漢隐帝山陵部署。

    丙子,以太子少保緻仕王延為太子少傅,以戶部尚書緻仕盧損、左骁衛上将軍緻仕李肅并為太子少保,兵部尚書緻仕韓昭允為尚書右仆射,太子太師緻仕盧文紀為司空。

    自延而下,并依前緻仕。

    故散騎常侍裴羽贈戶部尚書,故太子賓客蕭願贈禮部尚書,以司農卿緻仕薛仁謙為鴻胪卿,以将作監緻仕烏昭為太府卿,以太常少卿緻仕王禧為少府監,以秘書少監緻仕段颙為将作監。

    自仁謙而下,并依前緻仕。

    诏沿淮州縣軍鎮,今後自守疆土,不得縱一人一騎擅入淮南地分。

    己卯,潞州奏,涉縣所擒河東将士二百餘人,部送赴阙。

    诏給衫袴巾屦,放歸本土。

    甲申,鎮州武行德移鎮許州,何福進移鎮鎮州。

    丙戌,以襄州節度副使郭令圖為宗正卿。

    诏曰:「故蘇逢吉、劉铢,頃在漢朝,與朕同事。

    朕自平禍亂,不念仇雠,尋示優宏,與全家屬。

    尚以幼稚無托,衣食是艱,将行矜恤之恩,俾獲生存之路,報怨以德,非我負人。

    賜逢吉骨肉洛京莊宅各一,賜劉铢骨肉陝州莊宅各一。

    」己醜,幸南莊。

    庚寅,唐故郇國公李從益追封許王,唐明宗淑妃王氏追贈賢妃。

    辛卯,诏:「諸道節度副使、行軍司馬、兩京少尹、留守判官,并許差定當直,人力不得過十五人;諸府少尹、書記、支使、防禦團練副使,不得過十人;節度推官、防卸團練軍事判官,不得過七人,逐處系帳收管。

    此外如敢額外影占人戶,其本官當行朝典。

    」先是,漢隐帝時,有人上言:「州府從事令錄,皆請料錢,自合雇 人驅使,不合差遣百姓丁戶。

    」秉政者然之,乃下诏州府從事令錄,本處先差職役,并放歸農。

    自是官吏有獨行趨府縣者,帝頗知之,故有是命。

     夏四月壬辰朔,诏沿淮州縣,許淮南人就淮北籴易?侯糧,時淮南饑故也。

    甲午,以夫人董氏為德妃,仍令所司備禮冊命。

    己亥,改侍衛馬步軍軍額。

    馬軍舊稱護聖,今改為龍捷;步軍舊稱奉國,今改為虎捷。

    壬寅,诏唐莊宗、明宗、晉高祖三處陵寝,各有守陵宮人,并放逐便。

    如願在陵所者,依舊供給。

    甲辰,相州張彥成移鎮鄧州,折從阮移鎮滑州,李筠移鎮相州。

    丙午,亳州防卸使王重允卒。

    戊申,幸南莊。

    庚戌,皇第四女封壽安公主。

    辛亥,故許州節度使劉信追封蔡王。

    丙辰,诏曰:「牧守之任,委遇非輕,分憂之務既同,制祿之數宜等。

    自前有富庶之郡,請給則優,或邊侄之州,俸料素薄。

    以至遷除之際,拟議亦難,既論資叙之高低,又患祿秩之升降。

    所宜分多益寡,均利同恩,冀無黨無偏,以勸勳效。

    今定諸防禦使料錢二百貫,祿粟一百石,食鹽五石,馬十匹草粟,元随三十人衣糧;團練使一百五十貫,祿粟七十石,鹽五石,馬十匹,元随三十人;刺史一百貫,祿粟五十石,鹽五石,元随二十人」雲。

    丁巳,尚書左丞田敏使契丹回。

    契丹主烏裕遣馬十匹。

    使努瑚報命,并獻碧玉金塗銀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