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書二十二 列傳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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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餘父為将,爾當領一大郡,能遂行乎?」徽曰:「諾。

    」瑜慮為所賣,先緻其妻孥,館于郡中。

    行有期矣,徽潛召其黨,伺于郊外。

    子夜,瑜舉族行,而辎重絡繹十有餘裡。

    徽之所親,循溝浍而遁,至馬峽路隅,舉燧相應,其黨起于伏莽,斷欽祚之首,貫諸長矛。

    平生聚蓄金币萬計,皆為賊所掠,少長百口,殺之殆盡。

    瑜尚獨戰千人,矢不虛發,手無射捍,其指流血。

    及窘,乃夜竄山谷,落發為僧。

    月餘,為樵人所獲,絷送岐州,為侯益所殺,時年三十九。

     始瑜有姑寡居,來歸其家,以前夫遺腹有子,經數年不産,每因事預告人吉兇,無不驗者。

    時契丹入中原,前月餘謂瑜曰:「暴兵将至,宜速去之,苟不去,亂必及矣。

    」後瑜果死,此謂「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逭」也。

      張繼祚,故齊王全義之子也。

    始為河南府衙内指揮使,全義卒,除金吾将軍,旋授蔡州刺史,累官至檢校太保。

    明宗郊天,充供頓使,複除西衛上将軍。

    唐清泰末,丁母憂。

    天福初,喪制未阕,會張從賓作亂,發兵迫脅,取赴河陽,令知留守事。

    從賓敗,與二子诏戮于市。

    始繼祚與範延光有舊,嘗遣人以馬遺之。

    屬朝廷起兵,将讨鄴城,為巡兵所獲,奏之,高祖深忌之。

    及敗,宰臣桑維翰以父珙早事齊王,奏欲雪之,高祖不允,《通鑒》:史館修撰李濤上言:張全義有再造洛邑之功,乞免其族。

    遂止誅繼祚妻子。

    遂止罪繼祚一房,不累其族。

      鄭阮,洺州人也。

    少為本部牙将,唐莊宗略地山東,以阮首歸義旗,繼遷軍職。

    阮有子,自幼事明宗中門使安重誨,重誨以其桀黠,愛之。

    及明宗即位,擢阮至鳳翔節度副使。

    會末帝鎮其地,阮稍狎之。

    末帝嗣位,以阮為趙州刺史。

    而阮性貪濁,民間細務,皆密察而紀之,令納賂以贖罪。

    有屬邑令,因科醵拒命,密以束素募人陰求其過,後竟停其職,人甚非之。

    又嘗以郡符取部内兇肆中人隸其籍者,遣于青州,舁喪至洺,郡人憚其遠,願輸直百缗以免其行,阮本無喪,即受直放還。

    識者曰:「此非吉兆也。

    」未幾,改曹州刺史,為政愈弊。

    高祖建義入洛,阮自郡來朝,旋為本州指揮使石重立所殺,舉族無孑遺。

     胡饒,大梁人也。

    少事本鎮連帥為都吏,曆馬步都虞候。

    會唐明宗鎮其地,與部将王建立相善,明宗即位,建立領常山,奏饒為真定少尹。

    饒本憸人,既在府幕,無士君子之風。

    嘗因事趙郡,有平棘令張鵬者獻策,請建立于境内每縣所管鄉置鄉直一人,令月書縣令出入行止,饒乃導而薦焉。

    建立行之彌年,詞訟蜂起,四郡大擾。

    天成末,王都構亂,陰使結建立為兄弟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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