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書二十 列傳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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苌從簡,陳州人也。

    世以屠羊為業,力敵數人,善用槊。

    初事後唐莊宗為小校,每遇攻城,召人為梯頭,從簡多應募焉,莊宗為其勇,擢領帳前親衛兼步軍都指揮使。

    一日,莊宗領大軍與梁軍對陣,登高丘而坐,敵人有執大幟揚其武者,莊宗指之謂左右曰:「猛士也。

    」從簡曰:「臣為大王取之。

    」莊宗慮其不捷,不許。

    從簡退,乃潛領十數騎挺身而入,奪幟以歸,萬衆鼓噪,莊宗壯之,錫赉甚厚。

    又嘗中箭而镞入于骨,使醫工出之,以刃鑿骨,恐其痛也,良久未能搖動。

    從簡嗔目謂曰:「何不沈鑿?」洎出之,左右無不恻然,從簡顔色自若,其勇壯皆此類也。

    從簡所為多不法,莊宗以其戰鬥多捷,常屈法赦之。

    賜姓,名曰紹瓊。

    後加竭誠匡國功臣,累官至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太保、景州刺史,曆洺州團練使。

    及梁平,典蔡州。

    同光四年,授許州節度使,會莊宗晏駕,未及赴鎮而止。

    明宗登極,例複本姓,曆麟、汝、汾、金四州刺史。

    《北夢瑣言》雲:明宗尤惡貪貨,面戒汝州刺史苌從簡,為其貪暴。

    應順初,舉軍伐鳳翔,從簡亦預其行,會軍變,乃東還。

    道遇張廷蘊,為廷蘊所執,送于末帝。

    末帝數之曰:「人皆歸我,爾何背我而去也?」從簡曰:「事主不敢二心,今日死生惟命。

    」末帝釋之。

    清泰二年,授颍州團練使。

    高祖舉義,末帝将議親征,诏赴阙,充副招讨使,随駕至孟津,除河陽節度使。

    及趙延壽軍敗,斷浮橋歸洛,留從簡守河陽。

    高祖自北而至,從簡察軍情離散,遂渡河迎谒高祖。

    天福元年十二月,授許州節度使,改賜推忠佐運保國功臣。

    二年秋,移鎮徐州。

    三年,加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尉,進封開國公,食邑至一千五百戶。

    受代歸阙,授左金吾衛上将軍。

     從簡性忌刻而多疑,曆州鎮凡十餘,所在豎棘于公署,才通人行,左右稍違足而忤,即加鞭笞,或至殺害,其意不可測,吏人皆側行。

    其煩苛暴虐,為武臣之最。

    六年秋,随駕幸鄴都,遇疾請告,尋卒于鄉裡,年六十五。

    贈太傅。

     潘環,字楚奇,洛陽人也。

    父景厚,以環貴,授左監門上将軍緻仕。

    環少以負販為業,始事梁邢州節度使閻寶,為帳中親校。

    及莊宗定魏博,移兵攻邢,寶遣環間道馳奏于梁,梁末帝用為左堅銳夾馬都虞候,累遷左雄威指揮使。

    時梁人與莊宗對壘于河上,環每預戰,先登陷敵,金瘡遍體。

    《玉堂閑話》雲:潘環常中流矢于面,骨銜其镞,故負重傷。

    醫療至經年,其镞自出,其瘡成漏,終身不痊。

    莊宗知其名,及平梁,命典禁軍。

    同光中,從明宗北禦契丹,鄴軍之亂,從明宗入洛。

    天成初,授棣州刺史。

    會定州王都反,朝廷攻之,以環為行營右廂步軍都指揮使。

    賊平,改易州刺史、北面沿邊都部署,後移刺慶州。

    受代歸阙,明宗召對,顧侍臣曰:「此人勇敢,少能偕者。

    」尋除宿州團練使。

    清泰中,移耀州。

    天福中,預平範延光,授齊州防禦使。

    四年,升金州為節鎮,以環為節度使,久之,入為左神武統軍。

    開運初,契丹入寇,王師北征,以環為北面行營步軍左廂排陣使,預破契丹于陽城。

    軍回,授澶州節度使,累官至檢校太傅。

    三年,罷鎮歸阙,俄受诏洛京巡檢。

    其年冬,契丹入汴,署劉晞為西京留守,環乞罷巡警,閑居洛陽。

    遇河陽軍亂,晞出奔,未幾,蕃将高牟翰以兵援晞入于洛,慮環有變,乃害之,盡取其家财。

    《通鑒》雲:晞疑環構其衆逐己,使牟翰殺之。

    漢高祖至京,贈太尉。

     環曆六部兩鎮,所至以聚斂為務。

    在宿州時,有牙将因微過見怒,環绐言笞之,牙校因托一尼嘗熟于環者,獻白金兩铤。

    尼詣環白牙校饷钅敖腳兩枚,求免其責,環曰:「钅敖本幾腳?」尼曰:「三腳。

    」環複曰:「今兩腳能成钅敖乎?」尼則以三數緻之,當時号環為「潘钅敖腳」。

      方太,字伯宗,青州千乘人也。

    少隸本軍為小校,嘗戍登州,劫海客,事洩,刺史淳于晏匿之,遇赦免。

    事定州節度使楊光遠,光遠領兵赴晉陽。

    本州軍亂,太與馬萬、盧順密等擒之,使太縛送至阙。

    尋從杜重威破張從賓于汜水,以功除趙州刺史。

    從楊光遠平範延光于鄴,移刺萊州,遷安州防禦使。

    從少帝幸澶州,與契丹戰于戚城,中數創,改鳳州防禦使,行至中途,遷河陽留後,移邢州留後。

    契丹入汴,僞命遙領洋州節度使,充洛京巡檢,與前洺州團練使李瓊俱至鄭州,其屯駐兵士迫請太在城巡檢,以備外盜,号為「鄭王」。

    時有嵩山賊帥張遇,領衆萬餘,于僧衆得梁朝故嗣密王硃乙,遂推為天子,取嵩山神冠冕之服以衣之。

    張遇以其衆攻鄭州,太與李瓊擊之,賊衆敗走,瓊中流矢而死。

    太乃括率郡中财物以賞軍士,因誘之欲同西去,其衆不從,太乃潛奔于洛陽。

    《通鑒》雲:戍兵既失太,反谮太于契丹,雲脅我為亂。

    太遣子師朗自訴于契丹,契丹殺之。

    及劉晞南走許州,太殺晞牙校李晖,入河南府行留守事。

    既而嵩山賊帥張遇殺嗣密王,傳首于太,懸于洛市。

    又有伊阙賊帥自稱天子,領衆萬餘,将入洛城,集郊壇之上,太率兵數百人逆擊,破之,賊衆遂潰。

    《通鑒考異》引實錄《方太傳》雲:劉禧走許田,複有颍陽妖巫,姓硃,号嗣密王,誓衆于洛南天壇,号萬餘人。

    太帥部曲與朝士輩虛張旗幟,一舉而逐之,洛師遂安。

    河陽武行德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