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書四十八 列傳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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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一家,且先求唐氏子孫立之,後更以天下讓有功者,何人辄敢當之!讓一月即一月牢,讓一年即一年牢。

    設使高祖再生,太宗複出,又胡為哉!今大王一旦自立,頓失從前仗義征伐之旨,人情怠矣。

    老夫是閹官,不愛大王官職富貴,直以受先王付屬之重,欲為大王立萬年之基爾。

    」莊宗曰:「奈諸将何?」承業知莊宗不從,因号泣而言之。

    十九年十一月二日,以疾卒于晉陽之第,時年七十七。

    貞簡太後聞喪,遽至其第盡哀,為之行服,如兒侄禮。

    同光初,贈左武衛上将軍,谥曰貞憲。

    《五代史阙文》:莊宗将即位于魏州,承業自太原至,謂莊宗曰:「吾王世奉唐家,最為忠孝,自貞觀以來,王室有難,未嘗不從。

    所以老奴三十餘年為吾王捃拾财賦、召補軍馬者,誓滅逆賊硃溫,複本朝宗社耳。

    今河朔甫定,硃氏尚存,吾王遽即大位,可乎?」雲雲。

    莊宗曰:「奈諸将意何!」承業知不可谏止,乃恸哭曰:「諸侯血戰者,本為李家,今吾王自取之,誤老奴矣!」即歸太原,不食而死。

    臣謹按:《莊宗實錄》叙承業谏即位事甚詳,惟「吾王自取」之言不書,史官諱之也。

      張居翰,字德卿。

    鹹通初,掖庭令張從玫養之為子,以廕入仕。

    中和三年,自容管監軍判官入為學士院判官,遷樞密承旨、内府令,賜绯。

    昭宗在華下,超授内常侍,出監幽州軍事,秩滿诏歸,節度使劉仁恭表留之。

    天複中,诏誅宦官,仁恭绐奏殺之,匿于大安山之北溪。

    天祐三年,汴人攻滄州,仁恭求援于武皇,乃遣居翰與書記馬郁等率兵助武皇同攻潞州,武皇因留之不遣。

    李嗣昭節制昭義,以居翰監其軍,以燕軍三千為部下。

    俄而汴将李思安築夾城以圍潞州,居翰與嗣昭登城保守,以至解圍。

    自是嗣昭每出征,令居翰知留後事。

    同光元年夏四月,召為樞密使,加特進,與郭崇韬對掌機務。

    十月,莊宗将渡河,留居翰與李紹宏同守魏州。

    莊宗入汴,加骠騎大将軍,知内侍省事,依前充樞密使。

    同光時,宦官幹政,邦家之務皆出于郭崇韬。

    居翰自以羁旅乘時,擢居重地,每于宣授,不敢有所是非,承顔免過而已,以此脫季年之禍。

    四年三月,僞蜀王衍既降,诏遷其族于洛陽。

    行及秦川,時關東已亂,莊宗慮衍為變,遣中官向延嗣馳騎赍诏殺之。

    诏雲:「王衍一行,并宜殺戮。

    」其诏已經印畫,時居翰在密地,覆視其诏,即就殿柱揩雲「行」字,改書「家」字。

    及衍就戮于秦川驿,止族其近屬而已,其僞官及從行者尚千餘人,皆免其枉濫,居翰之力也。

    明宗入洛,居翰谒見于至德宮,待罪雪涕,乞歸田裡,诏許之,乃辭歸長安。

    仍以其子延貴為西京職事,以供侍養。

    天成三年四月,以疾卒于長安,時年七十一。

    居翰性和而靜,谙悉舊事。

    在潞州累年,每春課人育蔬種樹,敦本惠農,有仁者之心焉。

     馬紹宏,閹官也。

    初與孟知祥同為中門使,及周德威薨,莊宗兼領幽州,令紹宏權知州事。

    即位之初,郭崇韬勳望高,舊在紹宏之下,時征潞州監軍張居翰與崇韬并為樞密使,紹宏失望,乃以為宣徽使。

    紹宏以己合當樞密任,常郁郁側目于崇韬。

    崇韬知其慊也,乃置内勾之目,令天下錢谷薄書,悉委裁遣。

    既而州郡供報,辄滋煩費,議者以為十羊九牧,深所不可,内勾之目,人以為是妖言。

    案:下有阙文。

    據《通鑒》,李嗣源為謠言所屬,危殆者數四,賴宣徽使李紹宏左右營護,以是得全。

    天成元年二月己醜朔,以宣徽南院使李紹宏為樞密使。

     孟漢瓊,本鎮州王镕之小豎也。

    明宗鎮常山,得侍左右。

    明宗即位,自諸司使累遷宣徽南院使。

    漢瓊性通黠,善交構。

    初見秦王權重,及挾王淑妃勢,傾心事之;及硃、馮用事,又與之締結。

    秦王領兵至天津橋,時漢瓊與硃、馮及康義誠方會議于内庭,謀猶未決,漢瓊獨出死力,先入殿門,奏于明宗,語在《秦王傳》。

    漢瓊即自介馬以召禁軍。

    秦王既誅,翼日,令漢瓊馳騎召闵帝于鄴。

    《通鑒》:遣漢瓊征從厚,且權知天雄軍府事。

    闵帝嗣位,尤恃恩寵,期月之内,累加開府儀同三司、骠騎大将軍。

    西軍既叛,闵帝急召漢瓊,欲令先入于鄴,漢瓊藏匿不行。

    潞王行及陝州,乃悉召諸妓妾訣别,欲手刃之,衆知其心,率皆藏竄。

    初,潞王失守于河中,勒歸于清化裡第。

    時王淑妃恆令漢瓊傳教旨于潞王,王善待之,故漢瓊自謂潞王于己有恩。

    至是,乃單騎至渑池谒見潞王,因自恸哭,欲有所陳。

    潞王曰:「諸事不言可知。

    」漢瓊即自預從臣之列,尋戮于路左。

     史臣曰:承業感武皇之大惠,佐莊宗之中興,既義且忠,何以階也。

    夫如是,則晉之勃貂,秦之景監,去之遠矣。

    居翰改一字于诏書,救千人之濫死,可不謂之仁人矣乎!如紹宏之争權,漢瓊之構禍,乃宦者之常态也,又何足以道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