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書四十四 列傳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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貢舉,遷吏部侍郎。

    文寶性雅淡稽古。

    長興初,奉使浙中,泛海船壞,水工以小舟救,文寶與副使吏部郎中張絢信風至淮南界,僞吳楊溥禮待甚至,兼厚遺錢币、食物。

    文寶受其食物,反其錢币,吳人善之,送文寶等複至杭州宣國命,還青州,卒。

     子吉,嗣位邑宰。

      陳乂,薊門人也。

    少好學,善屬文。

    因避亂,客于浮陽,轉徙于大梁。

    梁将張漢傑延于私邸,表授太子舍人。

    莊宗平梁,郭崇韬遙領常山,召居賓榻。

    崇韬從魏王繼岌伐蜀,署為招讨判官。

    崇韬死,明宗即位,随任圜歸阙,圜薦之于朝,除膳部員外郎、知制诰,累遷中書舍人。

    乂性陰僻,寡與人合,不為當路所與。

    尋移左散騎常侍,由是忿以成疾,逾月而卒。

     乂微有才術,嘗自恃其能。

    為判官日,人有造者,垂帷深處,罕見其面。

    及居西掖,而姿态愈倨,位竟不至公卿,蓋器度促狹者也。

    然乂性孤執,尤廉于财。

    長興中,嘗自舍人銜命冊晉國公主石氏于太原,晉高祖善待之,但訝其高岸。

    人或有獻可于乂,宜陳一讴頌以稱晉高祖之美,可邀其厚賄耳。

    乂曰:「人生貧富,鹹有定分,未有持天子命違禮以求利,既損國綱,且虧士行,乂今生所不為也。

    」聞者嘉之。

    晉高祖即位,贈禮部尚書。

      劉贊,魏州人也。

    幼有文性。

    父玭,為令錄,誨以詩書,夏月令服青襦單衫。

    玭每肉食,别置蔬食以飯贊,謂之曰:「肉食,君之祿也。

    爾欲食肉,當苦心文藝,自可緻之,吾祿不可分也。

    」由是贊及冠有文辭,年三十餘登進士第。

    魏州節度使羅紹威署巡官,罷歸京師,依開封尹劉鄩。

    久之,租庸使趙岩表為巡官,累遷至戶部員外郎,職如故。

    莊宗入汴,租庸副使孔謙以贊裡人,表為鹽鐵判官。

    天成中,曆知制诰、中書舍人。

    與學士窦夢徵同年登第,鄰居友善,夢徵卒,贊與同年楊凝式缌麻為位而哭,其家無嫡長,與視喪事,恤其孀稚,人士稱之。

    改禦史中丞、刑部侍郎。

     贊性雍和,與物無忤,居官畏慎,人若以私幹之,雖權豪不能移其操。

    未幾,改秘書監,兼秦王傅。

    《冊府元龜》:秦王為元帥,秦王府判官、太子詹事王居敏與贊鄉曲之舊,以秦王盛年自恣,須朝中選端士納誨,冀其禀畏,乃奏薦贊焉。

    贊節概貞素,忽聞其命,掩泣固辭,竟不能止。

    案《通鑒》:瓚自以左遷,泣訴,不得免。

    胡三省注雲:唐制,六部侍郎除吏部之外,餘皆從四品下;王傅從三品。

    然六部侍郎為向用,王傅為左遷,以職事有閑劇之不同也。

    當是時,從榮地居儲副,則秦王傅不可以閑官。

    言蓋以從榮輕佻峻急,恐豫其禍,故求脫耳。

    時秦王參佐,皆新進小生,動多輕脫,每稱頌秦王功德,阿意順旨,隻奉談笑,惟贊從容諷議,必獻嘉言。

    秦王常接見賓僚及遊客,于酒筵之中,悉令秉筆賦詩。

    《冊府元龜》:時從榮溺于篇章,凡門客及通谒遊士,必坐于客次,自出題目,令賦一章,然後接見。

    贊為師傅,亦與諸客混,然容狀不悅。

    秦王知其意,自是戒典客,贊至勿通,令每月一度至衙。

    《言行龜鑒》載:劉贊谏秦王曰:「殿下宜以孝敬為職,浮華非所尚也。

    」秦王不悅,戒阍者後弗引進。

    贊既官系王府,不敢朝參,不通慶吊,但閉關喑嗚而已,及秦王得罪,或言贊止于朝降,而贊已服麻衣備驢乘在門矣。

    聞其言曰:「豈有國君之嗣,一旦舉室塗地,而賓佐朝降,得免死,幸也。

    」俄而台史示敕,長流岚州,即時赴貶所。

    在岚州逾年,清泰二年春,诏歸田裡。

    妻纥幹氏塗中卒,贊比羸瘠,恸哭殆絕,因之亦病,行及石會關而卒,時年六十餘。

     史臣曰:自唐祚橫流,衣冠掃地,苟無端士,孰恢素風。

    如廷珪之文學,崔沂之剛正,劉嶽之典禮,舜卿之掌诰,洎夢徵而下,皆蔚有貞規,無虧懿範,固可以為搢紳之圭表,聳朝廷之羽儀,以之垂名,夫何不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