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書二十七 列傳三 宗室

關燈
,尋為元行欽所殺。

    天成初,贈太保。

     秦王從榮,明宗第二子也。

    明宗踐阼,天成初,授鄴都留守、天雄軍節度使。

    三年,移北京留守,充河東節度使。

    四年,入為河南尹。

    一日,明宗謂安重誨曰:「近聞從榮左右有詐宣朕旨,令勿接儒生,儒生多懦,恐鈍志相染。

    朕方知之,頗駭其事。

    餘比以從榮方幼,出臨大籓,故先儒雅,賴其裨佐。

    今聞此奸憸之言,豈朕之所望屯。

    」鞫其言者将戮之,重誨曰:「若遽行刑,又慮賓從難處,且望嚴誡。

    」遂止。

     從榮為詩,與從事高辇等更相唱和,自謂章句獨步于一時,有詩千餘首,号曰《紫府集》。

     長興中,以本官充天下兵馬大元帥。

    從榮乃請以嚴衛、捧聖步騎兩指揮為秦府衙兵,每入朝,以數百騎從行,出則張弓挾矢,馳騁盈巷。

    既受元帥之命,即令其府屬僚佐及四方遊士,各試《檄淮南書》一道,陳己将廓清宇内之意。

    初,言事者請為親王置師傅,明宗顧問近臣,執政以從榮名勢既隆,不敢忤旨,即奏雲:「王官宜委。

    」從榮乃奏刑部侍郎劉贊為王傅,又奏翰林學士崔棁為元帥府判官。

    明宗曰:「學士代予诏令,不可拟議。

    」衣榮不悅,退謂左右曰:「既付以元帥之任,而阻予請僚佐,又未谕制旨也。

    」複奏刑部侍郎任贊,從之。

    《宋史·趙上交傳》:秦王從榮開府兼判軍衛,以上交為虞部員外郎,充六軍諸衛推官。

    李澣、張沆、魚崇遠皆白衣在秦府,悉與上交友善。

    累遷司封郎中,充判官。

    從榮素豪邁,不遵禮法,好昵群小,上交從容言曰:「王位尊嚴,當修令德以慰民望。

    王忍為此,獨不見恭世子、戾太子之事乎?」從榮怒,出之。

    曆泾、秦二鎮節度判官。

    從榮及禍,僚屬皆坐斥。

    上交由是知名。

    後舉兵犯宮室,敗死,廢為庶人。

    《通鑒·明宗紀》雲:己醜,大漸,秦王從榮入問疾,帝俯首不能舉。

    王淑妃曰:「從榮在此。

    」帝不應。

    從榮出,聞宮中皆哭。

    從榮意帝已殂,明旦,稱疾不入。

    是夕,帝實小愈,而從榮不知。

    從榮自知不為時論所與,恐不得為嗣,與其黨謀,欲以兵入侍,先制權臣。

    壬辰,從榮自河南府常服将步騎千人陳于天津橋。

    孟漢瓊被甲乘馬,召馬軍都指揮使硃洪實,使将五百騎讨從榮,從榮方據胡床,坐橋上,遣左
0.058206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