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二百二十九佞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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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弭德超侯莫陳利用趙贊王黼朱勔王繼先曾觌龍大淵附張說王抃姜特立谯熙載附
人君生長深宮之中,法家、拂士接耳目之時少,宦官、女子共啟處之日多,二者,佞幸之梯媒也。
剛明之主亦有佞幸焉,剛好專任,明好偏察,彼佞幸者一投其機,為患深矣。
他日敗阙,雖能殄除,隳城以求狐,灌社以索鼠,亦曰殆哉!宋世中材之君,朝有佞幸,所不免也。
太宗有弭德超,趙贊,孝宗有曾觌、龍大淵,二君固不可謂非剛明之主也。
作《佞幸傳》。
弭德超,滄州清池人。
李符、李琪薦之,給事太宗晉邸。
太宗即位,補供奉官。
太平興國三年,遷酒坊使、杭州兵馬都監,又為鎮州駐泊都監。
初,太宗念邊戍勞苦,月賜士卒銀,謂之月頭銀。
德超乘間以急變聞于太宗曰:“樞密使曹彬秉政歲久,得士衆心;臣從塞上來,聞士卒言:‘月頭銀曹公所緻,微曹公我輩餒死矣。
’”又巧誣彬他事。
上頗疑之,出彬為天平軍節度。
以王顯為宣徽南院使,德超為宣徽北院使,并兼樞密副使。
德超谮曹彬事成,期得樞密使,乃為副使;又柴禹錫與德超官同,先授,班在其上。
故德超視事月餘,稱病請告,居常怏怏。
一日诟顯及禹錫曰:“我言國家大事,有安社稷功,止得線許大官。
汝等何人,反在我上,更令我效汝輩所為,我實恥之。
”又大罵曰:“:汝輩當斷頭,我度上無守執,為汝輩所眩惑。
”顯告之,太宗怒,命膳部郎中、知雜滕中正就第鞫德超,具伏,下诏奪官職,與其家配隸瓊州禁锢,未幾死。
侯莫陳利用,益州成都人,幼得變幻之術。
太平興國初,賣藥京師,言黃白事以惑人。
樞密承旨陳從信白于太宗,即日召見,試其術頗驗,即授殿直,累遷崇儀副使。
雍熙二年,改右監門衛将軍,領應州刺史。
三年,諸将北征,以利用與王侁并為并州駐泊都監,擢單州刺史。
四年,遷鄭州團練使。
前後賜與甚渥,依附者頗獲進用,遂橫恣無複畏憚。
其居處服玩皆僭乘輿,人畏之不敢言。
會趙普再入中書,廉知殺人及諸不法,盡奏之。
太宗遣近臣案得奸狀,欲貸其死,普固請曰:“陛下不誅,是亂天下法。
法可惜,此何足惜哉!”遂下诏除名,配商州禁锢。
初籍其家,俄诏還之。
趙普恐其複用,因殿中丞窦諲嘗監鄭州榷酤,知利用每獨南向坐以接京使,犀玉帶用紅黃羅袋;澶州黃河清,鄭州用為詩題試舉人,利用判試官狀,言甚不遜。
召諲至中書诘實,令上疏告之。
又京西轉運副使宋沆籍利用家,得書數紙,言皆指斥切害,悉以進上。
太宗怒,令中使脔殺之,已而複遣使貸其死,乘疾置至新安,馬旋濘而踣,出濘換馬,比追及之,已為前使誅矣。
趙贊,并州人,性險诐辯給,好言利害。
初為軍小吏,與都校不協,因誣營中謀叛,劉繼元屠之無遺類,稍署贊右職。
太原平,隸三司為走吏,又許本司補殿直,太宗頗任之。
遷供奉官、閤門祗候,提舉京西、陝西數州錢帛,發摘甚衆。
又自乞捕盜,至永興,得兵士盜錢二百,欲磔諸市,知府張齊賢奪而釋之。
太宗命禦史台按問,停贊官數月。
複令專鈎校三司簿,令贊自選吏十數人為耳目,專伺中書、樞密及三司事,乘間白之。
太宗以為忠無他腸,中外益畏其口。
會改三司官屬,以贊為西京作坊副使、度支都監。
時又有鄭昌嗣者,宣州人,亦起三司役吏,稍遷侍禁。
奉使西川,回奏在官不治者數十人,太宗嘉其直。
會市物吏因緣為奸,列肆屢谒開封訴之,乃置雜買務,使昌嗣監之。
昌嗣乞著籍便殿門,許非時入奏,與贊親比相表裡,累遷至西上閣門副使、鹽鐵都監。
二人既得聯事,由是益橫恣,所為皆不法。
太宗頗知之,以問左右,皆畏二人,無敢言其惡。
至道元年上元節,京城張燈,太宗以上清宮成,臨幸。
贊與昌嗣邀其黨數人,攜妓樂登宮中玉皇閤,飲宴至夜分;掌舍宦者不能止,以其事聞。
太宗大怒,并摭諸事,下诏奪贊官,許攜家配隸房州禁锢,即日驿遣之。
昌嗣黜唐州團練副使,不署事。
既數日,并賜死于路。
太宗謂侍臣曰:“君子小人如芝蘭荊棘,不能絕其類,在人甄别耳。
苟盡君子,則何用刑罰焉?”參知政事寇準對曰:“帝堯之時,四兇在庭,則三代之前,世質民淳,已有小人矣。
今之衣儒服、居清列者,亦頗朋附小人,為自安計。
如贊、昌嗣之類奔走賤吏,不足言也。
” 王黼字将明,開封祥符人。
初名甫,後以同東漢宦官,賜名黼。
為人美風姿,目睛如金,有口辯,才疏隽而寡學術,然多智善佞。
中崇甯進士第,調相州司理參軍,編修《九域圖志》,何志同領局,喜其人,為父執中言之,薦擢校書郎,遷符寶郎、左司谏。
張商英在相位,浸失帝意,遣使以玉環賜蔡京于杭;黼觇知之,數條奏京所行政事,并擊商英。
京複相,德其助己,除左谏議大夫、給事中、禦史中丞,自校書至是财兩歲。
黼因執中進,乃欲去執中
剛明之主亦有佞幸焉,剛好專任,明好偏察,彼佞幸者一投其機,為患深矣。
他日敗阙,雖能殄除,隳城以求狐,灌社以索鼠,亦曰殆哉!宋世中材之君,朝有佞幸,所不免也。
太宗有弭德超,趙贊,孝宗有曾觌、龍大淵,二君固不可謂非剛明之主也。
作《佞幸傳》。
弭德超,滄州清池人。
李符、李琪薦之,給事太宗晉邸。
太宗即位,補供奉官。
太平興國三年,遷酒坊使、杭州兵馬都監,又為鎮州駐泊都監。
初,太宗念邊戍勞苦,月賜士卒銀,謂之月頭銀。
德超乘間以急變聞于太宗曰:“樞密使曹彬秉政歲久,得士衆心;臣從塞上來,聞士卒言:‘月頭銀曹公所緻,微曹公我輩餒死矣。
’”又巧誣彬他事。
上頗疑之,出彬為天平軍節度。
以王顯為宣徽南院使,德超為宣徽北院使,并兼樞密副使。
德超谮曹彬事成,期得樞密使,乃為副使;又柴禹錫與德超官同,先授,班在其上。
故德超視事月餘,稱病請告,居常怏怏。
一日诟顯及禹錫曰:“我言國家大事,有安社稷功,止得線許大官。
汝等何人,反在我上,更令我效汝輩所為,我實恥之。
”又大罵曰:“:汝輩當斷頭,我度上無守執,為汝輩所眩惑。
”顯告之,太宗怒,命膳部郎中、知雜滕中正就第鞫德超,具伏,下诏奪官職,與其家配隸瓊州禁锢,未幾死。
侯莫陳利用,益州成都人,幼得變幻之術。
太平興國初,賣藥京師,言黃白事以惑人。
樞密承旨陳從信白于太宗,即日召見,試其術頗驗,即授殿直,累遷崇儀副使。
雍熙二年,改右監門衛将軍,領應州刺史。
三年,諸将北征,以利用與王侁并為并州駐泊都監,擢單州刺史。
四年,遷鄭州團練使。
前後賜與甚渥,依附者頗獲進用,遂橫恣無複畏憚。
其居處服玩皆僭乘輿,人畏之不敢言。
會趙普再入中書,廉知殺人及諸不法,盡奏之。
太宗遣近臣案得奸狀,欲貸其死,普固請曰:“陛下不誅,是亂天下法。
法可惜,此何足惜哉!”遂下诏除名,配商州禁锢。
初籍其家,俄诏還之。
趙普恐其複用,因殿中丞窦諲嘗監鄭州榷酤,知利用每獨南向坐以接京使,犀玉帶用紅黃羅袋;澶州黃河清,鄭州用為詩題試舉人,利用判試官狀,言甚不遜。
召諲至中書诘實,令上疏告之。
又京西轉運副使宋沆籍利用家,得書數紙,言皆指斥切害,悉以進上。
太宗怒,令中使脔殺之,已而複遣使貸其死,乘疾置至新安,馬旋濘而踣,出濘換馬,比追及之,已為前使誅矣。
趙贊,并州人,性險诐辯給,好言利害。
初為軍小吏,與都校不協,因誣營中謀叛,劉繼元屠之無遺類,稍署贊右職。
太原平,隸三司為走吏,又許本司補殿直,太宗頗任之。
遷供奉官、閤門祗候,提舉京西、陝西數州錢帛,發摘甚衆。
又自乞捕盜,至永興,得兵士盜錢二百,欲磔諸市,知府張齊賢奪而釋之。
太宗命禦史台按問,停贊官數月。
複令專鈎校三司簿,令贊自選吏十數人為耳目,專伺中書、樞密及三司事,乘間白之。
太宗以為忠無他腸,中外益畏其口。
會改三司官屬,以贊為西京作坊副使、度支都監。
時又有鄭昌嗣者,宣州人,亦起三司役吏,稍遷侍禁。
奉使西川,回奏在官不治者數十人,太宗嘉其直。
會市物吏因緣為奸,列肆屢谒開封訴之,乃置雜買務,使昌嗣監之。
昌嗣乞著籍便殿門,許非時入奏,與贊親比相表裡,累遷至西上閣門副使、鹽鐵都監。
二人既得聯事,由是益橫恣,所為皆不法。
太宗頗知之,以問左右,皆畏二人,無敢言其惡。
至道元年上元節,京城張燈,太宗以上清宮成,臨幸。
贊與昌嗣邀其黨數人,攜妓樂登宮中玉皇閤,飲宴至夜分;掌舍宦者不能止,以其事聞。
太宗大怒,并摭諸事,下诏奪贊官,許攜家配隸房州禁锢,即日驿遣之。
昌嗣黜唐州團練副使,不署事。
既數日,并賜死于路。
太宗謂侍臣曰:“君子小人如芝蘭荊棘,不能絕其類,在人甄别耳。
苟盡君子,則何用刑罰焉?”參知政事寇準對曰:“帝堯之時,四兇在庭,則三代之前,世質民淳,已有小人矣。
今之衣儒服、居清列者,亦頗朋附小人,為自安計。
如贊、昌嗣之類奔走賤吏,不足言也。
” 王黼字将明,開封祥符人。
初名甫,後以同東漢宦官,賜名黼。
為人美風姿,目睛如金,有口辯,才疏隽而寡學術,然多智善佞。
中崇甯進士第,調相州司理參軍,編修《九域圖志》,何志同領局,喜其人,為父執中言之,薦擢校書郎,遷符寶郎、左司谏。
張商英在相位,浸失帝意,遣使以玉環賜蔡京于杭;黼觇知之,數條奏京所行政事,并擊商英。
京複相,德其助己,除左谏議大夫、給事中、禦史中丞,自校書至是财兩歲。
黼因執中進,乃欲去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