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二百二十四外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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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都大提舉開德、大名府堤埽。
曆開封府士、工、儀曹。
诏納其女為康王妃。
靖康初,主管亳州明道宮。
王即位,升右文殿修撰,進徽猷閣待制。
谏議大夫衛膚敏言,後父不當班從臣,遂改光州觀察使,除樞密都承旨。
煥屢奏馬伸言事切當,宗澤忠勞可倚,黃潛善、汪伯彥誤國,其言多所裨益。
遷保靜軍承宣使。
苗、劉之變,煥自度不能争,乃病免。
兼提舉萬壽觀,求去不已,改江州太平觀,遂徙居忠州。
紹興二年,入對,首陳川、陝形勢利害,請幸荊南,分兵以圖恢複,凡數百言,帝甚嘉之。
複以為都承旨,引疾不拜。
擢慶遠軍節度使、提舉洞霄宮。
煥涉學有文,節儉自持,未嘗恃恩私請,識者取焉。
是年,卒,贈開府儀同三司,谥恭簡,加贈少師,追封嘉國公。
潘永思,賢妃叔父也。
妃初進封,诏以梁師成第賜永思。
建炎初,為閣門宣贊舍人、帶禦器械。
元祐太後在虔,帝遣永思迎歸,權三省、樞密事。
盧益頗與之交結,為谏官吳表臣所論,範宗尹請出永思,帝曰:“未可,姑罷祿以困之,庶知悔過。
”遂奪職。
既而辛企宗言永思嘗捕魔賊有功,複為帶禦器械。
未幾,大理推治僞告,事連永思,帝曰:“永思雖戚裡,既有過,安可廢法!”乃罷職就逮。
獄成,追一官。
尋複為閣門宣贊舍人,遷同知閣門事。
永思乞增給?食錢,戶部言其不應格法,乃止。
紹興八年,自右武郎擢右武大夫、知閣門事,尋卒。
吳益,字叔謙,蓋字叔平,俱憲聖皇後弟也。
益,建炎末,以恩補官,累遷幹辦禦辇院、帶禦器械。
蓋,紹興五年,以恩補官,累遷宣贊舍人。
帝與後皆喜翰墨,故益、蓋兄弟師法,亦有書名。
後受冊推恩,益加成州團練使,蓋加文州刺史。
帝為置皇後宅大小學教授,以王纟茲為之。
纟茲明經,善訓導,益、蓋折節事之。
益娶秦桧長孫女,又與王繼先交相薦引,故三家姻族皆躐美官。
益曆官至保康軍節度使,加太尉、開府儀同三司。
初,既建節,以桧故,授文資,直秘閣。
桧進徽宗禦制,辭免加恩,帝乃特命賜益三品服,累加秘閣修撰,直徽猷閣。
以桧提舉編修寬恤诏令,又加益直寶文閣。
桧死,其子熺複請于帝,又升敷文閣待制。
中丞湯鵬舉言,益以庸瑣之才,恃親昵之勢,乞褫職名,以示至公,帝謂:“鵬舉所論甚切當,然朕于奠桧日,谕桧妻子,許以保全其家,今若遽出其婿則傷恩,臣僚無得更有論列。
”自是不複遷。
顯仁太後葬,為攢宮總護使,始進少保。
孝宗嗣位,進少傅,又進太師,封太甯郡王。
乾道七年,卒,年四十八,谥莊簡,追封衛王。
蓋官至甯武軍節度使,亦累升太尉、開府儀同三司、少保,封新興郡王。
乾道二年,卒,年四十二。
贈太傅,追封鄭王。
益子琚,習吏事,乾道九年,特授添差臨安府通判,其後曆尚書郎、部使者,換資至鎮安軍節度使,複以才選,除知明州兼沿海制置使。
甯宗初,乃得祠,奉朝請。
尋知鄂州,再知慶元府,位至少師,判建康府兼留守,卒。
方孝宗崩,光宗以疾不能執喪,大臣請太後垂簾,冊立甯宗。
琚言于後曰:“垂簾可暫不可久。
”後遂以翌日徹簾。
琚嘗使金,金人嘉其信義。
琚死後,宋遣使至金議和,屢不合,金人言南使中惟吳琚言為可信。
琚弟璹,仕至保靜軍節度使。
蓋子環,亦至昭化軍節度使。
李道,字行之,相州人。
其中女為光宗後。
初,道與兄旺聚衆歸宗澤,澤因事斬旺,命道掌其軍。
澤薨,道引軍依襄陽鎮撫使桑仲,仲以為副都統制兼知随州,奏于朝,授武義郎、閣門宣贊舍人。
仲為霍明所殺,道與統制李橫率兵缟素圍明于郢,明亡去。
劉豫遣人持書招道,道不從,執其使以聞,诏嘉獎之。
豫怒,遣将穆楷攻道,道拒破之。
除鄧、随州鎮撫使兼知鄧州。
時李橫已命别将守鄧,道憚橫,不敢受,遂命仍知随州。
樞密院以道能察軍情,不受鎮撫之命,理宜褒賞。
诏領榮州團練使,進武義大夫。
胡安中守唐州,勢孤不能自立,遂附豫。
道招之,安中複來歸。
會李成入寇,鎮撫使李橫棄襄陽去,道亦棄随南歸,至江州。
诏道屬嶽飛為選鋒軍統制,入唐州,擒僞将,除唐、鄧、郢州、襄陽都統制。
從飛收複襄陽等郡,授行營護軍。
累至複州防禦使、果州觀察使。
戌鄂州,加中侍大夫、武勝軍承宣使,又升禦前諸軍統制。
武興蠻楊再興連歲寇掠,道破其衆,擒再興及其二子,遷保甯軍承宣使。
群盜朱持等聚桂陽,诏道移軍衡州經理,道遣高仲等擊平之。
落階官,加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遷鎮南軍承宣使。
金将渝盟,命道以所部戍荊南府。
帥臣劉锜奏改為禦前前軍、右軍,就命道統之。
锜召奏事,道代為禦前諸軍都統制。
金将劉士萼屯光化境,道掩擊,焚其舟,萼遂遁去。
尋因大将言道與鄂帥不協,罷。
逾年,起授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知荊南府。
隆興初,湖北諸司劾其過,帝曰:“道恃戚裡妄作,可罷。
”久之,再為湖北
曆開封府士、工、儀曹。
诏納其女為康王妃。
靖康初,主管亳州明道宮。
王即位,升右文殿修撰,進徽猷閣待制。
谏議大夫衛膚敏言,後父不當班從臣,遂改光州觀察使,除樞密都承旨。
煥屢奏馬伸言事切當,宗澤忠勞可倚,黃潛善、汪伯彥誤國,其言多所裨益。
遷保靜軍承宣使。
苗、劉之變,煥自度不能争,乃病免。
兼提舉萬壽觀,求去不已,改江州太平觀,遂徙居忠州。
紹興二年,入對,首陳川、陝形勢利害,請幸荊南,分兵以圖恢複,凡數百言,帝甚嘉之。
複以為都承旨,引疾不拜。
擢慶遠軍節度使、提舉洞霄宮。
煥涉學有文,節儉自持,未嘗恃恩私請,識者取焉。
是年,卒,贈開府儀同三司,谥恭簡,加贈少師,追封嘉國公。
潘永思,賢妃叔父也。
妃初進封,诏以梁師成第賜永思。
建炎初,為閣門宣贊舍人、帶禦器械。
元祐太後在虔,帝遣永思迎歸,權三省、樞密事。
盧益頗與之交結,為谏官吳表臣所論,範宗尹請出永思,帝曰:“未可,姑罷祿以困之,庶知悔過。
”遂奪職。
既而辛企宗言永思嘗捕魔賊有功,複為帶禦器械。
未幾,大理推治僞告,事連永思,帝曰:“永思雖戚裡,既有過,安可廢法!”乃罷職就逮。
獄成,追一官。
尋複為閣門宣贊舍人,遷同知閣門事。
永思乞增給?食錢,戶部言其不應格法,乃止。
紹興八年,自右武郎擢右武大夫、知閣門事,尋卒。
吳益,字叔謙,蓋字叔平,俱憲聖皇後弟也。
益,建炎末,以恩補官,累遷幹辦禦辇院、帶禦器械。
蓋,紹興五年,以恩補官,累遷宣贊舍人。
帝與後皆喜翰墨,故益、蓋兄弟師法,亦有書名。
後受冊推恩,益加成州團練使,蓋加文州刺史。
帝為置皇後宅大小學教授,以王纟茲為之。
纟茲明經,善訓導,益、蓋折節事之。
益娶秦桧長孫女,又與王繼先交相薦引,故三家姻族皆躐美官。
益曆官至保康軍節度使,加太尉、開府儀同三司。
初,既建節,以桧故,授文資,直秘閣。
桧進徽宗禦制,辭免加恩,帝乃特命賜益三品服,累加秘閣修撰,直徽猷閣。
以桧提舉編修寬恤诏令,又加益直寶文閣。
桧死,其子熺複請于帝,又升敷文閣待制。
中丞湯鵬舉言,益以庸瑣之才,恃親昵之勢,乞褫職名,以示至公,帝謂:“鵬舉所論甚切當,然朕于奠桧日,谕桧妻子,許以保全其家,今若遽出其婿則傷恩,臣僚無得更有論列。
”自是不複遷。
顯仁太後葬,為攢宮總護使,始進少保。
孝宗嗣位,進少傅,又進太師,封太甯郡王。
乾道七年,卒,年四十八,谥莊簡,追封衛王。
蓋官至甯武軍節度使,亦累升太尉、開府儀同三司、少保,封新興郡王。
乾道二年,卒,年四十二。
贈太傅,追封鄭王。
益子琚,習吏事,乾道九年,特授添差臨安府通判,其後曆尚書郎、部使者,換資至鎮安軍節度使,複以才選,除知明州兼沿海制置使。
甯宗初,乃得祠,奉朝請。
尋知鄂州,再知慶元府,位至少師,判建康府兼留守,卒。
方孝宗崩,光宗以疾不能執喪,大臣請太後垂簾,冊立甯宗。
琚言于後曰:“垂簾可暫不可久。
”後遂以翌日徹簾。
琚嘗使金,金人嘉其信義。
琚死後,宋遣使至金議和,屢不合,金人言南使中惟吳琚言為可信。
琚弟璹,仕至保靜軍節度使。
蓋子環,亦至昭化軍節度使。
李道,字行之,相州人。
其中女為光宗後。
初,道與兄旺聚衆歸宗澤,澤因事斬旺,命道掌其軍。
澤薨,道引軍依襄陽鎮撫使桑仲,仲以為副都統制兼知随州,奏于朝,授武義郎、閣門宣贊舍人。
仲為霍明所殺,道與統制李橫率兵缟素圍明于郢,明亡去。
劉豫遣人持書招道,道不從,執其使以聞,诏嘉獎之。
豫怒,遣将穆楷攻道,道拒破之。
除鄧、随州鎮撫使兼知鄧州。
時李橫已命别将守鄧,道憚橫,不敢受,遂命仍知随州。
樞密院以道能察軍情,不受鎮撫之命,理宜褒賞。
诏領榮州團練使,進武義大夫。
胡安中守唐州,勢孤不能自立,遂附豫。
道招之,安中複來歸。
會李成入寇,鎮撫使李橫棄襄陽去,道亦棄随南歸,至江州。
诏道屬嶽飛為選鋒軍統制,入唐州,擒僞将,除唐、鄧、郢州、襄陽都統制。
從飛收複襄陽等郡,授行營護軍。
累至複州防禦使、果州觀察使。
戌鄂州,加中侍大夫、武勝軍承宣使,又升禦前諸軍統制。
武興蠻楊再興連歲寇掠,道破其衆,擒再興及其二子,遷保甯軍承宣使。
群盜朱持等聚桂陽,诏道移軍衡州經理,道遣高仲等擊平之。
落階官,加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遷鎮南軍承宣使。
金将渝盟,命道以所部戍荊南府。
帥臣劉锜奏改為禦前前軍、右軍,就命道統之。
锜召奏事,道代為禦前諸軍都統制。
金将劉士萼屯光化境,道掩擊,焚其舟,萼遂遁去。
尋因大将言道與鄂帥不協,罷。
逾年,起授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知荊南府。
隆興初,湖北諸司劾其過,帝曰:“道恃戚裡妄作,可罷。
”久之,再為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