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二百八忠義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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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縱吳安國附林沖之子郁從子震霆附滕茂實魏行可郭元邁附閻進朱績附趙師槚易青胡斌範旺馬俊楊震仲史次秦郭靖附高稼曹友聞陳寅賈子坤劉銳蹇彜何充附許彪孫張桂金文德曹顔胡世全龐彥海江彥清附陳隆之史季儉附王翊李誠之秦钜附
崔縱,字元矩,撫州臨川人。
登政和五年進士第。
曆确山主簿、仙居丞,累遷承議郎、幹辦審計司。
二帝北行,高宗将遣使通問,廷臣以前使者相繼受系,莫肯往。
縱毅然請行,乃授朝請大夫、右文殿修撰、試工部尚書以行。
比至,首以大義責金人,請還二帝,又三遺之書。
金人怒,徙之窮荒,縱不少屈。
久之,金人許南使自陳而聽其還,縱以王事未畢不忍言。
又以官爵誘之,縱以恚恨成疾,竟握節以死。
洪皓、張邵還,遂歸縱之骨。
诏以兄子延年為後。
吳安國字鎮卿,處州人。
太學進士,累官遷考功郎官。
以太常少卿使金,值金人渝盟,拘留脅服之,安國毅然正色曰:“我首可得,我節不可奪,惟知竭誠死王事,王命烏敢辱?”金人不敢犯,遣還。
後知袁州,卒。
林沖之,字和叔,興化軍莆田人。
元符三年進士,曆禦史台檢法官、大宗正丞,都官、金部郎,滞省寺者十年。
出守臨江、南康。
靖康初,召為主客郎中。
金人再來侵,诏副中書侍郎陳過庭使金,同被拘執。
初猶給乳酪,迨宇文虛中受其命,金人亦以是邀之,沖之奮厲見詞色,金人怒,徙之奉聖州。
既二年,過庭卒,金人逼沖之仕僞齊,不屈;徙上京,又不屈;置顯州極北氵互寒之地,幽佛寺十餘年。
漸便飲茹,以義命自安,髭發還黑。
病亟,語同難者曰:“某年七十二,持忠入地無恨,所恨者國仇未複耳。
”南向一恸而絕。
僧窆之寺隅。
洪皓還朝以聞,诏與二子官。
子郁,從子震、霆。
郁字襲休,宣和三年進士,再調福建茶司幹官。
建州勤王卒自京師還,求卸甲錢,郡守逃匿,卒鼓噪取庫兵為亂,殺轉運使毛奎、轉運判官曾仔、主管文字沈升。
郁聞變急入谕卒,遇害。
事聞,诏各與一子官。
震字時旉,崇甯元年進士,仕至秘書少監。
以不附二蔡有聲崇甯、大觀間。
霆字時隐,政和五年進士,敕令所删定官。
诋紹興和議,謂不宜置二帝萬裡外不通問,即挂冠出都門,權臣大恚怒,亦廢放以死,莆人稱為“忠義林氏”。
寶慶三年,即其所居立祠。
寶祐中,又給田百畝,使備祭享以勸忠義雲。
滕茂實字秀穎,杭州臨安人。
政和八年進士。
靖康元年,以工部員外郎假工部侍郎,副路允迪出使,為金人所留。
時茂實兄陶通判代州,已先降金。
粘罕素聞茂實名,乃遷之代州,又自京師取其弟華實同居,以慰其意。
欽宗自離都城,舊臣無敢候問起居者。
茂實聞欽宗将至,即自為哀詞,且篆“宋工部侍郎滕茂實墓”九字,取奉使黃幡裹之,以授其友人朔甯府司理董诜。
欽宗及郊,茂實具冠帻迎谒,拜伏号泣。
金人谕之曰:“國破主遷,所以留公,蓋将大用。
”迫令易服,茂實力拒不從,見者堕淚。
茂實請從舊主俱行,金人不許,憂憤成疾,卒雲中。
诜拔歸,錄所為哀詞言于張浚,浚以诜為陝西轉運判官,上其事。
紹興二年,贈龍圖閣直學士,官其家三人。
魏行可,建州建安人。
建炎二年,以太學生應募奉使,補右奉議郎,假朝奉大夫、尚書禮部侍郎,充河北金人軍前通問使,仍命兼河北、京畿撫谕使。
時河北紅巾賊甚衆,行可始懼為所攻,既而見使旌,皆引去。
行可渡河見金人于澶淵,金人知其布衣借官,待之甚薄,因留不遣。
行可嘗贻書金人,警以“不戢自焚”之禍:“大國舉中原與劉豫,劉氏何德?趙氏何罪?若亟以還趙氏,賢于奉劉氏萬萬也。
” 紹興六年,卒。
十三年,張邵來歸,言行可執節沒于王事,行可父通直郎伯能亦訴于朝,遂贈朝奉郎、秘閣修撰,先已官其二子一弟,至是,複官其一孫。
行可之使也,吳人郭元邁以上舍應募,補右武大夫、和州團練使為之副,不肯髡發換官,亦卒于北焉。
閻進,隸宣武。
建炎初,遣使通問,進從行。
既至雲中府,金人拘留使者散處之,進亡去。
追還,留守高慶裔問:“何為亡?”進曰:“思大宋爾。
”又問:“郎主待汝有恩,汝亡何故?”進曰:“錦衣玉食亦不戀也。
”慶裔義而釋之。
凡三亡乃見殺。
臨刑,進謂行刑者:“吾南向受刃,南則我皇帝行在也。
”行刑者曳其臂令面北,進踴身直起,盤旋數四,卒南鄉就死。
進武校尉朱績亦從之,分在粘罕所。
績見粘罕數日,遽求妻室。
粘罕喜,令擇所虜内人妻之,績取最醜者,人莫谕其意。
不半月亡去,追之還,粘罕大怒,績含笑死梃下。
蓋績求妻者,所以固粘罕也。
趙師槚以罪拘管西外宗正司,福建提刑王夢龍以智勇可用,屬制軍器。
會寇逼尤溪,令師槚統卒數百往戍。
既行,大書于旗曰:“不與賊俱生。
”人皆壯之。
賊兵至,師槚迎敵于林嶺,身為先鋒。
戰十餘合,賊至益衆,師槚所乘馬适陷田中,賊斷其左臂,師槚以右手拔背刀斬七級。
力盡,部曲欲引遁,師槚仰天大呼曰:“師槚報國死于此矣。
”遂沒焉。
尤溪之民為之立廟戰處。
樞密王野請加褒贈,乃贈武節郎,與一子恩澤。
易青者,為都督行府摧鋒軍效用。
初,廣東賊曾衮本軍士也,已受招複叛。
紹興六年十月,經略使連南夫與摧鋒軍統制韓京會于惠州,督諸兵讨之。
京募敢死士七十三人夜劫衮營,青在行中,為所執。
賊驅至後軍趙續砦外,謂續曰:“汝大軍為我所擒者甚衆。
”青大呼曰:“勿信,所擒者我爾。
”賊又言:“吾不汝殺,第令經略持黃榜來招安。
”青又呼曰:“勿聽,任賊殺我,我惟以一死報國。
”賊怒焚之,青死,罵不絕口。
青無妻子。
事聞,特贈保義郎、閣門祗候,官為薦祭焉。
胡斌,為殿前司将官。
童德興提禁旅戍邵武,江、閩寇作,知邵武有備,未敢犯。
會招捕司檄德興禀議,獨留斌将弱卒數百留城中。
紹定三年閏月己卯,盜衆大至,他将士皆遁,獨斌奮身迎戰,所
登政和五年進士第。
曆确山主簿、仙居丞,累遷承議郎、幹辦審計司。
二帝北行,高宗将遣使通問,廷臣以前使者相繼受系,莫肯往。
縱毅然請行,乃授朝請大夫、右文殿修撰、試工部尚書以行。
比至,首以大義責金人,請還二帝,又三遺之書。
金人怒,徙之窮荒,縱不少屈。
久之,金人許南使自陳而聽其還,縱以王事未畢不忍言。
又以官爵誘之,縱以恚恨成疾,竟握節以死。
洪皓、張邵還,遂歸縱之骨。
诏以兄子延年為後。
吳安國字鎮卿,處州人。
太學進士,累官遷考功郎官。
以太常少卿使金,值金人渝盟,拘留脅服之,安國毅然正色曰:“我首可得,我節不可奪,惟知竭誠死王事,王命烏敢辱?”金人不敢犯,遣還。
後知袁州,卒。
林沖之,字和叔,興化軍莆田人。
元符三年進士,曆禦史台檢法官、大宗正丞,都官、金部郎,滞省寺者十年。
出守臨江、南康。
靖康初,召為主客郎中。
金人再來侵,诏副中書侍郎陳過庭使金,同被拘執。
初猶給乳酪,迨宇文虛中受其命,金人亦以是邀之,沖之奮厲見詞色,金人怒,徙之奉聖州。
既二年,過庭卒,金人逼沖之仕僞齊,不屈;徙上京,又不屈;置顯州極北氵互寒之地,幽佛寺十餘年。
漸便飲茹,以義命自安,髭發還黑。
病亟,語同難者曰:“某年七十二,持忠入地無恨,所恨者國仇未複耳。
”南向一恸而絕。
僧窆之寺隅。
洪皓還朝以聞,诏與二子官。
子郁,從子震、霆。
郁字襲休,宣和三年進士,再調福建茶司幹官。
建州勤王卒自京師還,求卸甲錢,郡守逃匿,卒鼓噪取庫兵為亂,殺轉運使毛奎、轉運判官曾仔、主管文字沈升。
郁聞變急入谕卒,遇害。
事聞,诏各與一子官。
震字時旉,崇甯元年進士,仕至秘書少監。
以不附二蔡有聲崇甯、大觀間。
霆字時隐,政和五年進士,敕令所删定官。
诋紹興和議,謂不宜置二帝萬裡外不通問,即挂冠出都門,權臣大恚怒,亦廢放以死,莆人稱為“忠義林氏”。
寶慶三年,即其所居立祠。
寶祐中,又給田百畝,使備祭享以勸忠義雲。
滕茂實字秀穎,杭州臨安人。
政和八年進士。
靖康元年,以工部員外郎假工部侍郎,副路允迪出使,為金人所留。
時茂實兄陶通判代州,已先降金。
粘罕素聞茂實名,乃遷之代州,又自京師取其弟華實同居,以慰其意。
欽宗自離都城,舊臣無敢候問起居者。
茂實聞欽宗将至,即自為哀詞,且篆“宋工部侍郎滕茂實墓”九字,取奉使黃幡裹之,以授其友人朔甯府司理董诜。
欽宗及郊,茂實具冠帻迎谒,拜伏号泣。
金人谕之曰:“國破主遷,所以留公,蓋将大用。
”迫令易服,茂實力拒不從,見者堕淚。
茂實請從舊主俱行,金人不許,憂憤成疾,卒雲中。
诜拔歸,錄所為哀詞言于張浚,浚以诜為陝西轉運判官,上其事。
紹興二年,贈龍圖閣直學士,官其家三人。
魏行可,建州建安人。
建炎二年,以太學生應募奉使,補右奉議郎,假朝奉大夫、尚書禮部侍郎,充河北金人軍前通問使,仍命兼河北、京畿撫谕使。
時河北紅巾賊甚衆,行可始懼為所攻,既而見使旌,皆引去。
行可渡河見金人于澶淵,金人知其布衣借官,待之甚薄,因留不遣。
行可嘗贻書金人,警以“不戢自焚”之禍:“大國舉中原與劉豫,劉氏何德?趙氏何罪?若亟以還趙氏,賢于奉劉氏萬萬也。
” 紹興六年,卒。
十三年,張邵來歸,言行可執節沒于王事,行可父通直郎伯能亦訴于朝,遂贈朝奉郎、秘閣修撰,先已官其二子一弟,至是,複官其一孫。
行可之使也,吳人郭元邁以上舍應募,補右武大夫、和州團練使為之副,不肯髡發換官,亦卒于北焉。
閻進,隸宣武。
建炎初,遣使通問,進從行。
既至雲中府,金人拘留使者散處之,進亡去。
追還,留守高慶裔問:“何為亡?”進曰:“思大宋爾。
”又問:“郎主待汝有恩,汝亡何故?”進曰:“錦衣玉食亦不戀也。
”慶裔義而釋之。
凡三亡乃見殺。
臨刑,進謂行刑者:“吾南向受刃,南則我皇帝行在也。
”行刑者曳其臂令面北,進踴身直起,盤旋數四,卒南鄉就死。
進武校尉朱績亦從之,分在粘罕所。
績見粘罕數日,遽求妻室。
粘罕喜,令擇所虜内人妻之,績取最醜者,人莫谕其意。
不半月亡去,追之還,粘罕大怒,績含笑死梃下。
蓋績求妻者,所以固粘罕也。
趙師槚以罪拘管西外宗正司,福建提刑王夢龍以智勇可用,屬制軍器。
會寇逼尤溪,令師槚統卒數百往戍。
既行,大書于旗曰:“不與賊俱生。
”人皆壯之。
賊兵至,師槚迎敵于林嶺,身為先鋒。
戰十餘合,賊至益衆,師槚所乘馬适陷田中,賊斷其左臂,師槚以右手拔背刀斬七級。
力盡,部曲欲引遁,師槚仰天大呼曰:“師槚報國死于此矣。
”遂沒焉。
尤溪之民為之立廟戰處。
樞密王野請加褒贈,乃贈武節郎,與一子恩澤。
易青者,為都督行府摧鋒軍效用。
初,廣東賊曾衮本軍士也,已受招複叛。
紹興六年十月,經略使連南夫與摧鋒軍統制韓京會于惠州,督諸兵讨之。
京募敢死士七十三人夜劫衮營,青在行中,為所執。
賊驅至後軍趙續砦外,謂續曰:“汝大軍為我所擒者甚衆。
”青大呼曰:“勿信,所擒者我爾。
”賊又言:“吾不汝殺,第令經略持黃榜來招安。
”青又呼曰:“勿聽,任賊殺我,我惟以一死報國。
”賊怒焚之,青死,罵不絕口。
青無妻子。
事聞,特贈保義郎、閣門祗候,官為薦祭焉。
胡斌,為殿前司将官。
童德興提禁旅戍邵武,江、閩寇作,知邵武有備,未敢犯。
會招捕司檄德興禀議,獨留斌将弱卒數百留城中。
紹定三年閏月己卯,盜衆大至,他将士皆遁,獨斌奮身迎戰,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