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八十五 循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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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比其去,田增辟三萬一千三百餘頃,戶增萬一千三百八十,歲益稅二萬二千二百五十七。
玺書褒谕,宣布治狀以勸天下,兩州為生立祠。
擢提點河東刑獄,又加直龍圖閣、知滄州。
程昉欲于境内開西流河,繞州城而北注三塘泊。
賦曰:“滄城近河,歲增堤防,猶懼奔溢,矧妄有開鑿乎?”昉執不從,後功竟不成。
曆蔡、潞二州,入同判太常寺,進集賢院學士。
在朝多所建明,嘗言:“二府大臣或僦舍委巷,散處京城,公私非便。
宜仿前代丞相府,于端門前列置大第,俾居之。
”又言:“仁宗朝為兖國公主治第,用錢數十萬缗。
今有五大長公主,若悉如前比,其費無藝。
願講求中制,裁為定式。
”請諸道提點刑獄司置檢法官,庶專平谳,使民不冤。
乞于禁中建閣,繪功臣像,如漢雲台、唐淩煙之制。
言多施行。
以通議大夫緻仕,退居襄陽,卒年八十四。
程師孟,字公辟,吳人。
進士甲科。
累知南康軍、楚州,提點夔路刑獄。
泸戎數犯渝州邊,使者治所在萬州,相去遠,有警,率浃日乃至。
師孟奏徙于渝。
夔部無常平粟,建請置倉,适兇歲,振民不足,即矯發他儲,不俟報。
吏懼,白不可,師孟曰:“必俟報,俄者盡死矣。
”竟發之。
徙河東路。
晉地多土山,旁接川谷,春夏大雨,水濁如黃河,俗謂之“天河”,可溉灌。
師孟勸民出錢開渠築堰,淤良田萬八千頃,裒其事為《水利圖經》,頒之州縣。
為度支判官。
知洪州,積石為江堤,浚章溝,揭北閘,以節水升降,後無水患。
判三司都磨勘司,接拌契丹使,蕭惟輔曰:“白溝之地當兩屬,今南朝植柳數裡,而以北人漁界河為罪,豈理也哉?”師孟曰:“兩朝當守誓約,涿郡有案牍可覆視,君舍文書,騰口說,讵欲生事耶?”惟輔愧謝。
出為江西轉運使。
盜發袁州,州吏為耳目,久不獲,師孟械吏數輩送獄,盜即成擒。
加直昭文館,知福州,築子城,建學舍,治行最東南。
徙廣州,州城為侬寇所毀,他日有警,民駭竄,方伯相踵至,皆言土疏惡不可築。
師孟在廣六年,作西城,及交址陷邕管,聞廣守備固,不敢東。
時師孟已召還,朝廷念前功,以為給事中、集賢殿修撰,判都水監。
賀契丹主生辰,至涿州,契丹命席,迎者正南向,涿州官西向,宋使價東向。
師孟曰:“是卑我也。
”不就列,自日昃争至暮,從者失色,師孟辭氣益厲,叱傧者易之,于是更與迎者東西向。
明日,涿人錢于郊,疾馳過不顧,涿人移雄州以為言,坐罷歸班。
複起知越州、青州,遂緻仕,以光祿大夫卒,年七十八。
師孟累領劇鎮,為政簡而嚴,罪非死者不以屬吏。
發隐擿伏如神,得豪惡不逞跌宕者必痛懲艾之,至剿絕乃已,所部肅然。
洪、福、廣、越為立生祠。
韓晉卿,字伯修,密州安丘人。
為童子時,日誦書數千言。
長以《五經》中第,曆肥鄉嘉興主簿、安肅軍司法參軍、平城令大理詳斷、審刑詳議官,通判應天府,知同州、壽州,奏課第一,擢刑部郎中。
元祐初,知明州,兩浙轉運使差役法複行,諸道處畫多倉卒失叙,獨晉卿視民所宜而不戾法指。
入為大理少卿,遷卿。
晉卿自仁宗朝已黃訟臬,時朝廷有疑議,辄下公卿雜議。
開封民争鹑殺人,王安石以為盜拒捕鬥而死,殺之無罪,晉卿曰:“是鬥殺也。
”登州婦人謀殺夫,郡守許遵執為按問,安石複主之,晉卿曰:“當死。
”事久不決,争論盈庭,終持之不肯變,用是知名。
元豐置大理獄,多内庭所付,晉卿持平考核,無所上下。
神宗稱其才,每谳獄雖明,若事連貴要、屢鞠弗成者,必以委之,嘗被诏按治甯州獄,循故事當入對,晉卿曰:“奉使有指,三尺法具在,豈應刺候主意,輕重其心乎?”受命即行。
諸州請谳大辟,執政惡其多,将劾不應谳者。
晉卿曰:“聽斷求所以生之,仁恩之至也。
苟谳而獲譴,後不來矣。
”議者又欲引唐日覆奏,令天下庶戮悉奏決。
晉卿言:“可疑可矜者許上請,祖宗之制也。
四海萬裡,必須系以聽朝命,恐自今庾死者多于伏辜者矣。
”朝廷皆行其說,故士大夫間推其忠厚,不以法家名之。
卒于官。
葉康直,字景溫,建州人。
擢進士第,知光化縣。
縣多竹,民皆編為屋,康直教用陶瓦,以甯火患。
凡政皆務以利民。
時豐稷為谷城令,亦以治績顯,人歌之曰:“葉光化,豐谷城,清如水,平如衡。
” 曾布行新法,以為司農屬。
曆永興、秦鳳轉運判官,徙陝西,進提點刑獄、轉運副使。
五路兵西征,康直領泾原糧道,承受内侍梁同以饷惡妄奏,神宗怒,械康直,将誅之,王安禮力救,得歸故官。
元祐初,加直龍圖閣,知秦州。
中書舍人曾肇、蘇轍劾康直谄事李憲,免官,究實無狀,改知河中府,複為秦州。
夏人侵甘谷,康直戒諸将設伏以待,殲其二酋,自是不敢犯境。
進寶文閣待制、陝西都運使。
以疾請知亳州,通浚積潦,民獲田數十萬畝。
召為兵部侍郎,卒,年六十四。
玺書褒谕,宣布治狀以勸天下,兩州為生立祠。
擢提點河東刑獄,又加直龍圖閣、知滄州。
程昉欲于境内開西流河,繞州城而北注三塘泊。
賦曰:“滄城近河,歲增堤防,猶懼奔溢,矧妄有開鑿乎?”昉執不從,後功竟不成。
曆蔡、潞二州,入同判太常寺,進集賢院學士。
在朝多所建明,嘗言:“二府大臣或僦舍委巷,散處京城,公私非便。
宜仿前代丞相府,于端門前列置大第,俾居之。
”又言:“仁宗朝為兖國公主治第,用錢數十萬缗。
今有五大長公主,若悉如前比,其費無藝。
願講求中制,裁為定式。
”請諸道提點刑獄司置檢法官,庶專平谳,使民不冤。
乞于禁中建閣,繪功臣像,如漢雲台、唐淩煙之制。
言多施行。
以通議大夫緻仕,退居襄陽,卒年八十四。
程師孟,字公辟,吳人。
進士甲科。
累知南康軍、楚州,提點夔路刑獄。
泸戎數犯渝州邊,使者治所在萬州,相去遠,有警,率浃日乃至。
師孟奏徙于渝。
夔部無常平粟,建請置倉,适兇歲,振民不足,即矯發他儲,不俟報。
吏懼,白不可,師孟曰:“必俟報,俄者盡死矣。
”竟發之。
徙河東路。
晉地多土山,旁接川谷,春夏大雨,水濁如黃河,俗謂之“天河”,可溉灌。
師孟勸民出錢開渠築堰,淤良田萬八千頃,裒其事為《水利圖經》,頒之州縣。
為度支判官。
知洪州,積石為江堤,浚章溝,揭北閘,以節水升降,後無水患。
判三司都磨勘司,接拌契丹使,蕭惟輔曰:“白溝之地當兩屬,今南朝植柳數裡,而以北人漁界河為罪,豈理也哉?”師孟曰:“兩朝當守誓約,涿郡有案牍可覆視,君舍文書,騰口說,讵欲生事耶?”惟輔愧謝。
出為江西轉運使。
盜發袁州,州吏為耳目,久不獲,師孟械吏數輩送獄,盜即成擒。
加直昭文館,知福州,築子城,建學舍,治行最東南。
徙廣州,州城為侬寇所毀,他日有警,民駭竄,方伯相踵至,皆言土疏惡不可築。
師孟在廣六年,作西城,及交址陷邕管,聞廣守備固,不敢東。
時師孟已召還,朝廷念前功,以為給事中、集賢殿修撰,判都水監。
賀契丹主生辰,至涿州,契丹命席,迎者正南向,涿州官西向,宋使價東向。
師孟曰:“是卑我也。
”不就列,自日昃争至暮,從者失色,師孟辭氣益厲,叱傧者易之,于是更與迎者東西向。
明日,涿人錢于郊,疾馳過不顧,涿人移雄州以為言,坐罷歸班。
複起知越州、青州,遂緻仕,以光祿大夫卒,年七十八。
師孟累領劇鎮,為政簡而嚴,罪非死者不以屬吏。
發隐擿伏如神,得豪惡不逞跌宕者必痛懲艾之,至剿絕乃已,所部肅然。
洪、福、廣、越為立生祠。
韓晉卿,字伯修,密州安丘人。
為童子時,日誦書數千言。
長以《五經》中第,曆肥鄉嘉興主簿、安肅軍司法參軍、平城令大理詳斷、審刑詳議官,通判應天府,知同州、壽州,奏課第一,擢刑部郎中。
元祐初,知明州,兩浙轉運使差役法複行,諸道處畫多倉卒失叙,獨晉卿視民所宜而不戾法指。
入為大理少卿,遷卿。
晉卿自仁宗朝已黃訟臬,時朝廷有疑議,辄下公卿雜議。
開封民争鹑殺人,王安石以為盜拒捕鬥而死,殺之無罪,晉卿曰:“是鬥殺也。
”登州婦人謀殺夫,郡守許遵執為按問,安石複主之,晉卿曰:“當死。
”事久不決,争論盈庭,終持之不肯變,用是知名。
元豐置大理獄,多内庭所付,晉卿持平考核,無所上下。
神宗稱其才,每谳獄雖明,若事連貴要、屢鞠弗成者,必以委之,嘗被诏按治甯州獄,循故事當入對,晉卿曰:“奉使有指,三尺法具在,豈應刺候主意,輕重其心乎?”受命即行。
諸州請谳大辟,執政惡其多,将劾不應谳者。
晉卿曰:“聽斷求所以生之,仁恩之至也。
苟谳而獲譴,後不來矣。
”議者又欲引唐日覆奏,令天下庶戮悉奏決。
晉卿言:“可疑可矜者許上請,祖宗之制也。
四海萬裡,必須系以聽朝命,恐自今庾死者多于伏辜者矣。
”朝廷皆行其說,故士大夫間推其忠厚,不以法家名之。
卒于官。
葉康直,字景溫,建州人。
擢進士第,知光化縣。
縣多竹,民皆編為屋,康直教用陶瓦,以甯火患。
凡政皆務以利民。
時豐稷為谷城令,亦以治績顯,人歌之曰:“葉光化,豐谷城,清如水,平如衡。
” 曾布行新法,以為司農屬。
曆永興、秦鳳轉運判官,徙陝西,進提點刑獄、轉運副使。
五路兵西征,康直領泾原糧道,承受内侍梁同以饷惡妄奏,神宗怒,械康直,将誅之,王安禮力救,得歸故官。
元祐初,加直龍圖閣,知秦州。
中書舍人曾肇、蘇轍劾康直谄事李憲,免官,究實無狀,改知河中府,複為秦州。
夏人侵甘谷,康直戒諸将設伏以待,殲其二酋,自是不敢犯境。
進寶文閣待制、陝西都運使。
以疾請知亳州,通浚積潦,民獲田數十萬畝。
召為兵部侍郎,卒,年六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