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七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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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司之師出,東路提刑亦征兵,三垂告警,叙南之報複急,兩路震動。
疇若亟移書兩軍,俾速還師守險為後圖,西師遂退守沐川。
既而疇若兼制叙州兵甲公事,既得專行,益嚴守備,蠻首昔醜竟降,朝廷賞平蠻功,進疇若一秩。
疇若留蜀四年,弊根蠹穴,苗耨發栉。
如乞揀留移屯西兵義勇,以防竊發,以救偏重;更用東南賢士使蜀四路,而拔蜀守之有治功者為東南監司,庶杜州縣姻娅之私;輕取錢引貼期之費,以纾民力:皆抗疏請于朝,乞力行之。
複念大玄城乃張儀所築,高骈所修,圮壞歲久,複修費重,乃以節縮餘錢四十萬貫為修城備。
疇若以制置使留漢中,則護諸将為得宜。
召赴行在,入對延和殿,遷權兵部尚書、太子右庶子。
八年,四月不雨,诏求直言。
疇若條具三事,首言:“比稱提楮币,州縣奉行切迫,故因坐減陌被估籍者衆,乞與給還;乞蠲閣下戶畸零稅賦;乞振贍雄淮軍之乏。
”尋皆行之。
落權,升左庶子,仍兼修史,擢太子詹事。
疇若引範鎮故事,乞歸田裡。
十年春,差知貢舉,試禮部尚書,以足疾乞歸。
進煥章閣學士、知福州,力辭,乃改提舉鴻慶宮。
關外軍潰,言者論及疇若,落職罷祠,後以煥章閣學士緻仕。
所著有《竹坡集》、奏議、講議、《經筵故事》。
袁韶字彥淳,慶元府人。
淳熙十四年進士。
嘉泰中,為吳江丞。
蘇師旦恃韓侂胄威福,撓役法,提舉常平黃榮檄韶核田以定役。
師旦密谕意言:“吳江多姻黨,傥相容,當薦為京朝官。
”韶不聽。
是歲更定戶籍,承徭賦,皆師旦黨,師旦諷言者将論去。
榮亟以是事白于朝,且薦之。
未幾,師旦敗。
改知桐廬縣。
桐廬多宗室,持縣事無有善去者。
韶始至,絕私谒,莫敢撓。
錢塘岸歲為潮齧,率取石桐廬,韶言:“廟子山有石,不必旁取鄰郡。
”遂得求免。
嘉定四年,召為太常寺主簿,父老旗鼓蔽江以餞,至于富陽,泣謝曰:“吾曹不複輸石矣。
” 後為右司郎官、接伴金使。
使者索歲币,語慢甚,韶曰:“昔兩國誓約,止令輸燕,不聞在汴。
”使者語塞。
十三年,為臨安府尹,幾十年,理訟精簡,道不拾遺,裡巷争呼為“佛子”,平反冤獄甚多。
紹定元年,拜參知政事。
胡夢昱論濟王事,當遠竄,韶獨以夢昱無罪,不肯署文書。
李全叛,揚州告急,飛檄載道,都城争有逃避者。
乃拜韶浙西制置使,仍治臨安鎮遏之。
丞相史彌遠懲韓侂胄用兵事,不欲聲讨。
韶與範楷言于彌遠曰:“揚失守則京口不可保,淮将如卞整、崔福皆可用。
”适福至,韶夜與同見彌遠,言福實可用。
彌遠從之,遂讨全。
韶卒以言罷。
端平初,奉祠,卒年七十有七,贈少傅。
後以郊恩,累贈太師、越國公。
韶之父為郡小吏,給事通判廳,勤謹無失,歲滿當代,不聽去。
後通判至,複留用之,因緻豐饒。
夫妻俱近五十,無子,其妻資遣之往臨安置妾。
既得妾,察之有憂色,且以麻束發,外以彩飾之。
問之,泣曰:“妾故趙知府女也,家四川,父殁家貧,故鬻妾以為歸葬計耳。
”即送還之。
其母泣曰:“計女聘财猶未足以給歸費,且用破矣,将何以酬汝?”徐曰:“賤吏不敢辱娘子,聘财盡以相奉。
”且聞其家尚不給,盡以囊中赀與之,遂獨歸。
妻迎問之曰:“妾安在?”告以其故,且曰:“吾思之,無子命也。
我與汝周旋久,若有子,汝豈不育,必待他婦人乃育哉?”妻亦喜曰:“君設心如此,行當有子矣。
”明年生韶。
危稹,字逢吉,撫州臨川人。
舊名科,淳熙十四年舉進士,孝宗更名稹。
時洪邁得稹文,為之賞激。
調南康軍教授。
轉運使楊萬裡按部,驟見歎獎,偕遊廬山,相與酬倡。
調廣東帳司,未上,服父喪,免,調臨安府教授。
倪思薦之,且語人曰:“吾得此一士,可以報國矣。
”丁母憂,免,幹辦京西安撫司公事。
入為武學谕,改太學錄。
明年,遷武學博士,又遷諸王宮教授。
稹謂以教名官,而實未嘗教,請改創宗子學,立課試法如兩學,從之。
嘉定九年,新學成,改充博士,其教養之規,稹所論建。
遷秘書郎、著作佐郎,兼吳益王府教授。
升著作郎兼屯田郎官。
稹始進對,請叙複軍功之賞以立大信,抆拭功臣之罪以厲忠節,置局以立武事,遣使以省邊防,厚賞以精間諜。
次論和、戰、守利害,而請颛意于守。
是歲春至夏不雨,稹應诏言:“安邊所征斂之害,與無罪而籍沒之害;楮币之改,以一奪二;鹽鈔之更,以新廢舊;至于沮格軍賞,放散死士,皆足以召怨而緻旱。
” 明年又論:“謀國者欲以安靖為安靖,憂國者欲以振厲為安靖,自二議不合,是以國無成謀,人無定志。
願诏大臣合二議共圖之,且欲下兩淮帥臣,講明守禦之備。
”最後言:“事無成規者,皆不可為。
意向不明,無以一衆聽;信誓不立,無以結人心;報應不亟,無以趨事機;賞罰不果,無以作士氣。
” 番易柴中行去國,稹賦詩送之,迕宰相,出知潮州。
尋以通金華徐僑書論罷,提舉千秋鴻禧觀。
久之,知漳州。
漳俗視不葬親為常,往往栖寄僧刹,稹命營高燥地為義冢三,約期責之葬,其無主名、若有主名而力弗給者,官為葬之,凡二千三百有奇,刻石以識。
郡有臨漳台,據溪山最勝處,作龍江書院其上。
既成,橫經自講,人用歆動。
邑令有賄聞者,劾去之,籍其财以還民。
郡有經、總制無名錢歲五千缗,厲民為甚,前守趙汝谠奏蠲五之二,稹疏于朝,悉罷之。
會常平使有言,稹不欲辯,即自請以歸。
久之,提舉崇禧觀,與鄉裡耆艾七人為真率會。
卒,年七十四。
稹性至孝,父疾,願損己算益親年,疾尋愈。
真德秀登從班,舉稹自代,沒,又為銘其墓。
所著有《巽齋集》,諸經有講義、集解,諸魏、晉、唐詩文皆有編,輯先賢奏議曰《玉府
疇若亟移書兩軍,俾速還師守險為後圖,西師遂退守沐川。
既而疇若兼制叙州兵甲公事,既得專行,益嚴守備,蠻首昔醜竟降,朝廷賞平蠻功,進疇若一秩。
疇若留蜀四年,弊根蠹穴,苗耨發栉。
如乞揀留移屯西兵義勇,以防竊發,以救偏重;更用東南賢士使蜀四路,而拔蜀守之有治功者為東南監司,庶杜州縣姻娅之私;輕取錢引貼期之費,以纾民力:皆抗疏請于朝,乞力行之。
複念大玄城乃張儀所築,高骈所修,圮壞歲久,複修費重,乃以節縮餘錢四十萬貫為修城備。
疇若以制置使留漢中,則護諸将為得宜。
召赴行在,入對延和殿,遷權兵部尚書、太子右庶子。
八年,四月不雨,诏求直言。
疇若條具三事,首言:“比稱提楮币,州縣奉行切迫,故因坐減陌被估籍者衆,乞與給還;乞蠲閣下戶畸零稅賦;乞振贍雄淮軍之乏。
”尋皆行之。
落權,升左庶子,仍兼修史,擢太子詹事。
疇若引範鎮故事,乞歸田裡。
十年春,差知貢舉,試禮部尚書,以足疾乞歸。
進煥章閣學士、知福州,力辭,乃改提舉鴻慶宮。
關外軍潰,言者論及疇若,落職罷祠,後以煥章閣學士緻仕。
所著有《竹坡集》、奏議、講議、《經筵故事》。
袁韶字彥淳,慶元府人。
淳熙十四年進士。
嘉泰中,為吳江丞。
蘇師旦恃韓侂胄威福,撓役法,提舉常平黃榮檄韶核田以定役。
師旦密谕意言:“吳江多姻黨,傥相容,當薦為京朝官。
”韶不聽。
是歲更定戶籍,承徭賦,皆師旦黨,師旦諷言者将論去。
榮亟以是事白于朝,且薦之。
未幾,師旦敗。
改知桐廬縣。
桐廬多宗室,持縣事無有善去者。
韶始至,絕私谒,莫敢撓。
錢塘岸歲為潮齧,率取石桐廬,韶言:“廟子山有石,不必旁取鄰郡。
”遂得求免。
嘉定四年,召為太常寺主簿,父老旗鼓蔽江以餞,至于富陽,泣謝曰:“吾曹不複輸石矣。
” 後為右司郎官、接伴金使。
使者索歲币,語慢甚,韶曰:“昔兩國誓約,止令輸燕,不聞在汴。
”使者語塞。
十三年,為臨安府尹,幾十年,理訟精簡,道不拾遺,裡巷争呼為“佛子”,平反冤獄甚多。
紹定元年,拜參知政事。
胡夢昱論濟王事,當遠竄,韶獨以夢昱無罪,不肯署文書。
李全叛,揚州告急,飛檄載道,都城争有逃避者。
乃拜韶浙西制置使,仍治臨安鎮遏之。
丞相史彌遠懲韓侂胄用兵事,不欲聲讨。
韶與範楷言于彌遠曰:“揚失守則京口不可保,淮将如卞整、崔福皆可用。
”适福至,韶夜與同見彌遠,言福實可用。
彌遠從之,遂讨全。
韶卒以言罷。
端平初,奉祠,卒年七十有七,贈少傅。
後以郊恩,累贈太師、越國公。
韶之父為郡小吏,給事通判廳,勤謹無失,歲滿當代,不聽去。
後通判至,複留用之,因緻豐饒。
夫妻俱近五十,無子,其妻資遣之往臨安置妾。
既得妾,察之有憂色,且以麻束發,外以彩飾之。
問之,泣曰:“妾故趙知府女也,家四川,父殁家貧,故鬻妾以為歸葬計耳。
”即送還之。
其母泣曰:“計女聘财猶未足以給歸費,且用破矣,将何以酬汝?”徐曰:“賤吏不敢辱娘子,聘财盡以相奉。
”且聞其家尚不給,盡以囊中赀與之,遂獨歸。
妻迎問之曰:“妾安在?”告以其故,且曰:“吾思之,無子命也。
我與汝周旋久,若有子,汝豈不育,必待他婦人乃育哉?”妻亦喜曰:“君設心如此,行當有子矣。
”明年生韶。
危稹,字逢吉,撫州臨川人。
舊名科,淳熙十四年舉進士,孝宗更名稹。
時洪邁得稹文,為之賞激。
調南康軍教授。
轉運使楊萬裡按部,驟見歎獎,偕遊廬山,相與酬倡。
調廣東帳司,未上,服父喪,免,調臨安府教授。
倪思薦之,且語人曰:“吾得此一士,可以報國矣。
”丁母憂,免,幹辦京西安撫司公事。
入為武學谕,改太學錄。
明年,遷武學博士,又遷諸王宮教授。
稹謂以教名官,而實未嘗教,請改創宗子學,立課試法如兩學,從之。
嘉定九年,新學成,改充博士,其教養之規,稹所論建。
遷秘書郎、著作佐郎,兼吳益王府教授。
升著作郎兼屯田郎官。
稹始進對,請叙複軍功之賞以立大信,抆拭功臣之罪以厲忠節,置局以立武事,遣使以省邊防,厚賞以精間諜。
次論和、戰、守利害,而請颛意于守。
是歲春至夏不雨,稹應诏言:“安邊所征斂之害,與無罪而籍沒之害;楮币之改,以一奪二;鹽鈔之更,以新廢舊;至于沮格軍賞,放散死士,皆足以召怨而緻旱。
” 明年又論:“謀國者欲以安靖為安靖,憂國者欲以振厲為安靖,自二議不合,是以國無成謀,人無定志。
願诏大臣合二議共圖之,且欲下兩淮帥臣,講明守禦之備。
”最後言:“事無成規者,皆不可為。
意向不明,無以一衆聽;信誓不立,無以結人心;報應不亟,無以趨事機;賞罰不果,無以作士氣。
” 番易柴中行去國,稹賦詩送之,迕宰相,出知潮州。
尋以通金華徐僑書論罷,提舉千秋鴻禧觀。
久之,知漳州。
漳俗視不葬親為常,往往栖寄僧刹,稹命營高燥地為義冢三,約期責之葬,其無主名、若有主名而力弗給者,官為葬之,凡二千三百有奇,刻石以識。
郡有臨漳台,據溪山最勝處,作龍江書院其上。
既成,橫經自講,人用歆動。
邑令有賄聞者,劾去之,籍其财以還民。
郡有經、總制無名錢歲五千缗,厲民為甚,前守趙汝谠奏蠲五之二,稹疏于朝,悉罷之。
會常平使有言,稹不欲辯,即自請以歸。
久之,提舉崇禧觀,與鄉裡耆艾七人為真率會。
卒,年七十四。
稹性至孝,父疾,願損己算益親年,疾尋愈。
真德秀登從班,舉稹自代,沒,又為銘其墓。
所著有《巽齋集》,諸經有講義、集解,諸魏、晉、唐詩文皆有編,輯先賢奏議曰《玉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