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七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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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右丞相兼樞密使。
端平元年,上既親總庶政,赫然獨斷,而清之亦慨然以天下為己任,召還真德秀、魏了翁、崔與之、李?、徐僑、趙汝談、尤焴、遊似、洪咨夔、王遂、李宗勉、杜範、徐清叟、袁甫、李韶,時号“小元祐。
”大者相繼為宰輔,惟與之終始辭不至,遣逸如劉宰、趙蕃皆見旌異。
是時金雖亡而入洛之師大潰。
二年,上疏乞罷,不可,拜特進、左丞相兼樞密使。
三年八月,霖雨大風,四疏丐去。
九月,禋祀雷變,請益力。
乃授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四疏控辭,依舊大學士、提舉洞霄宮。
及聞邊警,密疏:“恐陛下憂悔太過,以汩清明之躬,累剛大之志。
”嘉熙三年,封申國公。
四年,遣中使賜禦書“輔德明谟之閣”,賜楮十萬缗為築室,乃日與賓客門生相羊山水間。
淳祐四年,依前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屢辭不允,拜少保、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進封衛國公。
趣入見,有旨賜第。
五年正月,上壽畢,亦疏丐歸,不允。
拜少傅,依前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進封越國公。
居無何,喪其子士昌,決意東還,又不許。
拜少師、奉國軍節度使,依前醴泉觀使兼侍讀、越國公,賜玉帶,更賜第于西湖之漁莊。
進讀《仁皇訓典》,謂:“仁祖之仁厚,發為英明,故能修明紀綱,而無寬弛不振之患;孝宗之英明,本于仁厚,故能涵養士氣,而無矯勵峭刻之習。
蓋仁厚、英明二者相須,此仁祖、孝宗所以為盛也。
”帝褒谕之。
六年,拜太保,力辭。
故事,許回授子孫,清之請追封高祖洽,帝從之,蓋異恩也。
七年,拜太傅、右丞相兼樞密使、越國公。
中使及門,清之方放浪湖山,寓僧刹,竟夕不歸。
诘旦内引,叩頭辭免,帝勉谕有外間所不及知者。
甫退,則中使接踵而至。
或請更化改元,清之曰:“改元,天子之始事,更化,朝廷之大端,漢事已非古,然不因易相而為之。
” 帝以邊事為憂,诏趙葵以樞使視師,陳靴以知樞密院事帥湖、廣,二人方辭遜,會清之再相,力主之,科降辟置無所留難,葵、靴遂往。
于是戰于泗水、渦口、木庫,皆以捷聞。
九年,拜太師、左丞相兼樞密使,辭太師不拜,依前太傅。
每謂天下之财困于養兵,兵費困于生券,思所以變通之,遇調戍防邊,命樞屬量遠近以便其道塗,時緩急以次其遣發。
又議移歲調兵屯以戍淮面,并軍分頭目以節廪稍,先移鎮江策勝一軍屯泗水,公私便之。
諸路虧鹽,執其事者破家以償,清之核其犯科者追理,挂誤者悉蠲之,全活甚衆。
沿江算舟之賦素重,清之次第停罷,如池之雁氵義有大法場之目,其錢分隸諸司,清之奏罷其并緣漁取者,蓋數倍公家之入,合分隸者從朝廷償之。
報下,清之方與客飲,舉杯曰:“今日飲此酒殊快!”四上謝事之章。
十年,進《十龜元吉箴》,一持敬,二典學,三崇儉,四力行,五能定,六明善,七謹微,八察言,九惜時,十務實。
疏奏:“敬天之怒易,敬天之休難,天怒可憂而以為易,天休可喜而以為難,何哉?蓋憂則懼心生,懼則怒可轉而為休;喜則玩心生,玩則休或轉而為怒。
”帝大喜,命史官書之,賜诏獎谕。
十一年,十疏乞罷政,皆不許。
拜太師,力辭。
有事于明堂,有旨閤門給扶掖二人,再賜玉帶,令服以朝。
十一月丁酉,退朝感寒疾,危甚,猶以未得雪為憂。
俄大雪,起曰:“百官賀雪,上必甚喜。
”命掬雪床前觀之。
累奏乞罷政,不允,奏不已,拜太傅、保甯軍節度使充醴泉觀使,進封齊國公緻仕。
卒,遺表聞,帝震悼,辍朝三日,特贈尚書令,追封魏郡王,賜谥忠定。
清之不好立異,湯巾嘗論事侵清之,及清之再相,巾求去,清之曰:“己欲作君子,使誰為小人。
”力挽留之。
徐清叟嘗論列清之,乃引之共政。
趙葵視師年餘,乞罷,上未有以處之,清之曰:“非使作相不足以酬勞,陛下豈以臣故耶?臣必不因葵來遽引退,臣願為左,使葵居右。
”上訖從之,然葵竟不果來。
清之代言奏對,多不存稿,有《安晚集》六十卷。
清之自與彌遠議廢濟王竑,立理宗,骎骎至宰輔,然端平之間召用正人,清之之力也。
至再相,則年齒衰暮,政歸妻子,而閑廢之人或因緣以賄進,為世所少雲。
史嵩之,字子由,慶元府鄞人。
嘉定十三年進士,調光化軍司戶參軍。
十六年,差充京西、湖北路制置司準備差遣。
十七年,升幹辦公事。
寶慶三年,主管機宜文字,通判襄陽府。
紹定元年,以經理屯田,襄陽積谷六十八萬,加其官,權知棗陽軍。
二年,遷軍器監丞兼權知棗陽軍,尋兼制置司參議官。
三年,棗陽屯田成,轉兩官。
以明堂恩,封鄞縣男,賜食邑。
以直秘閣、京西轉運判官兼提舉常平兼安撫制置司參議官。
四年,遷大理少卿兼京西、湖北制置副使。
五年,加大理卿兼權刑部侍郎,升制置使兼知襄陽府,賜便宜指揮。
六年,遷刑部侍郎,仍舊職。
端平元年,破蔡滅金,獻俘上露布,降诏獎谕,進封子,加食邑。
移書廟堂,乞經理三邊,不合,丐祠歸侍,手诏勉留之。
會出師,與淮阃協謀掎角,嵩之力陳非計,疏為六條上之。
诏令嵩之籌畫糧饷,嵩之奏言: 臣熟慮根本,周思利害,甘受遲鈍之譏,思出萬全之計。
荊襄連年水潦螟蝗之災,饑馑流亡之患,極力振救,尚不聊生,征調既繁,夫豈堪命?其勢必至于主戶棄業以逃亡,役夫中道而竄逸,無歸之民,聚而為盜,饑馑之卒,未戰先潰。
當此之際,正恐重贻宵旰之慮矣。
兵民,陛下之兵民也,片紙調發,東西惟命。
然事關根本,願計其成,必計其敗,既慮其始,必慮其終,謹而審之,與二三大臣深計而熟圖之。
若夫和好之與進取,決不兩立。
臣受任守邊,适當事會交至之沖,議論紛纭之際。
雷同和附,以緻誤國,其罪當誅;确守不移之愚,上迕丁甯之旨,罪亦當誅。
迕旨則止于一身,誤國則及天下。
丞相鄭清之亦以書言勿為異同,嵩之力求去。
朝陵之使未還,而諸軍數道并進,複上疏乞黜罷,權兵部尚書,不拜。
乞祠,進寶章閣直學士,提舉太平宮,歸養田裡。
尋以華文閣直學士知隆興府兼江西安撫使。
帝自師潰,始悔不用嵩之言,召見,力辭,權刑部尚書。
引見,疏言結人心、作士氣、核實理财等事。
且言:“今日之事,當先自治,不可專恃和議。
”乞祠,以前職知平江府,以母病乞侍醫藥,不俟報可而歸。
進寶章閣學士、淮西制置使兼沿江制置副使兼知鄂州。
既内引,賜便宜指揮,兼湖、廣總領兼淮西安撫使。
嘉熙元年,進華文閣學士、京西荊湖安撫制置使,依舊沿江制置副使兼節制光、黃、蕲、舒。
乞免兼總領,從之。
廬州圍解,诏獎谕之。
以明堂恩,進封伯,加食邑。
條奏江、淮各三事,又陳十難,又言江陵非孟珙不可守,乞勉谕之。
漢陽受攻,嵩之帥師發江陵,奏誅
端平元年,上既親總庶政,赫然獨斷,而清之亦慨然以天下為己任,召還真德秀、魏了翁、崔與之、李?、徐僑、趙汝談、尤焴、遊似、洪咨夔、王遂、李宗勉、杜範、徐清叟、袁甫、李韶,時号“小元祐。
”大者相繼為宰輔,惟與之終始辭不至,遣逸如劉宰、趙蕃皆見旌異。
是時金雖亡而入洛之師大潰。
二年,上疏乞罷,不可,拜特進、左丞相兼樞密使。
三年八月,霖雨大風,四疏丐去。
九月,禋祀雷變,請益力。
乃授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四疏控辭,依舊大學士、提舉洞霄宮。
及聞邊警,密疏:“恐陛下憂悔太過,以汩清明之躬,累剛大之志。
”嘉熙三年,封申國公。
四年,遣中使賜禦書“輔德明谟之閣”,賜楮十萬缗為築室,乃日與賓客門生相羊山水間。
淳祐四年,依前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屢辭不允,拜少保、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進封衛國公。
趣入見,有旨賜第。
五年正月,上壽畢,亦疏丐歸,不允。
拜少傅,依前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進封越國公。
居無何,喪其子士昌,決意東還,又不許。
拜少師、奉國軍節度使,依前醴泉觀使兼侍讀、越國公,賜玉帶,更賜第于西湖之漁莊。
進讀《仁皇訓典》,謂:“仁祖之仁厚,發為英明,故能修明紀綱,而無寬弛不振之患;孝宗之英明,本于仁厚,故能涵養士氣,而無矯勵峭刻之習。
蓋仁厚、英明二者相須,此仁祖、孝宗所以為盛也。
”帝褒谕之。
六年,拜太保,力辭。
故事,許回授子孫,清之請追封高祖洽,帝從之,蓋異恩也。
七年,拜太傅、右丞相兼樞密使、越國公。
中使及門,清之方放浪湖山,寓僧刹,竟夕不歸。
诘旦内引,叩頭辭免,帝勉谕有外間所不及知者。
甫退,則中使接踵而至。
或請更化改元,清之曰:“改元,天子之始事,更化,朝廷之大端,漢事已非古,然不因易相而為之。
” 帝以邊事為憂,诏趙葵以樞使視師,陳靴以知樞密院事帥湖、廣,二人方辭遜,會清之再相,力主之,科降辟置無所留難,葵、靴遂往。
于是戰于泗水、渦口、木庫,皆以捷聞。
九年,拜太師、左丞相兼樞密使,辭太師不拜,依前太傅。
每謂天下之财困于養兵,兵費困于生券,思所以變通之,遇調戍防邊,命樞屬量遠近以便其道塗,時緩急以次其遣發。
又議移歲調兵屯以戍淮面,并軍分頭目以節廪稍,先移鎮江策勝一軍屯泗水,公私便之。
諸路虧鹽,執其事者破家以償,清之核其犯科者追理,挂誤者悉蠲之,全活甚衆。
沿江算舟之賦素重,清之次第停罷,如池之雁氵義有大法場之目,其錢分隸諸司,清之奏罷其并緣漁取者,蓋數倍公家之入,合分隸者從朝廷償之。
報下,清之方與客飲,舉杯曰:“今日飲此酒殊快!”四上謝事之章。
十年,進《十龜元吉箴》,一持敬,二典學,三崇儉,四力行,五能定,六明善,七謹微,八察言,九惜時,十務實。
疏奏:“敬天之怒易,敬天之休難,天怒可憂而以為易,天休可喜而以為難,何哉?蓋憂則懼心生,懼則怒可轉而為休;喜則玩心生,玩則休或轉而為怒。
”帝大喜,命史官書之,賜诏獎谕。
十一年,十疏乞罷政,皆不許。
拜太師,力辭。
有事于明堂,有旨閤門給扶掖二人,再賜玉帶,令服以朝。
十一月丁酉,退朝感寒疾,危甚,猶以未得雪為憂。
俄大雪,起曰:“百官賀雪,上必甚喜。
”命掬雪床前觀之。
累奏乞罷政,不允,奏不已,拜太傅、保甯軍節度使充醴泉觀使,進封齊國公緻仕。
卒,遺表聞,帝震悼,辍朝三日,特贈尚書令,追封魏郡王,賜谥忠定。
清之不好立異,湯巾嘗論事侵清之,及清之再相,巾求去,清之曰:“己欲作君子,使誰為小人。
”力挽留之。
徐清叟嘗論列清之,乃引之共政。
趙葵視師年餘,乞罷,上未有以處之,清之曰:“非使作相不足以酬勞,陛下豈以臣故耶?臣必不因葵來遽引退,臣願為左,使葵居右。
”上訖從之,然葵竟不果來。
清之代言奏對,多不存稿,有《安晚集》六十卷。
清之自與彌遠議廢濟王竑,立理宗,骎骎至宰輔,然端平之間召用正人,清之之力也。
至再相,則年齒衰暮,政歸妻子,而閑廢之人或因緣以賄進,為世所少雲。
史嵩之,字子由,慶元府鄞人。
嘉定十三年進士,調光化軍司戶參軍。
十六年,差充京西、湖北路制置司準備差遣。
十七年,升幹辦公事。
寶慶三年,主管機宜文字,通判襄陽府。
紹定元年,以經理屯田,襄陽積谷六十八萬,加其官,權知棗陽軍。
二年,遷軍器監丞兼權知棗陽軍,尋兼制置司參議官。
三年,棗陽屯田成,轉兩官。
以明堂恩,封鄞縣男,賜食邑。
以直秘閣、京西轉運判官兼提舉常平兼安撫制置司參議官。
四年,遷大理少卿兼京西、湖北制置副使。
五年,加大理卿兼權刑部侍郎,升制置使兼知襄陽府,賜便宜指揮。
六年,遷刑部侍郎,仍舊職。
端平元年,破蔡滅金,獻俘上露布,降诏獎谕,進封子,加食邑。
移書廟堂,乞經理三邊,不合,丐祠歸侍,手诏勉留之。
會出師,與淮阃協謀掎角,嵩之力陳非計,疏為六條上之。
诏令嵩之籌畫糧饷,嵩之奏言: 臣熟慮根本,周思利害,甘受遲鈍之譏,思出萬全之計。
荊襄連年水潦螟蝗之災,饑馑流亡之患,極力振救,尚不聊生,征調既繁,夫豈堪命?其勢必至于主戶棄業以逃亡,役夫中道而竄逸,無歸之民,聚而為盜,饑馑之卒,未戰先潰。
當此之際,正恐重贻宵旰之慮矣。
兵民,陛下之兵民也,片紙調發,東西惟命。
然事關根本,願計其成,必計其敗,既慮其始,必慮其終,謹而審之,與二三大臣深計而熟圖之。
若夫和好之與進取,決不兩立。
臣受任守邊,适當事會交至之沖,議論紛纭之際。
雷同和附,以緻誤國,其罪當誅;确守不移之愚,上迕丁甯之旨,罪亦當誅。
迕旨則止于一身,誤國則及天下。
丞相鄭清之亦以書言勿為異同,嵩之力求去。
朝陵之使未還,而諸軍數道并進,複上疏乞黜罷,權兵部尚書,不拜。
乞祠,進寶章閣直學士,提舉太平宮,歸養田裡。
尋以華文閣直學士知隆興府兼江西安撫使。
帝自師潰,始悔不用嵩之言,召見,力辭,權刑部尚書。
引見,疏言結人心、作士氣、核實理财等事。
且言:“今日之事,當先自治,不可專恃和議。
”乞祠,以前職知平江府,以母病乞侍醫藥,不俟報可而歸。
進寶章閣學士、淮西制置使兼沿江制置副使兼知鄂州。
既内引,賜便宜指揮,兼湖、廣總領兼淮西安撫使。
嘉熙元年,進華文閣學士、京西荊湖安撫制置使,依舊沿江制置副使兼節制光、黃、蕲、舒。
乞免兼總領,從之。
廬州圍解,诏獎谕之。
以明堂恩,進封伯,加食邑。
條奏江、淮各三事,又陳十難,又言江陵非孟珙不可守,乞勉谕之。
漢陽受攻,嵩之帥師發江陵,奏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