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七十二

關燈
行移,委公道于私情,付事功于無可奈何也。

    ”遷吏部尚書。

    講筵言:“膏雨不降,星變頻仍。

    在京物價騰踴,民訛士噪;在外兵權渙散,流民充斥。

    登崇元老,并建宰輔,謂宜風采振揚,而事勢猶若此,士大夫未必任天下之責,天下未必知陛下之志。

    ”力求歸田,會潮汐齧堤,執政道帝意留治之,手诏雲:“忠正廉勤,無如卿者。

    ”授端明殿學士、知臨安府、浙西安撫使。

    江堤竣事,獄空,力丐罷。

    依舊端明殿學士,提舉萬壽觀。

    提領戶部财用兼侍讀兼修國史、實錄院修撰。

    奉朝請,出關,遣使趣還。

     會饑民相攜溺死,帝仍付臨安府事,恩例視執政。

    與歡涕泣奉诏,亟榜谕曰:“今申奏振救,宜忍死須臾各全性命,伫沐聖恩。

    ”都人相謂毋死。

    與歡上則祈哀公朝,下則推誠勸分,甘雨随至,米商來集,流移至者有以濟之。

    力求納祿,授資政殿學士、提舉萬壽觀兼侍讀、監修國史、實錄院修撰。

    奉朝請,與歡至浙江,上召還,即日絕江去,帝為怅然。

    與歡三為府尹,盡力民事,都人稱“趙端明”,必以手加額曰“趙佛子”也。

     久之,以舊職知溫州,政事必親,吏不敢欺,創水砦,修貢院。

    以侍讀召,辭,不許。

    入對,言爵祿之濫,因及國本事。

    五丐歸,又不許。

    進《春秋解》,升大學士,薦士六十人。

    史嵩之将複入相,而人言不已,帝以問與歡。

    言:“嵩之老師費财,私昵貪富,過立名譽,必不宜複用。

    ”時嵩之猶子璟卿誦言其過忽斃,而杜範、劉漢弼、徐元傑三賢暴死,人皆疑嵩之緻毒。

    與歡請優恤漢弼、元傑家,帝從之,而優恤手诏,則與歡所拟入也。

      又請以兵财分任輔臣。

    在講筵言:“以壞證付庸醫,僅支殘息,徒運巧心,天下事尚堪再誤耶?”時相忌之。

    尋授安德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萬壽觀使。

    日食,應诏言事益切。

    月賜内帑,與歡辭不取。

    帝書“安貧樂道,植節秉忠”字賜之。

    建儲未定,乃申言之,又言:“人才乏使,贓吏不悛,民昔流而南,今流而北,盜昔伏于遠,今伏于近,體認不真,賢否無别,國将誰與立邪?願富一代之儲,使小人無間可投,以絕隐伏之禍。

    ”帝為改容。

     袁士宋斌少從黃幹、李燔登朱熹之門,學禁方嚴,羁旅困沮,年且八十,與歡延之,事以父行,奏乞用旌禮布衣故事,死葬西湖上,歲一祭焉。

    帝逐二谏臣,與歡力争之。

    五乞免朝請,三乞緻仕,俱不允,賜《泰卦詩》、《忠邪辨》。

    自是,國事皆縷縷言之,有不勝書,蓋其愛君憂國,本諸天性。

    拜少傅,卒,遺表猶不忘規正。

    帝震悼辍朝,赙贈有加,诏有司治葬,贈少師,追封奉化郡王,谥清敏,累贈太師。

     手注《六經》及《仁皇訓典詳釋》,又有《高宗寶訓要釋》、奏議、詩文百卷。

    與歡嘗謂:“士大夫有貪聲,則雖奇才奧學,徒以蠹國害民爾。

    ”故斂之夕,而金帶猶質錢民家雲。

     趙必願,字立夫,廣西經略安撫崇憲之子也。

    未弱冠,丁大母憂,哀毀骨立。

    服阕,以大父汝愚遺表,補承務郎。

      開禧元年,铨監平江府糧料院,調常熟丞。

    嘉定七年舉進士,知崇安縣,剖判如流,吏不能困。

    修學政,立催科法,列戶名為三等,以三期為約,足者旌之,未足者寬以趣之,逾期不納者裡胥程督之,民皆感怿願輸。

    革胥吏鬻鹽之敝。

    擅發光化社倉活饑民,帥怒,逮吏欲懲之,必願曰:“刍牧職也,吏何罪。

    ”束檐俟譴,帥無以诘而止。

    舊有均惠倉,無所儲,必願捐缗錢增籴,至二千石。

    力主義役之法,鄉選善士,任以推排,入資買田助役,則勉有産之家,有感化者,出己田以倡,遂遍行一邑,上下便之。

    台府以聞,下其式八郡四十八縣。

    秩滿,民共立祠刻石。

     授湖、廣總所幹辦公事。

    丁父憂,居喪盡禮,贻書問學于黃幹。

    服除,差充兩浙運司主管文字。

    再考,特差充提領安邊所主管文字。

    差知全州,陛辭,奏乞下道、江二州訪周惇頤之後。

    知常州,改知處州,陳折帛納銀之害,皆得請。

    移泉州,罷白土課及免差吏榷鐵,諷諸邑行義役。

    秋旱,力講行荒政,乞撥永儲、廣儲二倉米振救。

    差主管官告院。

    越五日,诏依舊主管官告院兼知台州,一循大父之政,察民疾苦,撫摩凋瘵,修養濟院,建陳瓘祠,政教兼舉。

     端平元年,以直秘閣知婺州。

    至郡,免催紹定六年分小戶绫羅錢三萬缗有奇。

    立淳良、頑慢二籍,勸懲人戶。

    措置廣惠倉及諸倉積谷。

    奏乞寬減内帑绫羅,申省免用舊例,預解諸色窠名錢,罷開化稅場。

    遷太府寺丞,尋遷度支郎中。

    诏以汝愚配享甯宗,從必願請也。

    兼右司郎中,引見,疏言:  陛下英明密運,斷出于獨,固欲一切轉移之。

    然而大權若在我,或者猶有下移之疑;衆正若已開,或者猶有旁徑之疑。

    策免二相,銷天變也,去者固難以複留,留者恐終于引去。

    虛鼎席以待故老,疑者或意其未必來,而況在數千裡之外;責次補以任大政,疑者或意其不敢專,而況于不安其位。

    中書,政之本也。

    今果何時,尚可含糊意向以啟天下之疑乎?親擢台谏,開言路也,用之未久者,何為輕于易去?去之未幾,何為使之複來?召于外服者,不知果能用之而必堅;除目周行者,不知果能聽之而無諱乎?  朝廷除授,軍國賞罰,本至公也,今有姓名未達于廟堂,而遷擢忽由于中出,斥逐三衙,竟不指名罪狀,而人始得以疑陛下矣。

    一除目之頒,一号令之出,雖未必由于閹宦,而人或疑于閹宦;雖未必由于私谒,而人或疑于私谒;雖未必由于戚畹宗邸,而人或疑于戚畹宗邸。

    夫天下者,祖宗之天下也,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