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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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神實教我也。

    ”為請之州,毀其廟,斬首以徇。

    鄰邑有租牛縣境者,租戶于主有連姻,因喪會,竊券而逃。

    它日主之子征其租,則曰牛鬻久矣。

    子累年訟于官,無券可質,官又以異縣置不問。

    至是訴于宰,宰曰:“牛失十載,安得一旦複之。

    ” 乃召二丐者勞而語之故,托以它事系獄,鞫之,丐者自詭盜牛以賣,遣詣其所驗視。

     租戶曰:“吾牛因某氏所租。

    丐者辭益力,因出券示之,相持以來,盜券者怃然,為歸牛與租。

    富室亡金钗,惟二仆婦在,置之有司,鹹以為冤。

    命各持一蘆,曰:“非盜钗者,诘朝蘆當自若;果盜,則長于今二寸。

    ”明旦視之,一自若,一去其蘆二寸矣,即訊之,果伏其罪。

    有姑訴婦不養者二,召二婦并姑置一室,或饷其婦而不及姑,徐伺之,一婦每以己馔饋姑,姑猶呵之,其一反之。

    如是累日,遂得其情。

     父喪,免,至京,韓侂胄方謀用兵,宰啟鄧友龍、薛叔似極言輕挑兵端,為國深害,迄如其言。

    為浙東倉司幹官,職事修舉,亟引去,默觀時變,頓不樂仕。

    尋告歸,監南嶽廟。

    江、淮制置使黃度辟之入幕,宰辭曰:“君命召不往,今矧可出耶?”嘉定四年,堂審召命且再下,不至。

    時相亦屢諷執政、從官贻書挽宰,宰峻辭以絕。

    俄題考功曆,示決不複仕。

      理宗初即位,以為籍田令,屢辭,改添差通判建康府,又辭,乞緻仕,乃以直秘閣主管仙都觀。

    拜改秩予祠之命,辭秘閣,不允。

    端平元年,升直寶谟閣,祠如故,且盡還磨勘歲月。

    未幾,遷太常丞,郡守以朝命趣行,不得已勉就道,至吳門,拜疏徑歸。

    一時譽望,收召略盡,所不能緻者,宰與崔與之耳。

    帝側席以問侍禦史王遂,且俾宣撫。

    遷将作少監,又以直敷文閣知甯國府,皆不拜。

    進直顯谟閣、主管玉局觀,帝猶冀宰一來也。

    召奏事,訖不為起。

    尋卒,鄉人罷市走送,袂相屬者五十裡,人人如哭其私親。

     宰剛大正直,明敏仁恕,施惠鄉邦,其烈實多。

    置義倉,創義役,三為粥以與餓者,自冬徂夏,日食凡萬餘人,薪粟、衣纩、藥餌、棺衾之類,靡谒不獲。

    某無田可耕,某無廬可居,某之子女長矣而未昏嫁,皆汲汲經理,如己實任其責。

    橋有病涉,路有險阻,雖巨役必捐赀先倡而程其事。

    宰生理素薄,見義必為,既竭其力,藉質貸以繼之無倦。

    若定折麥錢額,更縣鬥斛如制,毀淫祠八十四所,凡可以白于有司、利于鄉人者,無不為也。

     宰隐居三十年,平生無嗜好,惟書靡所不讀。

    既竭日力,猶坐以待,雖博考訓注,而自得之為貴。

    有《漫塘文集》、《語錄》行世。

     劉?龠,字晦伯,建陽人。

    與弟韬仲受學于朱熹、呂祖謙。

    乾道八年舉進士,調山陰主簿。

    ?龠正版籍,吏不容奸。

    調饒州錄事,通判黃奕将以事污?龠,而己自以贓抵罪去。

    都大坑冶耿某闵遺骸暴露,議用浮屠法葬之水火,?龠贻書曰:“使死者有知,禍亦慘矣。

    ”請擇高阜為叢冢以葬。

     調蓮城令,罷添給錢及綱運例錢,免上供銀錢及綱本、二稅甲葉、鈔鹽、軍期米等錢,大修學校,乞行經界。

    改知閩縣,治以清簡,庭無滞訟,興利去害,知無不為。

    差通判潭州,未上,丁父憂。

    僞學禁興,?龠從熹武夷山講道讀書,怡然自适。

    築雲莊山房,為終老隐居之計。

    調贛州坑冶司主管文字,差知德慶府,大修學校,奏便民五事,又奏罷兩縣無名租錢,糾集武勇民兵。

    入奏言:“前者北伐之役,執事者不度事勢,贻陛下憂。

    今雖從和議,願益恐懼修省,必開言路以廣忠益,必張公道以進人才,必饬邊備以防敵患。

    ” 提舉廣東常平。

    令守臣歲以一半易新,春末支,及冬複償,存其半以備緩急。

      逋欠亭戶錢十萬,轉運司五萬,?龠以公使,公用二庫赢錢補之。

    奏議倉之敝、客丁錢之敝、小官奉給之敝、舉留守令之敝、吏商之敝。

    召入奏事,首論:“公道明,則人心自一,朝廷自尊,雖危可安也;公道廢,則人心自貳,朝廷自輕,雖安易危也。

    ”帝嘉獎。

    遷尚左郎官,請節内外冗費以收楮币。

    轉對言:“願于經筵講讀、大臣奏對,反複問難,以求義理之當否,與政事之得失,則聖學進而治道隆矣。

    ” 乞收拾人才及修明軍政。

    遷浙西提點刑獄,巡按不避寒暑,多所平反。

    有殺人而匿權家者,吏弗敢捕,?龠竟獲之。

     遷國子司業,言于丞相史彌遠,請以熹所著《論語》、《中庸》、《大學》、《孟子》之說以備勸講,正君定國,慰天下學士大夫之心。

    奏言:“宋興,《六經》微旨,孔、孟遺言,發明于千載之後,以事父則孝,以事君則忠,而世之所謂道學也。

    慶元以來,權佞當國,惡人議己,指道為僞,屏其人,禁其書,學者無所依鄉,義利不明,趨向污下,人欲橫流,廉恥日喪。

    追惟前日禁絕道學之事,不得不任其咎。

    望其既仕之後,職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