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四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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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犯法,獄久不竟,命移屬大經。
豪挾權勢求脫,大經卒正其罪。
孝宗重風憲之選,命條上部使者十人,上獨可大經,召見,上曰:“朕十人中得卿一人,以卿風力峻整。
”遂除監察禦史,命下,中外聳歎。
大經首陳士風掊克、偷惰、誕慢、浮虛四弊。
時理官間多居外,大經奏非便,乃作舍守庭。
遷大理少卿,守殿中侍禦史。
言:“今日不治,由大臣不任責。
”又言:“諸路荒政不實,飛蝗頗多。
願益加恐懼,申饬大臣,俾内而百官有司輸忠谠、修厥職,外而監司守臣察貪理冤、去苛斂、寬民力。
”上皆嘉納。
因論近習韓俣薦士,上曰:“此亦無害。
昔楊得意為狗監,亦嘗薦司馬相如。
”大經奏:“彼何人斯,使得薦士,将恐無廉恥者望風希旨,傷毀士俗。
”後數日,上謂大經曰:“卿前所論韓俣,朕思之誠是也。
”又論宦者董琏暴橫,将命淮甸,所至誅求,且自号“董閻羅”。
上曰:“然,人皆言之。
”即依奏镌罷,竄南康軍。
除侍禦史。
上宣谕曰:“卿論事得體,且詳練。
”大經遂言:“士風未厚,吏治未肅,民力未蘇,和氣未應,皆由人心未正。
願察公正,明義利,以彰好惡,抑浮薄,去貪刻,則莫不靡然洗濯,一歸于正。
”上稱善再三。
又言:“監司治民之本,不可限以資格。
”上納其言,即選四寺丞同時臨遣。
試右谏議大夫兼侍講。
請通漕臣之計,以補州郡之有無;拘戶絕之租,以廣常平之儲彳侍;嚴髒罪改正法,以懲貪黩;收外路辟阙歸吏部,以杜私谒而通孤寒。
秋旱,诏求言。
大經極言:“人心不和有以緻之。
民力竭而愁歎多,軍士貧而怨嗟衆,二者當今大弊。
州縣之間,絹帛多折其估,米粟過收其赢,關市苛征,榷酤峻禁。
中外兵帥多出貴幸之門,營利自豐,素召衆怨,教閱滅裂,軍容不整。
且近習甲第名園,越法逾制,别墅列肆,在在有之,非賂遺何以濟欲?願陛下疏斥憸腐,抑絕幸門,垂意人主之職,責成宰輔,一提其綱,則天下事必有能辦之者。
”俄而池司郝政降充統制官,殿帥補外,蓋用其言也。
除禮部尚書兼侍讀。
大經屢請祠,上曰:“卿公廉必能為朕牧民。
”以徽猷閣學士知建甯府。
未幾,移鎮紹興,辭不拜,予祠。
進龍圖閣學士,告老,以通奉大夫緻仕。
方主眷未衰,抗疏引去,人方之孔戣。
壽逾八帙,紹熙五年,甯宗即位,進正議大夫,降诏撫問,賜銀奁藥茗。
慶元四年七月,疾革,語諸子曰:“吾目可暝,吾愛君憂國之心不可泯。
”無一語及私。
卒,年八十九。
訃聞,上甚悼之,贈銀青光祿大夫,谥簡肅。
蔡洸,字子平,其先興化仙遊人,端明殿學士襄之後,徙霅川。
父伸,左中大夫。
洸以蔭補将仕郎,中法科,除大理評事,遷寺丞,出知吉州。
召為刑部郎,徙度支,以戶部郎總領淮東軍馬錢糧、知鎮江府。
會西溪卒移屯建康,舳舻相銜。
時久旱,郡民築陂K水灌溉,漕司檄郡決之,父老泣訴。
洸曰:“吾不忍獲罪百姓也。
”卻之。
已而大雨,漕運通,歲亦大熟。
民歌之曰:“我K我水,以灌以溉。
俾我不奪,蔡公是賴。
”就除司農少卿,言:“鎮江三邑稅戶客戶輸丁各異,請為一體,不得自為同異。
所輸丁絹,依和買之直,計尺折納,人給一鈔,官自買絹起發,公私皆便。
”上嘉納。
以戶部侍郎召,試吏部尚書,移戶部。
上謂侍臣曰:“朕以版曹得人為喜。
”洸常言:“财無滲漏則不可勝用。
”未幾求去,除徽猷閣學士、知甯國府。
陛辭賜坐,上慰勞曰:“卿面有火色,風證也,朕有二方賜卿。
”洸謝,即奉祠以歸。
卒,年五十七。
洸事親孝,曾祖襄未易名,力請于朝,賜谥忠惠。
所得奉,每以振親戚之貧者,去朝之日,囊無餘資,至售所賜銀鞍鞯治行,人服其清潔雲。
莫蒙字子蒙,湖州歸安人。
以祖蔭補将仕郎,兩魁法科,累官至大理評事、提舉廣南市舶。
張子華以髒敗,朝廷命蒙往鞫之,蒙正其罪。
又言秦熹、鄭時中受子華賂,計直數千缗。
還朝,除大理寺正。
吏部火,連坐者數百人,久不決,命蒙治之。
蒙察其最可疑者留于獄,出餘人為耳目以蹤迹之,約三日複來,遂得其實,系者乃得釋。
黃州卒奏親擒盜五十餘人,上命蒙窮竟,既至,鹹以冤告。
蒙命囚去桎梏,引卒至庭,詢竊發之由,鬥敵之所,遠近時日悉皆抵牾,折之,語塞。
蒙具正犯數人奏上,餘釋之。
上
豪挾權勢求脫,大經卒正其罪。
孝宗重風憲之選,命條上部使者十人,上獨可大經,召見,上曰:“朕十人中得卿一人,以卿風力峻整。
”遂除監察禦史,命下,中外聳歎。
大經首陳士風掊克、偷惰、誕慢、浮虛四弊。
時理官間多居外,大經奏非便,乃作舍守庭。
遷大理少卿,守殿中侍禦史。
言:“今日不治,由大臣不任責。
”又言:“諸路荒政不實,飛蝗頗多。
願益加恐懼,申饬大臣,俾内而百官有司輸忠谠、修厥職,外而監司守臣察貪理冤、去苛斂、寬民力。
”上皆嘉納。
因論近習韓俣薦士,上曰:“此亦無害。
昔楊得意為狗監,亦嘗薦司馬相如。
”大經奏:“彼何人斯,使得薦士,将恐無廉恥者望風希旨,傷毀士俗。
”後數日,上謂大經曰:“卿前所論韓俣,朕思之誠是也。
”又論宦者董琏暴橫,将命淮甸,所至誅求,且自号“董閻羅”。
上曰:“然,人皆言之。
”即依奏镌罷,竄南康軍。
除侍禦史。
上宣谕曰:“卿論事得體,且詳練。
”大經遂言:“士風未厚,吏治未肅,民力未蘇,和氣未應,皆由人心未正。
願察公正,明義利,以彰好惡,抑浮薄,去貪刻,則莫不靡然洗濯,一歸于正。
”上稱善再三。
又言:“監司治民之本,不可限以資格。
”上納其言,即選四寺丞同時臨遣。
試右谏議大夫兼侍講。
請通漕臣之計,以補州郡之有無;拘戶絕之租,以廣常平之儲彳侍;嚴髒罪改正法,以懲貪黩;收外路辟阙歸吏部,以杜私谒而通孤寒。
秋旱,诏求言。
大經極言:“人心不和有以緻之。
民力竭而愁歎多,軍士貧而怨嗟衆,二者當今大弊。
州縣之間,絹帛多折其估,米粟過收其赢,關市苛征,榷酤峻禁。
中外兵帥多出貴幸之門,營利自豐,素召衆怨,教閱滅裂,軍容不整。
且近習甲第名園,越法逾制,别墅列肆,在在有之,非賂遺何以濟欲?願陛下疏斥憸腐,抑絕幸門,垂意人主之職,責成宰輔,一提其綱,則天下事必有能辦之者。
”俄而池司郝政降充統制官,殿帥補外,蓋用其言也。
除禮部尚書兼侍讀。
大經屢請祠,上曰:“卿公廉必能為朕牧民。
”以徽猷閣學士知建甯府。
未幾,移鎮紹興,辭不拜,予祠。
進龍圖閣學士,告老,以通奉大夫緻仕。
方主眷未衰,抗疏引去,人方之孔戣。
壽逾八帙,紹熙五年,甯宗即位,進正議大夫,降诏撫問,賜銀奁藥茗。
慶元四年七月,疾革,語諸子曰:“吾目可暝,吾愛君憂國之心不可泯。
”無一語及私。
卒,年八十九。
訃聞,上甚悼之,贈銀青光祿大夫,谥簡肅。
蔡洸,字子平,其先興化仙遊人,端明殿學士襄之後,徙霅川。
父伸,左中大夫。
洸以蔭補将仕郎,中法科,除大理評事,遷寺丞,出知吉州。
召為刑部郎,徙度支,以戶部郎總領淮東軍馬錢糧、知鎮江府。
會西溪卒移屯建康,舳舻相銜。
時久旱,郡民築陂K水灌溉,漕司檄郡決之,父老泣訴。
洸曰:“吾不忍獲罪百姓也。
”卻之。
已而大雨,漕運通,歲亦大熟。
民歌之曰:“我K我水,以灌以溉。
俾我不奪,蔡公是賴。
”就除司農少卿,言:“鎮江三邑稅戶客戶輸丁各異,請為一體,不得自為同異。
所輸丁絹,依和買之直,計尺折納,人給一鈔,官自買絹起發,公私皆便。
”上嘉納。
以戶部侍郎召,試吏部尚書,移戶部。
上謂侍臣曰:“朕以版曹得人為喜。
”洸常言:“财無滲漏則不可勝用。
”未幾求去,除徽猷閣學士、知甯國府。
陛辭賜坐,上慰勞曰:“卿面有火色,風證也,朕有二方賜卿。
”洸謝,即奉祠以歸。
卒,年五十七。
洸事親孝,曾祖襄未易名,力請于朝,賜谥忠惠。
所得奉,每以振親戚之貧者,去朝之日,囊無餘資,至售所賜銀鞍鞯治行,人服其清潔雲。
莫蒙字子蒙,湖州歸安人。
以祖蔭補将仕郎,兩魁法科,累官至大理評事、提舉廣南市舶。
張子華以髒敗,朝廷命蒙往鞫之,蒙正其罪。
又言秦熹、鄭時中受子華賂,計直數千缗。
還朝,除大理寺正。
吏部火,連坐者數百人,久不決,命蒙治之。
蒙察其最可疑者留于獄,出餘人為耳目以蹤迹之,約三日複來,遂得其實,系者乃得釋。
黃州卒奏親擒盜五十餘人,上命蒙窮竟,既至,鹹以冤告。
蒙命囚去桎梏,引卒至庭,詢竊發之由,鬥敵之所,遠近時日悉皆抵牾,折之,語塞。
蒙具正犯數人奏上,餘釋之。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