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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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之歎曰:“無愧古良史。

    ”  權工部郎官,累遷兼吏部郎官。

    兩淮旱,命廉視真、楊、廬、和四郡。

    歸陳兩淮形勢,謂:“兩淮堅固則長江可守,今徒知備江,不知保淮,置重兵于江南,委空城于淮上,非所以戒不虞。

    瓜洲新城,專為退保,金使過而指議,淮人聞而歎嗟。

    誰為陛下建此策也?” 遷軍器少監,除提舉江東常平茶鹽,改知處州,赴阙奏事。

    樞之使淮入對也,嘗言:“朋黨相附則大臣之權重,言路壅塞則人主之勢孤。

    ”時宰不悅。

    至是又言:“威權在下則主勢弱,故大臣逐台谏以蔽人主之聰明;威權在上則主勢強,故大臣結台谏以遏天下之公議。

    今朋黨之舊尚在,台谏之官未正紀綱,言路将複荊榛矣。

    ” 除吏部員外郎,遷大理少卿。

    通州民高氏以産業事下大理,殿中侍禦史冷世光納厚賂曲庇之,樞直其事以聞,人為危之。

    上怒,立罷世光,以朝臣劾禦史,實自樞始。

    手诏權工部侍郎,仍兼國子祭酒。

    因論大理獄案請外,有予郡之命,既而貶兩秩,寝前旨。

    光宗受禅,叙複元官,提舉太平興國宮、知常德府。

     甯宗登位,擢右文殿修撰、知江陵府。

    江陵瀕大江,歲壞為巨浸,民無所托。

    楚故城楚觀在焉,為室廬,徙民居之,以備不虞。

    種木數萬,以為捍蔽,民德之。

    尋為台臣劾罷,提舉太平興國宮。

    自是三奉祠,力上請制,比之疏傅、陶令。

    開禧元年,卒,年七十五。

     自是閑居十載,作《易傳解義》及《辯異》、《童子問》等書藏于家。

      李椿,字壽翁,洺州永年人。

    父升,進士起家。

    靖康之難,升翼其父,以背受刃,與長子俱卒。

    椿年尚幼,蒿殡佛寺,深HC而詳識之;奉繼母南走,艱苦備嘗,竭力以養。

    以父澤,補迪功郎,曆官至甯國軍節度推官。

    治豪民僞券,還陳氏田,吏才精強,人稱之。

     張浚辟為制司準備差遣,常以自随。

    椿奔走淮甸,綏流民,布屯戍,察廬、壽軍情,相視山水砦險要,周密精審,所助為多。

      隆興元年春,諸将有以北讨之議上聞者,事下督府,椿方奉檄至巢,亟奏記浚曰:“複雠伐敵,天下大義,不出督府而出諸将,況藩籬不固,儲備不豐,将多而非才,兵弱而未練,議論不定,縱得其地,未易守也。

    ”既而師出無功。

     浚嘗歎實才之難,椿曰:“豈可厚誣天下無人,唯不惡逆耳而甘遜志,則庶其肯來耳。

    ”浚複除右相,椿知事不可為,勸之去。

    明年春,浚出視師,椿曰:“小人之黨已勝,公無故去朝廷,蹤迹必危。

    ”複申前說甚苦。

    浚心是之,而自以宗臣任天下之重,不忍決去,未幾果罷。

     監登聞鼓院,有所不樂,請通判廉州以歸。

    未上,召對,知鄂州。

    請行墾田,複戶數千,曠士大辟。

     移廣西提點刑獄,獄未竟者,一以平決之,釋所疑數十百人。

    奏罷昭州金坑,禁仕者毋市南物。

    移湖北漕,适歲大侵,官強民振粜,且下其價,米不至,益艱食。

    椿損所強粜數而不遏其直,未幾米舟湊集,價減十三。

    每行部,必前期戒吏具州縣所當問事列為籍,單車以行,所至取吏卒備使令。

    凡以例緻饋,一不受,言事者請下諸道為式。

     召為吏部郎官,論廣西鹽法,孝宗是其說,遂改法焉。

    除樞密院檢詳。

    小吏持南丹州莫酋表,求自宜州市馬者,因簽書張說以聞。

    椿謂:“邕遠宜近,故遷之,豈無意?今莫氏方橫,奈何道之以中國地裡之近?小吏妄作,将啟邊釁,請論如法。

    ”說怒,椿因求去,上慰谕令安職。

     遷左司,複請外,除直龍圖閣、湖南運副。

    兼請十三事,同日報可,大者減桂陽軍月樁錢萬二千缗,損民稅折銀之直,民刻石紀之。

     除司農卿。

    椿會大農歲用米百七十萬斛,而省倉見米僅支一二月,歎曰:“真所謂國非其國矣。

    ”力請歲儲二百萬斛為一年之蓄。

     擇臨安守,椿在議中,執政或謂其于人無委曲,上曰:“正欲得如此人。

    ”遂兼臨安府,視事三月,竟以幸不便解去。

    椿在朝,遇事辄言,執政故不悅。

    及是轉對,又言:“君以剛健為體而虛中為用,臣以柔順為體而剛中為用。

    陛下得虛中之道,以行剛健之德矣。

    在廷之臣,未見其能以剛中守柔順而事陛下者也。

    ”執政滋不悅,出知婺州。

     會诏市牛筋,凡五千斤。

    椿奏:“一牛之筋才四兩,是欲屠二萬牛也。

    ”上悟,為收前诏。

     除吏部侍郎,又極言阍寺之盛,曰:“自古宦官之盛衰,系國家興亡。

    其盛也,始則人畏之,甚則人惡之,極則群起而攻之。

    漢、唐勿論,靖康、明受之禍未遠,必有以裁制之,不使至極,則國家免于前日之患,宦官亦保其富貴。

    門禁宮戒之外,勿得預外事,嚴禁士大夫兵将官與之交通。

    ”上聞靖康、明受語,蹙頞久之,曰:“幼亦聞此。

    ”因納疏袖中以入。

    最後極言:“當預邊備,如欲保淮,則楚州、盱眙、昭信、濠梁、渦口、花靥、正陽、光州皆不可以不守;如欲保江,則高郵、六合、瓦梁、濡須、巢湖、北峽亦要地也。

    ” 以病請祠,不許,面請益力,乃除集英殿修撰、知甯國府,改太平州,賜尚方珍劑以遣。

    既至,力圖上流之備,請選将練習,緩急列艦,上可以援東關、濡須,下可以應采石。

     年六十九,上章請老,以敷文閣待制緻仕。

    越再歲,上念湖南兵役之餘,欲鎮安之,謂椿重厚可倚,命待制顯谟閣、知潭州、湖南安撫使。

    累辭不獲,乃勉起,至則撫摩凋瘵,氣像一如盛時。

    複酒稅法,人以為便。

    歲旱,發廪勸分,蠲租十一萬,粜常平米二萬,活數萬人。

      潭新置飛虎軍,或以為非便,椿曰:“長沙一都會,控扼湖、嶺,鎮撫蠻徭,二十年間,大盜三起,何可無一軍?且已費縣官缗錢四十二萬,何可廢耶?亦在馭之而已。

    ”未滿歲,複告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