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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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士第。

    為信州上饒簿、鄂州教授、四川宣撫司幹辦公事,除武學谕。

    孝宗幸學,蘭迎法駕,立道周,上目而異之,命小黃門問知姓名,由是簡記。

     遷樞密院編修官,輪對,奏五事,讀未竟,上喜見顔色。

    明日,谕輔臣曰:“王蘭敢言,宜加獎擢。

    ”除宗正丞,尋出守舒州。

    陛辭,奏疏數條,皆極言時事之未得其正者,上曰:“卿議論峭直。

    ”尋出手诏:“王蘭鲠直敢言,除監察禦史。

    ”一日,上袖出幅紙賜之,曰:“比覽陸贽《奏議》,所陳深切,今日之政恐有如德宗之弊者,可思朕之阙失,條陳來上。

    ”蘭即對曰:“德宗之失,在于自用遂非,疑天下士。

    ”退即上疏,陳德宗之弊,并及時政阙失,上嘉納之。

     遷起居舍人,言:“朝廷除授失當,台谏不悉舉職,給、舍始廢繳駁,内官、醫官、藥官賜予之多,遷轉之易,可不思警懼而正之乎?”上竦然曰:“非卿言,朕皆不聞。

    磊磊落落,惟卿一人。

    ”除禮部侍郎兼吏部。

    嘗因手诏“謀選監司,欲得剛正如卿者,可舉數人。

    ”即奏舉潘時、鄭矯、林大中等八人,乞擢用。

    會以母憂去。

    服除,召還為禮部尚書,進參知政事。

     光宗即位,遷知樞密院事兼參政,拜樞密使。

    光宗精厲初政,蘭亦不存形迹,除目或自中出,未惬人心者,辄留之,納諸禦坐。

    或議建皇後家廟,力争以為不可,因應诏上疏“願陛下先定聖志”,條列八事,疏入,不報。

    中丞何澹論之,以罷去。

    起帥阃,易鎮蜀,皆不就。

    後領祠,帥江陵。

    甯宗即位,改帥湖南。

    台臣論罷,歸裡奉祠。

    七年薨。

     蘭盡言無隐,然嫉惡太甚,同列多忌之,竟以不合去。

    有《奏議》傳于世。

     黃祖舜,福州福清人。

    登進士第,累任至軍器監丞。

    入對,言:“縣令付铨曹,專用資格,曷若委郡守,汰其尤無良者。

    ”上然之。

     權守尚書屯田員外郎,徙吏部員外郎,出通判泉州。

    将行,言:“抱道懷德之士,不應書幹祿,老于韋布。

    乞自科舉外,有學行修明、孝友純笃者,縣薦之州,州延之庠序,以表率多士;其卓行尤異者,州以名聞,是亦鄉舉裡選之意。

    ”下其奏禮部,遂留為倉部郎中,遷右司郎中、權刑部侍郎兼詳定敕令司兼侍講。

    進《論語講義》,上命金安節校勘,安節言其書詞義明粹,乃令國子監闆行。

    薦李寶勇足以冠軍,智足以料敵,诏以寶為帶禦器械。

     兼權給事中。

    張浚薨,其家奏留使臣五十餘人理資任,祖舜言:“武臣守阙者數年,今素食無代,坐進崇秩,曷以勸功?乞為之限制。

    ”遂诏勳臣家兵校留五之一。

    戶部奏以官田授汰去使臣,祖舜言:“使臣汰者一千六百餘人,臨安官田僅為畝一千一百,計其請而給田,則不過數十人。

    ”事不行。

    保義郎梁舜弼、漢弼,邦彥養孫也,并閣門祗候,祖舜言:“閣門不可以恩澤補遷。

    ”知池州劉堯仁升右文殿修撰,知新州韓彥直升秘閣修撰,祖舜言:“修撰本以待文學,不可幸得。

    ”故資政殿學士楊願家乞遺表恩,祖舜言:“願陰濟秦桧,中傷善類。

    ”皆寝其命。

    秦熹卒,贈太傅,祖舜言:“熹預其父桧謀議,今不宜贈帝傅之秩。

    ”追奪之。

     遷同知樞密院事。

    金主亮犯淮,劉汜敗,王權走,上将誅權以厲其餘,祖舜言:“權罪當誅,汜不容貸。

    劉锜有大功,聞其病已殆,權、汜誅,锜必愧忿以死,是國家一敗兵而殺三将,得無快于敵乎?”上嘉納。

    薨于官,谥莊定。

      王大寶,字符龜,其先繇溫陵徙潮州。

    政和間,貢辟雍。

    建炎初,廷試第二,授南雄州教授。

    以祿不逮養,移病而歸。

    閱數年,差監登聞鼓院、主管台州崇道觀,複累年。

     趙鼎谪潮,大寶日從講《論語》,鼎歎曰:“吾居此,平時所薦無一至者,君獨肯從吾遊,過人遠矣。

    ”知連州。

    張浚亦谪居,命其子栻與講學。

    時趙、張客貶斥無虛日,人為累息,大寶獨泰然。

    浚奉不時得,大寶以經制錢給之,浚曰:“如累君何?”大寶不為變。

     代還,言連、英、循、惠、新、恩六州,居民才數百,非懋遷之地,月輸免行錢宜蠲減。

    高宗謂大臣曰:“守臣上殿,令陳民事,遂得知田裡疾苦,所陳五六,得一可行,其利亦不細矣。

    ”乃命廣西諸司具減數聞。

     知袁州,進《詩》、《書》、《易解》,上謂執政曰:“大寶留意經術,其書甚可采,可與内除。

    ”執政拟國子司業,上喜曰:“适合朕意。

    ”時經筵阙官,遂除國子司業兼崇政殿說書。

    奏:“江南諸州有月樁錢,無定名數,吏緣為奸,刻剝民。

    又有折帛錢,方南渡兵興,物價翔貴,令下戶折納,務以優之,今市帛匹四千,而令輸六千。

    盍委監司核月樁為定制,樁減折帛惠小民。

    ”诏戶部詳其奏。

      直敷文閣、知溫州、提點福建刑獄。

    道臨漳,有峻嶺曰蔡岡,藂薄蔽醫,山石荦确,盜乘間剽劫。

    大寶以囊金三十萬,募民抉薮甃道十餘裡,行者便之。

    提點廣東刑獄。

     孝宗即位,除禮部侍郎。

    大寶言:“古緻治之君,先明國是,而行之以果斷。

    自軍興以來,曰征曰和,浮議靡定。

    太上傳丕基于陛下,四方日徯恢複,國論未定,衆志未孚。

    願陛下果斷,則無不濟。

    ”擢右谏議大夫,首論朱倬、沉該之罪,皆行其言。

    汪澈督師荊、襄,大寶劾其不能節制,坐視方城之敗,疏再上,澈落職谪台州。

    大寶嘗論及移跸,上曰:“吾欲亟行。

    ”大寶奏:“今日之勢殆未可,願少寬歲月。

    ”  張浚複起為都督,大寶力贊其議,符離失律,群言洶洶。

    大寶言:“危疑之際,非果斷持重,何以息橫議。

    ”未幾,湯思退議罷督府,力請講和,大寶奏謂:“今國事莫大于恢複,莫仇于金敵,莫難于攻守,莫審于用人。

    宰相以财計乏,軍儲虛,符離師潰,名額不除,意在核軍籍,減月給。

    臣恐不惟邊鄙之憂,而患起蕭牆矣。

    ”章三上,除兵部侍郎。

     胡铨為起居郎,奏曰:“近日王十朋、王大寶相繼引去,非國之福。

    ”上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