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四十四

關燈
博古之士,置之前列,其穿鑿乖謬者黜之。

    ”  兼權給事中。

    侍禦史湯鵬舉言:“葵以魏良臣薦,躐處侍從;呂廣問,葵之死黨。

    乞并罷之。

    ”太學生黃作、詹淵率諸生都堂投牒留葵。

    翌日,博士何輔等言于朝,乞懲戒,诏作、淵皆送五百裡外州編管,葵出知信州,随罷。

     起知撫州,引疾,改提舉興國宮,加直龍圖閣、知太平州。

    水壞圩堤,悉繕完,凡百二十裡。

    傍郡圩皆沒,惟當塗歲熟。

    市河久堙,雨旸交病,葵下令城中,家出一夫,官給之食,并力浚導,公私便之。

    進集英殿修撰、敷文閣待制、知婺州。

      孝宗即位,除兵部侍郎兼侍講,改同知貢舉兼權戶部侍郎。

    孝宗數手诏問錢谷出入,葵奏:“陛下勞心庶政,日有咨詢,若出人意表。

    今皆微文細故,此必有小人乘間欲售其私,不可不察。

    ”蓋指龍大淵、曾觌也。

    孝宗色為動。

     金主亮為其下所斃,張浚自督府來朝,密言:“敵失泗州,其懼罪者皆欲來歸,願遣軍渡淮赴之,此恢複之機也。

    ”葵請對,謂不可輕舉,累數百言。

    及遣李顯忠、邵宏淵取靈壁、虹二縣,敗績。

    孝宗思其言,拜參知政事。

    葵始終守自治之說。

     兼權知樞密院事。

    台谏交章言議和太速,葵與陳康伯、湯思退乞令侍從、台谏集議,衆益洶洶,諸公待罪乞罷,不許。

    葵獨留身固請,孝宗曰:“卿何請之力也?”曰:“自預政以來,每與宰相論事,有以為然而從者;有不得以強從者;有絕不肯從者,十常四五。

    洎至榻前,陛下又或不然,大率十事之中,不從者七八,安得不愧于心,此臣所以欲去也。

    ” 嘗乞召用侍從、台谏,孝宗曰:“安得如卿直諒者。

    ”遂薦李浩、龔茂良,孝宗皆以為佳士,次第用之。

    太常奏郊牛斃,葵言:“《春秋》鼷鼠食牛角免郊,況邊虞未靖,請展郊以符天意。

    ”诏從之。

     虞允文、陳康伯相,葵即求退,除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

    起知泉州,告老,加大學士緻仕。

    閑居累年,不以世故萦心。

    淳熙元年正月,薨,年七十有七。

    上聞震悼,贈正奉大夫。

    後以子升朝,累贈太傅。

      葵孝于事親,當任子,先孤侄。

    其薨也,幼子與孫尚未命。

    平生學問不泥傳注,作《聖傳詩》二十篇、文集三十卷、奏議五卷。

    晚号惟心居士。

    四年,有司請谥,賜谥曰惠簡。

     施師點,字聖與,上饒人。

    十歲通《六經》,十二能文。

    弱冠遊太學,試每在前列,司業高宏稱其文深醇有古風。

    尋授以學職,以舍選奉廷對,調複州教授。

    未上,丁内艱。

    服除,為臨安府教授。

     乾道元年,陳康伯薦,賜對,言:“曆年屢下诏恤民,而惠未加浃。

    陛下轸念,惟恐一夫失所;郡邑搜求,惟恐财賦不集。

    毋惑乎日降絲綸,恩不沾被。

    細民既困于倍輸,又困于非泛,重以歲惡,室且垂磬,租不如期,積多逋負。

    今明堂肆赦,戶自四等以下,逋自四年以前,願悉除免。

    ”上曰:“非卿不聞此言。

    ”诏從之。

     八年,兼權禮部侍郎,除給事中。

    時太子詹事已除,上又特令增員為二,命兼之。

    賜對,言:“比年人物骫骳,士氣耗C,當廣儲人材以待用。

    ”上曰:“觀卿所奏,公輔器也。

    ”  假翰林學士、知制诰兼侍讀使金。

    緻命金廷,立班既定,相儀者以親王将至,命師點退位,師點立。

    相儀者請數四,師點正色曰:“班立已定,尚欲何為。

    ”不肯少動。

    在廷相顧駭愕,知其有守,不敢複以為請。

    九年,使還,有言其事于上者,上嘉歎不已。

    及後金使賀正旦至阙,問館伴:“師點今居何官?”館伴宇文價于班列中指師點以示之,金使恍然曰:“一見正人,令人眼明。

    ” 十年,除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入奏,控免,上曰:“卿靖重有守,識慮深遠,朕欲用卿久矣。

    ”複诏兼參知政事,除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

    師點嘗同宰相奏事退,複同樞密周必大進呈,上曰:“适一二事卿等各陳所見,甚關大體。

    前此宰相奏事,執政不措辭,今卿等如此,深副所望。

    ”必大奏:“祖宗時,宰執奏事自相可否,或至面相切責,退不相銜。

    自秦桧用事,執政畏避不敢言。

    今陛下虛心兼聽,若隻宰相奏事,何用執政為?”師點複奏:“臣敢不竭股肱之力。

    ”上因谕之曰:“朕欲天下事日往來胸中,未嘗釋也。

    ” 先是,州郡上供或不以時進,立歲終稽考法,及是,主計臣有喜為督促者,乞不待歲終先期行之。

    畫命已下,師點矍然曰:“此策若行,上下逼迫,民不聊生。

    ”或謂:“令已出矣。

    ”師點曰:“事有為天下病,惟恨更之不速。

    ”即追寝其議。

    樞密周必大舉手賀師點曰:“使天下赤子不被其毒者,公之賜也。

    ”一日,入對後殿,上曰:“朕前飲冰水過多,忽暴下,幸即平複。

    ”師點曰:“自古人君當無事時,快意所為,忽其所當戒,其後未有不悔者。

    ”上深然之。

     十三年,辭兼同知樞密院事。

    權提舉國史院,權提舉《國朝會要》。

    十四年,除知樞密院事。

    師點惓惓搜訪人才,手書置夾袋中,謂蜀去朝廷遠,人才難以自見,蜀士之賢者,俾各疏其所知,差次其才行、文學,每有除授,必列陳之。

    十五年春,以資政殿大學士知泉州,除提舉臨安府洞霄宮。

      紹熙二年,除知隆興府、江西安撫使。

    師點嘗謂諸子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