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一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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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不得預。

    熙靖與言曰:“應奉之職,非宰相所當預。

    尚書、樞密皆有兵房,足以治疆事,經撫何為者哉?”黼積不樂。

    同列五人皆躐跻禁從,獨滞留四年。

    都水丞失職,移過于熙靖,貶其兩秩,又将左轉為國子司業,執政交言不可,僅遷太常少卿。

    黼罷,乃拜中書舍人,蔡攸又惡之,出知拱州。

     越兩月,複以故官召,入對言:“燕山雖定,宜益謹思患豫防之戒。

    ”徽宗曰:“《詩》所謂‘迨天之未陰雨,徹彼桑土,綢缪牖戶’者是也。

    ”熙靖進曰:“孔子雲:‘為此詩者,其知道乎!能治其國家,誰敢侮之?’願陛下為無疆之計。

    ”帝嘉之。

      靖康初,同譚世績事龍德宮,改顯谟閣待制、提舉醴泉觀。

    道君待之甚厚,常從容及内禅事,曰:“外人以為吳敏功,殊不知此自出吾意耳,吾苟不欲,人言且滅族,誰敢哉?或謂吾似唐睿宗上畏天戒,故為之,吾有此心久矣。

    ”熙靖再拜賀。

    敏聞而忌之,以進對不時受罰。

     既拒張邦昌之命,憂憤廢食,家人進粥藥寬譬之,終無生意。

    故人視其病,相持啜泣,索筆書唐王維所賦“百官何日再朝天”之句,明日遂卒,年五十三,與世績同贈端明殿學士。

     王雲,字子飛,澤州人。

    父獻可,仕至英州刺史、知泸州。

    黃庭堅谪于涪,獻可遇之甚厚,時人稱之。

    雲舉進士,從使高麗,撰《雞林志》以進。

    擢秘書省校書郎,出知簡州,遷陝西轉運副使。

    宣和中,從童貫宣撫幕,入為兵部員外郎、起居中書舍人。

     靖康元年,以給事中使斡離不軍,議割三鎮以和。

    使還,傳道斡離不之意,以為黏罕得朝廷所與餘睹蠟書,堅雲中國不可信,欲敗和約。

    執政以為不然,罷為徽猷閣待制、知唐州。

     金人陷太原,召拜刑部尚書,再出使,許以三鎮賦入之數。

    雲至真定,遣從吏李裕還言:“金人不複求地,但索五辂及上尊号,且須康王來,和好乃成。

    ”欽宗悉從之,且命王及馮澥往。

    未行,而車辂至長垣,為所卻,雲亦還。

    澥奏言雲誕妄誤國,雲言:“事勢中變,金人必欲得三鎮,不然,則進兵取汴都。

    ”中外震駭,诏集百官議,雲固言:“康王舊與斡離不結歡,宜将命。

    ”帝慮為所留,雲曰:“和議既成,必無留王之理,臣敢以百口保之。

    ”王遂受命,而雲以資政殿學士為之副。

     頃雲奉使過磁、相,勸兩郡徹近城民舍,運粟入保,為清野之計,民怨之。

    及是,次磁州,又與守臣宗澤有憾。

    于是王出谒嘉應神祠,雲在後,民遮道谏曰:“肅王已為金人所留,王不宜北去。

    ”厲聲指雲曰:“清野之人,真奸賊也。

    ”王出廟行,或發雲笥,得烏絁短巾,蓋雲夙有風眩疾,寝則以護首者。

    民益信其為奸,噪而殺之。

    王見事勢洶洶,乃南還相州。

    是役也,雲不死,王必北行,議者以是驗天命雲。

    建炎初,贈觀文殿學士。

     雲兄霁,崇甯時,為謀議司詳議官,上書告蔡京罪,黥隸海島。

    欽宗複其官,從種師中戰死。

     譚世績字彥成,潭州長沙人。

    第進士,教授郴州。

    時王氏學盛行,世績雅不喜。

    或問之,曰:“說多而屢變,無不易之論也。

    ”置其書不觀。

    又中詞學兼茂科,除秘書省正字。

    時相蔡京子攸領書局,同舍郎多翕附以取貴仕。

    世績獨坐直廬,翻書竟日。

    梁師成之客與為鄰居,數緻師成願交意,謝不答。

     在館六年不遷,京罷,用久次為司門員外郎。

    又三年,遷吏部。

    京複相,嫌不附己,罷提點太平宮。

    久之,複還吏部。

    幸臣妄引恩澤任子,持不與。

    吏白有某例,世績曰:“豈當以暫例破成法!”已而取中旨行之。

    進少府監,擢中書舍人,以謹命令、惜名器、廣言路、吝賜予、正上供、省浮費六事言于上,又為當路所嫉。

    以徽猷閣待制知婺州,未行,複留之。

     徽宗禅位東幸,且還,使與李熙靖副執政奉迎,遂同主管龍德宮。

    請辨正宣仁國史之謗,述欽聖遺旨以複瑤華,大享神祖仍用富弼侑食,釋奠先聖不當以王安石配,後皆施行。

     秋七月,彗出東方,大臣或謂此四夷将衰之兆,世績面奏:“垂象可畏,當修德以應天,不宜惑谀說。

    ”進給事中兼侍讀。

    内侍喧争殿門,诏以贖論,世績駁其不恭,因言:“童貫輩初亦甚微,小惡不懲,将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