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一百二 輿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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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置。
蓋弓二十有二,不應古制,乞增為二十八,以象星。
又《巾車》言‘玉辂建太常’而不言色,《司常》注雲:‘九旗之帛皆用绛,以周尚赤故也。
’《禮記·月令》中央‘天子乘大辂,載黃旗’,以金、象、木、革四辂及所建之旗,與四時所乘所載皆合。
今玉辂所建之旗,以青帛十二幅連屬為之,有升龍而非交龍,又無三辰,皆非古制。
如依成周以所尚之色則用赤,依《月令》兼四代之制則當用黃,仍分縿、斿之制及繡畫三辰于其上。
今改制,太常其斿曳地,當依《周官》以六人維之。
又《左傳》言:‘毚、鸾、和、鈴,昭其聲也。
’注:‘錫在馬額,鈴在旗首。
’今旗首無鈴,乞增置。
又車蓋周以流蘇及佩各八,無所法象,欲各增為十二,以應天數。
又辂之諸末,盡飾以玉,為稱其實,而羅紋雜佩乃用塗金,乞改為玉。
又車箱兩轓有金塗龜文及昆翅,左龍右虎,乃後代之制,欲改用蟉龍,加玉為飾。
”又言:“既建太常當車之後,則自後登車有妨。
《曲禮》言:‘君車将駕,則仆執策立于馬前,已駕,仆展軨,效駕,奮衣由右上,取貳綏跪乘,執策分辔,驅之,五步而立,君出就車。
’則君升車亦當自右,由前而入。
今玉辂前有式匮,不應古制,恐當更易,以便登車及改式之制。
又《禮記》言‘車得其式’,《周官·輿人》:‘三分其隧,一在前,二在後,以揉其式,以其廣之半為之式崇。
三分轸圍,去一以為式圍。
三分轵圍,去一以為轛圍。
’注:‘立者為轛,橫者為轵。
’今玉辂無式。
” 诏:“玉辂用青質,輪辀絡帶,其色如之。
四柱、平盤、虛匮則用赤,增蓋弓之數為二十八,左右建旗、常,并青。
太常繡日月、五星、二十八宿,旗上則繡以雲龍。
朱杠,青縧,鈴垂十有二就,流蘇及佩各增十二之數。
樊纓飾以五采之罽,衡式之上又加鸾和。
辂之諸末,耀葉、螭頭、雲龍、垂牙、錘腳、花版、結绶、羅紋雜佩、羽台、蔥台、麻爐、香寶、壓貼牌字,皆飾以玉。
自後而升,式匮不去。
既成,高二丈七寸五分,闊一丈五尺。
副玉辂,亦用青色,舊駕馬四,增為六,色亦以青。
” 政和四年,诏改修正副辂,讨論制造金、象、革、木四辂,并依新修玉辂制度。
旗、常并建,各與辂一色。
除去闟戟,改車箱兩轓龜文、昆翅、左龍、右虎之飾,并用蟉龍。
增蓋弓、博山、流蘇等數,轼衡加和鸾,以合于古。
金辂朱質,飾以金塗銀;左右建太常、大旗及輪衣、絡帶等,色皆以黃;龍旗九斿,如《周官》金辂建大旗之制;駕馬以騧,飾樊纓五采九就。
像辂朱質,凡制度、裝綴、名物并同金辂,飾以象及金塗銀銅瑜石;左右建太常、大赤,輪衣、絡帶等,色皆以紅;大赤繡鳥隼七斿,如《周官》象辂建大赤之制;駕馬以赤,飾樊纓七就。
革辂朱質,凡制度、裝綴、名物并同金辂,飾以金塗銅瑜石;左右建太常、大白及輪衣、絡帶等,色皆以淺黃;大白繡熊虎六斿,如《周官》革辂建大白之制;駕馬以赭白,飾樊纓五就。
木辂朱質,凡制度、裝綴、名物皆同金辂,飾以金塗瑜石;左右建太常、大麾及輪衣、絡帶等,色皆以皂;大麾繡龜蛇四斿,如《周官》木辂建大麾之制;駕馬以烏,飾樊纓三就。
四辂駕馬各六。
玉辂駕士六十四人,餘皆四十人。
又禮制局增改雅飾諸辂:舊副玉辂色青,飾以金,改用黃而飾以玉;樊纓如正辂之制;建太常,色黃,飾以組,像日月于縿、星辰于斿,其長曳地。
舊金辂改用青,飾以金;樊纓以五采罽而九就;建大旗,色青,飾以組,像交龍于絲參、升龍于斿,其長齊轸。
像辂改用赤,飾以象;樊纓以五采罽而七就;建大赤,色赤,飾以組,像鳥隼于縿、斿,其長齊較。
革辂改用白,飾以革;龍勒縧纓,建大白,色白,飾以組,像熊虎于縿、斿,其長齊肩。
三辂皆維以縷,削幅為之。
木辂依舊色,而飾以漆,其色黑;前樊鹄纓,建大麾,色黑,飾以組,像龜蛇于縿、斿,其長齊首;維以縷,充幅為之。
又诏玉辂身仍用紅,太常、旗、絡帶等用黃,餘常、旗、絡帶,亦随其辂色。
高宗渡江,鹵簿、儀仗悉毀于兵。
紹興十二年,始命工部尚書莫将、戶部侍郎張澄等以天禧、宣和《鹵簿圖》考究制度,及故内侍工匠省記指說,參酌制度。
是年九月,玉辂成;明年,遂作金、象、革、木四辂,副辂不設。
玉辂之制,青色,飾以玉,通高十九尺,輪高六十三寸,輻徑三十九寸,軸長十五尺三寸。
頂上剡為輪三層,像天圜也。
外施青玉博山八十一,一名耀葉。
镂以金塗龍文,覆以青羅,曰輪衣。
綴垂玉佩,間以五色垂牦尾,曰流蘇。
一名絲畏帶。
頂四角分垂青羅曰絡帶,表裡繡雲龍。
遇雨,則油黃缯覆之。
辂之中四柱,像地方也,前柱卷龍。
平盤上布錦褥,前有橫轼,後垂錦軟簾。
登車則自後卷簾梯級以登。
四面周以闌而阙其中,以備登降。
執綏官先自右升,立于右柱下,以備顧問。
闌柱頭有玉蹲龍。
轼前有牌,镂曰“玉辂”,以玉篆之,上有玉龍二。
中設禦坐,純以黃香木為之,取其黃中之正色也。
下有塗金蹲龍十六。
在平盤四圍下,又有拓角雲龍,金彩飾之,前後左右各二。
前有轅木三,鱗體昂首龍形。
轅木上束兩橫竿,在前者名曰鳳轅,馬負之以行;次曰推轅,班直推之以助馬力。
橫于轅後者名曰壓轅,以人壓于後,欲取其平。
車輪三歲一易,心用榆,圜數尺,圈以鐵,以防折裂。
橫貫大木以為軸,夾以兩輪,輪皆彩畫,此辂下飾也。
每新輪成,載鐵萬斤試之。
左建太常,右建龍旗,插
蓋弓二十有二,不應古制,乞增為二十八,以象星。
又《巾車》言‘玉辂建太常’而不言色,《司常》注雲:‘九旗之帛皆用绛,以周尚赤故也。
’《禮記·月令》中央‘天子乘大辂,載黃旗’,以金、象、木、革四辂及所建之旗,與四時所乘所載皆合。
今玉辂所建之旗,以青帛十二幅連屬為之,有升龍而非交龍,又無三辰,皆非古制。
如依成周以所尚之色則用赤,依《月令》兼四代之制則當用黃,仍分縿、斿之制及繡畫三辰于其上。
今改制,太常其斿曳地,當依《周官》以六人維之。
又《左傳》言:‘毚、鸾、和、鈴,昭其聲也。
’注:‘錫在馬額,鈴在旗首。
’今旗首無鈴,乞增置。
又車蓋周以流蘇及佩各八,無所法象,欲各增為十二,以應天數。
又辂之諸末,盡飾以玉,為稱其實,而羅紋雜佩乃用塗金,乞改為玉。
又車箱兩轓有金塗龜文及昆翅,左龍右虎,乃後代之制,欲改用蟉龍,加玉為飾。
”又言:“既建太常當車之後,則自後登車有妨。
《曲禮》言:‘君車将駕,則仆執策立于馬前,已駕,仆展軨,效駕,奮衣由右上,取貳綏跪乘,執策分辔,驅之,五步而立,君出就車。
’則君升車亦當自右,由前而入。
今玉辂前有式匮,不應古制,恐當更易,以便登車及改式之制。
又《禮記》言‘車得其式’,《周官·輿人》:‘三分其隧,一在前,二在後,以揉其式,以其廣之半為之式崇。
三分轸圍,去一以為式圍。
三分轵圍,去一以為轛圍。
’注:‘立者為轛,橫者為轵。
’今玉辂無式。
” 诏:“玉辂用青質,輪辀絡帶,其色如之。
四柱、平盤、虛匮則用赤,增蓋弓之數為二十八,左右建旗、常,并青。
太常繡日月、五星、二十八宿,旗上則繡以雲龍。
朱杠,青縧,鈴垂十有二就,流蘇及佩各增十二之數。
樊纓飾以五采之罽,衡式之上又加鸾和。
辂之諸末,耀葉、螭頭、雲龍、垂牙、錘腳、花版、結绶、羅紋雜佩、羽台、蔥台、麻爐、香寶、壓貼牌字,皆飾以玉。
自後而升,式匮不去。
既成,高二丈七寸五分,闊一丈五尺。
副玉辂,亦用青色,舊駕馬四,增為六,色亦以青。
” 政和四年,诏改修正副辂,讨論制造金、象、革、木四辂,并依新修玉辂制度。
旗、常并建,各與辂一色。
除去闟戟,改車箱兩轓龜文、昆翅、左龍、右虎之飾,并用蟉龍。
增蓋弓、博山、流蘇等數,轼衡加和鸾,以合于古。
金辂朱質,飾以金塗銀;左右建太常、大旗及輪衣、絡帶等,色皆以黃;龍旗九斿,如《周官》金辂建大旗之制;駕馬以騧,飾樊纓五采九就。
像辂朱質,凡制度、裝綴、名物并同金辂,飾以象及金塗銀銅瑜石;左右建太常、大赤,輪衣、絡帶等,色皆以紅;大赤繡鳥隼七斿,如《周官》象辂建大赤之制;駕馬以赤,飾樊纓七就。
革辂朱質,凡制度、裝綴、名物并同金辂,飾以金塗銅瑜石;左右建太常、大白及輪衣、絡帶等,色皆以淺黃;大白繡熊虎六斿,如《周官》革辂建大白之制;駕馬以赭白,飾樊纓五就。
木辂朱質,凡制度、裝綴、名物皆同金辂,飾以金塗瑜石;左右建太常、大麾及輪衣、絡帶等,色皆以皂;大麾繡龜蛇四斿,如《周官》木辂建大麾之制;駕馬以烏,飾樊纓三就。
四辂駕馬各六。
玉辂駕士六十四人,餘皆四十人。
又禮制局增改雅飾諸辂:舊副玉辂色青,飾以金,改用黃而飾以玉;樊纓如正辂之制;建太常,色黃,飾以組,像日月于縿、星辰于斿,其長曳地。
舊金辂改用青,飾以金;樊纓以五采罽而九就;建大旗,色青,飾以組,像交龍于絲參、升龍于斿,其長齊轸。
像辂改用赤,飾以象;樊纓以五采罽而七就;建大赤,色赤,飾以組,像鳥隼于縿、斿,其長齊較。
革辂改用白,飾以革;龍勒縧纓,建大白,色白,飾以組,像熊虎于縿、斿,其長齊肩。
三辂皆維以縷,削幅為之。
木辂依舊色,而飾以漆,其色黑;前樊鹄纓,建大麾,色黑,飾以組,像龜蛇于縿、斿,其長齊首;維以縷,充幅為之。
又诏玉辂身仍用紅,太常、旗、絡帶等用黃,餘常、旗、絡帶,亦随其辂色。
高宗渡江,鹵簿、儀仗悉毀于兵。
紹興十二年,始命工部尚書莫将、戶部侍郎張澄等以天禧、宣和《鹵簿圖》考究制度,及故内侍工匠省記指說,參酌制度。
是年九月,玉辂成;明年,遂作金、象、革、木四辂,副辂不設。
玉辂之制,青色,飾以玉,通高十九尺,輪高六十三寸,輻徑三十九寸,軸長十五尺三寸。
頂上剡為輪三層,像天圜也。
外施青玉博山八十一,一名耀葉。
镂以金塗龍文,覆以青羅,曰輪衣。
綴垂玉佩,間以五色垂牦尾,曰流蘇。
一名絲畏帶。
頂四角分垂青羅曰絡帶,表裡繡雲龍。
遇雨,則油黃缯覆之。
辂之中四柱,像地方也,前柱卷龍。
平盤上布錦褥,前有橫轼,後垂錦軟簾。
登車則自後卷簾梯級以登。
四面周以闌而阙其中,以備登降。
執綏官先自右升,立于右柱下,以備顧問。
闌柱頭有玉蹲龍。
轼前有牌,镂曰“玉辂”,以玉篆之,上有玉龍二。
中設禦坐,純以黃香木為之,取其黃中之正色也。
下有塗金蹲龍十六。
在平盤四圍下,又有拓角雲龍,金彩飾之,前後左右各二。
前有轅木三,鱗體昂首龍形。
轅木上束兩橫竿,在前者名曰鳳轅,馬負之以行;次曰推轅,班直推之以助馬力。
橫于轅後者名曰壓轅,以人壓于後,欲取其平。
車輪三歲一易,心用榆,圜數尺,圈以鐵,以防折裂。
橫貫大木以為軸,夾以兩輪,輪皆彩畫,此辂下飾也。
每新輪成,載鐵萬斤試之。
左建太常,右建龍旗,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