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一百 儀衛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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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道率府果毅都尉各一員領;第二、第三、第四隊,左右司禦率府果毅都尉各一員領;第五、第六、第七隊,左右衛率府果毅都尉各一員領;第八、第九、第十隊,左右司禦率府果毅都尉各一員領。
次後拒隊。
旗一,執一人,引二人,夾二人。
清道率府果毅都尉一員領四十騎,執槊二十人,弓矢十六人,弩四人。
叉二人,騎從。
次後拒隊前當正道殳仗行内開牙門。
次左右廂各開牙門三:前第一門,左右司禦率府步隊後,左右率府步隊前;第二門,左右衛率府步隊後,司禦率府儀仗前;第三門,左右司禦率府儀仗後,左右衛率府步隊前。
每開牙門,執旗二人,夾四人,并騎。
監門率府直長各二人,并騎;次左右監門率府副率各一員,騎;來往檢校諸門,各一人騎從。
次左右清道率府副率各三人,仗内檢校并糾察,各一人騎從。
次少師、少傅、少保,正道乘辂,威儀、鹵簿各依本品,次文武官以次陪從。
皇太子妃鹵簿之制。
政和三年,議禮局上。
清道率府校尉六人,騎。
次青衣十人。
次導客舍人四人,内給使六十人,偏扇、團扇、方扇各十八,并宮人執。
行障四,坐障二,夾車,宮人執。
典内二人,騎,厭翟車,駕三馬,駕士十四人。
次閣帥二人,領内給使十八人,夾車,六柱二扇,内給使執。
次供奉内人,乘犢車。
次傘一,正道。
雉尾扇二,團扇四,曲蓋二。
執傘、扇各内給使一人。
次戟九十。
宋制,臣子無鹵簿名,遇升儲則草具儀注。
《政和禮》雖創具鹵簿,然未及行也。
南渡後,雖嘗讨論,然皇太子皆水中挹不受,朝谒宮廟及陪祀及常朝,皆乘馬,止以宮僚導從,有傘、扇而無圍子。
用三接青羅傘一,紫羅障扇四人從,指使二人,直省官二人,客司四人,親事官二十人,辇官二十人,翰林司四人,儀鸾司四人,廚子六人,教駿四人,背印二人,步軍司宣效一十人,步司兵級七十八人,防警兵士四人。
朝位在三公上,扈從在駕後方圍子内。
皇太子妃,政和亦有鹵簿,南渡後亦省之。
妃出入惟乘檐子,三接青羅傘一,黃紅羅障扇四人從。
以皇太子府親事官充辇官,前執從物,檐子前小殿侍一人,抱塗金香球。
先驅,則教駿兵士呵止。
王公以下鹵簿。
凡大駕六引,用本品鹵簿,奉冊、充使及诏葬皆給之。
親王用一品之制,加告止幡、傳教幡、信幡各二,其葬日,用六引内儀仗。
真宗鹹平二年,王承衍出葬日,在禁樂,禮官請鹵簿鼓吹備而不作,從之。
景德二年,南郊鹵簿使王欽若言:“郓王攢日所給鹵簿,與南郊儀仗吉兇相參。
望依令别制王公車辂,所有鼓吹、儀仗,亦請增置,以備拜官、朝會、婚葬之用。
”從之。
于是儀服悉以畫,其葬日在途,以革車代辂。
徽宗政和三年,議禮局上王公鹵簿之制:中道清道六人。
次幰弩一騎。
次大晟府前部鼓吹。
令及職掌、局長、院官各一人,□鼓、金钲各一,大鼓、長鳴各一十八,□鼓、金钲各一。
次引樂官二人,小鼓、中鳴各一十。
次麾、幢各一,節一,夾槊二,誕馬八,每匹,控馬各二人。
革車一乘,駕赤馬四,駕士二十五人,散扇十,方傘二,朱團扇四夾方傘,曲蓋二。
次大角八。
次後部鼓吹,丞一員,錄事一人。
次铙鼓一,箫四,笳四,大橫吹六,節鼓一,夾色二,笛、箫、觱栗、笳各四。
次外仗。
青衣十二,車輻棒十二,戟九十,绛引幡六,刀盾、槊、弓矢各八十,儀刀十八,信幡八,告止幡、傳教幡各四,儀鋋二,儀锽斧挂五色幡六,油戟十八,儀槊十二,細槊十二。
次左右衛尉寺押當職掌一十一人,騎;部轄步兵、部轄騎兵、太仆寺部押人員各一人,教馬官一人。
押當職掌四人,騎。
公主鹵簿。
惟葬日給之。
秦國成聖繼明夫人葬日,亦給外命婦一品鹵簿,自餘未嘗用。
一品鹵簿。
命婦同。
中道清道四人。
幰弩一,騎。
大晟府前部鼓吹。
令一,職掌一人,局長、院官各一人。
□鼓、金钲各一,大鼓、長鳴各一十六,麾、幢、節各一,槊二,誕馬六。
次革車一乘,駕赤馬四,駕士二十五人。
命婦厭翟車,駕士二十三人,二品、三品準此。
散扇八,二品減四,三品減六,命婦散扇五十,行障五,行于車前,二品、三品準此。
方傘二,朱團扇四,曲蓋二,大角八。
命婦屬車六,駕黃牛十八,駕士五十九人,行大角前,二品、三品準此。
次後部鼓吹。
丞一員,錄事一人,引樂官二員。
铙鼓一,箫、笳、大橫吹各四,節鼓一,笛、箫、觱栗、笳各四。
外仗。
青衣十人,車輻棒十,戟九十,刀盾、槊各八十,弓矢六十,儀刀三十,信幡八,告止幡、傳教幡、儀锽斧挂五色幡各四。
次衛尉寺排列、押當職掌一十一人,部轄人員、太仆寺部押人員、教馬官各一人。
押當職掌四人。
命婦加二人。
二品鹵簿。
命婦同。
中道清道二人。
幰弩一。
大晟府前部鼓吹。
令一,及職掌、局長、院官各一人。
□鼓、金钲各一,大鼓十四,麾、幢、節各一,夾槊二,誕馬四。
次革車一乘,駕赤馬四,駕士二十五人。
散扇四,方傘、朱團扇、曲蓋各二。
次大角八。
次後部鼓吹。
丞一,錄事、引樂官各一人。
铙鼓一,箫、笳各二,大橫吹四,笛、箫、觱栗、笳各二。
外仗。
青衣八人,車輻棒八,戟七十,刀盾、槊、弓矢各六十,儀刀十四,信幡四,告止、傳教幡各二。
次衛尉排列、押當職掌九人,部轄人員、太仆寺部押人員、教馬官各一人。
押當職掌四人。
命婦加二人。
三品鹵簿。
命婦同。
中道清道二。
幰弩一。
麾、幢各一,節一,夾槊二,誕馬四。
次革車一乘,駕赤馬四,駕士二十五人。
散扇二,方傘二,曲蓋一,大角四。
外仗。
青衣八人,車輻棒六,戟六十,刀盾、槊、弓矢各五十,儀刀十二,信幡四,告止、傳教幡各二。
次衛尉排列、押當職掌七人,部轄人員、太仆寺部押人員、教馬官各一人。
押當職掌四人。
命婦加二人。
以上皆政和所定也。
次後拒隊。
旗一,執一人,引二人,夾二人。
清道率府果毅都尉一員領四十騎,執槊二十人,弓矢十六人,弩四人。
叉二人,騎從。
次後拒隊前當正道殳仗行内開牙門。
次左右廂各開牙門三:前第一門,左右司禦率府步隊後,左右率府步隊前;第二門,左右衛率府步隊後,司禦率府儀仗前;第三門,左右司禦率府儀仗後,左右衛率府步隊前。
每開牙門,執旗二人,夾四人,并騎。
監門率府直長各二人,并騎;次左右監門率府副率各一員,騎;來往檢校諸門,各一人騎從。
次左右清道率府副率各三人,仗内檢校并糾察,各一人騎從。
次少師、少傅、少保,正道乘辂,威儀、鹵簿各依本品,次文武官以次陪從。
皇太子妃鹵簿之制。
政和三年,議禮局上。
清道率府校尉六人,騎。
次青衣十人。
次導客舍人四人,内給使六十人,偏扇、團扇、方扇各十八,并宮人執。
行障四,坐障二,夾車,宮人執。
典内二人,騎,厭翟車,駕三馬,駕士十四人。
次閣帥二人,領内給使十八人,夾車,六柱二扇,内給使執。
次供奉内人,乘犢車。
次傘一,正道。
雉尾扇二,團扇四,曲蓋二。
執傘、扇各内給使一人。
次戟九十。
宋制,臣子無鹵簿名,遇升儲則草具儀注。
《政和禮》雖創具鹵簿,然未及行也。
南渡後,雖嘗讨論,然皇太子皆水中挹不受,朝谒宮廟及陪祀及常朝,皆乘馬,止以宮僚導從,有傘、扇而無圍子。
用三接青羅傘一,紫羅障扇四人從,指使二人,直省官二人,客司四人,親事官二十人,辇官二十人,翰林司四人,儀鸾司四人,廚子六人,教駿四人,背印二人,步軍司宣效一十人,步司兵級七十八人,防警兵士四人。
朝位在三公上,扈從在駕後方圍子内。
皇太子妃,政和亦有鹵簿,南渡後亦省之。
妃出入惟乘檐子,三接青羅傘一,黃紅羅障扇四人從。
以皇太子府親事官充辇官,前執從物,檐子前小殿侍一人,抱塗金香球。
先驅,則教駿兵士呵止。
王公以下鹵簿。
凡大駕六引,用本品鹵簿,奉冊、充使及诏葬皆給之。
親王用一品之制,加告止幡、傳教幡、信幡各二,其葬日,用六引内儀仗。
真宗鹹平二年,王承衍出葬日,在禁樂,禮官請鹵簿鼓吹備而不作,從之。
景德二年,南郊鹵簿使王欽若言:“郓王攢日所給鹵簿,與南郊儀仗吉兇相參。
望依令别制王公車辂,所有鼓吹、儀仗,亦請增置,以備拜官、朝會、婚葬之用。
”從之。
于是儀服悉以畫,其葬日在途,以革車代辂。
徽宗政和三年,議禮局上王公鹵簿之制:中道清道六人。
次幰弩一騎。
次大晟府前部鼓吹。
令及職掌、局長、院官各一人,□鼓、金钲各一,大鼓、長鳴各一十八,□鼓、金钲各一。
次引樂官二人,小鼓、中鳴各一十。
次麾、幢各一,節一,夾槊二,誕馬八,每匹,控馬各二人。
革車一乘,駕赤馬四,駕士二十五人,散扇十,方傘二,朱團扇四夾方傘,曲蓋二。
次大角八。
次後部鼓吹,丞一員,錄事一人。
次铙鼓一,箫四,笳四,大橫吹六,節鼓一,夾色二,笛、箫、觱栗、笳各四。
次外仗。
青衣十二,車輻棒十二,戟九十,绛引幡六,刀盾、槊、弓矢各八十,儀刀十八,信幡八,告止幡、傳教幡各四,儀鋋二,儀锽斧挂五色幡六,油戟十八,儀槊十二,細槊十二。
次左右衛尉寺押當職掌一十一人,騎;部轄步兵、部轄騎兵、太仆寺部押人員各一人,教馬官一人。
押當職掌四人,騎。
公主鹵簿。
惟葬日給之。
秦國成聖繼明夫人葬日,亦給外命婦一品鹵簿,自餘未嘗用。
一品鹵簿。
命婦同。
中道清道四人。
幰弩一,騎。
大晟府前部鼓吹。
令一,職掌一人,局長、院官各一人。
□鼓、金钲各一,大鼓、長鳴各一十六,麾、幢、節各一,槊二,誕馬六。
次革車一乘,駕赤馬四,駕士二十五人。
命婦厭翟車,駕士二十三人,二品、三品準此。
散扇八,二品減四,三品減六,命婦散扇五十,行障五,行于車前,二品、三品準此。
方傘二,朱團扇四,曲蓋二,大角八。
命婦屬車六,駕黃牛十八,駕士五十九人,行大角前,二品、三品準此。
次後部鼓吹。
丞一員,錄事一人,引樂官二員。
铙鼓一,箫、笳、大橫吹各四,節鼓一,笛、箫、觱栗、笳各四。
外仗。
青衣十人,車輻棒十,戟九十,刀盾、槊各八十,弓矢六十,儀刀三十,信幡八,告止幡、傳教幡、儀锽斧挂五色幡各四。
次衛尉寺排列、押當職掌一十一人,部轄人員、太仆寺部押人員、教馬官各一人。
押當職掌四人。
命婦加二人。
二品鹵簿。
命婦同。
中道清道二人。
幰弩一。
大晟府前部鼓吹。
令一,及職掌、局長、院官各一人。
□鼓、金钲各一,大鼓十四,麾、幢、節各一,夾槊二,誕馬四。
次革車一乘,駕赤馬四,駕士二十五人。
散扇四,方傘、朱團扇、曲蓋各二。
次大角八。
次後部鼓吹。
丞一,錄事、引樂官各一人。
铙鼓一,箫、笳各二,大橫吹四,笛、箫、觱栗、笳各二。
外仗。
青衣八人,車輻棒八,戟七十,刀盾、槊、弓矢各六十,儀刀十四,信幡四,告止、傳教幡各二。
次衛尉排列、押當職掌九人,部轄人員、太仆寺部押人員、教馬官各一人。
押當職掌四人。
命婦加二人。
三品鹵簿。
命婦同。
中道清道二。
幰弩一。
麾、幢各一,節一,夾槊二,誕馬四。
次革車一乘,駕赤馬四,駕士二十五人。
散扇二,方傘二,曲蓋一,大角四。
外仗。
青衣八人,車輻棒六,戟六十,刀盾、槊、弓矢各五十,儀刀十二,信幡四,告止、傳教幡各二。
次衛尉排列、押當職掌七人,部轄人員、太仆寺部押人員、教馬官各一人。
押當職掌四人。
命婦加二人。
以上皆政和所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