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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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兵入潼關,永錫坐誅,而罪不及端。
興定元年,朝廷以知臨洮府事承裔為元帥左都監,行元帥府于鳳翔。
端奏:“隴外十州,介宋、夏之間,與諸番雜處,先于鞏州置元帥府以鎮之。
今承裔以隴外萬兵移居鳳翔,臣恐一旦有警,援應不及。
乞令承裔行元帥府于鞏州。
若以鳳翔密迩宋界,則本路屯兵已多,但令總管攝行帥事,與京兆、鞏相為首尾,足以備緩急矣。
”從之。
是歲,薨。
訃聞,宣宗震悼,辍朝。
贈延安郡王,谥忠正。
正大三年,配享宣宗廟廷。
子納坦出,為定國軍節度使。
天興元年十一月,納坦出之子忙押門與兄石裡門及護衛顔盞宗阿同飲,忙押門詐以事出投北兵,省以刑部郎中趙楠推其家屬及同飲人。
時上下迎合,必欲以知情處之,至於忙押門妻皆被訊掠。
其母完顔氏曰:“忙押門通其父妾,父殺此妾,忙押門不自安,遂叛,求脫命而已。
”委曲推問,無知情之狀。
省中微聞之,召小吏郭從革喻以風旨,從革言之。
楠方食,擲匕箸於案,大言曰:“甯使趙楠除名,亦不能屈斷無辜人。
”遂以不知情奏,且以妾事上聞。
上曰:“丞相功臣,納坦出父子俱受國恩,吾已保其不知情也。
”立命赦出之。
楠字才美,進士,高平人。
耿端義,字忠嗣,博州博平人。
大定二十八年進士。
調滑州軍事判官,曆上洛縣令,安化、順義軍節度判官,補尚書省令史,除汾陽軍節度副使,改都轉運司戶籍判官,轉太常博士,遷太常丞兼秘書郎,再除左司員外郎,曆太常少卿兼吏部員外郎,同修國史,戶部郎中,河北東路按察副使,同知東平府事,充山東安撫使。
宣宗判汾陽軍,是時端義為副使。
宣宗即位,召見,訪問時事,遷翰林侍講學士兼戶部侍郎,未幾,拜參知政事。
貞祐二年,中都被圍,将帥皆不肯戰。
端義奏曰:“今日之患,衛王啟之。
士卒縱不可使,城中軍官自都統至謀克不啻萬餘,遣此輩一出,或可以得志。
”議竟不行。
中都解圍,端義請遷南京。
既而仆散端三表皆言遷都事,宣宗意遂決。
是歲,薨。
宣宗辍朝,赙贈甚厚,遣使祭葬。
李英,字子賢,其先遼陽人,徙益都。
中明昌五年進士第,調淳化主簿、登州軍事判官、封丘令。
丁父憂,服除,調通遠令。
蕃部取民物不與直,攝之不時至,即掩捕之,論如法。
補尚書省令史。
大安三年,集三品以上官議兵事,英上疏曰:“軍旅必練習者,術虎高琪、烏古孫兀屯、納蘭?頭、抹撚盡忠先朝嘗任使,可與商略。
餘者紛紛,恐誤大計。
”又曰:“比來增築城郭,修完樓橹,事勢可知,山東、河北不大其聲援,則京師為孤城矣。
”不報。
除吏部主事。
貞祐初,攝左司都事,遷監察禦史。
右副元帥術虎高琪辟為經曆官,乃上書高琪曰:“中都之有居庸,猶秦之崤、函,蜀之劍門也。
迩者撤居庸兵,我勢遂去。
今土豪守之,朝廷當遣官節制,失此不圖,忠義之士,将轉為他矣。
”又曰:“可鎮撫宣德、德興餘民,使之從戎。
所在自有宿藏,足以取給,是國家不費鬥糧尺帛,坐收所失之關隘也。
居庸咫尺,都之北門,而不能衛護,英實恥之。
”高琪奏其書,即除尚書工部員外郎,充宣差都提控,居庸等關隘悉隸焉。
二年正月,乘夜與壯士李雄、郭仲元、郭興祖等四百九十人出城,緣西山進至佛岩寺。
令李雄等下山招募軍民,旬日得萬餘人。
擇衆所推服者領之,詭稱土豪,時時出戰。
被創,召還。
遷翰林待制,因獻十策,其大概謂:“居中土以鎮四方,委親賢以守中都,立潘屏以固關隘,集人力以防不虞,養馬力以助軍威,愛禾稼以結民心,明賞罰以勸百官,選守令以複郡縣,并州縣以省民力。
”頗施行之。
宣宗南遷,與左谏議大夫把胡魯俱為禦前經曆官。
诏曰:“扈從軍馬,朕自總之,事有利害,可因近侍局以聞。
”宣宗次真定,以英為國子祭酒,充宣差提控隴右邊事。
無何,召為禦史中丞。
英言:“兵興以來,百務皆弛,其要在于激濁揚清,獎進人材耳。
近年改定四善、二十七最之法,徒為虛文。
大定間,數遣使者分道考察廉能,當時号為得人。
願改前日徒設之文,遵大定已試之效,庶幾人人自勵,為國家用矣。
”宣宗嘉納之。
自兵興以來,亟用官爵為賞,程陳僧敗官軍于龛谷,遣僞統制董九招西關堡都統王狗兒,狗兒立殺之。
诏除通遠軍節度使,加榮祿大夫,賜姓完顔氏。
英言:“名器不可以假人,上恩以難得為貴。
比來醲于用賞,實駭聞聽。
帑藏不足,惟恃
興定元年,朝廷以知臨洮府事承裔為元帥左都監,行元帥府于鳳翔。
端奏:“隴外十州,介宋、夏之間,與諸番雜處,先于鞏州置元帥府以鎮之。
今承裔以隴外萬兵移居鳳翔,臣恐一旦有警,援應不及。
乞令承裔行元帥府于鞏州。
若以鳳翔密迩宋界,則本路屯兵已多,但令總管攝行帥事,與京兆、鞏相為首尾,足以備緩急矣。
”從之。
是歲,薨。
訃聞,宣宗震悼,辍朝。
贈延安郡王,谥忠正。
正大三年,配享宣宗廟廷。
子納坦出,為定國軍節度使。
天興元年十一月,納坦出之子忙押門與兄石裡門及護衛顔盞宗阿同飲,忙押門詐以事出投北兵,省以刑部郎中趙楠推其家屬及同飲人。
時上下迎合,必欲以知情處之,至於忙押門妻皆被訊掠。
其母完顔氏曰:“忙押門通其父妾,父殺此妾,忙押門不自安,遂叛,求脫命而已。
”委曲推問,無知情之狀。
省中微聞之,召小吏郭從革喻以風旨,從革言之。
楠方食,擲匕箸於案,大言曰:“甯使趙楠除名,亦不能屈斷無辜人。
”遂以不知情奏,且以妾事上聞。
上曰:“丞相功臣,納坦出父子俱受國恩,吾已保其不知情也。
”立命赦出之。
楠字才美,進士,高平人。
耿端義,字忠嗣,博州博平人。
大定二十八年進士。
調滑州軍事判官,曆上洛縣令,安化、順義軍節度判官,補尚書省令史,除汾陽軍節度副使,改都轉運司戶籍判官,轉太常博士,遷太常丞兼秘書郎,再除左司員外郎,曆太常少卿兼吏部員外郎,同修國史,戶部郎中,河北東路按察副使,同知東平府事,充山東安撫使。
宣宗判汾陽軍,是時端義為副使。
宣宗即位,召見,訪問時事,遷翰林侍講學士兼戶部侍郎,未幾,拜參知政事。
貞祐二年,中都被圍,将帥皆不肯戰。
端義奏曰:“今日之患,衛王啟之。
士卒縱不可使,城中軍官自都統至謀克不啻萬餘,遣此輩一出,或可以得志。
”議竟不行。
中都解圍,端義請遷南京。
既而仆散端三表皆言遷都事,宣宗意遂決。
是歲,薨。
宣宗辍朝,赙贈甚厚,遣使祭葬。
李英,字子賢,其先遼陽人,徙益都。
中明昌五年進士第,調淳化主簿、登州軍事判官、封丘令。
丁父憂,服除,調通遠令。
蕃部取民物不與直,攝之不時至,即掩捕之,論如法。
補尚書省令史。
大安三年,集三品以上官議兵事,英上疏曰:“軍旅必練習者,術虎高琪、烏古孫兀屯、納蘭?頭、抹撚盡忠先朝嘗任使,可與商略。
餘者紛紛,恐誤大計。
”又曰:“比來增築城郭,修完樓橹,事勢可知,山東、河北不大其聲援,則京師為孤城矣。
”不報。
除吏部主事。
貞祐初,攝左司都事,遷監察禦史。
右副元帥術虎高琪辟為經曆官,乃上書高琪曰:“中都之有居庸,猶秦之崤、函,蜀之劍門也。
迩者撤居庸兵,我勢遂去。
今土豪守之,朝廷當遣官節制,失此不圖,忠義之士,将轉為他矣。
”又曰:“可鎮撫宣德、德興餘民,使之從戎。
所在自有宿藏,足以取給,是國家不費鬥糧尺帛,坐收所失之關隘也。
居庸咫尺,都之北門,而不能衛護,英實恥之。
”高琪奏其書,即除尚書工部員外郎,充宣差都提控,居庸等關隘悉隸焉。
二年正月,乘夜與壯士李雄、郭仲元、郭興祖等四百九十人出城,緣西山進至佛岩寺。
令李雄等下山招募軍民,旬日得萬餘人。
擇衆所推服者領之,詭稱土豪,時時出戰。
被創,召還。
遷翰林待制,因獻十策,其大概謂:“居中土以鎮四方,委親賢以守中都,立潘屏以固關隘,集人力以防不虞,養馬力以助軍威,愛禾稼以結民心,明賞罰以勸百官,選守令以複郡縣,并州縣以省民力。
”頗施行之。
宣宗南遷,與左谏議大夫把胡魯俱為禦前經曆官。
诏曰:“扈從軍馬,朕自總之,事有利害,可因近侍局以聞。
”宣宗次真定,以英為國子祭酒,充宣差提控隴右邊事。
無何,召為禦史中丞。
英言:“兵興以來,百務皆弛,其要在于激濁揚清,獎進人材耳。
近年改定四善、二十七最之法,徒為虛文。
大定間,數遣使者分道考察廉能,當時号為得人。
願改前日徒設之文,遵大定已試之效,庶幾人人自勵,為國家用矣。
”宣宗嘉納之。
自兵興以來,亟用官爵為賞,程陳僧敗官軍于龛谷,遣僞統制董九招西關堡都統王狗兒,狗兒立殺之。
诏除通遠軍節度使,加榮祿大夫,賜姓完顔氏。
英言:“名器不可以假人,上恩以難得為貴。
比來醲于用賞,實駭聞聽。
帑藏不足,惟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