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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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元移剌道本名按高德基馬諷完顔兀不喝劉徽柔賈少沖子益移剌斡裡朵阿勒根彥忠張九思高衎楊邦基丁暐仁
趙元,字善長,涿州範陽人。
遼天慶八年登進士第,仕至尚書金部員外郎。
遼亡,郭藥師為宋守燕,以元掌機宜文字。
王師取燕,藥師降,樞密使劉彥宗辟元為本院令史。
天會間,同知薊州事。
有賊殺人橫道,官吏圜視莫知所為,路人耕夫聚觀甚衆。
元指田中釋耒而來者曰:“此賊也。
”叱左右縛之,遂伏。
僚吏問其故,元曰:“偶得于眉睫間耳。
”其後朝廷立磨勘格,凡嘗仕宣和者皆除名籍,元在磨勘中。
齊國廢,置行台省于汴,選名士十餘人備官屬,元在選中,授行兵部郎中。
行台徙大名,再徙祁州,及宗弼再取河南,元皆攝戶部事,賦調兵食取辦。
天眷三年,為行台右司員外郎,囚有殺人當死者,行台欲宥之,元不從,反複數四,勢不可奪,乃仰天歎曰:“如殺人者可宥,死者複何辜,何欲徼己福而亂天下法乎?”行台竟不能奪。
改左司員外郎,攝吏部事。
在行台凡十年,吏事明敏,宗弼深知之,行台或有事上相府,宗弼必問“曾經趙元未也?”其見重如此。
為同簽汴京留守事,改同知大名尹,用廉遷河北西路轉運使,曆彰德、武勝等軍節度使,以老緻仕,卒于家。
移剌道,本名按。
宗室移剌古為山東東路兵馬都總管,辟掌軍府簿書,往來元帥府計議邊事,右副元帥宗弼愛其才,召為元帥府令史。
補尚書省令史,特除監察禦史,再遷大理丞,兼工部員外郎。
海陵南伐,使督運刍糧,所在盜起,道路梗澀,間關僅至淮南。
上谒,承問,具言四方盜賊狀,海陵惡聞其言,杖之七十,使督戰艦渡江,會海陵死,軍還。
大定二年,除工部郎中。
奉诏招撫諸奚。
是時,抹白猛安下謀克徐列等皆欲降,制于猛安合住,不敢即降。
道發兵掩襲合住子婦孫男女甥,及謀克留住,及蒲辇白撒妻孥。
是日,适窩斡遣白撒發抹白猛安軍,白撒聞其家人被獲,遂來降。
改禮部郎中。
從讨窩斡,佩金牌,與應奉翰林文字訛裡也招降叛奚。
奉使河南,勸課農桑,密訪吏治得失。
累遷禦史中丞、同修國史,廉問職官殿最,還奏。
上曰:“職官貪污罪廢,其餘因循以苟歲月。
今廉能即與升除,無以慰百姓愛留之意,可就遷秩,秩滿升除。
”于是,廉能官景州刺史耶律補進一階,單州刺史石抹靳家奴、泰甯軍節度副使尹升卿、甯陵縣令監邦彥、浚州司候張匡福各進兩階。
貪污官同知浚州防禦使事蒲速越、真定縣令特謀葛并免死,杖一百五十,除名。
同知睢州事烏古孫阿裡補杖一百,削四階,非奉旨不得錄用。
于是道改同知大興尹事。
诏曰:“京師士民輻湊,犯法者衆,罪狀自實,毋為文所持,斷之以公可也。
朕嘗谕執政矣,必不以小苛譴卿,勉副朕意。
” 遷刑部尚書。
尚廄局使宗夔、副使石抹青狗私用官刍,事覺。
尚廄局隸點檢司,刑部當自問。
點檢烏林答天錫屬刑部使輕其罪,刑部以付大興府鞫治,于是道及天錫、郎中丁暐仁皆坐解職。
尋起為大理卿,兼簽書樞密院事,再遷西京留守,卒。
高德基,字元履,遼陽渤海人。
皇統二年登進士第。
六年,為尚書省令史。
海陵為相,專愎自用,人莫敢拂其意,德基每與之詳辨。
及篡位,命左司郎中賈昌祚谕旨曰:“卿公直果敢,今委卿南京行省勾當。
”未行,會海陵欲都燕京,命德基攝燕京行台省都事。
改攝右司員外郎,除戶部員外郎,改中都路都轉運副使,遷戶部郎中。
正隆三年,诏左丞相張浩、參知政事敬嗣晖營建南京宮室。
明年,德基與禦史中丞李籌、刑部侍郎蕭中一俱為營造提點。
海陵使中使謂德基等曰:“汝等欲乘傳往邪?欲乘己馬往邪?銀牌可于南京尚書省取之。
”籌乞先降銀牌,複遣中使謂籌曰:“牌之與否,當出朕意,爾敢辄言,豈以三人中官獨高邪?”遂杖之三十,遣乘己馬往,德基、中一乘傳往。
轉同知開封尹。
大定三年,以察廉治狀不善,下遷同知北京路都轉運使事。
是年秋,土河泛濫,水入京城,德基遽命開長樂門,疏分使入禦溝,以殺其勢,水不能為害。
遷刑部侍郎。
七年,改中都路都轉運使。
九年,轉刑部尚書。
有犯罪當死者,宰相欲從末減,德基曰:“法無二門,失出猶失入也。
”不從。
及奏,上曰:“刑部議,是也。
”因召諸尚書谕之曰:“自朕即位以來,以政事與宰相争是非者,德基一人而已。
自今部上省三議不合,即具以聞。
”為宋主生日使。
及還,宋人禮物外附進臘茶三千胯,不親封署。
德基曰:“侄獻叔,而不署,是無名之物也。
”卻之。
十一年,改戶部尚書。
德基上疏,乞免軍須房稅等錢,減農稅及鹽酒等課,未報。
随朝官俸粟折錢,增高市價與之,多出官錢幾四十萬貫。
上使人谕之曰:“卿為尚書,取悅宰執近臣,濫出官錢。
卿之官爵,一出于朕,奈何如此。
”于是決杖八十,戶部郎中王佐、員外郎盧彥沖、同知中都轉運使劉
遼天慶八年登進士第,仕至尚書金部員外郎。
遼亡,郭藥師為宋守燕,以元掌機宜文字。
王師取燕,藥師降,樞密使劉彥宗辟元為本院令史。
天會間,同知薊州事。
有賊殺人橫道,官吏圜視莫知所為,路人耕夫聚觀甚衆。
元指田中釋耒而來者曰:“此賊也。
”叱左右縛之,遂伏。
僚吏問其故,元曰:“偶得于眉睫間耳。
”其後朝廷立磨勘格,凡嘗仕宣和者皆除名籍,元在磨勘中。
齊國廢,置行台省于汴,選名士十餘人備官屬,元在選中,授行兵部郎中。
行台徙大名,再徙祁州,及宗弼再取河南,元皆攝戶部事,賦調兵食取辦。
天眷三年,為行台右司員外郎,囚有殺人當死者,行台欲宥之,元不從,反複數四,勢不可奪,乃仰天歎曰:“如殺人者可宥,死者複何辜,何欲徼己福而亂天下法乎?”行台竟不能奪。
改左司員外郎,攝吏部事。
在行台凡十年,吏事明敏,宗弼深知之,行台或有事上相府,宗弼必問“曾經趙元未也?”其見重如此。
為同簽汴京留守事,改同知大名尹,用廉遷河北西路轉運使,曆彰德、武勝等軍節度使,以老緻仕,卒于家。
移剌道,本名按。
宗室移剌古為山東東路兵馬都總管,辟掌軍府簿書,往來元帥府計議邊事,右副元帥宗弼愛其才,召為元帥府令史。
補尚書省令史,特除監察禦史,再遷大理丞,兼工部員外郎。
海陵南伐,使督運刍糧,所在盜起,道路梗澀,間關僅至淮南。
上谒,承問,具言四方盜賊狀,海陵惡聞其言,杖之七十,使督戰艦渡江,會海陵死,軍還。
大定二年,除工部郎中。
奉诏招撫諸奚。
是時,抹白猛安下謀克徐列等皆欲降,制于猛安合住,不敢即降。
道發兵掩襲合住子婦孫男女甥,及謀克留住,及蒲辇白撒妻孥。
是日,适窩斡遣白撒發抹白猛安軍,白撒聞其家人被獲,遂來降。
改禮部郎中。
從讨窩斡,佩金牌,與應奉翰林文字訛裡也招降叛奚。
奉使河南,勸課農桑,密訪吏治得失。
累遷禦史中丞、同修國史,廉問職官殿最,還奏。
上曰:“職官貪污罪廢,其餘因循以苟歲月。
今廉能即與升除,無以慰百姓愛留之意,可就遷秩,秩滿升除。
”于是,廉能官景州刺史耶律補進一階,單州刺史石抹靳家奴、泰甯軍節度副使尹升卿、甯陵縣令監邦彥、浚州司候張匡福各進兩階。
貪污官同知浚州防禦使事蒲速越、真定縣令特謀葛并免死,杖一百五十,除名。
同知睢州事烏古孫阿裡補杖一百,削四階,非奉旨不得錄用。
于是道改同知大興尹事。
诏曰:“京師士民輻湊,犯法者衆,罪狀自實,毋為文所持,斷之以公可也。
朕嘗谕執政矣,必不以小苛譴卿,勉副朕意。
” 遷刑部尚書。
尚廄局使宗夔、副使石抹青狗私用官刍,事覺。
尚廄局隸點檢司,刑部當自問。
點檢烏林答天錫屬刑部使輕其罪,刑部以付大興府鞫治,于是道及天錫、郎中丁暐仁皆坐解職。
尋起為大理卿,兼簽書樞密院事,再遷西京留守,卒。
高德基,字元履,遼陽渤海人。
皇統二年登進士第。
六年,為尚書省令史。
海陵為相,專愎自用,人莫敢拂其意,德基每與之詳辨。
及篡位,命左司郎中賈昌祚谕旨曰:“卿公直果敢,今委卿南京行省勾當。
”未行,會海陵欲都燕京,命德基攝燕京行台省都事。
改攝右司員外郎,除戶部員外郎,改中都路都轉運副使,遷戶部郎中。
正隆三年,诏左丞相張浩、參知政事敬嗣晖營建南京宮室。
明年,德基與禦史中丞李籌、刑部侍郎蕭中一俱為營造提點。
海陵使中使謂德基等曰:“汝等欲乘傳往邪?欲乘己馬往邪?銀牌可于南京尚書省取之。
”籌乞先降銀牌,複遣中使謂籌曰:“牌之與否,當出朕意,爾敢辄言,豈以三人中官獨高邪?”遂杖之三十,遣乘己馬往,德基、中一乘傳往。
轉同知開封尹。
大定三年,以察廉治狀不善,下遷同知北京路都轉運使事。
是年秋,土河泛濫,水入京城,德基遽命開長樂門,疏分使入禦溝,以殺其勢,水不能為害。
遷刑部侍郎。
七年,改中都路都轉運使。
九年,轉刑部尚書。
有犯罪當死者,宰相欲從末減,德基曰:“法無二門,失出猶失入也。
”不從。
及奏,上曰:“刑部議,是也。
”因召諸尚書谕之曰:“自朕即位以來,以政事與宰相争是非者,德基一人而已。
自今部上省三議不合,即具以聞。
”為宋主生日使。
及還,宋人禮物外附進臘茶三千胯,不親封署。
德基曰:“侄獻叔,而不署,是無名之物也。
”卻之。
十一年,改戶部尚書。
德基上疏,乞免軍須房稅等錢,減農稅及鹽酒等課,未報。
随朝官俸粟折錢,增高市價與之,多出官錢幾四十萬貫。
上使人谕之曰:“卿為尚書,取悅宰執近臣,濫出官錢。
卿之官爵,一出于朕,奈何如此。
”于是決杖八十,戶部郎中王佐、員外郎盧彥沖、同知中都轉運使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