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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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汴、鄭兩州,王伯龍取陳州,李成取洛陽,自率衆取亳州及順昌府,嵩、汝等州相次皆下。

    時暑,宗弼還軍于汴,嶽飛等軍皆退去,河南平,時天眷三年也。

    上使使勞問宗弼以下将士,凡有功軍士三千,并加忠勇校尉。

    攻岚、石、保德皆克之。

     宗弼入朝,是時,上幸燕京,宗弼見于行在所。

    居再旬,宗弼還軍,上起立,酌酒飲之,賜以甲胄弓矢及馬二匹。

    宗弼已啟行四日,召還。

    至日,希尹誅。

    越五日,宗弼還軍,進伐淮南,克廬州。

     上幸燕京,宗弼朝燕京,乞取江南,上從之。

    制诏都元帥宗弼比還軍,與宰臣同入奏事。

    俄為尚書左丞相兼侍中,太保、都元帥、領行台如故。

    诏以燕京路隸尚書省,西京及山後諸部族隸元帥府。

    乃還軍,遂伐江南。

    既渡淮,以書責讓宋人,宋人答書乞加寬宥。

    宗弼令宋主遣信臣來禀議,宋主乞“先斂兵,許弊邑拜表阙下”,宗弼以便宜約以畫淮水為界。

    上遣護衛将軍撒改往軍中勞之。

     皇統二年二月,宗弼朝京師,兼監修國史。

    宋主遣端明殿學士何鑄等進誓表,其表曰:“臣構言,今來畫疆,合以淮水中流為界,西有唐、鄧州割屬上國。

    自鄧州西四十裡并南四十裡為界,屬鄧州。

    其四十裡外并西南盡屬光化軍,為弊邑沿邊州城。

    既蒙恩造,許備籓方,世世子孫,謹守臣節。

    每年皇帝生辰并正旦,遣使稱賀不絕。

    歲貢銀、絹二十五萬兩、匹,自壬戌年為首,每春季差人般送至泗州交納。

    有渝此盟,明神是殛,墜命亡氏,踣其國家。

    臣今既進誓表,伏望上國蚤降誓诏,庶使弊邑永有憑焉。

    ” 宗弼進拜太傅。

    乃遣左宣徽使劉筈使宋,以衮冕圭寶佩璲玉冊冊康王為宋帝。

    其冊文曰“皇帝若曰:咨爾宋康王趙構。

    不吊,天降喪于爾邦,亟渎齊盟,自贻颠覆,俾爾越在江表。

    用勤我師旅,蓋十有八年于茲。

    朕用震悼,斯民其何罪。

    今天其悔禍,誕誘爾衷,封奏狎至,願身列于籓輔。

    今遣光祿大夫、左宣徽使劉筈等持節冊命爾為帝,國号宋,世服臣職,永為屏翰。

    嗚呼欽哉,其恭聽朕命。

    ”仍诏天下。

    賜宗弼人口牛馬各千、駝百、羊萬,仍每歲宋國進貢内給銀、絹二千兩、匹。

      宗弼表乞緻仕,不許,優诏答之,賜以金券。

    皇統七年,為太師,領三省事,都元帥、領行台尚書省事如故。

    皇統八年,薨。

    大定十五年,谥忠烈,十八年,配享太宗廟廷。

    子孛疊。

     亨,本名孛疊。

    熙宗時,封芮王,為猛安,加銀青光祿大夫。

    天德初,加特進。

    海陵忌太宗諸子,将谒太廟,以亨為右衛将軍,語在《太宗諸王傳》。

    海陵賜良弓,亨性直,材勇絕人,喜自負,辭曰:“所賜弓,弱不可用。

    ”海陵遂忌之,出為真定尹,謂亨曰:“太宗諸子方強,多在河朔、山東,真定據其沖要,如其有變,欲倚卿為重耳。

    ”其實忌亨也。

    曆中京、東京留守。

    家奴梁遵告亨與衛士符公弼謀反,考驗無狀,遵坐誅。

    海陵益疑之。

    改廣甯尹,再任李老僧使伺察亨動靜,且令構其罪狀。

      亨初除廣甯,諸公主宗婦往賀其母徒單氏,太祖長女兀魯曰:“孛疊雖稍下遷,勿以為嫌,國家視京府一也,況孛疊年富,何患不貴顯乎!”是時,兀魯與徒單斜也為室,斜也妾忽撻得幸于徒單後,忽撻詣後,告“兀魯語涉怨望,且指斥,又言孛疊當大貴”。

    海陵使蕭裕鞫之,左驗皆不敢言,遂殺兀魯而杖斜也,免其官,以兀魯怨望,斜也不先奏聞故也。

    乃封忽撻為莘國夫人。

     久之,亨家奴六斤頗黠,給使總諸奴,老僧謂六斤曰:“爾渤海大族,不幸坐累為奴,甯不念為良乎!”六斤識其意。

    六斤嘗與亨侍妾私通,亨知之,怒曰:“必殺此奴!”六斤聞之懼,密與老僧謀告亨謀逆。

    亨有良馬,将因海陵生辰進之,以謂生辰進馬者衆,不能以良馬自異,欲他日入見進之。

    六斤言亨笑海陵不識馬,不足進。

    亨之奴有自京師來者,具言徒單阿裡出虎誅死。

    亨曰:“彼有貸死誓券,安得誅之。

    ”奴曰:“必欲殺之,誓券安足用哉。

    ”亨曰:“然則将及我矣。

    ”六斤即以為怨望,遂誣亨欲因間刺海陵。

    老僧即捕系亨以聞。

    工部尚書耶律安禮、大理正忒裡等鞫之,亨言嘗論鐵券事,實無反心,而六斤亦自引伏與妾私通,亨嘗言欲殺之狀。

    安禮等還奏,海陵怒,複遣與老僧同鞫之。

    與其家奴并加榜掠,皆不伏。

    老僧夜至亨囚所,使人蹴其陰間殺之。

    亨比至死,不勝楚痛,聲達于外。

    海陵聞亨死,佯為泣下,遣人谕其母曰:“爾子所犯法,當考掠,不意飲水緻死。

    ” 亨擊鞠為天下第一,常獨當數人。

    馬無良惡,皆如意。

    馬方馳,辄投杖馬前,側身附地,取杖而去。

    每畋獵,持鐵連錘擊狐兔。

    一日與海陵同行道中,遇群豕,亨曰:“吾能以錘殺之。

    ”即奮錘遙擊,中其腹,穿入之。

    終以勇力見忌焉。

     正隆六年,海陵遣使殺諸宗室,于是殺亨妃徒單氏、次妃大氏及子羊蹄等三人。

    大定初,追複亨官爵,封韓王。

    十七年,诏有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