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志第十 音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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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賓為傳。
圓鼎臨碑,方壺在面。
《鹿鳴》成曲,嘉魚入薦。
筐篚相輝,獻酬交遍。
飲和飽德,恩風長扇。
文舞歌辭:天眷有屬,後德惟明。
君臨萬宇,昭事百靈。
濯以江漢,樹之風聲。
罄地必歸,窮天皆至。
六戎仰朔,八蠻請吏。
煙雲獻彩,龜龍表異。
緝和禮樂,變理陰陽。
功由舞見,德以歌彰。
兩儀同大,日月齊光。
武舞歌辭:惟皇禦宇,惟帝乘乾。
五材并用,七德兼宣。
平暴夷險,拯溺救燔。
九域載安,兆庶斯賴。
績地之厚,補天之大。
聲隆有截,化覃無外。
鼓鐘既奮,幹戚攸陳。
功高德重,政谧化淳。
鴻休永播,久而彌新。
大射登歌辭:道谧金科照,時乂玉條明。
優賢飨禮洽,選德射儀成。
銮旗郁雲動,寶轪俨天行。
巾車整三乏,司裘飾五正。
鳴球響高殿,華鐘震廣庭。
烏号傳昔美,淇衛著前名。
揖讓皆時傑,升降盡朝英。
附枝觀體定,杯水睹心平。
豐觚既來去,燔炙複從橫。
欣看禮樂盛,喜遇黃河清。
《凱樂》歌辭三首:述帝德:于穆我後,睿哲欽明。
膺天之命,載育群生。
開元創曆,邁德垂聲。
朝宗萬宇,祗事百靈。
煥乎皇道,昭哉帝則。
惠政滂流,仁風四塞。
淮海未賓,江湖背德。
運籌必勝,濯征斯克。
八荒務卷,四表雲褰。
雄圖盛略,邁後光前。
寰區已泰,福祚方延。
長歌凱樂,天子萬年。
述諸軍用命:帝德遠覃,天維宏布。
功高雲天,聲隆《韶《護》。
惟彼海隅,未從王度。
皇赫斯怒,元戎啟路。
桓桓猛将,赳赳英谟。
攻如燎發,戰似摧枯。
救茲塗炭,克彼妖逋。
塵清兩越,氣靜三吳。
鲸鲵已夷,封疆載辟。
班馬蕭蕭,歸旌弈弈。
雲台表效,司勳紀績。
業并山河,道固金石。
述天下太平:阪泉軒德,丹浦堯勳。
始實以武,終乃以文。
嘉樂聖主,大哉為君。
出師命将,廓定重氛。
書軌既并,幹戈是戢。
弘風設教,政成人立。
禮樂聿興,衣裳載緝。
風雲自美,嘉祥爰集。
皇皇聖政,穆穆神猷。
牢籠虞夏,度越姬劉。
日月比曜,天地同休。
永清四海,長帝九州。
皇後房内歌辭:至順垂典,正内弘風。
母儀萬國,訓範六宮。
求賢啟化,進善宣功。
家邦載序,道業斯融。
大業元年,炀帝又诏修高廟樂,曰:“古先哲王,經國成務,莫不因人心而制禮,則天明而作樂。
昔漢氏諸廟别所,樂亦不同,至于光武之後,始立共堂之制。
魏文承運,初營廟寝,太祖一室,獨為别宮。
自茲之後,兵車交争,制作規模,日不暇給。
伏惟高祖文皇帝,功侔造物,道濟生靈,享薦宜殊,樂舞須别。
今若月祭時飨,既與諸祖共庭,至于舞功,獨于一室,交違禮意,未合人情。
其詳議以聞。
” 有司未及陳奏,帝又以禮樂之事,總付秘書監柳顧言、少府副監何稠、著作郎諸葛颍、秘書郎袁慶隆等,增多開皇樂器,大益樂員,郊廟樂懸,并令新制。
顧言等後親,帝複難于改作,其議竟寝。
諸郊廟歌辭,亦并依舊制,唯新造《高祖廟歌》九首。
今亡。
又遣秘書省學士定殿前樂工歌十四首,終大業世,每舉用焉。
帝又诏博訪知鐘律歌管者,皆追之。
時有曹士立、裴文通、唐羅漢、常寶金等,雖知操弄,雅鄭莫分,然總付太常,詳令删定。
議修一百四曲,其五曲在宮調,黃鐘也;一曲應調,大呂也;二十五曲商調,太簇也;一十四曲角調,姑洗也;一十三曲變徵調,蕤賓也;八曲徵調,林鐘也;二十五曲羽調,南呂也;一十三曲變宮調,應鐘也。
其曲大抵以詩為本,參以古調,漸欲播之弦歌,被之金石。
仍屬戎車,不遑刊正,禮樂之事,竟無成功焉。
自漢至梁、陳樂工,其大數不相逾越。
及周并齊,隋并陳,各得其樂工,多為編戶。
至六年,帝乃大括魏、齊、周、陳樂人子弟,悉配太常,并于關中為坊置之,其數益多前代。
顧言等又奏,仙都宮内,四時祭享,還用太廟之樂,歌功論德,别制其辭。
七廟同院,樂依舊式。
又造飨宴殿庭宮懸樂器,布陳簨虡,大抵同前,而于四隅各加二建鼓、三案。
又設十二镈,镈别鐘磬二架,各依辰位為調,合三十六架。
至于音律節奏,皆依雅曲,意在演令繁會,自梁武帝之始也,開皇時,廢不用,至是又複焉。
高祖時,宮懸樂器,唯有一部,殿庭飨宴用之。
平陳所獲,又有二部,宗廟郊丘分用之。
至是并于樂府藏而不用。
更造三部:五郊二十架,工一百四十三人。
廟庭二十架,工一百五十人。
飨宴二十架,工一百七人。
舞郎各二等,并一百三十二人。
顧言又增房内樂,益其鐘磬,奏議曰:“房内樂者,主為王後弦歌諷誦而事君子,故以房室為名。
燕禮飨飲酒禮,亦取而用也。
故雲:‘用之鄉人焉,用之邦國焉。
’文王之風,由近及遠,鄉樂以感人,須存雅正。
既不設鐘鼓,義無四懸,何以取正于婦道也。
《磬師職》雲:‘燕樂之鐘磬。
”鄭玄曰:‘燕樂,房内樂也,所謂陰聲,金石備矣。
’以此而論,房内之樂,非獨弦歌,必有鐘磬也。
《内宰職》雲:‘正後服位,诏其禮樂之儀。
’鄭玄雲:‘薦撤之禮,當與樂相應。
’薦撤之言,雖施祭祀,其入出賓客,理亦宜同。
請以歌鐘歌磬,各設二虡,土革絲竹并副之,并升歌下管,總名房内之樂。
女奴肄習,朝燕用之。
”制曰:“可。
”于是内宮懸二十虡。
其镈鐘十二,皆以大磬充。
去建鼓,馀飾并與殿庭同。
皇太子軒懸,去南面,設三镈鐘于辰醜申,三建鼓亦如之。
編鐘三虡,編磬三虡,共三镈鐘為九虡。
其登歌減者二人。
簨虡金三博山。
樂器應漆者硃漆之。
其二舞用六佾。
其雅樂鼓吹,多依開皇之故。
雅樂合二十器,今列之如左:金之屬二:一曰镈鐘,每鐘懸一簨虡,各應律呂之音,即黃帝所命伶倫鑄十二鐘,和五音者也。
二曰編鐘,小鐘也,各應律呂,大小以次,編而懸之。
上下皆八,合十六鐘,懸于一簨虡。
石之屬一:曰磬,用玉若石為之,懸如編鐘之法。
絲之屬四:一曰琴,神農制為五弦,周文王加二弦為七者也。
二曰瑟,二十七弦,伏犧所作者也。
三曰築,十二弦。
四曰筝,十三弦,所謂秦聲,蒙恬所作者也。
竹之屬三:一曰箫,十六管,長二尺,舜所造者也。
二曰篪,長尺四寸,八孔,蘇公所作者也。
三曰笛,凡十二孔,漢武帝時丘仲所作者也。
京房備五音,有七孔,以應七聲。
黃鐘之笛,長二尺八寸四分四厘有奇,其餘亦上下相次,以為長短。
匏之屬二:一曰笙,二曰竽,并女娲之所作也。
笙列管十九,于匏内施簧而吹之。
竽大,三十六管。
土之屬一:曰埙,六孔,暴辛公之所作者也。
革之屬五:一曰建鼓,夏後氏加四足,謂之足鼓。
殷人柱貫之,謂之楹鼓。
周人懸之,謂之懸鼓。
近代相承,植而貫之,謂之建鼓。
蓋殷所作也。
又栖翔鹭于其上,不知何代所加。
或曰,鹄也,取其聲揚而遠聞。
或曰,鹭,鼓精也。
越王勾踐擊大鼓于雷門以壓吳。
晉時移于建康,有雙鹭哾鼓而飛入雲。
或曰,皆非也。
《詩》雲:“振振鹭,鹭于飛。
鼓咽咽,醉言歸。
”古之君子,悲周道之衰,頌聲之辍,飾鼓以鹭,存其風流。
未知孰是。
靈鼓、靈鼗,并入面。
雷鼓、雷鼗,六面。
路鼓、路鼗,四面。
鼓以桴擊,鼗貫其中而手搖之。
又有節鼓,不知誰所造也。
木之屬二:一曰柷,如桶,方二尺八寸,中有椎柄,連底動之,令左右擊,以節樂。
二曰敔,如伏獸,背有二十七鉏铻,以竹長尺,橫栎之,以止樂焉。
簨虡,所以懸鐘磬,橫曰簨,飾以鱗屬,植曰虡,飾以臝及羽屬。
簨加木闆于上,謂之業。
殷人刻其上為崇牙,以挂懸。
周人畫缯為纻,戴之以璧,垂五采羽于其下,樹于簨虡之角。
近代又加金博山于簨上,垂流蘇,以合采羽。
五代相因,同用之。
始開皇初定令,置《七部樂》:一曰《國伎》,二曰《清商伎》,三曰《高麗伎》,四曰《天竺伎》,五曰《安國伎》,六曰《龜茲伎》,七曰《文康伎》。
又雜有疏勒、扶南、康國、百濟、突厥、新羅、倭國等伎。
其後牛弘請存《鞞》、《铎》、《巾》、《拂》等四舞,與新伎并陳。
因稱:“四舞,按漢、魏以來,并施于宴飨。
《鞞舞》,漢巴、渝舞也。
至章帝造《鞞舞辭》雲‘關東有賢女’,魏明代漢曲雲‘明明魏皇帝’。
《铎舞》,傅玄代魏辭雲‘振铎鳴金’,成公綏賦雲‘《鞞铎》舞庭,八音并陳’是也。
《拂舞》者,沈約《宋志》雲:‘吳舞,吳人思晉化。
’其辭本雲‘白符鸠’是也。
《巾舞》者,《公莫舞》也。
伏滔雲:‘項莊因舞,欲劍高祖,項伯纡長袖以扞其鋒,魏、晉傳為舞焉。
’檢此雖非正樂,亦前代舊聲。
故梁武報沈約雲:‘《鞞》、《铎》、《巾》、《拂》,古之遺風。
’楊泓雲:‘此舞本二八人,桓玄即真,為八佾。
後因而不改。
’齊人王僧虔已論其事。
平陳所得者,猶充八佾,于懸内繼二舞後作之,為失斯大。
檢四舞由來,其實已久。
請并在宴會,與雜伎同設,于西涼前奏之。
”帝曰:“其聲音節奏及舞,悉宜依
圓鼎臨碑,方壺在面。
《鹿鳴》成曲,嘉魚入薦。
筐篚相輝,獻酬交遍。
飲和飽德,恩風長扇。
文舞歌辭:天眷有屬,後德惟明。
君臨萬宇,昭事百靈。
濯以江漢,樹之風聲。
罄地必歸,窮天皆至。
六戎仰朔,八蠻請吏。
煙雲獻彩,龜龍表異。
緝和禮樂,變理陰陽。
功由舞見,德以歌彰。
兩儀同大,日月齊光。
武舞歌辭:惟皇禦宇,惟帝乘乾。
五材并用,七德兼宣。
平暴夷險,拯溺救燔。
九域載安,兆庶斯賴。
績地之厚,補天之大。
聲隆有截,化覃無外。
鼓鐘既奮,幹戚攸陳。
功高德重,政谧化淳。
鴻休永播,久而彌新。
大射登歌辭:道谧金科照,時乂玉條明。
優賢飨禮洽,選德射儀成。
銮旗郁雲動,寶轪俨天行。
巾車整三乏,司裘飾五正。
鳴球響高殿,華鐘震廣庭。
烏号傳昔美,淇衛著前名。
揖讓皆時傑,升降盡朝英。
附枝觀體定,杯水睹心平。
豐觚既來去,燔炙複從橫。
欣看禮樂盛,喜遇黃河清。
《凱樂》歌辭三首:述帝德:于穆我後,睿哲欽明。
膺天之命,載育群生。
開元創曆,邁德垂聲。
朝宗萬宇,祗事百靈。
煥乎皇道,昭哉帝則。
惠政滂流,仁風四塞。
淮海未賓,江湖背德。
運籌必勝,濯征斯克。
八荒務卷,四表雲褰。
雄圖盛略,邁後光前。
寰區已泰,福祚方延。
長歌凱樂,天子萬年。
述諸軍用命:帝德遠覃,天維宏布。
功高雲天,聲隆《韶《護》。
惟彼海隅,未從王度。
皇赫斯怒,元戎啟路。
桓桓猛将,赳赳英谟。
攻如燎發,戰似摧枯。
救茲塗炭,克彼妖逋。
塵清兩越,氣靜三吳。
鲸鲵已夷,封疆載辟。
班馬蕭蕭,歸旌弈弈。
雲台表效,司勳紀績。
業并山河,道固金石。
述天下太平:阪泉軒德,丹浦堯勳。
始實以武,終乃以文。
嘉樂聖主,大哉為君。
出師命将,廓定重氛。
書軌既并,幹戈是戢。
弘風設教,政成人立。
禮樂聿興,衣裳載緝。
風雲自美,嘉祥爰集。
皇皇聖政,穆穆神猷。
牢籠虞夏,度越姬劉。
日月比曜,天地同休。
永清四海,長帝九州。
皇後房内歌辭:至順垂典,正内弘風。
母儀萬國,訓範六宮。
求賢啟化,進善宣功。
家邦載序,道業斯融。
大業元年,炀帝又诏修高廟樂,曰:“古先哲王,經國成務,莫不因人心而制禮,則天明而作樂。
昔漢氏諸廟别所,樂亦不同,至于光武之後,始立共堂之制。
魏文承運,初營廟寝,太祖一室,獨為别宮。
自茲之後,兵車交争,制作規模,日不暇給。
伏惟高祖文皇帝,功侔造物,道濟生靈,享薦宜殊,樂舞須别。
今若月祭時飨,既與諸祖共庭,至于舞功,獨于一室,交違禮意,未合人情。
其詳議以聞。
” 有司未及陳奏,帝又以禮樂之事,總付秘書監柳顧言、少府副監何稠、著作郎諸葛颍、秘書郎袁慶隆等,增多開皇樂器,大益樂員,郊廟樂懸,并令新制。
顧言等後親,帝複難于改作,其議竟寝。
諸郊廟歌辭,亦并依舊制,唯新造《高祖廟歌》九首。
今亡。
又遣秘書省學士定殿前樂工歌十四首,終大業世,每舉用焉。
帝又诏博訪知鐘律歌管者,皆追之。
時有曹士立、裴文通、唐羅漢、常寶金等,雖知操弄,雅鄭莫分,然總付太常,詳令删定。
議修一百四曲,其五曲在宮調,黃鐘也;一曲應調,大呂也;二十五曲商調,太簇也;一十四曲角調,姑洗也;一十三曲變徵調,蕤賓也;八曲徵調,林鐘也;二十五曲羽調,南呂也;一十三曲變宮調,應鐘也。
其曲大抵以詩為本,參以古調,漸欲播之弦歌,被之金石。
仍屬戎車,不遑刊正,禮樂之事,竟無成功焉。
自漢至梁、陳樂工,其大數不相逾越。
及周并齊,隋并陳,各得其樂工,多為編戶。
至六年,帝乃大括魏、齊、周、陳樂人子弟,悉配太常,并于關中為坊置之,其數益多前代。
顧言等又奏,仙都宮内,四時祭享,還用太廟之樂,歌功論德,别制其辭。
七廟同院,樂依舊式。
又造飨宴殿庭宮懸樂器,布陳簨虡,大抵同前,而于四隅各加二建鼓、三案。
又設十二镈,镈别鐘磬二架,各依辰位為調,合三十六架。
至于音律節奏,皆依雅曲,意在演令繁會,自梁武帝之始也,開皇時,廢不用,至是又複焉。
高祖時,宮懸樂器,唯有一部,殿庭飨宴用之。
平陳所獲,又有二部,宗廟郊丘分用之。
至是并于樂府藏而不用。
更造三部:五郊二十架,工一百四十三人。
廟庭二十架,工一百五十人。
飨宴二十架,工一百七人。
舞郎各二等,并一百三十二人。
顧言又增房内樂,益其鐘磬,奏議曰:“房内樂者,主為王後弦歌諷誦而事君子,故以房室為名。
燕禮飨飲酒禮,亦取而用也。
故雲:‘用之鄉人焉,用之邦國焉。
’文王之風,由近及遠,鄉樂以感人,須存雅正。
既不設鐘鼓,義無四懸,何以取正于婦道也。
《磬師職》雲:‘燕樂之鐘磬。
”鄭玄曰:‘燕樂,房内樂也,所謂陰聲,金石備矣。
’以此而論,房内之樂,非獨弦歌,必有鐘磬也。
《内宰職》雲:‘正後服位,诏其禮樂之儀。
’鄭玄雲:‘薦撤之禮,當與樂相應。
’薦撤之言,雖施祭祀,其入出賓客,理亦宜同。
請以歌鐘歌磬,各設二虡,土革絲竹并副之,并升歌下管,總名房内之樂。
女奴肄習,朝燕用之。
”制曰:“可。
”于是内宮懸二十虡。
其镈鐘十二,皆以大磬充。
去建鼓,馀飾并與殿庭同。
皇太子軒懸,去南面,設三镈鐘于辰醜申,三建鼓亦如之。
編鐘三虡,編磬三虡,共三镈鐘為九虡。
其登歌減者二人。
簨虡金三博山。
樂器應漆者硃漆之。
其二舞用六佾。
其雅樂鼓吹,多依開皇之故。
雅樂合二十器,今列之如左:金之屬二:一曰镈鐘,每鐘懸一簨虡,各應律呂之音,即黃帝所命伶倫鑄十二鐘,和五音者也。
二曰編鐘,小鐘也,各應律呂,大小以次,編而懸之。
上下皆八,合十六鐘,懸于一簨虡。
石之屬一:曰磬,用玉若石為之,懸如編鐘之法。
絲之屬四:一曰琴,神農制為五弦,周文王加二弦為七者也。
二曰瑟,二十七弦,伏犧所作者也。
三曰築,十二弦。
四曰筝,十三弦,所謂秦聲,蒙恬所作者也。
竹之屬三:一曰箫,十六管,長二尺,舜所造者也。
二曰篪,長尺四寸,八孔,蘇公所作者也。
三曰笛,凡十二孔,漢武帝時丘仲所作者也。
京房備五音,有七孔,以應七聲。
黃鐘之笛,長二尺八寸四分四厘有奇,其餘亦上下相次,以為長短。
匏之屬二:一曰笙,二曰竽,并女娲之所作也。
笙列管十九,于匏内施簧而吹之。
竽大,三十六管。
土之屬一:曰埙,六孔,暴辛公之所作者也。
革之屬五:一曰建鼓,夏後氏加四足,謂之足鼓。
殷人柱貫之,謂之楹鼓。
周人懸之,謂之懸鼓。
近代相承,植而貫之,謂之建鼓。
蓋殷所作也。
又栖翔鹭于其上,不知何代所加。
或曰,鹄也,取其聲揚而遠聞。
或曰,鹭,鼓精也。
越王勾踐擊大鼓于雷門以壓吳。
晉時移于建康,有雙鹭哾鼓而飛入雲。
或曰,皆非也。
《詩》雲:“振振鹭,鹭于飛。
鼓咽咽,醉言歸。
”古之君子,悲周道之衰,頌聲之辍,飾鼓以鹭,存其風流。
未知孰是。
靈鼓、靈鼗,并入面。
雷鼓、雷鼗,六面。
路鼓、路鼗,四面。
鼓以桴擊,鼗貫其中而手搖之。
又有節鼓,不知誰所造也。
木之屬二:一曰柷,如桶,方二尺八寸,中有椎柄,連底動之,令左右擊,以節樂。
二曰敔,如伏獸,背有二十七鉏铻,以竹長尺,橫栎之,以止樂焉。
簨虡,所以懸鐘磬,橫曰簨,飾以鱗屬,植曰虡,飾以臝及羽屬。
簨加木闆于上,謂之業。
殷人刻其上為崇牙,以挂懸。
周人畫缯為纻,戴之以璧,垂五采羽于其下,樹于簨虡之角。
近代又加金博山于簨上,垂流蘇,以合采羽。
五代相因,同用之。
始開皇初定令,置《七部樂》:一曰《國伎》,二曰《清商伎》,三曰《高麗伎》,四曰《天竺伎》,五曰《安國伎》,六曰《龜茲伎》,七曰《文康伎》。
又雜有疏勒、扶南、康國、百濟、突厥、新羅、倭國等伎。
其後牛弘請存《鞞》、《铎》、《巾》、《拂》等四舞,與新伎并陳。
因稱:“四舞,按漢、魏以來,并施于宴飨。
《鞞舞》,漢巴、渝舞也。
至章帝造《鞞舞辭》雲‘關東有賢女’,魏明代漢曲雲‘明明魏皇帝’。
《铎舞》,傅玄代魏辭雲‘振铎鳴金’,成公綏賦雲‘《鞞铎》舞庭,八音并陳’是也。
《拂舞》者,沈約《宋志》雲:‘吳舞,吳人思晉化。
’其辭本雲‘白符鸠’是也。
《巾舞》者,《公莫舞》也。
伏滔雲:‘項莊因舞,欲劍高祖,項伯纡長袖以扞其鋒,魏、晉傳為舞焉。
’檢此雖非正樂,亦前代舊聲。
故梁武報沈約雲:‘《鞞》、《铎》、《巾》、《拂》,古之遺風。
’楊泓雲:‘此舞本二八人,桓玄即真,為八佾。
後因而不改。
’齊人王僧虔已論其事。
平陳所得者,猶充八佾,于懸内繼二舞後作之,為失斯大。
檢四舞由來,其實已久。
請并在宴會,與雜伎同設,于西涼前奏之。
”帝曰:“其聲音節奏及舞,悉宜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