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志第十 音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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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枚,此皆懸八之義也。
懸鐘磬法,每虡準之,懸八用七,不取近周之法懸七也。
又參用《儀禮》及《尚書大傳》,為宮懸陳布之法。
北方北向,應鐘起西,磬次之,黃鐘次之,鐘次之,大呂次之,皆東陳。
一建鼓在其東,東鼓。
東方西向,太簇起北,磬次之,夾鐘次之,鐘次之,姑洗次之,皆南陳。
一建鼓在其南,東鼓。
南方北向,中呂起東,鐘次之,蕤賓次之,磬次之,林鐘次之,皆西陳。
一建鼓在其西,西鼓。
西方東向,夷則起南,鐘次之,南呂次之,磬次之,無射次之,皆北陳。
一建鼓在其北,西鼓。
其大射,則撤北面而加钲鼓。
祭天用雷鼓、雷鼗,祭地用靈鼓、靈鼗,宗廟用路鼓、路鼗。
各兩設在懸内。
又準《儀禮》,宮懸四面設镈鐘十二虡,各依辰位。
又甲、丙、庚、壬位,各設鐘一虡,乙、丁、辛、癸位,各陳磬一虡。
共為二十虡。
其宗廟殿庭郊丘社并同。
樹建鼓于四隅,以象二十四氣。
依月為均,四箱同作,蓋取毛傳《詩》雲“四懸皆同”之義。
古者镈鐘據《儀禮》擊為節檢,而無合曲之義。
又大射有二镈,皆亂擊焉,乃無成曲之理。
依後周以十二镈相生擊之,聲韻克諧。
每镈鐘、建鼓各一人。
每鐘、磬簨虡各一人,歌二人,執節一人,琴、瑟、筝、築各一人。
每鐘虡,竽、笙、箫、笛、埙、篪各一人。
懸内柷、敔各一人,柷在東,吾在西。
二舞各八佾。
樂人皆平巾帻、绛褠衣。
樂器并采《周官》,參之梁代,擇用其尤善者。
其簨虡皆金五博山,飾以崇牙,樹羽旒蘇。
其樂器應漆者,天地之神皆硃漆,宗廟及殿庭則五色漆畫。
晉、宋故事,箱别各有柷、敔,既同時戛之,今則不用。
又《周官·大司樂》:“奏黃鐘,歌大呂,舞《雲門》,以祀天神。
奏太簇,歌應鐘,舞《鹹池》,以祭地祇。
奏姑洗,歌南呂,舞《大韶》,以祀四望。
奏蕤賓,歌函鐘,舞《大夏》,以祭山川。
奏夷則,歌小呂,舞《大護》,以享先妣。
奏無射,歌夾鐘,舞《大武》,以享先祖。
”此乃周制,立二王三恪,通己為六代之樂。
至四時祭祀,則分而用之。
以六樂配十二調,一代之樂,則用二調矣。
隋去六代之樂,又無四望、先妣之祭,今既與古祭法有别,乃以神祗位次分樂配焉。
奏黃鐘,歌大呂,以祀圓丘。
黃鐘所以宣六氣也,耀魄天神,最為尊極,故奏黃鐘以祀之。
奏太簇,歌應鐘,以祭方澤。
太簇所以贊陽出滞,昆侖厚載之重,故奏太簇以祀之。
奏姑洗,歌南呂,以祀五郊、神州。
姑洗所以滌潔百物,五郊神州,天地之次,故奏姑洗以祀之。
奏蕤賓,歌函鐘,以祭宗廟。
蕤賓所以安靜神人,祖宗有國之本,故奏蕤賓以祀之。
奏夷則,歌小呂,以祭社稷、先農。
夷則所以詠歌九谷,貴在秋成,故奏夷則以祀之。
奏無射,歌夾鐘,以祭巡狩方嶽。
無射所以示人軌物,觀風望秩,故奏無射以祀之。
同用文武二舞。
其圓丘降神六變,方澤降神八變,宗廟禘祫降神九變,皆用《昭夏》。
其餘祭享皆一變。
又《周禮》,王出,奏《王夏》,屍出,奏《肆夏》。
叔孫通法,迎神奏《嘉至》。
今亦随事立名。
皇帝入出,皆奏《皇夏》。
群官入出,皆奏《肆夏》。
食舉上壽,奏《需夏》。
迎、送神,奏《昭夏》。
薦獻郊廟,奏《誠夏》。
宴飨殿上,奏登歌。
并文舞武舞,合為八曲。
古有宮、商、角、徵、羽五引,梁以三朝元會奏之。
今改為五音,其聲悉依宮商,不使差越。
唯迎氣于五郊,降神奏之,《月令》所謂“孟春其音角”是也。
通前為十三曲。
并内宮所奏《天高》、《地厚》二曲,于房中奏之,合十五曲。
其登歌法,準《禮·效特牲》“歌者在上,匏竹在下。
”《大戴》雲:“清廟之歌,懸一磬而尚拊搏。
”又在漢代,獨登歌者,不以絲竹亂人聲。
近代以來,有登歌五人,别升于上,絲竹一部,進處階前。
此蓋《尚書》“戛擊鳴球,搏拊琴瑟以詠,祖考來格”之義也。
梁武《樂論》以為登歌者頌祖宗功業,檢《禮記》乃非元日所奏。
若三朝大慶,百辟俱陳,升工籍殿,以詠祖考,君臣相對,便須涕洟。
以此說非通,還以嘉慶用之。
後周登歌,備鐘、磬、琴、瑟,階上設笙、管。
今遂因之。
合于《儀禮》荷瑟升歌,及笙入,立于階下,間歌合樂,是燕飲之事矣。
登歌法,十有四人,鐘東磬西,工各一人,琴、瑟、筝、築各一人,并歌者三人,執節七人,并坐階上。
笙、竽、箫、笛、埙、篪各一人,并立階下。
悉進賢冠,绛公服。
斟酌古今,參而用之。
祀神宴會通行之。
若有大祀臨軒,陳于階壇之上。
若冊拜王公,設宮懸,不用登歌。
釋奠則唯用登歌,而不設懸。
古者人君食,皆用當月之調,以取時律之聲。
使不失五常之性,調暢四體,令得時氣之和。
故鮑鄴上言,天子食飲,必順四時,有食舉樂,所以順天地,養神明,可作十二月均,感天和氣。
此則殿庭月調之義也。
祭祀既已分樂,臨軒朝會,并用當月之律。
正月懸太簇之均,乃至十二月懸大呂之均,欲感君人情性,允協陰陽之序也。
又文舞六十四人,并黑介帻,冠進賢冠,绛紗連裳,内單,皁褾、領、衤巽、裾、革帶,烏皮履。
十六人執鸑。
十六人執O。
十六人執旄。
十六人執羽,左手皆執籥。
二人執纛,引前,在舞人數外,衣冠同舞人。
武舞六十四人,并服武弁,硃褠衣,革帶,烏皮履。
左執硃幹,右執大戚,依硃幹玉戚之文。
二人執旌,居前,二人執鼗,二人執铎。
金錞二,四人輿,二人作。
二人執铙次之。
二人執相,在左,二人執雅,在右,各工一人作。
自旌以下來引,并在舞人數外,衣冠同舞人。
《周官》所謂“以金錞和鼓,金镯節鼓,金铙止鼓,金铎通鼓”也。
又依《樂記》象德拟功,初來就位,總幹而山立,思君道之難也。
發揚蹈厲,威而不殘也。
舞亂皆坐,四海鹹安也。
武,始而受命,再成而定山東,三成而平蜀道,四成而北狄是通,五成而江南是拓,六成複綴,以闡太平。
高祖曰:“不須象功德,直象事可也。
”然竟用之。
近代舞出入皆作樂,謂之階步,鹹用《肆夏》。
今亦依定,即《周官》所謂樂出入奏鐘鼓也。
又魏、晉故事,有《矛俞》、《弩俞》及硃儒導引。
今據《尚書》直雲幹羽,《禮》文稱羽籥幹戚。
今文舞執羽籥,武舞執幹戚,其《矛俞》、《弩俞》等,蓋漢高祖自漢中歸,巴、俞之兵,執仗而舞也。
既非正典,悉罷不用。
十四年三月,樂定。
秘書監、奇章縣公牛弘,秘書丞、北绛郡公姚察,通直散騎常侍、虞部侍郎許善心,兼内史舍人虞世基,儀同三司、東宮學士饒陽伯劉臻等奏曰:“臣聞蒉桴土鼓,由來斯尚,雷出地奮,著自《易經》。
邃古帝王,經邦馭物,揖讓而臨天下者,祀樂之謂也。
秦焚經典,樂書亡缺,爰至漢興,始加鸠采,祖述增廣,緝成朝憲。
魏、晉相承,更加論讨,沿革之宜,備于故實。
永嘉之後,九服崩離,燕、石、苻、姚,遁據華土。
此其戎乎,何必伊川之上,吾其左衽,無複微管之功。
前言往式,于斯而盡。
金陵建社,朝士南奔,帝則皇規,粲然更備,與内原隔絕,三百年于茲矣。
伏惟明聖膺期,會昌在運。
今南征所獲梁、陳樂人,及晉、宋旗章,宛然俱至。
曩代所不服者,今悉服之,前朝所未得者,今悉得之。
化洽功成,于是乎在。
臣等伏奉明诏,詳定雅樂,博訪知音,旁求儒彥,研校是非,定其去就,取為一代正樂,具在本司。
”于是并撰歌辭三十首,诏并令施用,見行者皆停之。
其人間音樂,流僻日久,棄其舊體者,并加禁約,務存其本。
先是高祖遣内史侍郎李元操、直内史省盧思道等,列清廟歌辭十二曲。
令齊樂人曹妙達于太樂教習,以代周歌。
其初迎神七言,象《元基曲》,獻奠登歌六言,象《傾杯曲》,送神禮畢五言,象《行天曲》。
至是弘等但改其聲,合于鐘律,而辭經敕定,不敢易之。
至仁壽元年,炀帝初為皇太子,從飨于太廟,聞而非之。
乃上言曰:“清廟歌辭,文多浮麗,不足以述宣功德,請更議定。
”于是制诏吏部尚書、奇章公弘,開府儀同三司、領太子洗馬柳顧言,秘書丞、攝太常少卿許善心,内史舍人虞世基,禮部侍郎蔡徵等,更詳故實,創制雅樂歌辭。
其祠圓丘,皇帝入,至版位定,奏《昭夏》之樂,以降天神。
升壇,奏《皇夏》之樂。
受玉帛,登歌,奏《昭夏》之樂。
皇帝降南陛,詣罍洗,洗爵訖,升壇,并奏《皇夏》。
初升壇,俎入,奏《昭夏》之樂。
皇帝初獻,奏《諴夏》之樂。
皇帝既獻,作文舞之舞。
皇帝飲福酒,作《需夏》之樂。
皇帝反爵于坫,還本位,奏《皇夏》之樂。
武舞出,作《肆夏》之樂。
送神作《昭夏》之樂。
就燎位,還大次,并奏《皇夏》。
圜丘:降神,奏《昭夏》辭:肅祭典,協良辰。
具嘉薦,俟皇臻。
禮方成,樂已變。
感靈心,回天眷。
辟華阙,下乾宮。
乘精氣,禦祥風。
望爟火,通田燭。
膺介圭,受瑄玉。
神之臨,慶陰陽。
煙衢洞,宸路深。
善既福,
懸鐘磬法,每虡準之,懸八用七,不取近周之法懸七也。
又參用《儀禮》及《尚書大傳》,為宮懸陳布之法。
北方北向,應鐘起西,磬次之,黃鐘次之,鐘次之,大呂次之,皆東陳。
一建鼓在其東,東鼓。
東方西向,太簇起北,磬次之,夾鐘次之,鐘次之,姑洗次之,皆南陳。
一建鼓在其南,東鼓。
南方北向,中呂起東,鐘次之,蕤賓次之,磬次之,林鐘次之,皆西陳。
一建鼓在其西,西鼓。
西方東向,夷則起南,鐘次之,南呂次之,磬次之,無射次之,皆北陳。
一建鼓在其北,西鼓。
其大射,則撤北面而加钲鼓。
祭天用雷鼓、雷鼗,祭地用靈鼓、靈鼗,宗廟用路鼓、路鼗。
各兩設在懸内。
又準《儀禮》,宮懸四面設镈鐘十二虡,各依辰位。
又甲、丙、庚、壬位,各設鐘一虡,乙、丁、辛、癸位,各陳磬一虡。
共為二十虡。
其宗廟殿庭郊丘社并同。
樹建鼓于四隅,以象二十四氣。
依月為均,四箱同作,蓋取毛傳《詩》雲“四懸皆同”之義。
古者镈鐘據《儀禮》擊為節檢,而無合曲之義。
又大射有二镈,皆亂擊焉,乃無成曲之理。
依後周以十二镈相生擊之,聲韻克諧。
每镈鐘、建鼓各一人。
每鐘、磬簨虡各一人,歌二人,執節一人,琴、瑟、筝、築各一人。
每鐘虡,竽、笙、箫、笛、埙、篪各一人。
懸内柷、敔各一人,柷在東,吾在西。
二舞各八佾。
樂人皆平巾帻、绛褠衣。
樂器并采《周官》,參之梁代,擇用其尤善者。
其簨虡皆金五博山,飾以崇牙,樹羽旒蘇。
其樂器應漆者,天地之神皆硃漆,宗廟及殿庭則五色漆畫。
晉、宋故事,箱别各有柷、敔,既同時戛之,今則不用。
又《周官·大司樂》:“奏黃鐘,歌大呂,舞《雲門》,以祀天神。
奏太簇,歌應鐘,舞《鹹池》,以祭地祇。
奏姑洗,歌南呂,舞《大韶》,以祀四望。
奏蕤賓,歌函鐘,舞《大夏》,以祭山川。
奏夷則,歌小呂,舞《大護》,以享先妣。
奏無射,歌夾鐘,舞《大武》,以享先祖。
”此乃周制,立二王三恪,通己為六代之樂。
至四時祭祀,則分而用之。
以六樂配十二調,一代之樂,則用二調矣。
隋去六代之樂,又無四望、先妣之祭,今既與古祭法有别,乃以神祗位次分樂配焉。
奏黃鐘,歌大呂,以祀圓丘。
黃鐘所以宣六氣也,耀魄天神,最為尊極,故奏黃鐘以祀之。
奏太簇,歌應鐘,以祭方澤。
太簇所以贊陽出滞,昆侖厚載之重,故奏太簇以祀之。
奏姑洗,歌南呂,以祀五郊、神州。
姑洗所以滌潔百物,五郊神州,天地之次,故奏姑洗以祀之。
奏蕤賓,歌函鐘,以祭宗廟。
蕤賓所以安靜神人,祖宗有國之本,故奏蕤賓以祀之。
奏夷則,歌小呂,以祭社稷、先農。
夷則所以詠歌九谷,貴在秋成,故奏夷則以祀之。
奏無射,歌夾鐘,以祭巡狩方嶽。
無射所以示人軌物,觀風望秩,故奏無射以祀之。
同用文武二舞。
其圓丘降神六變,方澤降神八變,宗廟禘祫降神九變,皆用《昭夏》。
其餘祭享皆一變。
又《周禮》,王出,奏《王夏》,屍出,奏《肆夏》。
叔孫通法,迎神奏《嘉至》。
今亦随事立名。
皇帝入出,皆奏《皇夏》。
群官入出,皆奏《肆夏》。
食舉上壽,奏《需夏》。
迎、送神,奏《昭夏》。
薦獻郊廟,奏《誠夏》。
宴飨殿上,奏登歌。
并文舞武舞,合為八曲。
古有宮、商、角、徵、羽五引,梁以三朝元會奏之。
今改為五音,其聲悉依宮商,不使差越。
唯迎氣于五郊,降神奏之,《月令》所謂“孟春其音角”是也。
通前為十三曲。
并内宮所奏《天高》、《地厚》二曲,于房中奏之,合十五曲。
其登歌法,準《禮·效特牲》“歌者在上,匏竹在下。
”《大戴》雲:“清廟之歌,懸一磬而尚拊搏。
”又在漢代,獨登歌者,不以絲竹亂人聲。
近代以來,有登歌五人,别升于上,絲竹一部,進處階前。
此蓋《尚書》“戛擊鳴球,搏拊琴瑟以詠,祖考來格”之義也。
梁武《樂論》以為登歌者頌祖宗功業,檢《禮記》乃非元日所奏。
若三朝大慶,百辟俱陳,升工籍殿,以詠祖考,君臣相對,便須涕洟。
以此說非通,還以嘉慶用之。
後周登歌,備鐘、磬、琴、瑟,階上設笙、管。
今遂因之。
合于《儀禮》荷瑟升歌,及笙入,立于階下,間歌合樂,是燕飲之事矣。
登歌法,十有四人,鐘東磬西,工各一人,琴、瑟、筝、築各一人,并歌者三人,執節七人,并坐階上。
笙、竽、箫、笛、埙、篪各一人,并立階下。
悉進賢冠,绛公服。
斟酌古今,參而用之。
祀神宴會通行之。
若有大祀臨軒,陳于階壇之上。
若冊拜王公,設宮懸,不用登歌。
釋奠則唯用登歌,而不設懸。
古者人君食,皆用當月之調,以取時律之聲。
使不失五常之性,調暢四體,令得時氣之和。
故鮑鄴上言,天子食飲,必順四時,有食舉樂,所以順天地,養神明,可作十二月均,感天和氣。
此則殿庭月調之義也。
祭祀既已分樂,臨軒朝會,并用當月之律。
正月懸太簇之均,乃至十二月懸大呂之均,欲感君人情性,允協陰陽之序也。
又文舞六十四人,并黑介帻,冠進賢冠,绛紗連裳,内單,皁褾、領、衤巽、裾、革帶,烏皮履。
十六人執鸑。
十六人執O。
十六人執旄。
十六人執羽,左手皆執籥。
二人執纛,引前,在舞人數外,衣冠同舞人。
武舞六十四人,并服武弁,硃褠衣,革帶,烏皮履。
左執硃幹,右執大戚,依硃幹玉戚之文。
二人執旌,居前,二人執鼗,二人執铎。
金錞二,四人輿,二人作。
二人執铙次之。
二人執相,在左,二人執雅,在右,各工一人作。
自旌以下來引,并在舞人數外,衣冠同舞人。
《周官》所謂“以金錞和鼓,金镯節鼓,金铙止鼓,金铎通鼓”也。
又依《樂記》象德拟功,初來就位,總幹而山立,思君道之難也。
發揚蹈厲,威而不殘也。
舞亂皆坐,四海鹹安也。
武,始而受命,再成而定山東,三成而平蜀道,四成而北狄是通,五成而江南是拓,六成複綴,以闡太平。
高祖曰:“不須象功德,直象事可也。
”然竟用之。
近代舞出入皆作樂,謂之階步,鹹用《肆夏》。
今亦依定,即《周官》所謂樂出入奏鐘鼓也。
又魏、晉故事,有《矛俞》、《弩俞》及硃儒導引。
今據《尚書》直雲幹羽,《禮》文稱羽籥幹戚。
今文舞執羽籥,武舞執幹戚,其《矛俞》、《弩俞》等,蓋漢高祖自漢中歸,巴、俞之兵,執仗而舞也。
既非正典,悉罷不用。
十四年三月,樂定。
秘書監、奇章縣公牛弘,秘書丞、北绛郡公姚察,通直散騎常侍、虞部侍郎許善心,兼内史舍人虞世基,儀同三司、東宮學士饒陽伯劉臻等奏曰:“臣聞蒉桴土鼓,由來斯尚,雷出地奮,著自《易經》。
邃古帝王,經邦馭物,揖讓而臨天下者,祀樂之謂也。
秦焚經典,樂書亡缺,爰至漢興,始加鸠采,祖述增廣,緝成朝憲。
魏、晉相承,更加論讨,沿革之宜,備于故實。
永嘉之後,九服崩離,燕、石、苻、姚,遁據華土。
此其戎乎,何必伊川之上,吾其左衽,無複微管之功。
前言往式,于斯而盡。
金陵建社,朝士南奔,帝則皇規,粲然更備,與内原隔絕,三百年于茲矣。
伏惟明聖膺期,會昌在運。
今南征所獲梁、陳樂人,及晉、宋旗章,宛然俱至。
曩代所不服者,今悉服之,前朝所未得者,今悉得之。
化洽功成,于是乎在。
臣等伏奉明诏,詳定雅樂,博訪知音,旁求儒彥,研校是非,定其去就,取為一代正樂,具在本司。
”于是并撰歌辭三十首,诏并令施用,見行者皆停之。
其人間音樂,流僻日久,棄其舊體者,并加禁約,務存其本。
先是高祖遣内史侍郎李元操、直内史省盧思道等,列清廟歌辭十二曲。
令齊樂人曹妙達于太樂教習,以代周歌。
其初迎神七言,象《元基曲》,獻奠登歌六言,象《傾杯曲》,送神禮畢五言,象《行天曲》。
至是弘等但改其聲,合于鐘律,而辭經敕定,不敢易之。
至仁壽元年,炀帝初為皇太子,從飨于太廟,聞而非之。
乃上言曰:“清廟歌辭,文多浮麗,不足以述宣功德,請更議定。
”于是制诏吏部尚書、奇章公弘,開府儀同三司、領太子洗馬柳顧言,秘書丞、攝太常少卿許善心,内史舍人虞世基,禮部侍郎蔡徵等,更詳故實,創制雅樂歌辭。
其祠圓丘,皇帝入,至版位定,奏《昭夏》之樂,以降天神。
升壇,奏《皇夏》之樂。
受玉帛,登歌,奏《昭夏》之樂。
皇帝降南陛,詣罍洗,洗爵訖,升壇,并奏《皇夏》。
初升壇,俎入,奏《昭夏》之樂。
皇帝初獻,奏《諴夏》之樂。
皇帝既獻,作文舞之舞。
皇帝飲福酒,作《需夏》之樂。
皇帝反爵于坫,還本位,奏《皇夏》之樂。
武舞出,作《肆夏》之樂。
送神作《昭夏》之樂。
就燎位,還大次,并奏《皇夏》。
圜丘:降神,奏《昭夏》辭:肅祭典,協良辰。
具嘉薦,俟皇臻。
禮方成,樂已變。
感靈心,回天眷。
辟華阙,下乾宮。
乘精氣,禦祥風。
望爟火,通田燭。
膺介圭,受瑄玉。
神之臨,慶陰陽。
煙衢洞,宸路深。
善既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