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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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骛榮利。
家居十二年,始起故官。
久之,進光祿丞。
天啟中,累遷南京太仆卿。
魏忠賢私人石三畏追論炯黨庇憲成,落職閑住。
崇祯初,複官。
炯家世素封,無子,置義田以贍族人。
郡中貧士及諸生赴舉者,多所資給。
嘗輸萬金助邊,被诏旌獎。
顧允成,字季時,憲成弟。
性耿介,厲名節,舉萬曆十一年會試,十四年始赴殿試。
對策中有曰:“陛下以鄭妃勤于奉侍,冊為皇貴妃,廷臣不勝私憂過計。
請立東宮,進封王恭妃,非報罷則峻逐。
或不幸貴妃弄威福,其戚屬左右竊而張之,内外害可勝言!頃張居正罔上行私,陛下以為不足信,而付之二三匪人。
恐居正之專,尚與陛下二。
此屬之專,遂與陛下一。
二則易間,一難圖也。
”執政駭且恚,置末第。
會南畿督學禦史德清人房寰連疏诋都禦史海瑞,允成不勝憤。
偕同年生彭遵古、諸壽賢抗疏劾之。
略言:“寰妒賢醜正,不複知人間羞耽事。
臣等自幼讀書,即知慕瑞,以為當代偉人。
寰大肆貪污,聞瑞之風,宜愧且死,反敢造言逞誣,臣等所為痛心。
”因劾其欺罔七罪。
始寰疏出,朝野多切齒。
而政府庇之,但拟旨谯讓。
及得允成等疏,謂寰已切讓,不當出位妄奏,奪三人冠帶,還家省愆,且令九卿約束辦事進士,毋妄言時政。
南京太仆卿沈思孝上言:“二三年來,今日以建言防人,明日以越職加人罪,且移牒諸司約禁,而進士觀政者,複令堂官鉗束之。
夫禁其作奸犯科可也,而反禁其谠言直谏;教其砥行立節可也,而反教以緘默取容。
此風一開,流弊何極。
谏官避禍希寵不言矣,庶官又不當言;大臣持祿養交不言矣,小臣又不許言。
萬一權奸擅朝,傾危宗社,陛下安從聞之?臣曆稽先朝故事,練綱、鄒智、孫磐、張璁并以書生建言,未聞以為罪,獨奈何锢允成等耶?”疏入,忤旨被責,三人遂廢。
寰複诋瑞及思孝,其言絕狂誕,自是獲罪清議,出為江西副使。
給事中張鼎思劾其奸貪,寰亦讦鼎思請寄事。
諸給事中不平,連章攻寰,寰與鼎思并谪,遂不複振。
久之,南京禦史陳邦科請錄用允成等,不許。
巡按禦史複言之,诏許以教授用。
允成曆任南康、保定。
入為國子監博士,遷禮部主事。
三王并封制下,偕同官張納陛、工部主事嶽元聲合疏谏曰:“冊立大典,年來無敢再渎者,以奉二十一年舉行之明诏。
茲既屆期,群臣莫不引領。
而元輔王錫爵星駕趣朝,一見禮部尚書羅萬化、儀制郎于孔兼,即戒之弗言,慨然獨任,臣等實喜且慰。
不意陛下出禁中密劄,竟付錫爵私邸,而三王并封之議遂成,即次輔趙志臯、張位亦不預聞。
夫天下事非一家私議。
元子封王,祖宗以來未有此禮,錫爵安得專之,而陛下安得創之!”當是時,光祿丞硃維京、給事中王如堅疏先入。
帝震怒,戍極邊。
維京同官塗傑、王學曾繼之,斥為民。
及是谏者益衆,帝知不可盡斥,但報“遵旨行”。
已而竟寝。
未幾,吏部尚書孫鑨等以拾遺事被責。
允成謂閣臣張位實為之,上疏力诋位,因及錫爵。
納陛亦抗章極論,并侵附執政者。
帝怒,谪允成光州判官,納陛鄧州判官。
皆乞假歸,不複出。
納陛,字以登,宜興人。
年十六,從王畿講學。
舉萬曆十七年進士。
由刑部主事改禮部。
生平尚風節。
鄉邑有利害,辄為請于有司而後已。
東林書院之會,納陛為焉。
又與同邑史孟麟、吳正志為麗澤大會,東南人士争赴之。
時與允成等同以部曹争三王并封,又争拾遺事者,戶部主事滁人賈岩,亦貶曹州判官。
投劾歸,卒。
天啟中,贈允成、納陛光祿少卿,岩尚寶丞。
諸壽賢,字延之,昆山人。
既釋褐,上疏願放歸田,力學十年,然後從政。
章下所司,寝不奏。
既斥歸。
久之,起南陽教授。
入為國子助教,擢禮部主事。
戚裡中貴幹請,辄拒之。
遘疾,請告歸,授徒自給。
久之卒。
彭遵古,麻城人,終光祿少卿。
錢一本,字國瑞,武進人。
萬曆十一年進士。
除廬陵知縣,征授禦史。
入台即發原任江西巡按祝大舟貪墨狀,大舟至遣戍。
已,論請從祀曹端、陳真晟、羅倫、羅洪先于文廟。
出按廣西。
帝以張有德請備大禮儀物,複更冊立東宮期,而申時行柄國,不能匡救。
一本上論相、建儲二疏。
其論相曰: 昨俞旨下輔臣,令輔臣總政。
夫朝廷之政,輔臣安得總之?内閣代言拟旨,本顧問之遺,遇有章奏,閣臣宜各拟一旨。
今一出時行專斷。
皇上斷者十一,時行斷者十九。
皇上斷謂之聖旨,時行斷亦謂之聖旨。
惟嫌怨所在,則以出自聖斷為言,罪何可勝誅。
所當論者一。
評事雒于仁進四藥之箴,陛下欲見之施行,輔臣力勸留中。
既有言及輔臣之章,亦盡留中不下。
道吾君以遂非文過如此,複安望其盡忠補過耶?所當論者二。
科場弊窦,污人齒頰,而敢拟原無私弊之旨,以欺吾君。
臣請執政子弟有中式而被人指摘者,除名改廕。
又與見從仕籍者,暫還裡居,俟父緻政,乃議進止。
毋令犬馬報主之心,不勝其牛馬子孫之計。
所當論者三。
大臣以身殉國,安複有家。
乃以遠臣為近臣府庫,又合遠近之臣為内閣府庫。
開門受賂自執政始,而歲歲申饋遺之禁何為哉?所當論者四。
墨敕斜封,前代所患;密啟言事,先臣弗為。
今閣臣或有救援之舉,或有密勿之謀,類具揭帖以進,雖格言正論,谠議忠謀,已類斜封密啟之為,非有公聽并觀之正。
況所言公,當與天下公言之;所言私,忠臣不私。
奈何援中書之故事,啟留中之弊端,昭恩怨之所由,示威福之自己。
所當論者五。
我國家仿古為治,部院即分職之六卿,内閣即論道之三公。
未聞三公可盡攬六卿之權,歸一人掌握,而六卿又頫首屏氣,唯唯聽命于三公,必為請教而後行也。
所當論者六。
三公職在論道。
師,道之教訓。
今講幄經年不禦,是何師也?傅,傅之德義。
今外帑匮乏,私藏充盈,不能一為救正,是何傅也?保,保其身體。
今聖躬常年靜攝,尚以多疾為辭,是何保也?其兼銜必曰太子之師、傅、保,而冊立皇元子之儀,至今又複改遲,臣不知其所兼者何職矣。
所當論者七。
翰林一途,謂之儲相。
累赀蹑級,循列卿位,以觊必得。
遂使國家命相之大任,僅為閣臣援引之私物。
庸者習軟熟結納之态,黠者恣憑陵侵奪
家居十二年,始起故官。
久之,進光祿丞。
天啟中,累遷南京太仆卿。
魏忠賢私人石三畏追論炯黨庇憲成,落職閑住。
崇祯初,複官。
炯家世素封,無子,置義田以贍族人。
郡中貧士及諸生赴舉者,多所資給。
嘗輸萬金助邊,被诏旌獎。
顧允成,字季時,憲成弟。
性耿介,厲名節,舉萬曆十一年會試,十四年始赴殿試。
對策中有曰:“陛下以鄭妃勤于奉侍,冊為皇貴妃,廷臣不勝私憂過計。
請立東宮,進封王恭妃,非報罷則峻逐。
或不幸貴妃弄威福,其戚屬左右竊而張之,内外害可勝言!頃張居正罔上行私,陛下以為不足信,而付之二三匪人。
恐居正之專,尚與陛下二。
此屬之專,遂與陛下一。
二則易間,一難圖也。
”執政駭且恚,置末第。
會南畿督學禦史德清人房寰連疏诋都禦史海瑞,允成不勝憤。
偕同年生彭遵古、諸壽賢抗疏劾之。
略言:“寰妒賢醜正,不複知人間羞耽事。
臣等自幼讀書,即知慕瑞,以為當代偉人。
寰大肆貪污,聞瑞之風,宜愧且死,反敢造言逞誣,臣等所為痛心。
”因劾其欺罔七罪。
始寰疏出,朝野多切齒。
而政府庇之,但拟旨谯讓。
及得允成等疏,謂寰已切讓,不當出位妄奏,奪三人冠帶,還家省愆,且令九卿約束辦事進士,毋妄言時政。
南京太仆卿沈思孝上言:“二三年來,今日以建言防人,明日以越職加人罪,且移牒諸司約禁,而進士觀政者,複令堂官鉗束之。
夫禁其作奸犯科可也,而反禁其谠言直谏;教其砥行立節可也,而反教以緘默取容。
此風一開,流弊何極。
谏官避禍希寵不言矣,庶官又不當言;大臣持祿養交不言矣,小臣又不許言。
萬一權奸擅朝,傾危宗社,陛下安從聞之?臣曆稽先朝故事,練綱、鄒智、孫磐、張璁并以書生建言,未聞以為罪,獨奈何锢允成等耶?”疏入,忤旨被責,三人遂廢。
寰複诋瑞及思孝,其言絕狂誕,自是獲罪清議,出為江西副使。
給事中張鼎思劾其奸貪,寰亦讦鼎思請寄事。
諸給事中不平,連章攻寰,寰與鼎思并谪,遂不複振。
久之,南京禦史陳邦科請錄用允成等,不許。
巡按禦史複言之,诏許以教授用。
允成曆任南康、保定。
入為國子監博士,遷禮部主事。
三王并封制下,偕同官張納陛、工部主事嶽元聲合疏谏曰:“冊立大典,年來無敢再渎者,以奉二十一年舉行之明诏。
茲既屆期,群臣莫不引領。
而元輔王錫爵星駕趣朝,一見禮部尚書羅萬化、儀制郎于孔兼,即戒之弗言,慨然獨任,臣等實喜且慰。
不意陛下出禁中密劄,竟付錫爵私邸,而三王并封之議遂成,即次輔趙志臯、張位亦不預聞。
夫天下事非一家私議。
元子封王,祖宗以來未有此禮,錫爵安得專之,而陛下安得創之!”當是時,光祿丞硃維京、給事中王如堅疏先入。
帝震怒,戍極邊。
維京同官塗傑、王學曾繼之,斥為民。
及是谏者益衆,帝知不可盡斥,但報“遵旨行”。
已而竟寝。
未幾,吏部尚書孫鑨等以拾遺事被責。
允成謂閣臣張位實為之,上疏力诋位,因及錫爵。
納陛亦抗章極論,并侵附執政者。
帝怒,谪允成光州判官,納陛鄧州判官。
皆乞假歸,不複出。
納陛,字以登,宜興人。
年十六,從王畿講學。
舉萬曆十七年進士。
由刑部主事改禮部。
生平尚風節。
鄉邑有利害,辄為請于有司而後已。
東林書院之會,納陛為焉。
又與同邑史孟麟、吳正志為麗澤大會,東南人士争赴之。
時與允成等同以部曹争三王并封,又争拾遺事者,戶部主事滁人賈岩,亦貶曹州判官。
投劾歸,卒。
天啟中,贈允成、納陛光祿少卿,岩尚寶丞。
諸壽賢,字延之,昆山人。
既釋褐,上疏願放歸田,力學十年,然後從政。
章下所司,寝不奏。
既斥歸。
久之,起南陽教授。
入為國子助教,擢禮部主事。
戚裡中貴幹請,辄拒之。
遘疾,請告歸,授徒自給。
久之卒。
彭遵古,麻城人,終光祿少卿。
錢一本,字國瑞,武進人。
萬曆十一年進士。
除廬陵知縣,征授禦史。
入台即發原任江西巡按祝大舟貪墨狀,大舟至遣戍。
已,論請從祀曹端、陳真晟、羅倫、羅洪先于文廟。
出按廣西。
帝以張有德請備大禮儀物,複更冊立東宮期,而申時行柄國,不能匡救。
一本上論相、建儲二疏。
其論相曰: 昨俞旨下輔臣,令輔臣總政。
夫朝廷之政,輔臣安得總之?内閣代言拟旨,本顧問之遺,遇有章奏,閣臣宜各拟一旨。
今一出時行專斷。
皇上斷者十一,時行斷者十九。
皇上斷謂之聖旨,時行斷亦謂之聖旨。
惟嫌怨所在,則以出自聖斷為言,罪何可勝誅。
所當論者一。
評事雒于仁進四藥之箴,陛下欲見之施行,輔臣力勸留中。
既有言及輔臣之章,亦盡留中不下。
道吾君以遂非文過如此,複安望其盡忠補過耶?所當論者二。
科場弊窦,污人齒頰,而敢拟原無私弊之旨,以欺吾君。
臣請執政子弟有中式而被人指摘者,除名改廕。
又與見從仕籍者,暫還裡居,俟父緻政,乃議進止。
毋令犬馬報主之心,不勝其牛馬子孫之計。
所當論者三。
大臣以身殉國,安複有家。
乃以遠臣為近臣府庫,又合遠近之臣為内閣府庫。
開門受賂自執政始,而歲歲申饋遺之禁何為哉?所當論者四。
墨敕斜封,前代所患;密啟言事,先臣弗為。
今閣臣或有救援之舉,或有密勿之謀,類具揭帖以進,雖格言正論,谠議忠謀,已類斜封密啟之為,非有公聽并觀之正。
況所言公,當與天下公言之;所言私,忠臣不私。
奈何援中書之故事,啟留中之弊端,昭恩怨之所由,示威福之自己。
所當論者五。
我國家仿古為治,部院即分職之六卿,内閣即論道之三公。
未聞三公可盡攬六卿之權,歸一人掌握,而六卿又頫首屏氣,唯唯聽命于三公,必為請教而後行也。
所當論者六。
三公職在論道。
師,道之教訓。
今講幄經年不禦,是何師也?傅,傅之德義。
今外帑匮乏,私藏充盈,不能一為救正,是何傅也?保,保其身體。
今聖躬常年靜攝,尚以多疾為辭,是何保也?其兼銜必曰太子之師、傅、保,而冊立皇元子之儀,至今又複改遲,臣不知其所兼者何職矣。
所當論者七。
翰林一途,謂之儲相。
累赀蹑級,循列卿位,以觊必得。
遂使國家命相之大任,僅為閣臣援引之私物。
庸者習軟熟結納之态,黠者恣憑陵侵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