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九十六
關燈
小
中
大
非社稷福。
乞罷銮、言,罪如默,為徇私植黨者戒。
”帝是其言,出如默于外。
言适罷政,銮置不問。
明年,寇大入山西。
繪上疏曰:“俺答方強,必為腹心患。
議者謂宜守不宜戰,以故邊将多自全,或拾殘騎報首功。
督巡諸臣亦第列士馬守要害,名曰清野,實則避鋒;名曰守險,實則自衛。
請專任翟鵬,得便宜從事。
馳發宣、大、山西士馬,合十七八萬人。
三路并舉,有進無退,寇雖多,可計日平也。
”帝壯其言。
令假鵬便宜,得戮都指揮以下。
然鵬竟不能出塞。
頃之,劾山西巡撫劉臬結納夏言,且請罷吏部尚書許瓚、宣府巡撫楚書。
臬、書由是去職。
繪兩劾言,言憾之,出為重慶知府。
土官争地相雠,檄谕之,即定。
上官交薦,而言再入政府,屬言者論罷之。
家居二十年,卒。
子黃裳,兵部員外郎。
倭陷朝鮮,命贊畫侍郎宋應昌軍務。
渡鴨綠江,抵平壤,大敗賊兵。
賊遁,黃裳追逐,又連破之。
錄功,進郎中。
錢薇,字懋垣,海鹽人。
嘉靖十一年進士。
受業湛若水。
官行人,泊然自守。
與同年生蔣信輩朝夕問學。
擢禮科給事中。
請令将帥家丁得自耕塞下田,毋征其賦,總督大臣假便宜,專制阃外。
格不行。
又疏劾大學士李時、禮部尚書夏言、工部尚書溫仁和、外戚蔣輪。
進右給事中。
郭勳請複鎮守内官,擅易置宿衛将校。
薇憤,疏其不法七事。
帝眷勳,然素知其橫,兩不問。
已,因星變,極言主德之失,帝深銜之未發。
疏谏南巡,坐奪俸。
内閣夏言輩所選宮僚,多以徇私劾罷。
薇偕同官呂應祥、任萬裡乞如會推故事,集内閣九卿公舉。
帝特命并斥為民。
累薦,皆報寝。
集鄉裡晚進與講學,足迹不及公府。
倭患起,請于巡撫王忬,集兵為備。
鄉人德之。
卒年五十三。
隆慶初贈太常少卿。
洪垣,字峻之,婺源人。
嘉靖十一年進士。
禮部侍郎湛若水講學京師,垣受業其門。
授永康知縣,征授禦史。
十八年,世宗南巡,冊立皇太子,命閣臣夏言、顧鼎臣選宮僚。
垣再疏言溫仁和、張衍慶、薛僑、胡守中、屠應飐、華察、胡經、史際、白悅、皇甫涍等皆庸流,不可使輔導青宮。
帝亦已從他谏官言,廢黜者數人。
未幾,劾文選郎中黃祯先“賄選郎楊育秀,得為考功。
及居文選,貪婪欺罔。
知州王顯祖等考察調簡,而補大州。
知縣何瑚年過六十,而選禦史。
皆非制。
今當大計京官,乃以猥瑣之曹世盛為考功郎,誤國甚”。
帝下其章都察院,令會吏科參核。
乃下祯诏獄,及育秀、顯祖等,鹹斥為民。
因诘責吏部尚書許贊、都禦史王廷相,而令十三道禦史公舉隐年冒進若瑚者。
禦史王之臣等坐調者四人,世盛亦改他部。
垣一疏,而禦史、曹郎以下得罪者至二十餘人。
出按廣東。
以安南款附,增俸一級。
未竣,出為溫州知府。
歲饑,有閉籴者,饑民殺之,垣坐落職歸。
複與同裡方瓘往從若水,若水為建二妙樓居之。
家食四十餘年,年九十。
瓘絕意仕進。
嘗自廣東還,同行友瘴死。
舟中例不載屍,瓘秘不以告,與同寝累日,至韶州始發之。
垣同年呂懷,廣信永豐人,亦若水高弟子。
由庶吉士授兵科給事中,改春坊左司直郎,曆右中允,掌南京翰林院事。
每言王氏之良知與湛氏體認天理同旨,其要在變化氣質。
作《心統圖說》以明之。
終南京太仆少卿。
周思兼,字督夜,華亭人。
少有文名。
嘉靖二十六年進士。
除平度知州。
躬巡郊野,坐藍輿中,攜飯一盂,令鄉民以次舁行。
因盡得闾閻疾苦狀,悉蠲除之。
王府奄人縱莊奴奪民産,監司杖奴斃,奄迫王奏聞,巡撫彭黯令思兼谳之。
王置酒欲有所囑,竟席不敢言。
思兼閱獄詞曰:“此決杖不如法。
罪當杖,以王故,加一等。
奄誣告,罪當戍,以王故,末減。
”監司竟得複故秩。
旁郡饑民掠食,所司持之急,且為亂,上官檄思兼治之。
作小木牌數千散四郊,令執牌就撫,悉振以錢谷,事遂定。
入觐,舉治行第一,當遷。
州人走阙下以請,乃複留一年。
擢工部員外郎,督臨清磚廠,士民遮道泣送。
同年生貌類思兼,使經平度,民競走谒。
見非是,各歎息去。
河将決,思兼募民築堤,身立赤日中。
堤成三日而秋漲大發,民免于災。
進郎中,出為湖廣佥事。
岷府宗室五人封爵皆将軍,殺人掠赀财,監司避不入武岡者二十年。
思兼廉得奸狀,縛其黨,悉系之獄。
五人藏利刃入,思兼與揖,而扪其臂曰:“吾為将軍百口計,将軍乃為此曹死耶?”皆沮退。
乃列其罪奏聞,悉锢之高牆,還田宅子女于民。
遭内艱去官,不複出。
居久之,起廣西提學副使,未聞命而卒。
顔鲸,字應雷,慈溪人。
嘉靖三十五年進士。
授行人。
擢禦史,出視倉場。
奸人馬漢怙定國公勢,貸子錢漕卒。
償不時,則沒入其糧,為怨家所訴。
漢持定國書至,鲸立論殺。
四十一年,畿輔、山東西、河南北大谂。
鲸請州縣贓罰銀毋輸京師,盡易粟備振,且發之。
内府新錢為籴本。
帝悉報可。
已,上漕政便宜六事。
明年出按河南。
伊王典楧怙惡,久結掖廷中官、嚴嵩父子,内外應援,所請奏立下,爪牙率礦盜。
鲸欲除之,與參政耿随卿計,持王承奉王钅盬罪,钅盬日告王所謀。
時嵩已敗,鲸乃奏記徐階,說諸大珰絕其援,又盡捕王偵事飛騎。
托言防寇,檄知府兵分屯要害地。
乃會巡撫胡堯臣劾典楧抗旨、矯敕、僭拟、淫虐十大罪。
王護衛及諸亡命幾萬人,不敢發。
帝震怒,廢王為庶人,锢之高牆,沒其赀,削世封。
兩河人鼓舞相慶。
景王之國,越界奪民産為莊田,鲸執治其爪牙。
魏國公侵民産,假欽賜名樹碑為界。
鲸仆其碑,戍其人。
錦衣帥受諸俠少金,署名校尉籍中,為民害。
列侯使王府,道路驿騷。
王府内官進奉,駕龍舟,所過恣橫。
鲸請校尉缺從兵部補,冊封改文臣,王府進奉遣屬吏。
诏冊親王及妃遣列侯,餘皆如鲸議。
改督畿輔學政。
大興知縣高世儒奉诏核逃役,都督硃希孝以勾軍劾之,下部議。
鲸劾希孝亂法,言:“世儒等按籍召行戶,非勾禁軍。
此乃禁軍子弟家人倚城社,冒禁衛名,緻吏不敢問。
富人得抗诏,而貧者為溝中瘠。
世儒無罪,罪在錦衣。
”帝怒,責鲸诋誣勳臣,貶安仁典史。
隆慶元年曆,湖廣提學副使。
以試恩貢生失張居正指,降山東參議。
改行太仆少卿。
都禦史海瑞薦鲸異才,不報。
鲸按河南時,黜新鄭知縣,其人高拱所庇也。
在湖廣,王篆欲祀其父鄉賢,執不許。
至是,拱掌吏部,篆為考功,遂以不謹落鲸職。
萬曆中,給事中鄒元标、禦史饒位交章薦之,報寝。
禦史顧雲程言:“陛下大起遺佚,獨鲸及管志道以考察格之。
夫相與冢宰賢,則黜幽為公典,否則驅除異己而已。
近又登用被察吳中行、艾穆、魏時亮、趙世卿,獨靳鲸、志道何也?”給事中姜應麟、李弘道亦言之,僅以湖廣副使緻仕。
中外論薦十餘疏,不果用。
贊曰:傳稱:“未信而谏,則以為謗己”。
然志節之士,忄卷忄卷忠愛,何忍以不信自外其君哉?張芹等懷抱悃忱,激昂論事。
其言雖不盡用,要與緘默者異矣。
乞罷銮、言,罪如默,為徇私植黨者戒。
”帝是其言,出如默于外。
言适罷政,銮置不問。
明年,寇大入山西。
繪上疏曰:“俺答方強,必為腹心患。
議者謂宜守不宜戰,以故邊将多自全,或拾殘騎報首功。
督巡諸臣亦第列士馬守要害,名曰清野,實則避鋒;名曰守險,實則自衛。
請專任翟鵬,得便宜從事。
馳發宣、大、山西士馬,合十七八萬人。
三路并舉,有進無退,寇雖多,可計日平也。
”帝壯其言。
令假鵬便宜,得戮都指揮以下。
然鵬竟不能出塞。
頃之,劾山西巡撫劉臬結納夏言,且請罷吏部尚書許瓚、宣府巡撫楚書。
臬、書由是去職。
繪兩劾言,言憾之,出為重慶知府。
土官争地相雠,檄谕之,即定。
上官交薦,而言再入政府,屬言者論罷之。
家居二十年,卒。
子黃裳,兵部員外郎。
倭陷朝鮮,命贊畫侍郎宋應昌軍務。
渡鴨綠江,抵平壤,大敗賊兵。
賊遁,黃裳追逐,又連破之。
錄功,進郎中。
錢薇,字懋垣,海鹽人。
嘉靖十一年進士。
受業湛若水。
官行人,泊然自守。
與同年生蔣信輩朝夕問學。
擢禮科給事中。
請令将帥家丁得自耕塞下田,毋征其賦,總督大臣假便宜,專制阃外。
格不行。
又疏劾大學士李時、禮部尚書夏言、工部尚書溫仁和、外戚蔣輪。
進右給事中。
郭勳請複鎮守内官,擅易置宿衛将校。
薇憤,疏其不法七事。
帝眷勳,然素知其橫,兩不問。
已,因星變,極言主德之失,帝深銜之未發。
疏谏南巡,坐奪俸。
内閣夏言輩所選宮僚,多以徇私劾罷。
薇偕同官呂應祥、任萬裡乞如會推故事,集内閣九卿公舉。
帝特命并斥為民。
累薦,皆報寝。
集鄉裡晚進與講學,足迹不及公府。
倭患起,請于巡撫王忬,集兵為備。
鄉人德之。
卒年五十三。
隆慶初贈太常少卿。
洪垣,字峻之,婺源人。
嘉靖十一年進士。
禮部侍郎湛若水講學京師,垣受業其門。
授永康知縣,征授禦史。
十八年,世宗南巡,冊立皇太子,命閣臣夏言、顧鼎臣選宮僚。
垣再疏言溫仁和、張衍慶、薛僑、胡守中、屠應飐、華察、胡經、史際、白悅、皇甫涍等皆庸流,不可使輔導青宮。
帝亦已從他谏官言,廢黜者數人。
未幾,劾文選郎中黃祯先“賄選郎楊育秀,得為考功。
及居文選,貪婪欺罔。
知州王顯祖等考察調簡,而補大州。
知縣何瑚年過六十,而選禦史。
皆非制。
今當大計京官,乃以猥瑣之曹世盛為考功郎,誤國甚”。
帝下其章都察院,令會吏科參核。
乃下祯诏獄,及育秀、顯祖等,鹹斥為民。
因诘責吏部尚書許贊、都禦史王廷相,而令十三道禦史公舉隐年冒進若瑚者。
禦史王之臣等坐調者四人,世盛亦改他部。
垣一疏,而禦史、曹郎以下得罪者至二十餘人。
出按廣東。
以安南款附,增俸一級。
未竣,出為溫州知府。
歲饑,有閉籴者,饑民殺之,垣坐落職歸。
複與同裡方瓘往從若水,若水為建二妙樓居之。
家食四十餘年,年九十。
瓘絕意仕進。
嘗自廣東還,同行友瘴死。
舟中例不載屍,瓘秘不以告,與同寝累日,至韶州始發之。
垣同年呂懷,廣信永豐人,亦若水高弟子。
由庶吉士授兵科給事中,改春坊左司直郎,曆右中允,掌南京翰林院事。
每言王氏之良知與湛氏體認天理同旨,其要在變化氣質。
作《心統圖說》以明之。
終南京太仆少卿。
周思兼,字督夜,華亭人。
少有文名。
嘉靖二十六年進士。
除平度知州。
躬巡郊野,坐藍輿中,攜飯一盂,令鄉民以次舁行。
因盡得闾閻疾苦狀,悉蠲除之。
王府奄人縱莊奴奪民産,監司杖奴斃,奄迫王奏聞,巡撫彭黯令思兼谳之。
王置酒欲有所囑,竟席不敢言。
思兼閱獄詞曰:“此決杖不如法。
罪當杖,以王故,加一等。
奄誣告,罪當戍,以王故,末減。
”監司竟得複故秩。
旁郡饑民掠食,所司持之急,且為亂,上官檄思兼治之。
作小木牌數千散四郊,令執牌就撫,悉振以錢谷,事遂定。
入觐,舉治行第一,當遷。
州人走阙下以請,乃複留一年。
擢工部員外郎,督臨清磚廠,士民遮道泣送。
同年生貌類思兼,使經平度,民競走谒。
見非是,各歎息去。
河将決,思兼募民築堤,身立赤日中。
堤成三日而秋漲大發,民免于災。
進郎中,出為湖廣佥事。
岷府宗室五人封爵皆将軍,殺人掠赀财,監司避不入武岡者二十年。
思兼廉得奸狀,縛其黨,悉系之獄。
五人藏利刃入,思兼與揖,而扪其臂曰:“吾為将軍百口計,将軍乃為此曹死耶?”皆沮退。
乃列其罪奏聞,悉锢之高牆,還田宅子女于民。
遭内艱去官,不複出。
居久之,起廣西提學副使,未聞命而卒。
顔鲸,字應雷,慈溪人。
嘉靖三十五年進士。
授行人。
擢禦史,出視倉場。
奸人馬漢怙定國公勢,貸子錢漕卒。
償不時,則沒入其糧,為怨家所訴。
漢持定國書至,鲸立論殺。
四十一年,畿輔、山東西、河南北大谂。
鲸請州縣贓罰銀毋輸京師,盡易粟備振,且發之。
内府新錢為籴本。
帝悉報可。
已,上漕政便宜六事。
明年出按河南。
伊王典楧怙惡,久結掖廷中官、嚴嵩父子,内外應援,所請奏立下,爪牙率礦盜。
鲸欲除之,與參政耿随卿計,持王承奉王钅盬罪,钅盬日告王所謀。
時嵩已敗,鲸乃奏記徐階,說諸大珰絕其援,又盡捕王偵事飛騎。
托言防寇,檄知府兵分屯要害地。
乃會巡撫胡堯臣劾典楧抗旨、矯敕、僭拟、淫虐十大罪。
王護衛及諸亡命幾萬人,不敢發。
帝震怒,廢王為庶人,锢之高牆,沒其赀,削世封。
兩河人鼓舞相慶。
景王之國,越界奪民産為莊田,鲸執治其爪牙。
魏國公侵民産,假欽賜名樹碑為界。
鲸仆其碑,戍其人。
錦衣帥受諸俠少金,署名校尉籍中,為民害。
列侯使王府,道路驿騷。
王府内官進奉,駕龍舟,所過恣橫。
鲸請校尉缺從兵部補,冊封改文臣,王府進奉遣屬吏。
诏冊親王及妃遣列侯,餘皆如鲸議。
改督畿輔學政。
大興知縣高世儒奉诏核逃役,都督硃希孝以勾軍劾之,下部議。
鲸劾希孝亂法,言:“世儒等按籍召行戶,非勾禁軍。
此乃禁軍子弟家人倚城社,冒禁衛名,緻吏不敢問。
富人得抗诏,而貧者為溝中瘠。
世儒無罪,罪在錦衣。
”帝怒,責鲸诋誣勳臣,貶安仁典史。
隆慶元年曆,湖廣提學副使。
以試恩貢生失張居正指,降山東參議。
改行太仆少卿。
都禦史海瑞薦鲸異才,不報。
鲸按河南時,黜新鄭知縣,其人高拱所庇也。
在湖廣,王篆欲祀其父鄉賢,執不許。
至是,拱掌吏部,篆為考功,遂以不謹落鲸職。
萬曆中,給事中鄒元标、禦史饒位交章薦之,報寝。
禦史顧雲程言:“陛下大起遺佚,獨鲸及管志道以考察格之。
夫相與冢宰賢,則黜幽為公典,否則驅除異己而已。
近又登用被察吳中行、艾穆、魏時亮、趙世卿,獨靳鲸、志道何也?”給事中姜應麟、李弘道亦言之,僅以湖廣副使緻仕。
中外論薦十餘疏,不果用。
贊曰:傳稱:“未信而谏,則以為謗己”。
然志節之士,忄卷忄卷忠愛,何忍以不信自外其君哉?張芹等懷抱悃忱,激昂論事。
其言雖不盡用,要與緘默者異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