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二十四
關燈
小
中
大
元《經世大典》壇垣内外建屋避風雨故事,奏之。
遂诏:建殿于壇南,遇雨則望祭。
而靈星諸祠亦皆因亮言建壇屋焉。
時仁祖已配南北郊,而郊祀禮成後,複詣太廟恭謝。
亮言宜罷,惟先祭三日,詣太廟以配享告。
诏可。
帝以日中有黑子,疑祭天不順所緻,欲增郊壇從祀之神。
亮執奏:漢、唐煩渎,不宜取法。
乃止。
帝一日問亮曰:“朕郊祀天地,拜位正中,而百官朝參則班列東西,何也?”亮對曰:“天子祭天,升自午陛,北向,答陽之義也;祭社,升自子陛,南向,答陰之義也。
若群臣朝參,當避君上之尊,故升降皆由卯陛,朝班分列東西,以避馳道,其義不同。
”亮倉卒占對,必傅經義,多此類。
自郊廟祭祀外,朝賀山呼、百司箋奏、上下冠服、殿上坐墩諸儀及大射軍禮,皆亮所酌定。
惟言“大祀帝親省牲,中祀、小祀之牲當遣官代”,帝命:“親祭者皆親省”。
又請依唐制,令郡國奏祥瑞。
帝以災異所系尤重,命有司驿聞,與亮議異焉。
三年九月,卒于官。
其後牛諒、答祿與權、張籌、牛夢炎、劉仲質之屬,亦各有所論建。
牛諒,字士良,東平人。
洪武元年,舉秀才,為典簿。
與張以甯使安南還,稱旨,三遷至禮部尚書。
更定釋奠及大祀分獻禮,與詹同等議省牲、冠服。
禦史答祿與權請祀三皇。
太祖下其議禮官,并命考曆代帝王有功德者廟祀之。
七年正月,諒奏:三皇立廟京師,春秋緻祭。
漢、唐以下,就陵立廟。
帝為更定行之,亦詳《禮志》。
是年怠職,降主事。
未幾,複官。
後仍以不任職罷。
諒著述甚多,為世傳誦。
答祿與權,字道夫,蒙古人。
仕元為河南北道廉訪司佥事。
入明,寓河南永甯。
洪武六年,用薦授秦府紀善,改禦史。
請重刊律令。
盱眙民進瑞麥,與權請薦宗廟。
帝曰:“以瑞麥為朕德所緻,朕不敢當。
其必歸之祖宗。
禦史言是也。
”明年出為廣西按察佥事。
未行,複為禦史。
上書請祀三皇。
下禮官議,遂并建帝王廟。
且遣使者巡視曆代諸陵寝。
設守陵戶二人,三年一祭,其制皆由此始。
又請行禘禮,議格不行。
改翰林修撰,坐事降典籍,尋進應奉。
十一年以年老緻仕。
禘禮至嘉靖中始定。
張籌,字惟中,無錫人。
父翼,嘗勸張士誠将莫天佑降,複請于平章胡美勿僇降人,城中人得完。
以詹同薦,授翰林應奉,改禮部主事。
奉诏與尚書陶凱編集漢、唐以來籓王事迹,為《歸鑒錄》。
洪武九年,由員外郎進尚書,與學士宋濂定諸王妃喪服之制。
籌記誦淹博,在禮曹久,谙于曆代禮文沿革。
然頗善附會。
初,陶安等定圜丘、方澤、宗廟、社稷諸儀,行數年矣。
洪武九年,籌為尚書,乃更議合社稷為一壇,罷勾龍、棄配位,奉仁祖配飨,以明祖社尊而親之之道,遂以社稷與郊廟祀并列上祀。
識者竊非之。
已,出為湖廣參政。
十年坐事罰輸作。
十二年仍起禮部員外郎。
後複官,以事免。
硃夢炎,字仲雅,進賢人。
元進士,為金谿丞。
太祖召居賓館,命與熊鼎集古事,為質直語,教公卿子弟,名曰《公子書》。
洪武十一年,自禮部侍郎進尚書。
帝方稽古右文,夢炎援古證今,剖析源流,如指諸掌,文章詳雅有根據。
帝甚重之。
卒于官。
劉仲質,字文質,分宜人。
洪武初,以宜春訓導薦入京,擢翰林典籍,奉命校正《春秋本末》。
十五年拜禮部尚書,命與儒臣定釋奠禮,頒行天下學校。
每歲春秋仲月,通禮孔子如儀。
時國子學新成,帝将行釋菜。
侍臣有言:孔子雖聖,人臣也,禮宜一奠再拜。
帝曰:“昔周太祖如孔子廟,左右謂不宜拜。
周太祖曰:‘孔子,百世帝王師,何敢不拜!’今朕有天下,敬禮百神,于先師禮宜加崇。
”乃命仲質詳議。
仲質請帝服皮弁執圭,詣先師位前,再
遂诏:建殿于壇南,遇雨則望祭。
而靈星諸祠亦皆因亮言建壇屋焉。
時仁祖已配南北郊,而郊祀禮成後,複詣太廟恭謝。
亮言宜罷,惟先祭三日,詣太廟以配享告。
诏可。
帝以日中有黑子,疑祭天不順所緻,欲增郊壇從祀之神。
亮執奏:漢、唐煩渎,不宜取法。
乃止。
帝一日問亮曰:“朕郊祀天地,拜位正中,而百官朝參則班列東西,何也?”亮對曰:“天子祭天,升自午陛,北向,答陽之義也;祭社,升自子陛,南向,答陰之義也。
若群臣朝參,當避君上之尊,故升降皆由卯陛,朝班分列東西,以避馳道,其義不同。
”亮倉卒占對,必傅經義,多此類。
自郊廟祭祀外,朝賀山呼、百司箋奏、上下冠服、殿上坐墩諸儀及大射軍禮,皆亮所酌定。
惟言“大祀帝親省牲,中祀、小祀之牲當遣官代”,帝命:“親祭者皆親省”。
又請依唐制,令郡國奏祥瑞。
帝以災異所系尤重,命有司驿聞,與亮議異焉。
三年九月,卒于官。
其後牛諒、答祿與權、張籌、牛夢炎、劉仲質之屬,亦各有所論建。
牛諒,字士良,東平人。
洪武元年,舉秀才,為典簿。
與張以甯使安南還,稱旨,三遷至禮部尚書。
更定釋奠及大祀分獻禮,與詹同等議省牲、冠服。
禦史答祿與權請祀三皇。
太祖下其議禮官,并命考曆代帝王有功德者廟祀之。
七年正月,諒奏:三皇立廟京師,春秋緻祭。
漢、唐以下,就陵立廟。
帝為更定行之,亦詳《禮志》。
是年怠職,降主事。
未幾,複官。
後仍以不任職罷。
諒著述甚多,為世傳誦。
答祿與權,字道夫,蒙古人。
仕元為河南北道廉訪司佥事。
入明,寓河南永甯。
洪武六年,用薦授秦府紀善,改禦史。
請重刊律令。
盱眙民進瑞麥,與權請薦宗廟。
帝曰:“以瑞麥為朕德所緻,朕不敢當。
其必歸之祖宗。
禦史言是也。
”明年出為廣西按察佥事。
未行,複為禦史。
上書請祀三皇。
下禮官議,遂并建帝王廟。
且遣使者巡視曆代諸陵寝。
設守陵戶二人,三年一祭,其制皆由此始。
又請行禘禮,議格不行。
改翰林修撰,坐事降典籍,尋進應奉。
十一年以年老緻仕。
禘禮至嘉靖中始定。
張籌,字惟中,無錫人。
父翼,嘗勸張士誠将莫天佑降,複請于平章胡美勿僇降人,城中人得完。
以詹同薦,授翰林應奉,改禮部主事。
奉诏與尚書陶凱編集漢、唐以來籓王事迹,為《歸鑒錄》。
洪武九年,由員外郎進尚書,與學士宋濂定諸王妃喪服之制。
籌記誦淹博,在禮曹久,谙于曆代禮文沿革。
然頗善附會。
初,陶安等定圜丘、方澤、宗廟、社稷諸儀,行數年矣。
洪武九年,籌為尚書,乃更議合社稷為一壇,罷勾龍、棄配位,奉仁祖配飨,以明祖社尊而親之之道,遂以社稷與郊廟祀并列上祀。
識者竊非之。
已,出為湖廣參政。
十年坐事罰輸作。
十二年仍起禮部員外郎。
後複官,以事免。
硃夢炎,字仲雅,進賢人。
元進士,為金谿丞。
太祖召居賓館,命與熊鼎集古事,為質直語,教公卿子弟,名曰《公子書》。
洪武十一年,自禮部侍郎進尚書。
帝方稽古右文,夢炎援古證今,剖析源流,如指諸掌,文章詳雅有根據。
帝甚重之。
卒于官。
劉仲質,字文質,分宜人。
洪武初,以宜春訓導薦入京,擢翰林典籍,奉命校正《春秋本末》。
十五年拜禮部尚書,命與儒臣定釋奠禮,頒行天下學校。
每歲春秋仲月,通禮孔子如儀。
時國子學新成,帝将行釋菜。
侍臣有言:孔子雖聖,人臣也,禮宜一奠再拜。
帝曰:“昔周太祖如孔子廟,左右謂不宜拜。
周太祖曰:‘孔子,百世帝王師,何敢不拜!’今朕有天下,敬禮百神,于先師禮宜加崇。
”乃命仲質詳議。
仲質請帝服皮弁執圭,詣先師位前,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