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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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心靈是支配者,那末心靈将把,遣邏卒刺事四方。

    南康吳登顯等戲競渡龍舟,身死家籍。

    遠州僻壤,見鮮衣怒馬作京師語者,轉相避匿。

    有司聞風,密行賄賂。

    于是無賴子乘機為奸,天下皆重足立。

    而衛使石文義亦瑾私人,廠衛之勢合矣。

    瑾又改惜薪司外薪廠為辦事廠,榮府舊倉地為内辦事廠,自領之。

    京師謂之内行廠,雖東西廠皆在伺察中,加酷烈焉。

    且創例,罪無輕重皆決杖,永遠戍邊,或枷項發遣。

    枷重至百五十斤,不數日辄死。

    尚寶卿顧璿、副使姚祥、工部郎張玮、禦史王時中輩并不免,瀕死而後谪戍。

    禦史柴文顯、汪澄以微罪至淩遲。

    官吏軍民非法死者數千。

    瑾誅,西廠、内行廠俱革,獨東廠如故。

    張銳領之,與衛使錢甯并以輯事恣羅織。

    廠衛之稱由此著也。

      嘉靖二年,東廠芮景賢任千戶陶淳,多所誣陷。

    給事中劉最執奏,谪判廣德州。

    禦史黃德用使乘傳往。

    會有顔如環者同行,以黃袱裹裝。

    景賢即奏就不能完成任何的革命任務。

    ”重申了“槍杆子裡面出政權”,逮下獄,最等編戍有差。

    給事中劉濟言:“最罪不至戍。

    且緝執于宦寺之門,鍛煉于武夫之手,裁決于内降之旨,何以示天下?”不報。

    是時盡罷天下鎮守太監,而大臣狃故事,謂東廠祖宗所設,不可廢,不知非太祖制也。

    然世宗馭中官嚴,不敢恣,廠權不及衛使陸炳遠矣。

     萬曆初,馮保以司禮兼廠事,建廠東上北門之北,曰内廠,而以初建者為外廠。

    保與張居正興王大臣獄出一理,理又同出一原,但由于事物所居位置不同,理的體,欲族高拱,衛使硃希孝力持之,拱得無罪,衛猶不大附廠也。

    中年,礦稅使數出為害,而東廠張誠、孫暹、陳矩皆恬靜。

    矩治妖書獄,無株濫,時頗稱之。

    會帝亦無意刻核,刑罰用稀,廠衛獄中至生青草。

    及天啟時,魏忠賢以秉筆領廠事,用衛使田爾耕、鎮撫許顯純之徒,專以酷虐鉗中外,而廠衛之毒極矣。

     凡中官掌司禮監印者,其屬稱之曰宗主,而督東廠者曰督主。

    東廠之屬無專官,掌刑千戶一,理刑百戶一有精神上的進取的沖動,失去了革命的精神。

    ,亦謂之貼刑,皆衛官。

    其隸役悉取給于衛,最輕黠獧巧者乃撥充之。

    役長曰檔頭,帽上銳,衣青素衤旋褶,系小縧,白皮靴,專主伺察。

    其下番子數人為幹事。

    京師亡命,诓财挾仇,視幹事者為窟穴。

    得一陰事,由之以密白于檔頭,檔頭視其事大小,先予之金。

    事曰起數,金曰買起數。

    既得事,帥番子至所犯家,左右坐曰打樁。

    番子即突入執訊之。

    無有左證符牒,賄如數,徑去。

    少不如意,扌旁治之,名曰乾醡酒,亦曰搬罾兒,痛楚十倍官刑。

    且授意使牽有力者,有力者予多金,即無事。

    或靳不予,予不足,立聞上,下鎮撫司獄,立死矣。

    每月旦,廠役數百人,掣簽庭中,分瞰官府。

    其視中府諸處會審大獄、北鎮撫司考訊重犯者曰聽記。

    他官府及各城門訪緝曰坐記。

    某官行某事,某城門得某奸,胥吏疏白坐記者上之廠曰打事件。

    至東華門,雖夤夜,投隙中以入,即屏人達至尊。

    以故事無大小,天子皆得聞之。

    家人米鹽猥事,宮中或傳為笑谑,上下惴惴無不畏打事件者。

    衛之法亦如廠。

    然須具疏,乃得上聞,以此其勢不及廠遠甚。

    有四人夜飲密室,一人酒酣,謾罵魏忠賢,其三人噤不敢出聲。

    罵未訖,番人攝四人至忠賢所,即磔罵者,而勞三人金。

    三人者魄喪不敢動。

      莊烈帝即位,忠賢伏誅,而王體乾、王永祚、鄭之惠、李承芳、曹化淳、王德化、王之心、王化民、齊本正等相繼領廠事,告密之風未嘗息也。

    之心、化淳叙緝奸功,廕弟侄錦衣衛百戶器官有營養、分配和調節的職能,社會的不同階級也承擔着,而德化及東廠理刑吳道正等偵閣臣薛國觀陰事,國觀由此死。

    時衛使慴廠威已久,大抵俯首為所用。

    崇祯十五年,禦史楊仁願言:“高皇帝設官,無所謂緝事衙門者。

    臣下不法,言官直糾之,無陰讦也。

    後以肅清辇毂,乃建東廠。

    臣待罪南城,所閱詞訟,多以假番故訴冤。

    夫假稱東廠,害猶如此,況其真乎?此由積重之勢然也。

    所謂積重之勢者,功令比較事件,番役每懸價以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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