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四十六 選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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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兩京房考亦皆取教職,至是命各加科部官一員,閱兩科、兩京房考,複罷科部勿遣,而各省主考亦不遣京官。
至萬曆十一年,诏定科場事宜。
部議複舉張璁之說,言:“彼時因主考與監臨官禮節小嫌,故行止二科而罷,今宜仍遣廷臣。
”由是浙江、江西、福建、湖廣皆用編修、檢讨,他省用科部官,而同考亦多用甲科,教職僅取一二而已。
蓋自嘉靖二十五年從給事中萬虞恺言,各省鄉試精聘教官,不足則聘外省推官、知縣以益之。
四十三年,又從南京禦史奏,兩京同考用京官進士,《易》、《詩》、《書》各二人,《春秋》、《禮記》各一人,其馀乃參用教官。
萬曆四年,複議兩京同考、教官衰老者遣回,北京取足于觀政進士、候補甲科,南京于附近知縣、推官取用。
至是教官益绌。
初制,會試同考八人,三人用翰林,五人用教職。
景泰五年,從禮部尚書胡濙請時成《春秋穀梁傳》一書。
,俱用翰林、部曹。
其後房考漸增。
至正德六年,命用十七人,翰林十一人,科部各三人。
分《詩經》房五,《易經》、《書經》各四,《春秋》、《禮記》各二。
嘉靖十一年,禮部尚書夏言論科場三事,其一言會試同考,例用講讀十一人,今講讀止十一人,當盡入場,方足供事。
乞于部科再簡三四人,以補翰林不足之數。
世宗命如所請。
然偶一行之,辄如其舊。
萬曆十一年,以《易》卷多,減《書》之一以增于《易》。
十四年,《書》卷複多,乃增翰林一人,以補《書》之缺。
至四十四年,用給事中餘懋孳奏,《詩》、《易》各增一房,共為二十房,翰林十二人,科部各四人,至明末不變。
洪武初,賜諸進士宴于中書省。
宣德五年,賜宴于中軍都督府。
八年,賜宴于禮部,自是遂著為令。
庶吉士之選,自洪武乙醜擇進士為之,不專屬于翰林也。
永樂二年,既授一甲三人曾棨、周述、周孟簡等官,複命于第二甲擇文學優等楊相等五十人,及善書者湯流等十人,俱為翰林院庶吉士,庶吉士遂專屬翰林矣。
複命學士解缙等選才資英敏者,就學文淵閣。
缙等選修撰棨,編修述、孟簡,庶吉士相等共二十八人,以應二十八宿之數。
庶吉士周忱自陳少年願學。
帝喜而俞之,增忱為二十九人。
司禮監月給筆墨紙,光祿給朝暮馔,禮部月給膏燭鈔,人三錠,工部擇近第宅居之。
帝時至館召試。
五日一休沐,必使内臣随行,且給校尉驺從。
是年所選王英、王直、段民、周忱、陳敬宗、李時勉等,名傳後世者,不下十馀人。
其後每科所選,多寡無定額。
永樂十三年乙未選六十二人,而宣德二年丁未止邢恭一人,以其在翰林院習四夷譯書久,他人俱不得與也。
弘治四年,給事中塗旦以累科不選庶吉士,請循祖制行之。
大學士徐溥言:“自永樂二年以來,或間科一選,或連科屢選,或數科不選,或合三科同選,初無定限。
或内閣自選,或禮部選送,或會禮部同選,或限年歲,或拘地方,或采譽望,或就廷試卷中查取,或别出題考試,亦無定制。
自古帝王儲才館閣以教養之。
本朝所以儲養之者,自及第進士之外,止有庶吉士一途,而或選或否。
且有才者未必皆選,所選者未必皆才,若更拘地方、年歲,則是已成之才又多棄而不用也。
請自今以後,立為定制,一次開科,一次選用。
令新進士錄平日所作論、策、詩、賦、序、記等文字,限十五篇以上,呈之禮部,送翰林考訂。
少年有新作五篇,亦許投試翰林院。
擇其詞藻文理可取者,按号行取。
禮部以糊名試卷,偕閣臣出題考試于東閣,試卷與所投之文相稱,即收預選。
每科所選不過二十人,每選所留不過三五輩,将來成就必有足賴者。
”孝宗從其請,命内閣同吏、禮二部考選以為常。
自嘉靖癸未至萬曆庚辰,中間有九科不選。
神宗常命間科一選。
禮部侍郎吳道南持不可。
崇祯甲戌、丁醜,複不選,馀悉遵例。
其與選者,謂之館選。
以翰、詹官高資深者一人課之,謂之教習。
三年學成,優者留翰林為編修、檢讨,次者出為給事、禦史,謂之散館。
與常調官待選者,體格殊異。
成祖初年,内閣七人,非翰林者居其半。
翰林纂修,亦諸色參用。
自天順二年,李賢奏定纂修專選進士。
由是非進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閣,南、北禮部尚書、侍郎及吏部右侍郎,非翰林不任。
而庶吉士始進之時,已群目為儲相。
通計明一代宰輔一百七十馀人,由翰林者十九。
蓋科舉視前代為盛,翰林之盛,則前代所絕無也。
輔臣子弟,國初少登第者。
景泰七
至萬曆十一年,诏定科場事宜。
部議複舉張璁之說,言:“彼時因主考與監臨官禮節小嫌,故行止二科而罷,今宜仍遣廷臣。
”由是浙江、江西、福建、湖廣皆用編修、檢讨,他省用科部官,而同考亦多用甲科,教職僅取一二而已。
蓋自嘉靖二十五年從給事中萬虞恺言,各省鄉試精聘教官,不足則聘外省推官、知縣以益之。
四十三年,又從南京禦史奏,兩京同考用京官進士,《易》、《詩》、《書》各二人,《春秋》、《禮記》各一人,其馀乃參用教官。
萬曆四年,複議兩京同考、教官衰老者遣回,北京取足于觀政進士、候補甲科,南京于附近知縣、推官取用。
至是教官益绌。
初制,會試同考八人,三人用翰林,五人用教職。
景泰五年,從禮部尚書胡濙請時成《春秋穀梁傳》一書。
,俱用翰林、部曹。
其後房考漸增。
至正德六年,命用十七人,翰林十一人,科部各三人。
分《詩經》房五,《易經》、《書經》各四,《春秋》、《禮記》各二。
嘉靖十一年,禮部尚書夏言論科場三事,其一言會試同考,例用講讀十一人,今講讀止十一人,當盡入場,方足供事。
乞于部科再簡三四人,以補翰林不足之數。
世宗命如所請。
然偶一行之,辄如其舊。
萬曆十一年,以《易》卷多,減《書》之一以增于《易》。
十四年,《書》卷複多,乃增翰林一人,以補《書》之缺。
至四十四年,用給事中餘懋孳奏,《詩》、《易》各增一房,共為二十房,翰林十二人,科部各四人,至明末不變。
洪武初,賜諸進士宴于中書省。
宣德五年,賜宴于中軍都督府。
八年,賜宴于禮部,自是遂著為令。
庶吉士之選,自洪武乙醜擇進士為之,不專屬于翰林也。
永樂二年,既授一甲三人曾棨、周述、周孟簡等官,複命于第二甲擇文學優等楊相等五十人,及善書者湯流等十人,俱為翰林院庶吉士,庶吉士遂專屬翰林矣。
複命學士解缙等選才資英敏者,就學文淵閣。
缙等選修撰棨,編修述、孟簡,庶吉士相等共二十八人,以應二十八宿之數。
庶吉士周忱自陳少年願學。
帝喜而俞之,增忱為二十九人。
司禮監月給筆墨紙,光祿給朝暮馔,禮部月給膏燭鈔,人三錠,工部擇近第宅居之。
帝時至館召試。
五日一休沐,必使内臣随行,且給校尉驺從。
是年所選王英、王直、段民、周忱、陳敬宗、李時勉等,名傳後世者,不下十馀人。
其後每科所選,多寡無定額。
永樂十三年乙未選六十二人,而宣德二年丁未止邢恭一人,以其在翰林院習四夷譯書久,他人俱不得與也。
弘治四年,給事中塗旦以累科不選庶吉士,請循祖制行之。
大學士徐溥言:“自永樂二年以來,或間科一選,或連科屢選,或數科不選,或合三科同選,初無定限。
或内閣自選,或禮部選送,或會禮部同選,或限年歲,或拘地方,或采譽望,或就廷試卷中查取,或别出題考試,亦無定制。
自古帝王儲才館閣以教養之。
本朝所以儲養之者,自及第進士之外,止有庶吉士一途,而或選或否。
且有才者未必皆選,所選者未必皆才,若更拘地方、年歲,則是已成之才又多棄而不用也。
請自今以後,立為定制,一次開科,一次選用。
令新進士錄平日所作論、策、詩、賦、序、記等文字,限十五篇以上,呈之禮部,送翰林考訂。
少年有新作五篇,亦許投試翰林院。
擇其詞藻文理可取者,按号行取。
禮部以糊名試卷,偕閣臣出題考試于東閣,試卷與所投之文相稱,即收預選。
每科所選不過二十人,每選所留不過三五輩,将來成就必有足賴者。
”孝宗從其請,命内閣同吏、禮二部考選以為常。
自嘉靖癸未至萬曆庚辰,中間有九科不選。
神宗常命間科一選。
禮部侍郎吳道南持不可。
崇祯甲戌、丁醜,複不選,馀悉遵例。
其與選者,謂之館選。
以翰、詹官高資深者一人課之,謂之教習。
三年學成,優者留翰林為編修、檢讨,次者出為給事、禦史,謂之散館。
與常調官待選者,體格殊異。
成祖初年,内閣七人,非翰林者居其半。
翰林纂修,亦諸色參用。
自天順二年,李賢奏定纂修專選進士。
由是非進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閣,南、北禮部尚書、侍郎及吏部右侍郎,非翰林不任。
而庶吉士始進之時,已群目為儲相。
通計明一代宰輔一百七十馀人,由翰林者十九。
蓋科舉視前代為盛,翰林之盛,則前代所絕無也。
輔臣子弟,國初少登第者。
景泰七